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化股份(6038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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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化股份:新化股份关于签署《新化化工搬迁补助补充协议》的公告
2024-06-27 18:11
新华基地搬迁 - 2020年10月16日审议通过搬迁议案[2] - 2020年11月4日临时股东大会通过议案[2] 土地相关 - 甲方收回200608平方米土地,公司保留25108平方米[5] 资金相关 - 最终搬迁补助16115.85万元,已支付11052.81万元[5] - 剩余5063.04万元未支付[5]
新化股份:新化股份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2024-06-27 18:11
募集资金情况 - 实际发行可转债650万张,总额65000万元[4] - 优先配售49778.60万元,网上发行14969.20万元,包销252.20万元[4] - 募集资金净额63925.33万元[4] 资金使用与决策 - 募集资金用于宁夏新化化工募投项目[5] - 公司通过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资金并等额置换议案[3][10] - 监事会、保荐机构对此事项无异议[11][12]
新化股份:新化股份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4年跟踪评级结果的公告
2024-06-27 18:11
信用评级 - 公司委托中证鹏元对“新化转债”进行跟踪信用评级[3] - 前次主体和债券评级均为“AA - ”,展望“稳定”,评级时间2023年5月29日[3] - 本次主体和债券评级仍为“AA - ”,展望“稳定”,结果未变[3] - 跟踪评级报告详见上交所网站[4]
新化股份:新化股份关于调整“新化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2024-06-11 18:17
债券发行 - 公司于2022年11月28日发行65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总额65,000万元[4] 转股价格调整 - 2023年6月21日转股价格由32.41元/股调为31.86元/股[4] - 本次调整前31.86元/股,调整后31.42元/股[4] - 调整后计算公式P1=P0 - D,P0为31.86元/股,D为0.44419元/股[7][8] 利润分配 - 2023年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5元(含税)[6] 转股安排 - “新化转债”2024年6月11 - 17日停转股,18日起恢复[8] - 可转债转股复牌停牌终止日为2024/6/17,复牌日为2024/6/18[3]
新化股份: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24-06-11 18:17
可转债发行 - 公司公开发行65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65,000万元,净额63,925.33万元[6] - 可转债期限自2022年11月28日至2028年11月27日[10] -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不提供担保[19] 债券利率与付息 - 债券利率第一年0.3%、第二年0.5%、第三年1.0%、第四年1.5%、第五年2.0%、第六年3.0%,到期赎回价115元[11] - 可转债每年付息一次,到期归还未转股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12] 转股相关 - 转股期自2023年6月2日至2028年11月27日,初始转股价格32.41元/股[20] - “新化转债”原转股价格31.86元/股,因2023年度利润分配调整为约31.42元/股,2024年6月18日起生效[37] - “新化转债”2024年6月11日至2024年6月17日停止转股,2024年6月18日起恢复转股[38] 条款规定 - 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15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23] - 可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转股期内,公司股票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15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或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公司有权赎回[28] - 可转债有条件回售条款: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公司股票连续30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的70%时,持有人有权回售[30] - 可转债附加回售条款: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与承诺相比出现重大变化,被视作或认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权利[31] 资金用途与评级 - 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拟投资宁夏新化化工有限公司合成香料产品基地项目(一期)[34] - 本次可转债主体信用评级和债券信用评级均为“AA - ”级,评级展望为稳定[35] 利润分配 - 2023年度公司以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5元(含税)[36]
新化股份:关于宁夏新化化工有限公司合成香料产品基地新增7155/吨年产品建设项目的公告
2024-06-11 18:14
项目概况 - 项目名称为宁夏新化化工有限公司合成香料产品基地新增7155吨/年产品建设项目[3] - 项目计划总投资6000万元,以实际为准[4] - 建成后新增29种香料产品,年生产规模7155吨[5] 公司信息 - 宁夏新化化工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 - 04 - 23,注册资本16000万元[6] 项目细节 - 建设地点为宁东能源化工基地[7] - 资金来源为自有或自筹资金[7] - 在A、C、G车间依托现有设备建设[7] - 建设期5个月,可能调整[7] 项目风险 - 实施可能因市场、政策等变化顺延、变更、中止或终止[9] - 投产后可能因政策、市场变化收益不达预期[9]
新化股份:新化股份关于不向下修正新化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2024-06-11 18:14
可转债发行 - 2022年11月28日公开发行65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总额65,000万元[3] 转股信息 - “新化转债”转股期自2023年6月2日至2028年11月27日,初始转股价32.41元/股[4] - 2023年6月21日转股价格由32.41元/股调整为31.86元/股[5] 价格修正 - 截至2024年6月11日,公司股票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9] - 2024年6月11日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转股价格[9] - 2024年6月12日至8月12日再触及也不提出修正方案[9] - 2024年8月13日起重新起算,触发再开会决定[10]
新化股份: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分红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2024-06-11 18:14
北京大成(上海) 律师事务所 关于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差异化分红事项 之 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 关于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美异化分红事项 之法律意见书 致: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意见书 大成 DENTONS 大成 is Dentons' Preferred Law Firm in China. 中国上海市世纪大道 100 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 9 层/24 层/25 层(200120) 9th/24th/25th Floor,Shanghai World Financial Center,100 Century Avenue, Shanghai 200120, P. R. China Tel: +86 21-58785888 Fax: +86 21-58786866 www.dentons.cn 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化股份")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以下简称"《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
新化股份: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24-06-11 18:14
利润分配 - 2023年度A股每股现金红利0.45元[3] - 以183,196,874股为基数,共派发现金红利82,438,593.3元[6] 时间安排 - 利润分配方案2024年5月16日经股东大会通过[4] - A股股权登记日2024/6/17,除权(息)和发放日2024/6/18[7] 税负情况 - 不同股东类型税负不同,如限售股股东解禁前按10%代扣[12]
新化股份:新化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6-11 18:14
会议情况 -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6月11日召开[3] -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9人[3] 议案表决 - 《关于不向下修正"新化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4] - 《关于宁夏新化化工有限公司合成香料产品基地新增7155吨/年产品建设项目的议案》获审议通过[5] - 《关于宁夏新化化工有限公司合成香料产品基地新增7155吨/年产品建设项目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