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迪药业(688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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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迪药业: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拟以支付现金方式购买资产涉及的南京南大药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2024-06-25 19:44
本资产评估报告依据中国资产评估准则编制 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拟以支付现金方式购买资产 涉及的南京南大药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资产评估报告 中盛评报字【2024】第 0090 号 (共一册, 第一册) 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Topsun Assets Evaluation & Consulting Co., Ltd. 2024 年 06 月 25 日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资产评估业务报告备案回执 | 报告编码: | 3232210023202400106 | | --- | --- | | 合同编号: | 中盛评合约字【2024】第01036号 | | 报告类型: | 法定评估业务资产评估报告 | | 报告文号: | 中盛评报字【2024】第0090号 | | 报告名称: | 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拟以支付现金方式购买 资产涉及的南京南大药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全部权 | | | 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 | 评估结论: | 487.000.000.00元 | | 评估报告日: | 2024年06月25日 | | 评估机构名称: | 中盛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 | 签名人员: | 王环宇 (资产评估师) 会员 ...
艾迪药业: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2024-06-25 19:42
股票简称:艾迪药业 股票代码:688488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 (草案) | 项目 | 交易对方 | | --- | --- | | 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 华西银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 | 湖南可成创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许志怀 | | | 陈雷 | | | 姚繁狄 | 独立财务顾问 二〇二四年六月 艾迪药业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交易各方声明 一、上市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一)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书及其摘要内 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对报告书及其摘要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如本人在本次交易中因涉嫌提供或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 论明确之前,将暂停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 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上 市公司董事会代为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 ...
艾迪药业:艾迪药业董事会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说明
2024-06-25 19:42
(一)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等 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本次 重大资产重组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说明 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拟以现金形 式购买华西银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湖南可成创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许志怀、陈雷、姚繁狄持有的南京南大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南大药业") 31.161%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公司董事会就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重组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规定,作出如下说明: 1、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标的公司主要从事原料药、制剂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根据《国民经济 行业分类》(GB/T4754-2017),标的公司所属行业为"医药制造业(C27)"之 "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C2710)"和"化学药品制剂制造(C2720)"。根据《战 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标的公司所属行业为"生物医药产业"之"4.1.2 化学药品与原料药制造"产业。根据《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 (201 ...
艾迪药业: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2024-06-25 19:42
江 苏 世 纪 同 仁 律 师 事 务 所 关 于 江 苏 艾 迪 药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内 幕 信 息 知 情 人 登 记 制 度 的 制 定 和 执 行 情 况 的 专 项 核 查 意 见 南 京 市 建 邺 区 贤 坤 路 江 岛 智 立 方 C 座 4 层 F 4 , B u i l d i n g C , J i a n g d a o I n t e l l i g e n t C u b e , X i a n k u n R o a d , J i a n y e D i s t r i c t , N a n j i n g 电 话 / Te l: + 8 6 2 5 - 8 3 3 0 4 4 8 0 传 真 / F a x: + 8 6 2 5 - 8 3 3 2 9 3 3 5 邮 编 / P.C.: 2 1 0 0 1 9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的 专项核查意见 3、为出具本专项核查意见,本所已获得相关方如下声明和保证:相关方已 向本所提供了出具本专项核查意见所必需且力所能及的全部有关事实材料。有关 书面 ...
艾迪药业: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的核查意见
2024-06-25 19:42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核查意见 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拟通过支付现金购买 华西银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湖南可成创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许志怀、 陈雷、姚繁狄合计持有的南京南大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31.161%的股权(以下简称 "本次交易")。 1 (本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 邵 航 刘永泓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上市公司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就本次交易 是否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进 行核查并发表如下意见: 本次交易前,广州维美投资有限公司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傅和亮和 Jindi Wu 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上市公司近 36 个月内实际控制权未发生变更。本 次交易完成后,广州维美投资有限公司仍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傅和亮和 Jindi Wu 仍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
艾迪药业:艾迪药业关于暂不召开股东大会的公告
2024-06-25 19:42
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现金形式购买华西银 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湖南可成创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许志怀、陈雷、 姚繁狄持有的南京南大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31.161%的 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2024 年 6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二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 购买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同意公司与 交易对方签署《关于南京南大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江苏艾 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等相关公告。 基于本次交易的总体工作安排,公司董事会拟暂不召开股东大会,待相关工 作完成后,公司董事会将另行发布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本次 交易相关议案。 特此公告。 证券代码:688488 证券简称:艾迪药业 公告编号:2024-031 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 ...
艾迪药业: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法律意见书
2024-06-25 19:42
苏同律证字 2024 第[126]号 南京市建邺区贤坤路江岛智立方 C 座 4 层 F4, Building C, Jiangdao Intelligent Cube, Xiankun Road, Jianye District, Nanjing 电话/Tel:+86 25-83304480 传真/Fax:+86 25-83329335 邮编/P.C.:210019 | 第一部分 引 言 2 | | --- | | 一、本法律意见书中简称的意义 2 | | 二、律师声明事项 4 | | 第二部分 正 文 5 | | 一、关于本次交易方案 5 | | 二、关于本次交易各方的主体资格 9 | | 三、关于本次交易的批准和授权 16 | | 四、关于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协议 19 | | 五、关于标的资产 19 | | 六、关于本次交易涉及债权债务的处理及员工安置 44 | | 七、本次交易对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的影响 45 | | 八、信息披露 47 | | 九、关于本次交易的实质条件 48 | | 十、关于本次交易的证券服务机构及其资格 52 | | 十一、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方买卖股票的自查情况 53 | 江 ...
艾迪药业:艾迪药业董事会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2024-06-25 19:42
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拟以现金形式购买华西银峰 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湖南可成创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许志怀、陈雷、姚繁狄 持有的南京南大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31.161%的股权(以下简称 "本次交易")。 3、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的完整性,有利于上市公司在人员、采购、 生产、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保持独立。 4、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改善财务状况、增强持续盈利能力,有利于上市公司 突出主业、增强抗风险能力,有利于上市公司增强独立性、减少关联交易、避免同业竞 争。 特此说明。 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公司董事会经审慎判断,认为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 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标的公司 31.161%的股权,不涉及立项、环保、行业准 入、用地、规划、建设施工等有关报批事项。本次交易行为涉及的有关审批事项,已在 《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中详细披露,并对可能无 法获得审批的风险做出了特别提示。 2、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合法拥有标的资产 ...
艾迪药业:艾迪药业董事会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中不存在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机构或个人的说明
2024-06-25 19:42
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中不存在有偿聘请其 他第三方机构或个人的说明 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现金形式购买华西银峰投 资有限责任公司、湖南可成创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许志怀、陈雷、姚繁狄 持有的南京南大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31.161%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 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及 本次交易涉及的各方就本次交易采取了严格的保密措施和保密制度。具体说明如下: 2、公司聘请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作为本次交易的法律顾问; 3、公司聘请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次交易的审计机构; 4、公司聘请中盛评估咨询有限公司作为本次交易的资产评估机构。 公司在本次交易中聘请的中介机构情况如下: 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1、公司聘请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 上述中介机构均为本次交易依法需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公司已与上述中介机 构签订了有偿聘请协议,上述中介机构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 ...
艾迪药业:艾迪药业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6-25 19:42
证券代码:688488 证券简称:艾迪药业 公告编号:2024-029 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 会议通知于2024年6月21日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24年6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 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俞恒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就如下议案进行了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 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经过对 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逐项认真自查论证后,认为公司本次支付现金购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