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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参林: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2024-07-10 18:09
股份质押 - 2024年7月9日控股股东柯康保部分股份补充质押4390000股[2] - 本次质押占柯康保所持股份2.46%,占总股本0.39%[2] - 柯康保累计质押69000000股,占总股本6.06%,占其所持38.72%[3] 股东持股 - 柯云峰持股242591847股,比例21.3%,无质押[7] - 柯金龙持股229631849股,比例20.16%,累计质押71842144股[7] - 全体股东合计持股729368982股,占总股本64.04%[7]
大参林:监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7月修订)
2024-07-02 17:52
监事会构成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含1名职工代表监事,职工代表比例不低于1/3[4] 监事任期 - 监事任期每届为3年,届满连选可连任[4] 会议召开 - 监事会定期会议每六个月至少召开一次[9] - 特定情况监事会应十日内召开临时会议[9] - 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主席三日内发通知[10] - 定期会议提前十日发书面通知,临时会议提前三日[11] 会议举行与决议 - 监事会会议需过半数监事出席方可举行[13] - 监事会决议一人一票记名表决,需过半数监事通过[13] 其他 - 监事会会议记录至少保存十年[17] - 规则修改由监事会提修正案,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生效[19]
大参林: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7-02 17:52
会议信息 -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7月2日通讯召开,7位董事全到[2] 议案审议 - 通过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议案[2] - 通过修订《公司章程》等多项议案,部分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3][5][6][7][8] 股东大会安排 - 同意于2024年7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9]
大参林: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可转债转股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2024-07-02 17:51
可转债发行 - 2020年10月22日公司公开发行1405万张可转债,总额14.05亿元[2] 转股情况 - 截至2024年6月30日,累计35.3万元“大参转债”转股,占比0.0251%[3] - 截至2024年6月30日,累计转股6051股,占转股前已发行股份总额0.0009%[3] - 截至2024年6月30日,未转股可转债金额14.04647亿元,占比99.9748%[3] - 2024年第二季度新增转股1952股[3] 转股价格调整 - 2020年12月23日,转股价格由83.85元/股调为83.71元/股[3] - 2021年6月10日,转股价格由83.71元/股调为69.09元/股[4] - 2022年6月13日,转股价格由69.05元/股调为57.13元/股[5] - 2023年6月9日,转股价格由57.13元/股调为47.11元/股[5] - 2024年6月20日,转股价格由47.11元/股调为46.8元/股[7]
大参林:公司章程(2024年7月)
2024-07-02 17:51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7年7月7日核准首次发行4,001万股,7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5] - 公司注册资本为113,890.2099万元[6] - 公司发行股票每股面值1.0元[12] - 公司股份总数为1,138,902,099股,均为普通股[13] 股权结构 - 柯云峰持股59,429,921股,比例29.7150%[12] - 柯康保持股48,514,222股,比例24.2570%[12] - 柯金龙持股59,429,921股,比例29.7150%[12] - 柯舟持股10,915,700股,比例5.4579%[12] - 邹朝珠、梁小玲、王春婵均持股4,325,892股,比例2.1629%[12] - 柯秀容持股2,183,140股,比例1.0916%[12] 股份交易限制 - 董事、监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总数25%,上市1年内及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19] - 发起人持有的股份自公司成立1年内不得转让,公开发行前股份上市交易1年内不得转让[19] - 持有5%以上股份股东质押股份应当日书面报告公司[26]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监事会诉讼[25] - 股东对决议违法可请求法院认定无效或撤销[24] - 监事会等拒绝或未诉讼时,股东可自行诉讼[25] 股东大会 - 审议一年内购买、出售资产超总资产30%事项[29] - 审议关联交易超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事项[29] - 可授权董事会三年内发行不超已发行股份50%的股份[31] - 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32]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时,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33] 董事会 - 由七名董事组成,含三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一人[70] - 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十日书面通知[74]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东等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十日内召集[74] 监事会 - 由三名监事组成,职工代表监事一名,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94][95] - 每六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决议需半数以上监事通过[96] 利润分配 - 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99] - 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时,留存不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的25%[100] - 坚持现金分红优先、为主原则,兼顾可持续发展[100] - 单一年度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度可分配利润的20%[102] 其他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四个月内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两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99] - 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由股东大会决定[107] - 合并、分立、减资应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115][116] - 持有10%以上表决权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19] - 修改章程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119]
大参林: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7-02 17:51
会议信息 -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6月27日发出,7月2日通讯召开[2] - 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由陈智慧召集主持[2] 议案情况 - 监事会拟定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需经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3] -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表决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
大参林:总经理工作细则(2024年7月修订)
2024-07-02 17:51
组织架构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若干名、财务总监1名,副总经理和财务总监对总经理负责[2] 会议制度 - 总经理办公例会原则上每月召开1次,于当月第一个工作周召开[10] - 重大安全事故损失100万元以上、产品质量事故损失50万元以上,总经理应立即召开临时会议[10] - 会议议程及重要议题讨论材料须提前1天通知和送达出席人员[11] - 需提交会议讨论的议题,应于会议前1天向总经理办公室申报[20] 会议管理 - 总经理办公会议会务、记录、纪要工作分别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专人负责、总经理审定[12] 决策流程 - 总经理办公会议就公司资金运用等事项讨论后,应向董事会汇报提交会议方案[25] 总经理职责 - 总经理行使职权不得违背董事会决议,超越范围需及时报告并可提议召开董事会[14] - 总经理应向董事会或监事会报告公司年度计划等情况[15] - 总经理需保证盈亏报告真实性[17] - 外部条件重大变化等情况总经理应及时向董事长报告[17] - 公司重大债务违约、重大劳动和安全事故等情况总经理应报告[20] 细则说明 - 细则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执行,与规定抵触时以相关规定为准[19] - 细则中“以上”含本数,“超过”“以下”不含本数[19] - 细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生效及修改[19]
大参林: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4年7月修订)
2024-07-02 17:51
人员聘任 -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9] - 证券事务代表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20] 履职规定 - 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等事务,违法需担责[13][17] - 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履职,秘书不能履职时代行职责[20] 时间要求 - 原任秘书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新秘书[9] - 秘书出现规定情形1个月内解聘[10] - 秘书空缺超三个月法定代表人代行职责[11] 资料提交 - 聘任后及时公告并提交资料[22] - 提供聘任书、通讯方式等资料[23] - 通讯方式变更及时提交变更资料[23] 制度说明 - 术语若无特别说明与《公司章程》含义相同[25] - 未尽事宜或冲突以法律等规定为准[25]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审议通过生效[27][28]
大参林: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进展的公告
2024-07-02 17:51
回购方案 - 首次披露日为2024年3月16日[3] - 实施期限为2024年4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3] - 预计回购金额10000万元至20000万元[3] 回购进展 - 累计已回购股数2318266股,占总股本比例0.2036%[3] - 累计已回购金额4117.03万元[3] -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14.70元/股至22.81元/股[3] - 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34.51元/股[4] 其他 - 截至2024年6月30日披露回购进展[5] -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回购并及时披露信息[7]
大参林: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4-07-02 17:51
公司章程修订 - 收购股份情形增加“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2][3] - 收购本公司股份可通过公开集中交易等方式进行[3] - 强调董监高维护公司资金不被控股股东等占用的义务[3] - 规定董高协助侵占资产时董事会的处分措施[3] 重大事项审议 - 审议一年内购买、出售资产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4] - 审议与关联人发生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4] 股东大会相关 - 股东大会可授权董事会对发行公司债券、三年内决定发行不超过已发行股份50%的股份作出决议[4] - 为股东等提供担保议案表决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5] - 多种情形下公司需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提案等相关权利[5] - 股东大会通知及延期、取消的相关规定[6][10] - 股东大会主持人员的推举规则[15] - 部分股东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及相关限制[16] - 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股东不参与表决[17] - 董监候选人的提名规定[8] - 股东对独立董事的质疑或罢免提议权利[8] 董事会相关 - 对外担保事项的审议要求[9] - 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主体及董事长召集时间[10] - 董事会会议召开及决议通过条件[10] - 关联董事表决权限制[10]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成[11] - 董事会秘书的提名、聘任及兼职限制[11] - 董事会审议重大关联交易事项的开会方式[11] 监事会相关 - 监事会组成及会议召开频率[12] - 监事会决议通过条件[12] 财务及利润分配 - 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审计要求[12] - 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的留存要求[13] - 公司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13] - 利润分配方案的制订、审核及执行监督[13] - 公司税后利润分配方式[12]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的通过条件[14] - 股东大会批准利润分配方案后董事会完成股利派发时间[14] 公司合并等事项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时对债权人的通知及公告要求[15] - 债权人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的时间[15] - 股东请求法院解散公司的条件[15] 其他 - 《公司章程》修订事项需提交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18] - 公司对部分治理制度进行修订[19] - 三项制度需提交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19] - 修订后的公司治理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相应上网文件[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