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旺电子(603228)
搜索文档
景旺电子(603228) -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28 19:46
制度适用范围 - 制度适用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 信息披露规定 - 涉及国家或商业秘密可暂缓或豁免披露[4] - 需满足未泄漏等条件,特定方式可豁免定期和临时报告披露[5][6] 业务办理流程 - 办理需经业务部门申请等流程,信息由董秘登记、董事长签字[6] 后续处理要求 - 暂缓披露原因消除应及时披露,特定情形核实后也需披露[6][7] 材料报送与制度生效 - 定期报告公告后10日内报送相关材料,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8][10]
景旺电子(603228) -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2025年7月)
2025-07-28 19:46
独立董事构成 - 董事会成员中至少三分之一为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4] 任职限制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前十股东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6] - 在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或前五股东任职人员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6] 候选人提出 - 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8] 任期规定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6年[8] 履职与解除 - 连续2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9] - 因特定情形辞职或被解除致比例不符,60日内补选[10] - 任期届满前辞职致上述情形,履职至新任产生,60日内补选[10] 工作要求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13] 会议规定 - 至少每年召开一次专门会议,提前3天发通知[15]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推举一人召集主持,事项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15] 资料保存 - 向独立董事提供资料至少保存10年[17] 职权行使 - 行使第21条(一)至(三)项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12] 报告披露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14] 委员会设置 - 董事会下设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12] 细则生效 - 细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20]
景旺电子(603228) -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7月)
2025-07-28 19:46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3名非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至少1名专业会计人士[4] - 委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1/3提名,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4] 会议相关 - 定期会议每季度至少一次,可开临时会议[16] - 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6][17] - 原则提前3天通知,全体同意可免[16] - 表决方式多样,临时可通讯,表决后签名确认[18] 职责要求 - 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外部审计机构履职及监督报告[10] - 督导内审至少半年检查重大事件和大额资金往来[11] - 披露财报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9] 其他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5] - 细则按法律法规和章程执行,董事会解释,审议通过施行[20] - 文件为景旺电子2025年7月发布[21]
景旺电子(603228) -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7月)
2025-07-28 19:46
委员会组成 - 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至少含1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4] - 主任委员由董事长担任[5] 小组设置 - 投资评审小组组长由总经理担任,副组长1 - 2名[5] - ESG执行小组组长由总经理担任,多部门联合组成[5] 会议规则 - 会议原则提前3天通知,全体同意可免除[12] - 2/3以上委员出席可举行,决议全体过半数通过[12] 小组职责 - 投资评审小组负责决策前期准备并提交提案[10] - ESG执行小组负责ESG决策前期信息收集并提交提案[10] 会议记录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结果书面报董事会[13]
景旺电子(603228) -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7月)
2025-07-28 19:46
委员会组成 - 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4] - 委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1/3提名[4] - 设主任委员1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4] 委员会任期 - 任期与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4] 委员会职责 - 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选择标准和程序并提建议[7] 会议规则 - 会议原则上提前3天通知全体委员[12] - 会议应由2/3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2] - 决议须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12] 其他 - 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章程》规定人员[15] - 实施细则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16]
景旺电子(603228) -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
2025-07-28 19:46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2个月内召开[4] 股东会召集相关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8] - 持股10%以上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9]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召集股东持股比例决议公告前不得低于10%[11] 临时提案相关 - 持股1%以上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3] 股东会通知相关 - 年度股东会召集人应在召开20日前公告通知股东,临时股东会15日前公告[14]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需提前2个工作日通知并说明原因[16] 股权登记日相关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6] 股东会召开形式 - 公司股东会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还提供网络投票方式[18] 股东表决权 - 股权登记日在册股东或其代理人有权出席,每股有一票表决权[23] 会议记录保存 - 会议记录需保存10年[26] 股东会决议通过条件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27] - 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27] 重大事项特别决议 - 公司一年内重大资产交易或担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29] 投票权征集 - 董事会、独立董事、持股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可公开征集投票权[30] 关联交易决议 - 关联交易事项决议需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特别决议2/3以上)[30] 董事候选人提名 - 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候选人[33] - 董事会、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33] 累积投票制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30%及以上,股东会选举董事表决实行累积投票制[34] - 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34] 担保审议事项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6] -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达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担保需审议[36]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达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担保需审议[36]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需审议[37]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审议[37]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超5000万元需审议[37] 担保特别决议 - 股东会审议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总资产30%的担保,需2/3以上表决权通过[37] 分红实施时间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2个月内实施方案[40] 股东撤销决议 - 股东可在股东会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法违规决议[41] 规则修改 - 规则修改由股东会决定,董事会拟订草案,批准后生效[44]
景旺电子(603228) -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7月)
2025-07-28 19:46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7年1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800万股[6]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934,187,753元[9] - 公司股份总数为934,187,753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17] 股东信息 - 深圳市景鸿永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认购股份65,872,768股,持股比例42.226%[16] - 智创投资有限公司认购股份65,872,768股,持股比例42.226%[16] - 东莞市恒鑫实业投资有限公司认购股份9,916,330股,持股比例6.357%[16] - 深圳市景俊同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购股份7,834,667股,持股比例5.022%[16] - 深圳市嘉善信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购股份6,503,467股,持股比例4.169%[16] 股份限制 - 公司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17] - 公司收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等情形时,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24] - 公司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类别股份总数的25%,上市1年内及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27]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7]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33] - 股东对内容违法的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有权请求法院认定无效,对程序或内容违反章程的决议有权自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撤销[34]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在董高人员或他人损害公司利益时可书面请求审计委员会或董事会起诉,特殊情况可自行起诉[36] - 公司股东滥用权利给公司或其他股东造成损失应依法赔偿,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有限责任损害债权人利益应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39] 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维护公司利益[41]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滥用控制权或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合法权益[42]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严格履行公开声明和承诺,不得擅自变更或豁免[42]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告知公司重大事件[42] 股东会相关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47]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达或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49]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达或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49]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50]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50]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50] 董事会相关 -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职工代表董事1人[105] - 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106] - 董事会议事规则由董事会拟定,股东会批准[109] - 重大投资项目应组织专家、专业人员评审,并报股东会批准[109] - 董事会对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及投资项目不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可决策[110] - 董事会审批单项或连续12个月内累计融资金额不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且融资后公司资产负债率在60%以下的融资事项(发行债券除外)[110]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150] - 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150] - 法定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时,留存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151] - 公司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20%[156]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80%[158] - 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40%[158] - 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20%[158] 其他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170] - 公司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需提前30天通知[172]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80]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88]
景旺电子(603228) -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7月)
2025-07-28 19:46
委员会构成 - 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1名,由独立董事担任[4] 会议规则 - 会议原则提前3天通知,全体同意可免[12] - 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2]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2] 薪酬与考评 - 董事薪酬报董事会同意后股东会审议[7] - 高管薪酬分配方案报董事会批准[7] - 委员会考评后报报酬方案给董事会[10] 细则生效 - 实施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16]
景旺电子(603228) - 景旺电子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周国云)
2025-07-28 19:45
独立董事候选人条件 - 具备5年以上法律等相关工作经验[1] - 不属于特定股东及其亲属[2] - 最近12个月无影响独立性情形[3] - 最近36个月未受相关处罚或谴责[3] - 兼任境内上市公司不超3家[4] - 在公司连续任职不超六年[4] 其他 - 候选人已通过公司资格审查[5] - 声明发布于2025年7月23日[6]
景旺电子(603228) - 景旺电子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辛国胜)
2025-07-28 19:45
候选人资格 - 具备5年以上法律等相关工作经验[1] - 不属于特定股东及其亲属[2] - 最近12个月无影响独立性情形[3] - 最近36个月未受相关处罚或谴责[3] - 兼任境内上市公司不超3家[4] - 在公司连续任职不超六年[4] 其他 - 已通过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5] - 声明时间为2025年7月23日[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