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芯微(6038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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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芯微(603893) - 关于2022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2025-04-22 21:27
业绩总结 - 2024年公司营业收入31.3637067842亿元,较2022年同期增长54.53%[3] - 2024年公司净利润5.9486221027亿元(未扣除激励成本),较2022年同期增长100.00%[3] 激励计划 - 本次符合股票期权行权条件激励对象117人,拟行权数量56.85万份,行权价格71.05元/份[3] - 2022年12月26日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71.75元/份,授予202.00万份,激励127人[8] - 2023年8月21日预留部分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71.50元/份,授予42.50万份,激励9人[8] - 2022年12月26日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价39.86元/股,授予7.00万股,激励3人[9] - 2023年8月21日预留部分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价39.61元/股,授予1.50万股,激励1人[9] - 公司2022年第二期激励计划剩余9.00万份股票期权失效[9] -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授权日2022年12月26日,第二个等待期2025年5月25日届满[10] - 2025年4月21日审议通过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议案[7] - 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可行权数量占已获授股票期权比例30%[13] - 核心技术等人员获授189.50万份,本次可行权56.85万份,占比30%[15] - 8名激励对象离职注销88,500份,2名14,000份将注销[15] - 董事会核查117名激励对象资格有效,拟行权56.85万份[17] - 监事会同意本次股票期权行权安排[18]
瑞芯微(603893) - 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2025-04-22 21:27
激励计划 - 2022年第二期激励计划相关议案于2022年12月13日通过[3] - 2024年激励计划相关议案于2024年3月15日通过[3] 股票期权注销 - 2022年因3名激励对象离职注销21,000份股票期权[6] - 2024年因1名激励对象离职注销8,000份股票期权[7] - 2025年4月21日决定注销29,000份股票期权[3][4] 合规情况 - 本次注销对财务和经营无实质影响[8] - 薪酬与考核等认为注销合规[9][10][11][12] 公告信息 - 公告于2025年4月23日发布[13]
瑞芯微(603893) - 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2025-04-22 21:27
激励计划人员与数量 - 符合股票期权行权条件激励对象281人,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激励对象5人[2] - 限制性股票拟解除限售3.60万股,股票期权拟行权142.86万份[3] - 2024年3月15日授予股票期权479.70万份,激励对象284人[6] - 2024年4月26日授予限制性股票12.00万股,激励对象5人[6] - 2024年预留120.00万份股票期权和3.00万股限制性股票失效[6] 激励计划时间与价格 - 2024年3月15日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44.82元/份[6] - 2024年4月26日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价34.27元/股[6] -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等待期2024年3月15日起12个月届满[7] -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2024年5月21日起,2025年5月20日届满[7] - 股票期权授权日2024年3月15日,行权价44.37元/份[11] - 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4年4月26日[14] 业绩数据 - 2024年公司营业收入31.3637067842亿元,同比增长46.94%[9] - 2024年公司净利润5.9486221027亿元,同比增长341.01%[9] 行权与解除限售 -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可行权及解除限售比例30%[10] - 为281名激励对象办理股票期权行权142.86万份[10] - 为5名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3.60万股[10] 其他情况 - 2名激励对象离职注销27000份股票期权,1名8000份将注销[12] - 董事会核查可行权及解除限售激励对象资格合法有效[15] - 监事会认为本次行权及解除限售符合规定,同意安排[16]
【太平洋科技-每日观点&资讯】(2025-04-23)
远峰电子· 2025-04-22 20:50
行情速递 - 主板领涨个股包括盈方微(+10.06%)、西陇科学(+10.05%)、永鼎股份(+10.04%)、信雅达(+10.03%)和吉大正元(+10.00%) [1] - 创业板领涨个股包括新晨科技(+20.03%)、优博讯(+20.00%)和致尚科技(+20.00%) [1] - 科创板领涨个股包括仕佳光子(+13.09%)、柏楚电子(+6.88%)和信安世纪(+6.78%) [1] - 活跃子行业中SW半导体设备上涨0.99%,SW门户网站上涨0.91% [1] 国内新闻 - 2025年1-3月中国轿车销量前十企业共售出185.1万辆,占总量68.9%,比亚迪、吉利、上汽通用五菱和一汽实现两位数增长 [1] - 仁芯科技完成A轮数亿元融资,资金用于产品研发和量产供应链,投资方包括陕汽集团、长江汽车电子等产业资本 [1] - 国科微发布自研AI图像处理引擎品牌"圆鸮",应用于安防、低空经济、消费电子和工业互联网等领域 [1] - vivo发布X200 Ultra和X200s两款手机,X200 Ultra主打三焦段影像性能,X200s采用直屏轻薄设计 [1] 公司公告 - 瑞芯微2025年一季度营收8.85亿元(+62.95%),归母净利润2.09亿元(+209.65%) [3] - 中国移动2025年一季度营收2637.6亿元(+0.02%),归母净利润306.31亿元(+3.45%) [3] - 爱克股份2025年一季度营收1.56亿元(-8.67%),归母净利润-0.16亿元(+55.47%) [3] - 佳创视讯2025年一季度营收0.56亿元(+207.34%),归母净利润0.02亿元(+115.85%) [3] 海外新闻 - Intel加入台积电2nm制程首批客户,用于生产下一代PC处理器 [4] - 马斯克计划访问印度,特斯拉面临比亚迪等竞争对手的市场挤压 [4] - 爱立信扩大印度天线生产规模,定位该国为战略创新中心 [4] - 三星显示将在车用OLED中采用双串联技术,提升耐用性和功耗控制 [4] - 2025年一季度印度智能手机出货量同比下降8%至3240万部 [4]
瑞芯微(603893) -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5-04-22 20:40
财务内控 - 审计瑞芯微2024年12月31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3] - 公司董事会负责建立健全和评价内控有效性[4] -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告内控有效性发表意见并披露重大缺陷[5] - 内控存在固有局限和推测未来有效性风险[6] - 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在重大方面保持有效财务报告内控[7][8]
瑞芯微(603893) -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之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书
2025-04-22 20:40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关于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之注销部分股票期权 及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 法律意见书 国枫律证字[2022]AN251-10号 GRANDWAY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Grandway Law Offices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6 号新闻大厦 7 层、8 层 邮编: 100005 电话(Tel): 010-88004488/66090088 传真(Fax): 010-66090016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关于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之注销部分股票期权 及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 法律意见书 国枫律证字[2022]AN251-10 号 致: 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瑞芯微"或"公司") 本所律师在《法律意见书》中的声明事项亦适用于本法律意见书。如无特别 说明,本法律意见书中有关用语的含义与《法律意见书》中相同用语的含义一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 下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 ...
瑞芯微(603893) -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注销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2025-04-22 20:40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关于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 注销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 法律意见书 GRANDWAY 国枫律证字[2022]AN012-16号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关于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 Grandway Law Offices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6 号新闻大厦 7 层、8 层 邮编: 100005 电话(Tel): 010-88004488/66090088 传真(Fax): 010-66090016 本所律师在《法律意见书》中的声明事项亦适用于本法律意见书。如无特别 说明,本法律意见书中有关用语的含义与《法律意见书》中相同用语的含义一致。 本所律师根据《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 注销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 法律意见书 国枫律证字[2022]AN012-16 号 致: 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瑞芯微"或"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 ...
瑞芯微(603893) -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与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书
2025-04-22 20:40
关于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与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 条件及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 法律意见书 国枫律证字[2024]AN025-7号 GRANDWAY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Grandway Law Offices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6 号新闻大厦 7 层、8 层 邮编: 100005 电话(Tel): 010-88004488/66090088 传真(Fax): 010-66090016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关于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与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 条件及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 法律意见书 国枫律证字[2024]AN025-7 号 致: 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瑞芯微"或"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 下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北京国 枫律师事务所(以下称" ...
瑞芯微(603893) - 2024年度审计报告
2025-04-22 20:36
财务数据 - 2024年度公司营业收入为313,637.07万元[6] - 2024年营业成本19.4045417289亿元,上年同期14.0816260491亿元[22] - 2024年净利润6.0404959908亿元,上年同期1.6783584922亿元[22] - 期末流动资产合计为3,618,988,782.77元,较上年年末增长约26.84%[17] - 期末存货为783,587,544.87元,较上年年末减少约37.35%[17] - 期末负债合计为720,103,928.08元,较上年年末增长约61.29%[17] - 期末所有者权益合计为3,545,884,291.91元,较上年年末增长约15.85%[17] - 期末资产总计为4,265,988,219.99元,较上年年末增长约21.63%[17] 经营数据 - 境内收入本期数1,618,319,559.56元,成本1,022,885,066.28元[183] - 境外收入本期数1,518,051,118.86元,成本934,598,639.53元[183] - 智能应用处理器芯片本期销售收入2,772,494,012.35元[184] 现金流数据 - 合并报表中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为1,379,383,589.99元,上年同期为681,258,029.87元[24] - 合并报表中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为 - 343,082,102.42元,上年同期为 - 283,971,133.10元[24] - 合并报表中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为 - 52,345,726.80元,上年同期为 - 85,558,055.27元[24] - 合并报表中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本期为997,275,207.24元,上年同期为312,047,181.55元[24] 会计政策 - 发出存货采用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75] - 存货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76] - 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按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77][78] -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并计提跌价准备[79] 税务政策 - 增值税税率为6%、13%,出口退税率为13%[137] - 公司及上海翰迈公司、瑞芯北京公司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本期按15%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138][140]
瑞芯微(603893) -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5-04-22 20:33
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 签名 乔 政 2025年 4月2 / 日 (本页无正文,为《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 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 独立董事签字: 一、关于《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有关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规定,也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董事会充分考虑了公司未来发展、财务状况、盈利能力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 因素提出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 们同意《关于<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公司董事会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 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 独立董事签字: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