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材科技(60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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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材科技(601208) -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2025-04-24 23:02
| | |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0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 用账户的股份数量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目前,公司正处于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期,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 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拟保持每股派现金额不变, 相应的调整派现总金额,并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不会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 4 月修订)》第 9.8.1 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转债代码:113064 转债简称:东材转债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本次利润 ...
东材科技(601208) -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25-04-24 23:00
关于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 关于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12 目 录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号 赛特广场 5层 邮编 100004 电话 +86 10 8566 5588 传真 +86 10 8566 5120 www.grantthornton.cn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 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 2024 年度专 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工作中,我们结合 东材科 技公司实际情况,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抽查、核对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 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提出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经审核,我们认为,东材科技公司董事会编制的 2024 年度专项报告符合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
东材科技(601208) -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5-04-24 23:00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度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号 赛特广场 5层 邮编 100004 电话 +86 10 8566 5588 传真 +86 10 8566 5120 www.grantthornton.cn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致同审字(2025)第 510A015103 号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 我们审计了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材科技公司)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 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 性是东材科技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 ...
东材科技(601208) -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
2025-04-24 23:00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度 审计报告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目 录 | 审计报告 | 1-5 | | --- | --- | | 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 | 1-2 | | 合并及公司利润表 | 3 | | 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 | 4 | | 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 5-8 | | 财务报表附注 | 9-112 |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号 赛特广场 5层邮编 100004 电话 +86 10 8566 5588 传真 +86 10 8566 5120 www.grantthornton.cn 审计报告 致同审字(2025)第 510A015051 号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材科技公司) 财务报表,包括 2024年 12月 31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度的合并 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 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 制,公允反映了东材科技公司 20 ...
东材科技(601208) -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
2025-04-24 23:00
关于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 1、 专项审计报告 2、 附表 委托单位: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单位: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联系电话:+86 10 8566 5588 关于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 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目 录 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扫"或进入"注册发手账号连续时时彩官网登录网址是什麽的会计师事务所组具 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扫"或进入"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wc.mof.gov.cn/ 进行论坛 "一 t Thornton 载 昌 关于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东材科技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 致同专字(2025) 第 510A009217 号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东材科技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东材科技(以下简称"东材科 技公司")委托,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审计了东材科技东材科技公 司 2024年 12月 31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度合并及公司利润表、 合并及公司现金 ...
东材科技(601208) -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
2025-04-24 23:00
关于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 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目 录 关于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 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 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1 Grant Thornton 致同 本专项说明仅供东材科技公司披露年度报告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 用途。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号 赛特广场 5层 邮编 100004 电话 +86 10 8566 5588 传真 +86 10 8566 5120 www.grantthornton.cn 关于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东材科技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 致同专字(2025)第 510A009217 号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东材科技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东材科技(以下简称"东材科 技公司")委托,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审计了东材科技东材科技公 司 2024年 12月 31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度合并 ...
东材科技(601208) -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黄勇)
2025-04-24 22:29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黄勇) 作为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 本人严格遵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公司 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地履行职 责和义务,审慎认真地行使公司和股东所赋予的权利,积极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专 门委员会会议,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优势和独立作用,为公司的长远发展岀谋划策,对董事 会的正确决策、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发展都起到了积极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 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 2024 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黄勇,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7 年生,高分子材料专业博士;1985 年 至 2000 年就职于中国科学院广州化学研究所,2000 年至 2007 年就职于中国科学院基础科 学局,2007 年至今就职于中国科学院理化技术研究所,历任助理研究员、副研究员、研究 员、副所长、副局长、党委书记等职务,目前担任研究员;2 ...
东材科技(601208) -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双海)
2025-04-24 22:29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李双海) 作为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 本人严格遵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公司 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地履行职 责和义务,审慎认真地行使公司和股东所赋予的权利,积极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专 门委员会会议,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优势和独立作用,为公司的长远发展岀谋划策,对董事 会的正确决策、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发展都起到了积极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 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 2024 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李双海,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1 年生,管理学博士、副教授、中国 注册会计师。1993 年至 2007 年在河北农业大学商学院工作,2007 年至今任教于四川大学商 学院。现任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002895)独立董事、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002258) 独立董事。2019 年 12 月至今,担任公司 ...
东材科技(601208) -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钟胜)
2025-04-24 22:29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钟胜) 作为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 本人严格遵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公司 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地履行职 责和义务,审慎认真地行使公司和股东所赋予的权利,积极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专 门委员会会议,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优势和独立作用,为公司的长远发展岀谋划策,对董事 会的正确决策、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发展都起到了积极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 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 2024 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钟胜,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8 年生,管理科学与工程博士,四川大 学商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主要从事系统工程与优化、服务营销与管理、物流与供应链管 理、商业模式创新与管理等领域科研与教学工作,担任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MBA)项目教学 指导委员会委员,运营管理方向课程主讲教授,工程硕士(ME)项目物流工程方向课程主讲 教授;现任中国运筹学学会对策论 ...
东材科技(601208) -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5-04-24 22:29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1年5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发行8000.00万股[8] - 公司注册资本为896,784,623.00元,股份总数为896,784,623股[10][19] 股东信息 - 发起设立时,广州高金技术产业集团等四家公司分别认购8608.80万、3882.40万、4220.00万、168.80万股,出资比例为51.00%、23.00%、25.00%、1.00%[18] 股份转让与限制 - 董监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一种类股份总数的25%[27] - 公司收购股份后合计持有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24] - 发起人股份自公司成立日起1年内、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7] 股东权益与义务 - 董监高及持股5%以上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28] - 股东要求董事会执行规定期限为30日[29] - 股东请求法院撤销决议期限为60日[33]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可书面请求诉讼[33] - 监事会、董事会收到请求30日内未诉讼,股东可自行诉讼[34] - 持有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质押股份应当日书面报告[38] - 股东持股达已发行股份5%应3日内报告并公告[38] - 持股达5%后增减5%应报告并公告,期间3日内不得买卖[38] - 持股达5%后有表决权股份增减1%应次日通知并公告[38] - 违反规定买入股份36个月内超比例部分不得行使表决权[39] 股东大会相关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9] - 六种情形下公司应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49]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股东有权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49] - 董事会收到提议后10日内书面反馈[53] - 单独或合计持有3%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60] -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大会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60][61] - 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时间有规定[63]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63] - 特定情况下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监事应采用累积投票制[64] - 发出通知后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提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66]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76] - 一年内重大资产交易或担保超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79] - 关联交易决议需出席非关联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半数以上通过,特别决议范围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84]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3名独立董事[102] - 董事会负责召集股东大会等多项职责[103] - 多种交易事项需董事会审议批准[104][106] - 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需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及全体独立董事2/3以上同意[108]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114]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股东等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115] 管理层相关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按需设置,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124][127] - 监事任期每届3年,监事会设3名监事,职工代表比例不低于1/3[135][138] 财报与利润分配 - 公司按规定时间报送年度、半年度、季度财报[146] - 公司分配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48] - 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时留存不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的25%[149] - 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决议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149] - 最近三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54] - 不同发展阶段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最低比例不同[161][162] - 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相关事项有表决要求[165][166] 其他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由股东大会决定[171]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等有通知债权人及公告要求[172][179] - 持有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85] - 修改章程须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1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