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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昌生物(688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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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昌生物(688331) - H股公告
2025-05-27 17:00
新产品和新技术研发 - 泰它西普获国家药监局批准在中国上市,用于治疗抗乙酰胆碱受体(AChR)抗体阳性的成人全身型重症肌无力(gMG)患者[2] - 泰它西普用于治疗系统性红斑狼疮(SLE)和类风湿关节炎(RA)两大适应症已在中国获批[4] - 公司正在推进泰它西普治疗重症肌无力患者的全球多中心III期试验[3] 数据相关 - 2025年4月9日AAN年会III期数据:治疗24周后,泰它西普组多项评分改善优于安慰剂组[3] - 全球重症肌无力患者约120万人,中国患者约22万人[4] - 约80% - 85%重症肌无力患者为AChR抗体阳性,超85%患者发病后24个月内发展为全身型重症肌无力(gMG)[4] 其他 - 2025年5月27日公告发布公司董事会成员构成[5]
荣昌生物(09995.HK):用于治疗全身型重症肌无力药物泰它西普获批在中国上市
格隆汇APP· 2025-05-27 16:39
核心观点 - 荣昌生物的泰它西普(泰爱®)获中国NMPA批准上市,用于治疗抗AChR抗体阳性的成人全身型重症肌无力(gMG)患者 [1] - III期临床数据显示泰它西普在gMG治疗中具有显著疗效和良好安全性,MG-ADL和QMG评分改善显著优于安慰剂组 [1] - 泰它西普是全球已完成gMG III期临床研究的药物中MG-ADL应答率最高的药物 [2] - 公司正在推进泰它西普治疗gMG的全球多中心III期试验,以验证其在更广泛人群中的疗效与安全性 [2] - 泰它西普已在中国获批系统性红斑狼疮(SLE)和类风湿关节炎(RA)两大适应症 [3] 产品疗效数据 - 治疗24周后,泰它西普组98.1%的患者MG-ADL改善≥3分,远高于安慰剂组的12.0% [1] - 泰它西普组MG-ADL评分较基线降低5.74分,安慰剂组降低0.91分 [1] - 泰它西普组87.0%的患者QMG改善≥5分,远高于安慰剂组的16.0% [1] - 泰它西普组QMG评分较基线降低8.66分,安慰剂组降低2.27分 [1] - 泰它西普组总体不良事件发生率与安慰剂组相当,安全性良好 [1] 市场潜力 - 全球重症肌无力患者约120万人,中国患者约22万人 [2] - 约80%-85%重症肌无力患者为AChR抗体阳性 [2] - 超过85%的患者在发病后24个月内会发展为全身型重症肌无力(gMG) [2] - 重症肌无力存在巨大未满足临床需求 [2] 产品机制 - 泰它西普由人TACI受体的胞外域和人IgG的Fc域构成 [2] - 可同时靶向BLyS和APRIL,直击致病性抗体产生的源头——B细胞及浆细胞 [2]
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05-27 05:35
公司注册资本变更 - 公司完成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A类权益第二个及B类权益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第一次归属的股份登记工作 本次归属股票数量为276,160股 [1] - 归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544,332,083股变更为544,608,243股 注册资本由人民币544,332,083元增加至人民币544,608,243元 [1] - 归属股票于2025年5月8日上市流通 [1] 公司治理结构调整 - 公司取消监事会及监事设置 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核委员会行使 [2] - 取消监事会后《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 [2] - 公司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以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法规要求 [2][3] 公司章程修订内容 - 将"股东大会"表述统一调整为"股东会" 删除"监事"相关条款及描述 其他条款中"监事会"修改为"审核委员会" [3] - 调整股东会及董事会部分职权 强化股东权利 将有权提出提案的股东持股比例调整为百分之一以上 [3] - 新增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章节 删除类别股东表决的特别程序相关规定 [3] 公司内部管理制度修订 - 公司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 [4] - 制度修订依据包括《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4] - 部分修订后的管理制度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
5月26日汇添富医疗服务灵活配置混合A净值下跌1.94%,近1个月累计上涨3.91%
搜狐财经· 2025-05-26 21:02
基金表现 - 汇添富医疗服务灵活配置混合A最新净值1.5670元,下跌1.94% [1] - 近1个月收益率3.91%,同类排名171|1959 [1] - 近3个月收益率22.33%,同类排名5|1950 [1] - 今年以来收益率30.15%,同类排名17|1943 [1] 持仓情况 - 股票持仓前十占比合计64.17% [1] - 恒瑞医药持仓占比10.23% [1] - 科伦药业持仓占比9.09% [1] - 百利天恒持仓占比8.94% [1] - 海思科持仓占比8.27% [1] - 信立泰持仓占比6.66% [1] - 泽璟制药-U持仓占比6.10% [1] - 新诺威持仓占比4.69% [1] - 荣昌生物持仓占比3.49% [1] - 诺诚健华-U持仓占比3.35% [1] - 微电生理持仓占比3.35% [1] 基金基本信息 - 基金成立于2015年6月18日 [1] - 截至2025年3月31日,基金规模44.08亿元 [1] - 基金经理为张韡 [1] 基金经理背景 - 张韡拥有康奈尔大学生物医学硕士学位 [2] - 曾任东方证券医药助理研究员 [2] - 曾任汇添富基金医药研究员、高级医药研究员及医药行业研究组组长 [2] - 2021年9月29日起任汇添富香港优势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 - 2022年10月21日担任汇添富达欣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 - 2023年11月23日起担任汇添富医疗服务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 - 2023年11月23日任汇添富全球医疗保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 - 现任汇添富创新医药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
荣昌生物(688331) - 荣昌生物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
2025-05-26 18:16
委员会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或以上董事组成,独立非执行董事占大多数,主席由独立非执行董事担任[4] 主要职责 - 负责研究董事及高管薪酬策略和政策并提建议[2] - 对需股东批准的董事服务协议发表意见[11] - 审批有关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所有披露陈述[11] - 制定董事、高管考核标准、薪酬政策等并提建议[17] 薪酬原则 - 鼓励建立符合集团整体策略的薪酬文化,提供有竞争力薪酬待遇[12] - 确保执行董事及高管与公司及个人表现挂钩的薪酬成分占重大比重[13] 资源支持 - 有权要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充分资源及行政支持[15] 会议安排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提前不少于三天通知[18] - 主席或过半数委员提议可召开临时会议,提前不少于三日通知[19] - 会议法定人数为两位成员,其中一位必须是独立非执行董事[18] - 会议表决由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委员不得弃权(特殊情况除外)[19] 其他事项 - 会议记录由秘书保存,董事可查阅[22] - 定期向董事会汇报工作情况、薪酬制度重大事情等[23] - 主席须出席公司年度股东会,回答股东相关提问[25] - 工作规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修订由委员会提意见稿交董事会审定[27] - 工作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28]
荣昌生物(688331) - 荣昌生物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05-26 18:16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1/3,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特定股东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独立董事[6] - 特定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独立董事[6] - 有证券期货违法犯罪等情况的不得被提名[8] - 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多次通报批评的不得被提名[8] - 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超1/3未满12个月不得被提名[8] - 独立董事应具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7] - 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11] - 独立董事连任不得超6年,满6年后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12] 委员会设置 - 审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会计专业人士任召集人[4] -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任召集人[4] 履职要求 - 独立董事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5]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16]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且不委托他人,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职[17] - 对董事会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应说明理由[18] - 应披露关联交易等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8] - 特定事项需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18] - 行使特别职权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公司及时披露[17] 选举规则 - 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12] 后续处理 - 任期届满前辞职或被解职致比例不符,公司60日内补选[12][13] 工作保障 - 公司为独立董事提供必要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24] - 保障独立董事与其他董事同等知情权[24]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开会原则上提前三日提供资料[24] - 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5] - 公司承担独立董事聘请专业机构等费用[25] - 给予独立董事与职责适应的津贴并在年报披露[26] 资料保存与披露 - 独立董事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十年[20]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1] - 独立非执行董事每年审核持续关联交易并在年报确认情况[21] - 独立非执行董事遵守《香港上市规则》附录C3标准守则[22]
荣昌生物(688331) - 荣昌生物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5-26 18:16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成员由7至11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独立董事占比不得低于1/3且至少三名,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2] - 董事会设置战略、审核、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等三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3] 表决规则 - 董事会作出第(五)、(六)、(十一)项决议须2/3以上董事表决同意,其余半数以上董事表决同意[6]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12] - 有关联关系或重大利益的董事不得表决、代理表决,不计入出席法定人数,会议由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无关联关系董事不足3人提交股东会审议[30] 会议召开 - 连续十二个月内单笔或累计交易金额满足一定标准且不属于股东会审批范围的事项由董事会审议,如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9]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审核委员会提议等情形下,董事长应召开临时会议[12]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提前10日书面通知;临时会议提前3日送达通知,紧急情况不受此限[21] - 董事会定期会议变更需在原定会议召开日前3日发出书面变更通知,不足3日需顺延或获全体与会董事认可[19] 提案相关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以上的股东等主体有权向董事会提出提案[18] 其他规定 - 二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认为提案不明等可要求暂缓表决,提议董事需提再次审议条件[31] - 会议文字资料保管期限不少于十年[35] - 董事会会议记录应包含会议日期、地点、召集人、出席董事等内容[36] - 董事会决议由执行人执行落实并向董事长汇报,董事长督促落实并通报执行情况[38] - 本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原《董事会议事规则》自动失效[44] - 本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41]
荣昌生物(688331) - 荣昌生物公司章程
2025-05-26 18:16
公司上市与股本 - 公司2020年11月9日H股在港交所主板上市,2022年3月31日A股在上交所科创板上市[9] - 首次发行A股54,426,301股,注册资本54,460.8243万元,已发行股份544,608,243股,A股占65.19%,H股占34.81%[9][10][21] 股份交易与限制 - 董事、高管任职期每年转让股份不超25%,上市1年内及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30] - 5%以上股份股东、董事、高管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32] - 公开发行前股份自A股上市1年内不得转让[30]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1次,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50] - 重大资产交易、担保超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86] - 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91]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7至11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至少占1/3且至少3名,含1名会计专业人士[108] - 董事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97] - 董事会决议部分需2/3以上董事同意,部分半数以上即可[110] 独立董事相关 - 独立董事需5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工作经验[128] - 每年自查独立性,董事会评估并披露[127]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30] 公司治理架构 - 设总经理、首席财务官、董事会秘书,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145] - 总经理每届任期3年,可连聘连任[148] 财务与利润分配 - 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披露年报,半年后2个月内披露中报[159] - 分配税后利润提10%入法定公积金,累计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提[159] - 现金分红比例依发展阶段而定,每年不少于可分配利润10%或近3年累计不少于年均30%[165][166] 公司变更与清算 - 合并、分立、增减注册资本应办理变更登记[197][198] - 减少注册资本需通知债权人并公告,弥补亏损后公积金未达50%不得分配利润[195] - 持有10%以上表决权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200]
荣昌生物(688331) - 荣昌生物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5-26 18:16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11]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2/3等情形发生时,公司应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附带投票权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12] 提案与投票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21] - 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7]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34] 重大事项审议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8]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10]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10]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10]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10] - 公司一年内对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11]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36] 投票制度 - 上市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百分之三十以上,或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应采用累积投票制[38] - 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百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投资者保护机构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38] 股份表决权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违反规定,超过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在买入后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37] 中小投资者保护 - 股东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应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37] 决议与记录 - 股东会决议公告应列明出席会议股东和代理人人数、有权表决股份总数及占比等信息[41][42] - 会议记录应保存不少于10年[43] 方案实施 - 公司实施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应在股东会结束后两个月内完成[45][46] 决议撤销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法违规或决议内容违反章程的决议[48] 规则生效 - 本规则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原《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自动失效[51]
荣昌生物(688331) - 荣昌生物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工作规则
2025-05-26 18:16
审核委员会组成 - 审核委员会成员至少三名非执行董事,独立非执行董事过半数,至少一名有专业资格或财务管理知识,主席为会计专业独立非执行董事[4] - 审计师前合伙人特定日期起两年内不得担任审核委员会成员[4] 审核委员会职责 - 审查财务报告程序有效性及合规性[8] - 会同相关人员检讨集团会计和财务报告等多方面事项[8] - 审阅并批准或建议董事会批准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等[8] - 关注财务报告中会计政策及实务变更[10] - 审查评估公司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有效性[12] - 至少每年对集团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体系进行效能检讨[12] - 审查集团雇员不正当行为关注安排[15] - 研究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调查结果及管理层回应[15] - 定期评估及监察内部审计职能有效性,审查并批准其职责、架构等[17] - 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在《企业管治报告》中披露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相关内容[18] - 担任集团与外部审计师主要代表,监控其独立性等[20] - 就外部审计师选聘等提供建议,批准其薪酬和服务条款[20] - 审议和监察半年期和年度财务报表完整性等[22] - 检讨集团财务及会计政策及实务[23] - 会同相关人员审阅和检讨审计结果并报董事会[25] - 对关联交易进行初审、审批或备案,并提交年度专项报告[29] 审核委员会会议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在董事会定期会议前召开,会议前不少于三日通知全体委员,经全体委员过半数书面同意可豁免通知期[34] - 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34] - 会议做出的决议,应由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37] - 主席或过半数委员提议等情况可召开临时会议,会议前不少于三天通知全体委员,经全体委员过半数书面同意可豁免通知期[34][35] - 会议材料与会议通知应同时发出,委员应充分阅读会议资料[34] - 会议原则上现场召开,也可通讯方式召开[35] - 会议由主席主持,主席不能出席可委托独立非执行董事委员主持,未委托时由出席过半数委员推举[35] - 会议表决方式有举手表决等,每位委员一票表决权[37] 其他 - 本工作规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原《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工作规则》自动失效,修订由审核委员会提意见稿交董事会审定[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