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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阳智能(601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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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阳智能:2023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4-04-28 15:51
公司代码:601615 公司简称:明阳智能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 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 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 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 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 律责任。 一. 重要声明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 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 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 ...
明阳智能: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2024-04-28 15:51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监事会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2023 年 10 月 25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 的通知》(财会【2023】21 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 17 号"),规定"关于流 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 易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二) 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一) 变更原因 1、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 (四)变更的日期 (1) 列示 根据准则解释第 17 号的要求,公司决定对"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 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内容, 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没有将负债清偿推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的实 质性权利的,该负债应当归类为流动负债。 企业是否有行使上述权利的主观可能性,并不影响负债的流动性划分。对于 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非流动负债划分条件的负债,即 使企业有意图或者计划在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内(含一年,下同)提前清 ...
明阳智能(601615) - 2024 Q1 - 季度财报
2024-04-28 15:51
财务表现 - 2024年第一季度,公司营业收入达到50.75亿人民币,同比增长84.60%[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04亿人民币,较上年同期有显著增长[4] - 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为-16.7亿人民币,较上年同期有所下降[4] - 公司总资产达到84.85亿人民币,同比增长0.75%[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27.42亿人民币,较上年同期略有下降[5] - 公司在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中,政府补助和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较为显著[7] 股东情况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146,723股,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中,WISER TYSON INVESTMENT CORP LIMITED持有157,062,475股,占比6.91%;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持有133,681,303股,占比5.88%;FIRST BASE INVESTMENTS LIMITED持有119,470,011股,占比5.26%;明阳新能源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113,591,612股,占比5.00%;[13] - 前十名股东中,WISER TYSON INVESTMENT CORP LIMITED持有157,062,475股,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持有133,681,303股,FIRST BASE INVESTMENTS LIMITED持有119,470,011股,明阳新能源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113,591,612股,明阳新能源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持有50,640,000股,KEYCORP LIMITED持有44,683,336股,宁波博蕴天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持有36,647,003股,明阳新能源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持有35,820,000股,全国社保基金一零二组合持有29,350,910股,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人分红持有26,297,207股[14] - WISER TYSON INVESTMENT CORP LIMITED、明阳新能源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FIRST BASE INVESTMENTS LIMITED、KEYCORP LIMITED、宁波博蕴天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张传卫、吴玲、张瑞的关联方[15] 业绩表现 - 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增长主要受风机交付规模上升和电站产品出售规模增加的影响[9] -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营业总收入为50.75亿人民币,同比增长84.7%[20] -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营业总成本为48.67亿人民币,同比增长59.8%[20] -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净利润为3.14亿人民币,同比增长36.0%[21] -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每股基本收益为0.13元[21] - 2024年第一季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669,896,242.16元,较去年同期略有下降[23] - 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860,937,091.41元,较去年同期略有增加[24] - 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060,054,080.37元,较去年同期大幅增长[25] - 2024年第一季度公司营业收入为43.79亿人民币,较去年同期增长87.1%[26] - 2024年第一季度公司净利润为45.95亿人民币,较去年同期增长216.3%[27] - 2024年第一季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32亿人民币[28] - 2024年第一季度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8.75亿人民币[29]
明阳智能:关于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
2024-04-28 15:51
目 录 委托单位: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审计单位: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联系电话:+86(10)8566 5588 1、 关于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 2、 附表-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2023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 况汇总表 关于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 专项说明 关于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 专项说明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目 录 关于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 金往来的专项说明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 1-4 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Grant Thornton 载 |三 关于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 致同专字(2024)第 110A009490 号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明阳智能公司")委 托,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审计了明阳智能公司 2023年 12月 31日的 ...
明阳智能: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预计的公告
2024-04-28 15:51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预计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各子公司根据日常经营 及业务发展需要,2024 年度拟向银行以及其他金融业等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金 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12,431,500 万元授信额度,其中:经营类授信人民 币 6,795,000 万元;项目类授信人民币 5,636,500 万元。申请授信额度及项目融 资类授信的情况如下: 证券代码:601615 证券简称:明阳智能 公告编号:2024-046 | 29 | 始兴明阳马市新能源有限公司 | 25,000 | | --- | --- | --- | | 30 | 仁化县耀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 25,000 | | 31 | 韶关市明阳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 25,000 | | 32 | 邯郸市永年区洁源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24,000 | | 33 | 明阳智能(中宁县)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20,000 | | 34 ...
明阳智能: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2024-04-28 15:47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明阳智慧 能源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明阳智能"或"上市公司"或"公司")持续督导工作 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3年2月修订)》《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2023年8月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对明阳智能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进行了专项核查,现将核查情 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18〕2169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 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通过上海证 券交易所系统于2019年1月11日采用全部向二级市场投资 ...
明阳智能: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2023年度环境、社会和治理报告
2024-04-28 15:47
关于本报告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2023 年环境、社会和治理报告》本着客观、规范、透明和全面的原则,详细披露了明阳智 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2023 年在环境保护、社会责任及公司治理领域的具体实践和绩效。 时间范围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为保证报告的完整性,部分内容超出上述范围。 报告范围 本报告组织范围为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及其子公司在内的业务。 称谓说明 为了方便表述,本报告中"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也以"明阳智能""明阳""公司"或"我们"表示;控股母公司"明 阳新能源投资控股集团"以"明阳集团"表示。 编制依据 数据来源及可靠性保障 本报告所引用的信息与数据均来源于政府公开数据、明阳智能内部相关统计报表、第三方问卷调查、行政文件及报告等。 明阳智能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报告获取 您可以在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官网(www.myse.com.cn)浏览或下载本报告。如对报告有疑问和建议,您可发邮 件至 myse@mywind.com.cn,或可致电 0760-28138687。 目录 01 / 董事长致辞 03 ...
明阳智能:关于公司为关联方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2024-04-28 15:47
关于公司为关联方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及是否为上市公司关联人:承德县山泰洁源钢结构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承德洁源")本次担保属于关联担保。 本次担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为关联方承德洁源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承德分行(以下简 称"中信银行承德分行")申请固定资产贷款提供担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5,880.00 万元。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承德洁源实际提供的 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0 万元。除本次交易外,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 承德洁源及其控制的企业累计发生关联交易总额为 0 元。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证券代码:601615 证券简称:明阳智能 公告编号:2024-044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 期对外担保事项。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提供担保情况概述 2024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 ...
明阳智能: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材料
2024-04-28 15:47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材料 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22 日 | 2023 |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2 | | --- | --- | --- | | 2023 |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5 | | 议案一:2023 |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7 | | 议案二:2023 |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4 | | | 议案三:2023 |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6 | | | 议案四:2023 |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5 | | | 议案五:2023 | 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50 | | | 议案六:关于 2023 |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1 | | | 议案七:关于非独立董事 | 2023 年度薪酬的议案 53 | | | 议案八:关于独立董事 | 2023 年度薪酬的议案 54 | | | 议案九:关于监事 2023 | 年度薪酬的议案 55 | | | 议案十: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56 | | | | 议案十一: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65 | | | | 议案十二: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73 | | | ...
明阳智能: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2024-04-28 15:47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 变更原因 2023 年 10 月 25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 的通知》(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7号"),规定"关于流 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 易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二) 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 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 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其他 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相关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执行。 (四)变更的日期 根据准则解释第 17 号的要求,公司决定对"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 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内容, 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根据准则解释第 17 号的要求,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