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洋能源(60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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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洋能源: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制度(2024年4月修订)
2024-04-26 20:58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 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以及《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向投资 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本制度所称超募资金是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 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部分。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建立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和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 对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变更、监督和责任追究以及募集资金使用的申请、分级 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及信息披露程序等内容进行明确规定。公司 应当将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和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及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
林洋能源: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2024-04-26 20:58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江苏林 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林洋能源"或"公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 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林洋能源本次使用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公司和股东利益,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进度安排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短期理 财产品投资,增加公司收益。 (二)投资金额 1、资金来源:公司及子公司闲置募集资金 2、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林 ...
林洋能源: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及2024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2024-04-26 20:58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及 2024 年第一季度 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全年及2024年第一 季度新能源电站发电业务主要经营数据如下: 地区 电站 类型 装机容 量 (MW) 发电量 (万千瓦时) 上网电量 (万千瓦时) 结算电量 (万千瓦时) 平均上网 电价 (元/千 瓦时,含 税) 2023年度 2024年 一季度 2023年度 2024年 一季度 2023年度 2024年 一季度 内蒙古 光伏 135 21,905.67 4,405.45 21,905.67 4,405.45 21,905.67 4,405.45 0.82 江苏 光伏 473 52,343.47 11,403.92 47,347.41 9,958.75 47,347.41 9,958.75 0.79 安徽 光伏 280 47,629.42 6,845.33 47,029.02 6,795.12 47,029.02 6,795.12 0.66 ...
林洋能源: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苏凯)
2024-04-26 20:58
会议召开情况 - 2023年召开5次董事会和5次股东大会,独立董事苏凯均出席[4][5] - 2023年召开6次审计等各类委员会会议,苏凯均参加[6] - 2024年将开展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7] 业绩交流与监督 - 2023年苏凯参加3次网上业绩说明会与中小投资者交流[9] - 独立董事认为关联交易定价合理,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12] - 独立董事认为定期报告财务信息无误,内控有效[13] 机构与薪酬 - 2023年度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审计机构[14]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董事和高管薪酬发放合规[15] 员工持股计划 - 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于2023年2月10日届满,可解锁5,812,799股,未解锁2,970,000股[16] 未来展望 - 2024年独立董事将加强沟通学习,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17]
林洋能源: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2024-04-26 20:58
关联交易 - 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70400万元,实际发生9569.37万元[5] - 2024年度预计10643万元,年初至披露日已发生1665.93万元[8] - 与多家关联方签销售、租赁等合同,定价参照市场价协商[22] 子公司资产 - 启东市华虹电子2023年末总资产98275.64万元,净资产79056.80万元[9] - 南通华虹生态园艺2023年末总资产10402.71万元,净资产4981.57万元[10] - 安徽华乐房地产2023年末总资产12884.10万元,净资产355.89万元[11] 公司情况 - 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19] - 2023年末公司总资产2382.74万元,净资产1758.16万元[20] - 全资子公司持有上海清耀40%股权[20]
林洋能源: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4-26 20:58
财务数据 - 2023年末母公司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20.65亿元[6] - 2023年度拟每股派现0.303元,合计派现6.18亿元[6] - 2023年末总股本20.60亿股,扣除1894.9万股计算分红[6] - 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1.0643亿元[9] 资金运用 - 拟用不超30亿元自有闲置资金买理财产品[11] - 拟开展不超1.5亿美元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13] - 拟用不超2.5亿元可转债募集资金现金管理[15] - 拟用不超2.5亿元闲置可转债资金补流,期限不超12个月[17] 会议与议案 - 第五届监事会十二次会议应到实到3人[1] - 多项决议表决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1][2][4][5][7][8][10][12][14][16] - 多个报告和议案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1][2][4][7][10] 其他事项 - 购买董监高责任险保费不超30万元/年,赔偿限额不超5000万元/年,期限12个月[18]
林洋能源: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2024-04-26 20:58
资金使用 - 公司拟用不超2.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补流,期限不超12个月[2][11] - 2017年10月公开发行可转债募资30亿,净额29.6675亿元[3] - 截至2024年3月31日,可转债募资累计使用29.1502408774亿元[10] 项目变更 - 原320MW光伏发电项目部分约100MW变更为229MW光伏电站项目[7] - 两项目变更为“12GW高效N型TOPCon光伏电池生产基地及新能源相关产业项目”[8] 决策审批 - 2024年4月26日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补流议案[11] - 保荐机构广发证券对补流事项出具同意核查意见[12]
林洋能源: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2024-04-26 20:58
业务目的与规则 - 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不投机和非法套利[5] - 交易与有资格金融机构进行,合约外币金额不超预测金额[6] - 业务总体额度在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批准额度内执行[8] 审议标准 - 预计动用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占净利润50%以上且超500万元需股东大会审议[8] - 预计任一交易日最高合约价值占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股东大会审议[8] 业务管理 - 可对未来12个月期货和衍生品交易预计并审议,使用期限不超12个月[9] - 董事会可授权董事长决策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10] 部门职责 - 海外融资部负责计划制订、资金筹集、日常管理[11] - 内控部负责合规性监督检查[12] - 证券部负责信息披露工作[12] 业务执行与应对 - 海外融资部在授权范围及额度内签署文件并结算[18] - 汇率或利率波动时,海外融资部分析并上报董事长[19] - 业务异常时,海外融资部提交报告方案并跟踪,管理层商讨措施[20] 信息披露 - 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0] - 重大风险达标准向交易所报告并公告[20] - 已确认损益及浮动亏损达净利润10%且超1000万元及时披露[20] - 套期保值亏损重新评估有效性并披露[20] - 披露定期报告结合被套期项目披露套期效果[21] 档案管理 - 业务档案次年由海外融资部移交档案室,保管10年[23] 制度生效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修订和解释权归董事会[23]
林洋能源: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2024-04-26 20:58
打造绿色环境 创造美好生活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关于本报告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林洋能源")在实现自 身发展,保持高标准的企业治理水平的同时,把社会责任融入企业发展战略和经 营管理之中,全力保证股东、客户及员工的长期利益,同社会各界广泛交流和沟 通,同利益相关方建立和谐、互信的合作共赢关系。公司在日常经营中,遵守道 德准则和法律法规,增强透明度,对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影响承担应有的责任, 在努力实现公司围绕年初制定的各项目标的同时,实现公司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二、编制依据 本报告以 2023 年度为重点,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力求全面客 观地反映公司履行社会责任的情况,旨在加强公司和各利益相关方的沟通和交流。 同时,公司也接受社会的监督,以促使公司全面健康发展。 三、时间范围 本报告期间为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
林洋能源: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2024-04-26 20:56
资金使用 - 公司拟用不超30亿自有闲置资金买理财产品,额度内可循环用[3][4][6] - 投资期限自董事会通过日起不超12个月[5][6] - 投资种类为低风险、高流动性产品[4][5] 决策流程 - 2024年4月26日相关会议审议通过议案[6] - 董事会授权相关人员行使决策权并签文件[5][6] - 财务部选产品测算,经审核、审批[8] 管理监督 - 财务部建台账管理并跟踪进展[8] - 内控部每季度末全面检查并报告[8] - 独立董事等有权监督,必要时聘机构审计[8] 财务列示 - 短期理财产品列“交易性金融资产”,利息计“投资收益”[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