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光新材(6883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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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光新材(688379) - 华光新材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5-04-18 18:43
业绩总结 - 2024年度公司营业收入191,782.82万元,同比增长35.52%,归母净利润8,061.74万元,同比增长93.78%[169] - 2024年制冷产业链营业收入同比增长近30%,电力电气行业营业收入同比增长超70%,电子及新能源汽车新赛道营收分别同比增长超35%和60%[170] - 2024年银浆产品营业收入超1.2亿元,同比增长超80%,锡基钎料全年营业收入超1.7亿元,同比增长超9倍[171] - 2024年海外市场营业收入同比增长超50%[175] 分红与回购 - 2024年度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77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4,208,938.53元(含税),现金分红占净利润比例为30.03%[21] - 2024年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18,494,890.73元[21] - 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42,703,829.26元,占本年度净利润的比例52.97%[21] 未来展望 - 2025年公司围绕“科技创新+国际化发展+新领域布局”推进高质量发展[187] - 2025年持续开展铝基钎料等新产品研发及客户拓展[187] - 2025年加大各业务板块市场拓展,实现募投项目产能快速爬坡[189] - 2025年全面推进各产线数字化转型[190] 新产品和新技术研发 - 2024年“年产4,000吨新型绿色钎焊材料智能制造建设项目”投产,自动化率提升75%[170] - 2024年公司研发投入增长超40%[172] - 公司应用AI技术开展高性能钎焊材料开发与产业化[191] 市场扩张和并购 - 公司规划在泰国建设钎焊材料生产基地,一期租赁厂房年产1000吨产能,二期新建厂房增加3500吨产能,力争一期项目在2025年底前投产[175][188] 其他新策略 - 2024年公司推进数字化转型,助力业务流程规范和高效运作[176] - 2024年公司加大技术研发及销售人才的引进及培育力度[176] - 公司组建专门团队挖掘AI产业和机器人领域市场机会[191]
华光新材:目前公司产品有批量应用在核电电机部件,在可控核聚变领域未涉及
快讯· 2025-04-17 15:42
华光新材业务布局 - 公司产品已批量应用于核电电机部件 [1] - 在可控核聚变领域尚未开展业务 [1]
以技术创新驱动可持续发展的“焊”卫者之路 华光新材发布2024年ESG报告
全景网· 2025-04-03 14:57
文章核心观点 华光新材2024年度ESG报告展示其在技术创新、绿色发展、社会责任履行等方面成就,彰显公司在ESG领域努力与决心,公司将继续加大创新、深化转型、加快布局,为新兴产业提供方案并助力“双碳”目标 [1] 公司发展成果 - 成功开发多元化产品矩阵,应用范围从传统制冷暖通扩展至新兴领域 [2] - 截至2024年底拥有123项专利,其中发明专利48项,研发投入达74,271,932.07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3.87% [2] - 与多所国内外知名高校和科研机构深度合作,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 [2] 绿色发展举措 - 2024年环保总投入达147.09万元,节能减排减少温室气体排放量133.60吨二氧化碳当量,全年节省电量1,509,535度 [3] - 加大水资源再利用力度,建立污水站回用水处理系统,水资源再利用率提升至20%,计划进一步提高至50%及以上 [3] - 截至2024年底无害废弃物产生总量达112.87吨,完成100%合规处置目标 [3] 社会责任履行 - 2024年开展培训135场,培训覆盖率达100%,保障员工健康与安全,重视员工职业发展和个人成长 [3] 未来发展规划 - 秉持企业精神和发展方针,加大技术创新力度,深化数字化转型,加快全球化布局 [4] - 聚焦可靠性、智能化、绿色化、柔性化发展方向,为战略新兴产业提供高可靠性材料解决方案,助力“双碳”目标 [4]
华光新材: 华光新材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4-02 22:14
文章核心观点 公司于2025年4月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融资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授权期限待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1]。 各部分总结 本次授权事项概述 -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融资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授权期限待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1] 本次授权具体内容 - 授权董事会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1] - 发行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元,募集资金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数的30%[2] - 发行方式为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发行对象不超35名特定对象,均以现金认购[2] - 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若有除权、除息事项将作相应调整,最终发行价格由董事会与保荐机构协商确定[2][3] - 发行将在股东大会授权后有效期内由董事会选择适当时机启动相关程序[3] - 募集资金用于主营业务相关项目,使用需符合规定[4] -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限售期分6个月和18个月两种,衍生股份亦遵守锁定安排,期满按规定执行[4] - 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新老股东按发行后股份比例共享[4] - 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4] - 授权董事会办理发行具体事宜,包括制定调整方案、调整募投项目、处理信息披露等[4] - 授权有效期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5] 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 2025年4月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5]
华光新材: 华光新材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证券之星· 2025-04-02 22:03
文章核心观点 公司对2024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评价,认为在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的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内部控制,内部控制总体持续有效运行,未来将持续提升内控水平支持企业高质量发展 [1][2][8] 重要声明 - 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有效性并披露报告是董事会责任,监事会监督,经理层负责日常运行,相关人员对报告内容真实性等负责 [1]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 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在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2] - 基准日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2] - 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发出日未发生影响评价结论的因素 [2]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 按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报表资产总额之比99.74%,营业收入合计占比99.38% [2][3] - 公司治理层面包括治理结构、发展战略等;业务流程层面包括财务管理、资产管理等 [3]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 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等规定,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开展评价工作 [4] - 董事会区分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确定缺陷认定标准,与以前年度一致 [5] -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定量标准以错报金额与净资产总额比例区分,定性标准按缺陷性质分重大、重要、一般缺陷 [5][6] -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定量标准以直接财产损失与净资产总额比例区分,定性标准按缺陷性质分重大、重要、一般缺陷 [7]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 报告期内不存在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重要缺陷 [7][8] - 对发现的一般缺陷已及时整改 [8]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 公司将持续强化内控队伍建设,推动流程变革,加强流程关键风险点管控,实现高效精准管理,支持企业高质量发展 [8]
华光新材: 华光新材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4-02 22:03
文章核心观点 公司拟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机构信息 -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2013年12月19日,组织形式为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在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首席合伙人为余强,2024年末合伙人数量116人[1] - 2024年末执业人员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289人,2024年度业务收入总额101,434万元,审计业务收入89,948万元,证券业务收入45,625万元,客户家数180家,审计收费总额15,494万元[1] - 上年度(2023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涉及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等5个行业,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7家[1] - 中汇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3亿元,近三年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赔付[1] -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自律监管措施7次和纪律处分1次,4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自律监管措施10次和纪律处分2次[1] 项目信息 - 项目合伙人吴广200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12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年6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 - 签字注册会计师江汇202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年10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3年2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 - 质量控制复核人黄平200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5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5年9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 -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处罚情况,中汇及相关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审计收费根据公司业务规模等多方面因素确定[2] 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 公司于2025年3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续聘议案,认为中汇专业胜任、能保护投资者、诚信且独立,2024年审计工作尽责,同意续聘[2] 董事会 - 公司于2025年4月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续聘议案,同意续聘中汇并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3] 监事会 - 公司于2025年4月2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续聘议案,认为中汇具备资格和能力,审议程序合规,同意提交股东大会[3] 生效条件 -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3]
华光新材: 华光新材关于公司核心技术人员退休离任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4-02 22:02
文章核心观点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范仲华因退休离任,离任后仍担任公司顾问,其工作已完成交接,不会对公司技术优势、核心竞争力、业务发展和产品创新产生实质性影响,公司将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并完善激励体系 [1][4] 核心技术人员离任具体情况 - 范仲华因退休辞去核心技术人员职务,离任后担任公司顾问,其于1998年7月加入公司,截至公告日直接持有公司40,000股股份 [1][2] - 范仲华参与“高性能银钎料节银增效提升”等项目研发,离职后相关工作由唐卫岗和黄世盛接任,其工作期间作为非单一发明人取得发明专利13项、实用新型专利21项,专利所有权归公司 [2] - 范仲华与公司签有保密及竞业限制协议,离任后24个月内有相关限制,截至公告日未发现其违反协议情形 [2][3] 核心技术人员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 公司通过近30年技术积累建立完备研发体系,重视人才培养和梯队建设,不存在对特定核心技术人员的单一依赖,范仲华离任不影响公司核心技术 [4] - 核心技术人员变动为本次变动前有范仲华等5人,变动后无范仲华 [4] 公司采取的措施 - 范仲华已完成工作交接,公司生产运营和技术研发团队结构完整,现有团队能支撑公司发展 [4] - 公司将持续加大研发投入,针对新赛道引进及培育技术研发人才,完善薪酬激励体系及股权激励提升团队稳定性和积极性 [4]
华光新材: 华光新材关于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4-02 21:52
文章核心观点 公司拟开展不超过2亿元合约价值的套期保值业务,保证金最高余额不超5000万元,以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不利影响,且不进行投机套利交易,已获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 [1][2] 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必要性 - 铜材和白银占公司产品成本比重较大,采购价格受市场波动影响明显,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可降低大宗原材料价格波动对生产经营的不利影响 [1] 拟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 业务限于与生产经营相关的有色金属铜材和白银 [2] - 业务合约价值不超过2亿元,保证金最高余额不超5000万元,资金为自有资金,额度有效期12个月 [1][2] -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额度和有效期内决策及签署文件,财务部门负责实施 [2] - 业务按相关会计准则进行会计处理 [2] 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及应对措施 - 价格波动风险:将业务规模与生产经营匹配,套保周期与现货库存周期对应,制定交易预案,加强行情和基差分析,设置止损线 [3] - 资金浮亏风险:合理调度自有资金,控制资金规模,做好资金测算,合理使用保证金 [3] - 市场流动性风险:配置专职人员关注交易情况,科学规划和使用资金 [3] - 操作失误风险:制定管理制度,明确授权、审批和风险管理规定,加强内控和专业素养 [4] - 选择合适工具和遵守规定:比较分析选择合适套期保值工具,遵守交易所规定,把握政策并调整方案 [4] 专项意见说明 - 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业务是为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影响,符合业务发展需要,有有效审批和风控体系,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同意开展业务 [4]
华光新材: 华光新材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证券之星· 2025-04-02 21:52
文章核心观点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汇 2024 年度审计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进行汇报,认为中汇表现良好,按时完成 2024 年年报审计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审计委员会切实履行了监督职责 [1][6] 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 企业名称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统一社会代码为 91330000087374063A,企业类型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成立于 2013 年 12 月 19 日,注册地址在杭州市江干区新业路 8 号华联时代大厦 A 幢 601 室,首席合伙人为余强先生 [1] -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中汇拥有合伙人 116 人,注册会计师 694 人,其中 289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1] - 2024 年度业务总收入 101,434 万元,审计业务收入 89,948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45,625 万元 [2] - 2023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 180 家,收费总额 15,494 万元,涉及专用设备、电气机械及器材等制造业以及信息传输等服务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7 家 [2]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 公司审计委员会考察并与拟签字会计师沟通,于 2024 年 3 月 18 日审议通过续聘议案,认为中汇专业胜任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强,独立性和诚信状况良好,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2][3] -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均审议通过续聘议案,聘用中汇为 2024 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期限一年 [3]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考察与审议 - 审计委员会对中汇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等考察并与拟签字会计师沟通,2024 年 3 月 18 日审议通过续聘议案,认为其符合要求,同意提交董事会 [3] 审计过程沟通 - 审计过程中,审计委员会与中汇项目组充分沟通讨论,督促按计划开展审计并评估履职情况 [4] - 2024 年 12 月,审计委员会通过现场会议与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沟通 2024 年度审计相关事项并提建议 [5] - 2025 年 3 月,审计委员会通过线上和现场会议与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沟通 2024 年度审计调整事项等并提建议 [5] 会议审议 - 2025 年 3 月,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 [5]
华光新材: 华光新材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证券之星· 2025-04-02 21:52
文章核心观点 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披露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涵盖募集资金基本情况、使用管理、实际使用情况等,各募投项目有进展且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相关使用符合规定 [1][6][7]。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 2020年7月21日获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2200万股,发行价16.7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3.6916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于2020年8月14日到位 [1]。 募集资金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情况 - 2020 - 2024年分别使用募集资金5713.26万元、5323.23万元、6331.69万元、6505.63万元、4751.21万元,现有钎焊材料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和新型连接材料与工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分别有855.04万元、1013.82万元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1]。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年产4000吨新型绿色钎焊材料智能制造建设项目结项,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全部使用完毕 [1]。 募集资金的使用管理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 公司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采用专户存储制度,与保荐机构和多家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严格遵照履行以保证专款专用 [1]。 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储余额合计1992.774465万元 [1]。 - 2025年3月31日,相关募集资金已全部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专户不再使用并已注销 [1]。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 详见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置换金额经鉴证和核查 [1][2]。 - 公司使用票据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后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发表意见 [2]。 - 公司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发表意见 [2]。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2020 - 2024年公司多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每次使用额度不同且到期归还,截至2024年12月31日无此情况 [2][3][4]。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2020 - 2022年公司多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投资产品,额度不同,截至2023年12月31日已赎回 [5][6][7]。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公司将“年产4000吨新型绿色钎焊材料智能制造建设项目”实施地点调整,其他内容不变,保荐机构核查 [7]。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此情况 [7]。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情况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此情况 [7]。 节余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 - 现有钎焊材料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新型连接材料与工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年产4000吨新型绿色钎焊材料智能制造建设项目结项,分别将855.04万元、1013.82万元、1993.00万元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7]。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无此情况 [7]。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 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7]。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 公司披露信息合规,无违规使用募集资金重大情形 [7]。 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专项报告符合规定,公允反映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7]。 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规定,无变相改变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情况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