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一重能(688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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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一重能: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2024年12月)
2024-12-23 18:19
人员与会议要求 - 公司内部审计专职人员应不少于三人[7] - 审计委员会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和报告等[10] 报告提交频率 - 审计委员会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工作情况[10]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工作情况[11] - 内部审计部门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两个月提交下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11] - 内部审计部门应在年度和半年度结束后提交内部审计工作报告[12]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5]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审计一次[20] 检查与审查工作 - 内部审计部门每季度至少对货币资金内控制度检查一次[12] - 审计负责人应适时安排内部控制后续审查工作并纳入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15] 报告披露与保存 - 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应根据内部审计报告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4] - 公司应在披露年度报告时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会计师核实意见[24] - 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工作底稿及相关资料保存期限为10年[13] 奖惩与责任追究 - 公司应建立内部审计部门激励与约束机制,考核其工作绩效[27] - 公司将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作为部门和子公司绩效考核指标之一[27] - 发现内部审计重大问题,公司应追究责任并报告上交所[27] - 对有突出贡献的内部审计人员和有功人员,公司应给予表扬或奖励[27] - 对阻挠审计等行为的直接责任者,公司应给予处分并追究责任[27] 制度施行 -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修改亦同[31]
三一重能: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2024年12月)
2024-12-23 18:19
关联方定义 - 关联法人指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6] - 关联自然人指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7] 交易审议披露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元交易需董事会审议披露[12] - 与关联法人成交超规定金额交易需董事会审议披露[12] - 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比达1%以上需审计评估并股东大会审议[12] 日常关联交易 - 日常关联交易可预计年度金额,超预计需重新审议披露[13] - 年报和半年报应分类汇总披露日常关联交易[13]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超3年需每3年重新审议披露[13] 表决回避 - 公司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股东应回避表决[14] 决议通过条件 - 关联交易普通决议需非关联股东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17] 其他规定 - 部分关联交易可免予按关联交易方式审议披露[17] - 子公司关联交易视同公司行为比照规定执行[20] - 关联交易决策记录文件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不少于十年[20] - 本办法经股东大会批准生效实施,修订亦同[23]
三一重能(688349) - 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4年12月)
2024-12-23 18:19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客观、真实、准确、完整地介绍公司实际状况,避免发布或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 [9] - 投资者关系管理应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则 [14] - 公司应主动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听取投资者意见建议,及时回应投资者诉求 [16]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职责与活动 - 公司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负责全面统筹协调与安排 [1] - 公司设证券投资部作为投资者关系的日常管理部门,具体承办投资者关系日常管理工作 [4] - 公司应多渠道、多平台、多方式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包括公司官网、新媒体平台、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 [18] 信息披露与沟通 - 公司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自律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的信息应真实、准确、完整 [19] - 公司应加强投资者网络沟通渠道的建设和运维,在公司官网开设投资者关系专栏,收集和答复投资者的咨询、投诉和建议 [18] - 公司应积极利用中国投资者网、证券交易所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等公益性网络基础设施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 [18]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禁止行为 - 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不得透露或发布尚未公开的重大事件信息 [4] - 公司不得透露或者发布含有误导性、虚假性或者夸大性的信息 [2] - 公司不得对公司证券价格作出预测或承诺 [2]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培训与保障 - 证券投资部可以以适当方式对公司全体员工特别是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投资者关系管理相关知识的培训 [46] - 公司应配备信息披露所必要的通讯设备,加强与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的沟通和交流 [43] - 公司应保证咨询电话线路畅通,并保证在工作时间有专人负责接听 [43]
三一重能:三一重能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公告
2024-12-23 18:19
业绩总结 - 2024年9月30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交易金额137,098.93万元,2023年度发生额151,805.50万元[8] - 2024年度关联交易预计金额290,143.76万元,截至9月30日实际发生137,103.05万元[13] 未来展望 -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合计414,981.68万元[3] - 公司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包括销售商品、基建支出等[36] 关联交易详情 - 2025年购买材料等预计金额289,683.76万元,占比22.67%[6] - 2025年租赁房屋等预计金额4,053.88万元,占比239.07%[7] - 2025年资产受让预计金额1,476.29万元,占比2.56%[7] - 2025年基建项目支出预计金额15,699.74万元,占比6.25%[7] - 2025年销售商品等预计金额102,363.02万元,占比6.86%[8] - 2025年出租房屋等预计金额1,704.99万元,占比73.55%[8] - 德力佳传动2025年预计交易金额244,000.00万元,占比19.09%[6] - 中国康富2025年预计交易金额100,000.00万元,占比6.70%[8] 关联方财务信息 - 三一重装2023年末总资产3,496,301.10万元,净资产1,153,839.70万元[18,19] - 三一重装2023年度营业收入2,027,794.40万元,净利润183,875.40万元[18,19] - 中国康富2023年末总资产3,959,203.95万元,净资产629,867.21万元[34] - 中国康富2023年度营业收入221,958.47万元,净利润39,102.15万元[34] 关联交易原则及程序 - 关联交易价格遵循公允原则并结合市场协商确定[36] - 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签合同[37] - 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正常所需,遵循三公原则[38][40] - 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通过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41] - 保荐机构对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无异议[42] 关联方注册资本 - 三一集团注册资本32,288万元[14] - 三一筑工注册资本12,611.1112万元[21] - 德力佳传动注册资本36,000万元[24] - 树根互联注册资本36,000万元[25] - 广州市易工品注册资本5,000万元[28] - 江苏三一环境注册资本5,000万元[30] - 中国康富注册资本249,791.8927万元[33]
三一重能:三一重能关于2025年度在关联银行开展存贷款及理财业务的公告
2024-12-23 18:19
业绩数据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三湘银行总资产589.323919亿元,净资产48.775877亿元[6] - 2023年度三湘银行营业收入19.354229亿元,净利润3.287795亿元[6] 业务决策 - 2024年12月20日多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在三湘银行开展业务议案[10][11][12][13] -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对公司2025年度在关联银行开展业务无异议[14] 业务安排 - 公司拟在三湘银行开展业务,单日存贷款等业务余额上限不超40亿元[3][4][7] - 业务有效期自2025年1月1日起至新额度事项审议通过[7]
三一重能: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4年12月)
2024-12-23 18:19
董监高信息申报 - 新任董监高任职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委托公司申报个人信息,信息变化或离任后同样[6] 董监高股份减持 - 任期内和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减持不超所持股份总数25%,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10][11]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减持25%,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基数[12] - 通过上交所减持应提前15个交易日报告备案,披露时间区间不超3个月[14] - 减持完毕或未完毕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15] - 股份被法院强制执行2个交易日内披露[15] - 离婚分割股份后减持,任期内和届满后6个月内各自每年转让不超各自持股总数25%[15] 董监高股份变动 - 股份变动2个交易日内向公司董事会报告[16] 董监高交易限制 - 离职后半年内不得减持股份[8] - 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内不得增减持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9] 违规处理 - 违规买卖股票公司视情节处分并报监管机构,造成损失依法追责[19] - 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卖出后6个月内买入,董事会收回收益并披露[20] 制度相关 - 制度未尽事宜或冲突以法律法规等规定为准[22]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和解释[24]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修改亦同[25] 减持数量 - 董事等拟减持不超一定数量且未超持股总数25%[31]
三一重能: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4年12月)
2024-12-23 18:19
担保审议规则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须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0]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达或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0]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须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0] - 公司连续12个月内担保金额达或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且股东大会审议时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10] - 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须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股东不得参与表决,由出席股东大会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半数以上通过[10] - 董事会权限范围内的担保事项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且经出席董事会会议2/3以上董事同意[11]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不论数额大小,均应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12] 担保豁免情况 -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且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按权益提供同等比例担保、不损害公司利益的,可豁免适用部分规定[11] 担保管理职责 - 对外担保由财务部门经办,法律顾问协助办理[15] - 财务部门负责资信调查、办理手续、跟踪监督等多项工作[15] - 法律顾问负责起草审查文件、处理法律纠纷等工作[15] 担保资料管理 - 公司应妥善管理担保合同及相关原始资料,定期核对[15] 异常情况处理 - 发现异常合同应及时向董事会和监事会报告[15] - 指派专人关注被担保人情况,发现重大事项及时报告董事会[15] 违约追偿处理 - 被担保人违约时,经办部门应启动反担保追偿程序并通报董事会[16] - 公司履行担保义务后应向债务人追偿并通报董事会[16] 责任处分 - 公司董事会视损失等情况给予有过错责任人相应处分[19] 制度生效 - 制度经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生效并实施,修订时亦同[21]
三一重能: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2024-12-23 18:19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2年6月22日在上交所科创板上市,证券代码为688349[9]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226,404,215元[10] 激励计划概况 - 2024年12月20日相关会议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12][34] - 激励对象总人数不超过95人,约占2024年6月30日全部职工人数的1.76%[14] - 激励对象包含1名外籍员工,为三一重能海外营销公司欧洲区域总经理[14] - 拟授予2175万股限制性股票,占公司股本总额1.77%[18] - 首次授予1975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1.61%,占拟授予总数90.80%[18] - 预留授予20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0.16%,占拟授予总数9.20%[18] - 全部有效期内股权激励计划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股本总额20.00%[18] - 任何一名激励对象获授公司股票累计不超股本总额1.00%[18] - 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64个月[21] 归属安排 - 首次授予和预留的限制性股票16个月后按30%、30%、40%比例分次归属[22] - 归属日须为交易日,部分期间不得归属[22] - 预留权益授予对象应在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明确[15] - 第三个归属期为自预留授予之日起40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52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归属比例40%[23] 价格规定 -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每股16.45元[25] -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不低于公告前多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50%[26] 业绩目标 - 2025年公司营业收入不低于225亿元且净利润不低于21.3亿元,或净利润不低于22.3亿元[29] - 2026年公司营业收入不低于270亿元且净利润不低于23.3亿元,或净利润不低于25.2亿元[29] 实施流程 - 实施激励计划尚需公示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日[35] - 监事会应审核股权激励名单,公司应在股东大会审议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35] - 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激励计划前,独立董事应向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35] - 公司需自查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情况[35] - 激励计划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方可实施,关联股东回避表决[35] - 公司应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60日内,召开董事会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完成公告、登记等事宜[36] 其他规定 -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就任时确定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3] - 激励对象归属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前,须满足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29] - 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获取限制性股票提供财务资助[38] - 激励计划目的是吸引和留住人才,绑定员工与公司利益,提升竞争力,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情形[39]
“我是股东”活动走进三一重能
证券时报网· 2024-12-18 13:49
公司活动与投资者交流 - 三一重能举办"我是股东"活动,邀请五十余位投资机构代表、个人投资者和分析师参观北京制造基地 [1] - 公司高管与投资者进行座谈交流,详细介绍业务情况和发展规划 [2] - 投资者围绕风电行业招标量、装机量预期、价格走势及海外业务动态等提问,公司高管一一解答 [2] 公司发展 - 三一重能自2022年6月22日上交所科创板上市以来,坚持稳健经营、开放创新,强化企业软实力 [2] - 公司通过举办活动,旨在倾听投资者心声,架起沟通桥梁,讲好高质量发展故事 [2] 行业分析 - 国海证券研究所电新行业联合首席分析师邱迪分享《五年周期将至,风电景气度上行》专题 [2] - 资深投资顾问魏号原分享《破晓时分——中国经济2025年的转型与增长前景》专题 [2]
三一重能(688349) - 三一重能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2024-004
2024-12-17 15:34
市场预测与装机量 - 预计2024年国内风机装机量在80GW左右,招标量同比将增长至140GW [2] - 预计2025年装机量在100GW左右,创历史新高 [2] - 预计2026年海外出货量将保持较快增长 [2] - 预计"十五五"期间行业装机量仍将保持稳定增长 [2] 全球市场竞争力 - 公司将进一步稳固国内陆上风电市场,预计今年国内陆上风机订单继续保持稳定增长 [3] - 公司与印度JSW集团及胜科集团签订共计1,624MW风电机组销售合同 [3] - 公司在哈萨克斯坦和乌兹别克斯坦布局产业基地,并取得GW级别的绿地项目开发权 [3] - 公司积极布局欧洲区域,推出两款为欧洲市场开发的机型 [3] 行业壁垒与竞争 - 风电行业技术门槛高,质量与可靠性要求高,新进入者难以在短期内获得先进技术及稳定品控能力 [3] - 2020年以来风电进入平价时代,风机大型化发展较快,单千瓦价格大幅下降,行业竞争激烈 [3] 招标价格与零部件价格 - 近期行业招标价格处于底部区间,预计随着行业对产品质量愈加重视,招标价格有望缓慢回升 [3] - 预计明后年零部件整体上不会涨价,但不排除个别大兆瓦零部件出现供应紧张的情况 [4] 数字化战略 - 公司主机、叶片智能工厂通过数字化改造,减少人工投入,提高生产效率 [4] - 智能化水平提升保证产量、质量的稳定输出,减少质量隐患 [4] - 公司数字化工厂模式可复制到海外区域,助力风电出海,减少海外人工成本高、人员管理难等不利因素的影响 [4] - AI技术将为整个风电行业的技术进步带来新的活力 [4] 毛利率与市占率 - 公司经营坚持"规模服从效益"的原则,保持合理的利润水平 [4] - 2023年公司利润水平在行业内保持领先水平 [4] - 公司力争今年新增订单量持续保持增长,未来持续提升市占率水平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