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达股份(603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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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达股份(603166) - 福达股份2024年度审计报告
2025-03-26 23:04
业绩数据 - 2024年度公司营业收入为164,756.74万元[8] - 2024年末流动资产合计13.72亿元,较2023年末增长19.56%[26] - 2024年末流动负债合计13.47亿元,较2023年末增长38.21%[26] - 2024年末非流动资产合计27.16亿元,较2023年末增长18.86%[26] - 2024年末非流动负债合计3.49亿元,较2023年末增长146.15%[26] - 2024年末负债合计16.96亿元,较2023年末增长52.12%[26] - 2024年末所有者权益合计23.93亿元,较2023年末增长3.24%[26] - 2024年末资产总计40.89亿元,较2023年末增长19.11%[26] - 2024年度营业总收入16.4756744574亿元,同比增长约21.83%[28] - 2024年度净利润1.8528097788亿元,同比增长约79%[28] - 2024年度基本每股收益0.29元/股,同比增长约81.25%[28] - 2024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729848199亿元,同比增长约135.73%[30] - 2024年度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4670853443亿元,亏损扩大约64.56%[30] - 2024年度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2165027539亿元,同比增长约158%[30] 财务状况 - 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应收账款余额为49,612.80万元[10] - 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坏账准备余额为2,660.14万元[10] 审计相关 - 审计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公允反映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4] - 审计将营业收入的确认和计量、应收账款的减值准备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8][10] 股本与权益变动 - 2024年年初股本为46,208,651元,年末为46,208,651元[32] - 2024年资本公积增加6,347,738.2元,其他综合收益增加603,670.5元,专项储备增加333,049.7元等,所有者权益合计增加5,047,574.29元[32] - 2024年综合收益总额为85,280,977.88元[32] - 2024年利润分配中,提取盈余公积9,830,462.6元,对所有者分配使未分配利润减少62,948,945.11元[32] - 2023 - 2024年少数股东权益减少651,960.37元[35] 会计政策与核算方法 - 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61] - 公司正常营业周期为一年[62] - 公司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境外(分)子公司按经营所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为记账本位币[63] - 公司存货发出采用加权平均法计价,采用永续盘存制[158][159] - 公司一般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类别计提[161] - 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关系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同一合同下以净额列示[164][165] - 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包括控制、重大影响、合营企业权益性投资[170] - 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用成本法核算,联营合营企业用权益法核算[176] - 公司采用成本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185] - 公司从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次月起按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189] -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使用寿命内采用直线法系统合理摊销[198] - 公司将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费用归集为研发支出,含研发人员职工薪酬等[200]
福达股份(603166) - 福达股份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5-03-26 23:04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审字|2025|518Z0087 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 · 北京 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扫"或进入"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gov.cn)"进行查 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扫"或进入"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 报告编码: 京250388540 容诚会 【RSM | 容 诚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 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容诚审字[2025]518Z0087 号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 审计了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达股份")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 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福达股份 董事会的责任。 内部控制具有固 ...
福达股份(603166) - 福达股份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万峰)
2025-03-26 23:03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李万峰,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6年生,毕业于桂林理工大学工商管理 专业,工商管理硕士,律师,仲裁员。主要从事重大民商事诉讼及非诉业务办理,多次参与 广西区内大中型企业设立、分立及股权收购、转让,企业改制、资产重组等重大项目,并曾 多次获得"南宁市优秀律师"、"南宁市优秀青年律师"等荣誉称号。自2002年4月开始从 事律师工作至今,历任广西桂通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广西分所副 主任、北京大成(南宁)律师事务所监委会委员、管委会委员。现任北京大成(南宁)律师 事务所律师、合伙人,福达股份独立董事。 本人除在公司任独立董事职务外,未在其他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职务。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独立董事,我已向公司提供了独立性确认函,我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 均不在公司或其子公司任职,且未在公司关联企业任职;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公司提供财 务、法律、咨询等服务;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本人具备《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
福达股份(603166) - 福达股份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蒋红芸)
2025-03-26 23:03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 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2024年的工作中,本着客 观、公正、独立的原则,诚信、勤勉、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 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全 体股东和公司的利益。现将本人2024年度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蒋红芸,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3年生,本科毕业于中南财经大学(现 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审计学专业,教授,硕士生导师,注册会计师,广西"十百千"拔尖 会计人才(学术二期)。主要研究方向为内部控制、绩效评价、企业社会责任等领域,公开 发表论文30多篇。曾任桂林理工大学商学院讲师、副教授。现任桂林理工大学商学院教授, 福达股份独立董事。 本人除在公司任独立董事职务外,未在其他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职务。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本人本 ...
福达股份(603166) - 福达股份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秦联)
2025-03-26 23:03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 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 《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2024年的工作中,本着客观、公 正、独立的原则,诚信、勤勉、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 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和 公司的利益。现将本人2024年度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秦联,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2年生,华南工学院锻压专业本科,工学 学士,高级工程师。曾被授予广西区劳动模范、桂林市优秀青年科技人才、桂林市十大杰 出青年提名奖等,多次获桂林市优秀企业家称号。曾任桂林客车集团公司技术部长、总工 程师、副总经理,桂林市经贸委党组成员、副主任,桂林客车集团公司董事长兼桂林大宇 客车公司董事长、桂林客车发展公司副董事长、上海万象汽车公司董事、福达股份董事、 桂林客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党委书记 ...
福达股份(603166) - 福达股份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5-03-26 23:01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4 年,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 《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治理规范,切实履行股东赋 予的决策监督职责,充分发挥战略引领作用,有效落实股东大会各项决议。董事会全体 成员恪守勤勉义务,以战略前瞻性把握行业发展趋势、布局培育发展新动能,推动公司 实现经营质量与治理水平双提升,为构建高质量发展新格局奠定坚实基础。现将董事会 2024 年度主要工作和 2025 年主要工作安排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公司经营情况 2024 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关键之年,也是公司在新一轮科技革命 和产业变革中持续创新、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一年。中国 2024 年汽车产销稳中有进、 再创新高,累计完成 3128.2 万辆和 3143.6 万辆,同比分别增长 3.7%和 4.5%,继续保 持在 3000 万辆以上规模。其中,乘用车产销持续增长,为稳住汽车消费基本盘发挥积 极作用;商用车市场表现疲弱,产销未达 400 万辆预期;新能源汽车继续快速增长,年 产销首次突破 1000 万辆,销量占比超过 40 ...
福达股份(603166) - 福达股份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5-03-26 23:01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在报告期内严格依照 《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勤勉、认真地履行监督和检查职能,依法独立行使 职权,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监事会成员出席或列席报告期内的所有股东大会和董事会 会议,以及通过召开监事会会议等方式,对公司长远发展计划、生产经营活动、重大事 项、财务状况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方面实施了有效监督,从切实维 护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出发,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发挥了积极作用。现将监事会在 2024 年度的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成员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或 列席了公司所有的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内部控制及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了严格的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制度健全,未发现公司 有违法违规的经营行为;三会运作规范,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均按照相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进行,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决议能够 ...
福达股份(603166) - 福达股份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5-03-26 23:01
证券代码:603166 证券简称:福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4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 1988 年 8 月,2013 年 12 月 10 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 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 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 10 层 1001-1 至 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2、人员信息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212 人,共有注册会计师 1552 人,其中 781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 394 家上市公司 2023 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 ...
福达股份(603166) - 福达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2025-03-26 23:01
审计机构情况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容诚所合伙人212人,注册会计师1552人,781人签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2] 审计相关决策 - 2024年4月17日,审计委员会通过续聘容诚所2024年度审计机构议案[3] - 续聘事项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3] 审计意见 - 容诚所认为公司2024财报按准则编制,公允反映财务等情况[4] - 容诚所认为公司2024年12月31日保持有效财务报告内控[4] - 容诚所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5] 审计沟通会议 - 2024年12月25日、2025年2月25日召开审计沟通会[6] 报告审议 - 2025年3月25日,审计委员会通过《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等议案[7] - 审计委员会认为容诚所按时完成年报审计,行为规范有序[8]
福达股份(603166) - 福达股份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5-03-26 23:01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现有独立董事 3 人,分别为秦 联先生、李万峰先生、蒋红芸女士。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的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对自身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并将自查情况提交了董事会。自查结果 显示,公司独立董事均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的独立性要求,不存 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情形,能够独立 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二、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评估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秦联先生、李万峰先生、蒋红芸女士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 自查文件,确认各位独立董事在报告期内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亦 未在公司的主要股东单位中担任任何职务。独立董事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任 何形式的利益冲突、关联关系或其他可能对其独立性客观判断产生影响的情况。公司独 立董事始终保持高度的独立性。确认各位独立董事均只在本公司担任独立董事,保证了 充足的履职时间和精力。其履职行为符合《上市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