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洁环保(688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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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洁环保(688335) -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5-05-21 18:45
证券代码:688335 证券简称:复洁环保 公告编号:2025-030 上海复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 年 5 月 21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杨浦区国权北路 1688 弄湾谷科技园 A7 幢 9 楼会议室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 董事会秘书李文静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39 | | --- | --- | | 普通股股东人数 | 39 |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 55,021,993 | |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 55,021,993 | | 3、出席会议 ...
复洁环保(688335) -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5-05-12 16:30
上海复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股票代码:688335 股票简称:复洁环保 2025 年 5 月 上海复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上海复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目录 | 2025 |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1 | | --- | --- | --- | | 2025 |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3 | | 2025 |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 5 | | 议案一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制度的议案 5 | | 上海复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上海复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 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 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及《上海复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上海复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特制定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复洁环保(688335) - 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2025-05-07 17:00
证券代码:688335 证券简称:复洁环保 公告编号:2025-02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复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3月27日、 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与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同意公 司将名称由"上海复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上海复洁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同时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上海复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部分条款。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5-011)、《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 023)。 近日,公司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和备案手续,并取得了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 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变更后的相关工商登记信息如下: 名称:上海复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 ...
复洁环保(688335) -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5-04-28 19:01
股东大会时间 -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5年5月21日14点召开[3] -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为2025年5月21日[3] 会议地点 - 现场会议在上海市杨浦区国权北路1688弄湾谷科技园A7幢9楼会议室召开[3] - 登记地点为上海市杨浦区国权北路1688弄湾谷科技园A7幢8楼[13] 投票时间 - 交易系统投票平台投票时间为9:15 - 9:25、9:30 - 11:30、13:00 - 15:00[5] - 互联网投票平台投票时间为9:15 - 15:00[5] 其他时间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制度的议案》于2025年4月29日披露[5] - A股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5月16日[11] - 会议登记时间为2025年5月19日9:00 - 11:30、13:00 - 16:00[13] 联系信息 - 联系电话为021 - 55081682[16]
复洁环保(688335) - 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4-28 19:00
会议信息 -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2] - 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8日送达全体监事[2] - 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3人[2] 审议事项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3票同意[3][4] -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的议案》,3票同意[5]
复洁环保(688335) -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4-28 18:59
会议情况 -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9位董事参与表决[2] 议案表决 - 《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等4项议案表决均9票同意,无反对等情况[4][7][8][10] 股东大会 - 同意于2025年5月21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9]
复洁环保(688335) -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2025-04-28 18:51
董事离职披露与补选 - 公司收到董事辞职报告后两交易日内披露情况[8] - 董事辞职公司六十日内完成补选[8] 董事离职手续 - 董事离职后两交易日内委托公司申报个人信息[11] - 董事正式离职五日内办妥移交手续[11] 董事股份转让限制 - 董事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16] - 任期届满前离职董事特定时期内每年减持不超25%[17] 制度相关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实施[20] - 制度修订及解释权属公司董事会[21] - 制度适用于董事多种离职情形[4]
复洁环保(688335)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4月修订)
2025-04-28 18:51
股东会召开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7]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规定情形下应在二个月内召开[7] - 六种情形下公司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二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十日内反馈[12] 提案相关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提案[15] - 该类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15] 通知与登记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二十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十五日前公告通知股东[16]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7] 会议变更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应延期或取消,否则提前至少二日公告说明[18] 投票时间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结束当日下午3:00[20] 提议召开 - 独立董事经全体过半数同意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十日内反馈[11] - 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十日内反馈,否则可自行召集主持[11] 会议记录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25] 决议通过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28] - 股东会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8] - 公司一年内重大资产交易或担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31] 投票权相关 - 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33] - 买入超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33] 关联交易决议 - 关联交易普通决议需出席非关联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半数以上通过[34] - 关联交易特别决议需出席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4] 出席证件 -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需出示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21] - 法人股东出席,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需出示相应证件及授权委托书[22] 董事提名 - 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可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39] -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可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39] - 股东提名董事、独立董事时,应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交相关资料[39] 累积投票制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及以上时,选举董事应采用累积投票制[40] - 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应当实行累积投票制[40] 计票监票 - 股东会对提案表决前应推举二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43] 会议结束 - 股东会现场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网络及其他方式[43] 方案实施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的,公司应在结束后二个月内实施[45] 决议撤销 - 股东有权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法违规或违反章程的股东会决议[46] 规则生效 - 本规则由公司董事会制订,报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施行,修改亦同[49]
复洁环保(688335) - 上海复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4月修订)
2025-04-28 18:51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0年8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首次发行1820万股[7] - 公司注册资本为148,034,592元[11] - 公司设立时发行1300万股,每股面值1元[19] 股权结构 - 黄文俊设立时持股4,533,165股,持股比例34.8705%[19] - 杭州隽洁投资合伙企业设立时持股260万股,持股比例20%[19] - 许太明设立时持股2,103,803股,持股比例16.1831%[19] - 上海众洁投资管理合伙企业设立时持股1,228,500股,持股比例9.45%[19] - 孙卫东设立时持股998,907股,持股比例7.6839%[19]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148,034,592股,均为普通股[19] 股份限制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20]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总数的25%,上市一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8] - 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28] 股东会相关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56][60]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53] - 召集人将在年度股东会召开二十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各股东[66]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69]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一旦确认不得变更[69]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82] -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向他人提供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85]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违反规定,超过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在买入后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85] - 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投资者保护机构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85]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112] - 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112]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召开十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15]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审计委员会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十日内召集和主持[116] - 临时董事会会议应于会议召开五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紧急情况可口头通知[117] - 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会议,视为不能履职,董事会应建议撤换[102] -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应三十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02]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119] 审计委员会相关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三名,其中独立董事二名[139] - 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等,相关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39]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39] - 审计委员会作出决议,应当经成员过半数通过[141] 利润分配相关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61] - 法定公积金转为增加注册资本时,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162] - 公司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或董事会制定具体方案后,须在二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162] - 董事会审议现金分红具体方案应经全体董事过半数以上表决通过,分红预案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164] - 公司实施现金分红需满足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正值、现金流满足需求、审计报告无保留意见、未来无重大现金支出等条件[166] - 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40%[167] - 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20%[167] - 重大资金支出指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等累计支出达或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168] - 调整或变更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议案,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68] 其他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半年结束之日起二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58,159] -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连任[147,151] -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仅在公司领薪,不由控股股东代发薪水[150] - 公司董事会设置战略与ESG、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工作规程由董事会负责制定[143]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86]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审计费用由股东会决定[175][176] - 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94] - 修改章程或股东会决议使公司存续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94] - 公司解散应在十日内公示解散事由[194] - 清算义务人应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195]
复洁环保(688335)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4月修订)
2025-04-28 18:51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委员应占成员总数二分之一以上,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6] - 召集人由董事会指定一名独立董事委员担任,且为会计专业人士[6] 人员增补与履职 - 人数低于规定人数三分之二时,董事会应尽快增补人选[8]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视为不能适当履职,董事会可撤销其职务[21] 职责与审议 - 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等,相关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0] - 督导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对公司重大事件实施情况等进行一次检查[13] - 根据内部审计报告等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书面评估意见并向董事会报告[13] - 应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包含董事会声明等内容[15] 会议规则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两名及以上成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时可召开临时会议[17] - 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7] - 定期会议应于会议召开前五日发出通知,临时会议应于会议召开前三日发出通知[17] 决议与记录 - 所作决议应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方有效[21] - 会议讨论关联议题,关联委员应回避,由过半数无关联关系委员出席可举行会议,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委员过半数通过,否则提交董事会审议[22] - 会议记录保存期为十年[22] - 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21] - 会议应书面记录,出席委员和记录人应签名,委员有权要求对发言作说明性记载[21] 细则相关 - 未尽事宜或与生效后法律法规、上交所规则和《公司章程》冲突,按相关规定执行[24] - 所使用术语与《公司章程》含义相同[26] -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订及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