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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汽蓝谷(600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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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汽蓝谷(600733)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11-10 18:46
重大信息报告义务人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为重大信息报告义务人[4] 定期报告类型 - 公司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和季度报告[6] 重大交易报告标准 - 重大交易中财务资助和担保无论金额大小均需报告[10] - 其他交易满足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6个标准之一时需报告[10] 关联交易报告标准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需报告[16] - 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报告[16] 重大诉讼和仲裁报告标准 - 重大诉讼和仲裁事项涉及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需报告[16] 业绩变动报告标准 - 预计年度经营业绩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需报告[17] - 扣除无关收入后,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且利润总额等孰低者为负值需报告[17] 资产相关报告标准 -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或核销资产对当期损益影响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绝对值比例在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万元需报告[19] - 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等超过总资产30%需报告[19] 股东情况报告标准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持股情况或控制公司情况发生较大变化需报告[20]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的股份被质押等需报告[21] 报告时间要求 - 重大事项报告义务人应在规定任一时点最先发生时当日向董事会秘书报告[24] - 重大信息报告人应在2个工作日内将书面情况报告和相关原始文件扫描件发邮件给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25] 违规处理 - 因人员失职导致信息披露违规,应对责任人给予批评等处分并追究法律责任[30] 制度生效时间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施行[32]
北汽蓝谷(600733)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2025-11-10 18:46
信息披露制度 - 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2] - 国家秘密信息依法豁免披露[4] - 符合特定情形商业秘密可暂缓或豁免披露[6] 申请流程 - 申请单位向董事会办公室申请并填报审批登记表[8] - 董事会秘书上报董事长审批,登记事项保存十年以上[8] 后续要求 - 特定情形下应及时披露暂缓、豁免商业秘密[9] - 报告公告后十日内报送登记材料[9]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1] 审批登记表 - 包含申请信息及保密相关情况[14]
北汽蓝谷(600733) - 在北京汽车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金融业务风险防范制度
2025-11-10 18:46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董事应当认真履行勤勉、忠实义务,审慎进行公司 与财务公司金融业务的有关决策。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应当确保公司与 财务公司业务往来符合经依法依规审议的金融服务协议,关注财务公 司业务和风险状况。 第二章 信息披露 在北京汽车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金融业务风险防范制度 (十一届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 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北汽集团")控制的北京汽车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 公司")的各项金融业务,切实保障公司资金安全,防止公司资金被 关联方占用,特制定《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北京汽车 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金融业务风险防范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与财务公司发生金融业务,双方应当遵循平等自愿 原则,遵守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及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第三条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应当保障其控制的财务公司和 公司的独立性。 1 第五条 财务公司与公司发生金融业务应当签订金融服务协议, 并查阅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董 ...
北汽蓝谷(600733) - 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
2025-11-10 18:46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 (十一届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与投资者以及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 沟通,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的 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 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 和《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 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原则和目的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 披露、互动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 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 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 活动。 第三条 公司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当遵循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对公司信息披露的规定。 1 第四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 ...
北汽蓝谷(600733) - 内部审计工作管理办法
2025-11-10 18:46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工作管理办法 (十一届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本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完 善公司治理机制,促进公司及所属企业健康发展及公司战略和经营目 标的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 实施条例》《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及中国内部审计准则 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各部门及所属企业的内部审计工作。 所属企业是指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以下统称所属企业), 参股企业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公司的内部审计机构或者人 员实施的一种独立、客观的确认和咨询活动,是运用系统、规范的方 法,审查和评价公司的业务活动、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适当性和有 效性,以促进公司完善治理、增加价值和实现目标。 第二章 职责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制度 的建立和实施,负责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批准年度内部审计计 划,指导内部审计机构有效运作。 第五条 公司设立审计部作为公司的 ...
北汽蓝谷(600733)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5-11-10 18:46
董事会秘书聘任与解聘 - 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报上交所备案并公告[5] - 聘任需提交董事会推荐书等文件[7] - 解聘应具备充足理由,秘书可提交陈述报告[9] 履职相关 - 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等职责[9] - 公司应为其履职提供便利,秘书有权了解公司情况[11] 其他规定 - 应聘请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履职,代表任职条件参照秘书规定[12]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4][15]
北汽蓝谷(600733)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专项管理制度
2025-11-10 18:46
信息申报 - 董事、高管任职等情况变化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及相关账户信息[5]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股份变动2个交易日内报告[5] 股份转让限制 - 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董事、高管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9] - 离职后半年内董事、高管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9] 买卖限制 - 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内董事、高管不得买卖公司股票[9] - 季报、业绩预告、快报公告前5日内董事、高管不得买卖公司股票[9] 减持限制 - 因违法犯罪被立案调查等未满6个月董事、高管不得减持股份[11] - 涉及证券期货违法被行政处罚未足额缴纳罚没款董事、高管不得减持股份[11] - 被上交所公开谴责未满3个月董事、高管不得减持股份[11] - 任期内和届满后6个月内董事、高管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总数25%[13] 减持披露 - 减持计划应在首次卖出15个交易日前报告并预先披露,时间区间不超3个月[20] - 减持实施完毕或未完毕2个交易日内向交易所报告并公告[21] 其他规定 - 股份被强制执行2个交易日内披露[22] - 特定主体买卖股份参照股份变动报告规定执行[22] - 股份变动比例达规定需履行报告和披露义务[23] - 董事、高管不得进行公司股票融资融券和衍生品交易[24] - 董事会秘书承担填报和检查披露情况职责[24] - 董事、高管需保证申报数据质量,否则担责[24] - 买卖股票违规将受处分[26]
北汽蓝谷(600733) -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2025-11-10 18:46
适用主体与报告时间 - 本办法适用于持股5%以上的股东等主体[4] - 高级管理人员应在重大事项发生前5天报告[12] - 股东发生相关事件应不超2天告知公司[15] - 接受委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控人应在事件发生前5个工作日书面告知公司[16] 信息披露责任 - 董事长对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承担首要责任[9] - 董事会全体成员应保证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在规定期限内披露[10] - 高级管理人员应向董事会定期或不定期报告重大经营等情况[11] - 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执行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9]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公司信息披露管理的各项制度[14] - 公司财务部门应确保所有披露数据的真实、准确[14] - 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应报送公司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说明[17] 报告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21] - 中期报告应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21] - 季度报告应在第三个月、第九个月结束后一个月内披露[21] 特殊情况披露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26]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业绩泄露或交易异常波动,应披露本报告期财务数据[26] - 定期报告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董事会应作专项说明[26]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披露[30] - 除董事长或经理外其他董事、高管无法履职达三个月以上或被采取强制措施需披露[31] - 公司应在董事会形成决议等时披露重大事件[31] - 重大事件披露后有进展或变化应及时披露[33] - 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被认定异常交易应了解因素并披露[34] 报告流程 - 事件主办部门需在重大事件发生前5天形成书面材料报董事会秘书或证券事务代表,突发事件不足5天则知悉时即刻报告[36] - 事件主办部门在重大事件发生当日形成书面报告报董事会秘书或证券事务代表履行信息披露程序[36] 信息解释与管理 - 董事长等有权对已披露信息进行解释说明,发布时间不得早于指定渠道且内容不得含未公告内容[37] - 有关部门研究信息披露事项应通知董事会秘书或证券事务代表列席并提供资料[37] - 公司接待特定对象参观应避免其获取未公开股价敏感信息[38] - 公司人员接待特定对象时提供信息不超已公开范围,涉及未公开信息可不回答[40] - 公司核查特定对象文件,有错漏要求改正,涉及未公开信息报告上交所并公告[40] 保密与违规处理 - 公司相关人员对未公开披露信息负有保密责任[42] - 信息披露违规给公司造成严重影响或损失,董事会秘书可建议处分相关人员并追究责任[43] 办法执行 - 办法与相关法规冲突时按法规执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并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45]
北汽蓝谷(600733)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11-10 18:46
信息披露制度适用范围 - 制度适用于年报信息披露相关人员[3] - 季度报告、半年报信息披露差错追责参照本制度[14] 重大差错情形及处理 - 年度报告信息披露重大差错包括多种情形[5] - 情节恶劣等情形应从重或加重处理[7] - 有效阻止等情形应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理[9] 责任追究形式 - 追究责任形式包括警告、通报批评等[10] - 董事等人员追责可附带经济处罚,金额由董事会确定[10] 结果应用与披露 - 责任追究结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指标[11] - 董事会对责任认定及处罚决议以临时公告披露[12] 制度生效与解释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审议通过生效[15]
北汽蓝谷(600733)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11-10 18:46
委员会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3至5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占过半数[3]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5] 会议规则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提前五天通知;经提议可开临时会,提前三天通知[10]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0] 文件保存 - 会议记录等文件保存期不得少于十年[13] 职责权限 - 负责制定董事、高管考核标准与薪酬方案,股权激励计划[6][7] 工作小组 - 下设工作小组,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相关工作[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