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海德曼(6885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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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海德曼_3-1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发行保荐书
2024-07-29 17:15
公司基本信息 -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7,588.93万元[13] - 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4月28日,上市于2020年9月16日[13] - 主营业务为数控车床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13] 发行相关信息 -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认购金额为17142.00万元[13][57] - 发行定价基准日为2024年2月27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37] - 2024年2月29日确定发行价格为54.49元/股,调整后为38.49元/股[38][39] - 发行对象为诺德基金等9家,不超35名[36] - 拟发行股票数量为4,453,619股,发行后总股本为80,342,881股[43] 募集资金用途 - “柔性自动化加工单元扩产项目”拟使用9489.00万元[57] - “海德曼(上海)高端智能机床研发中心项目”拟使用5153.00万元[57]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拟使用2500.00万元[57] 业绩情况 - 2023年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和2024年第一季度净利润(未审数)分别同比下降50.71%和70.13%[75] - 报告期内外销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0.78%、3.11%、15.85%和23.04%[76] - 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34.47%、31.88%、26.79%和23.30%[81] 风险提示 - 面临技术升级迭代和核心技术人员流失风险[66][68] - 存在知识产权和技术失密风险[69] - 部分高端数控车床核心部件依赖境外品牌,可能断供[71] - 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大,影响生产成本[72] - 所处行业竞争激烈,业绩可能受影响[73] - 应收账款和存货有坏账和跌价损失风险[77][79] - 募投项目有实施和新增产能消化风险[82][84] - 募投项目建成后可能导致利润下滑[85] - 发行结果和时间不确定,可能募集不足或失败[86][87] - 发行后每股收益可能被摊薄[88]
浙海德曼_4-1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法律意见书
2024-07-29 17:15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关于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法律意见书 浙江省杭州市杭大路 1 号黄龙世纪广场 A 座 11 楼 310007 法律意见书 释 义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下述涵义: | 本所 |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 | --- | | 公司/浙海德曼/发行人/股份 公司 |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 | 海德曼有限 | 浙江海德曼机床制造有限公司 | | 《公司法》 | 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 《证券法》 | 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 《管理办法》 |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 | 《编报规则》 | 《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的编报规则第 号——公开 12 发行证券的法律意见书和法律意见书》 | | 《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 | 《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 | | 《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 | 《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 | | 《章程指引》 |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 | 《上市规则》 |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
浙海德曼_3-2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上市保荐书
2024-07-29 17:15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之 上市保荐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明路 8 号) 二〇二四年七月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上市保荐书 声 明 本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下称"《保荐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下称"《注 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下称"《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中国证监会")、上海 证券交易所的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行业 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本上市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 完整性。 | |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公司主营业务 39 | | --- | --- | | | 四、核查意见 40 | | 第七节 | 持续督导工作安排 41 | | 第八节 | 保荐机构对本次证券上市的保荐结论 42 ...
浙海德曼:最近三年(2021-2023)非经常性损益的鉴证报告
2024-07-28 15:36
目 录 | | | 二、最近三年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第 3—4 页 三、最近三年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附注……………………………第 5—9 页 关于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最近三年非经常性损益的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4〕8561 号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浙海德曼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时使用,不得 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本鉴证报告作为浙海德曼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时使用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申报材料一起上报。 二、管理层的责任 浙海德曼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 常性损益(2023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3〕65 号)的规定编制非经常性 损益明细表,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浙海德曼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 明细表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第 1 页 共 9 页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 ...
浙海德曼: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预案(三次修订稿)
2024-07-28 15:36
证券代码:688577 证券简称:浙海德曼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Zhejiang Headman Machinery Co., Ltd. (浙江省玉环市大麦屿街道北山头)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预案 (三次修订稿) 二〇二四年七月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预案(三次修订稿) 公司声明 1、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预案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确认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本预案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 办法》")等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 3、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 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 者自行负责。 4、本预案是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说明,任 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不实陈述。 5、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 其他专业顾问。 6、本预案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批准或核准,本预案所述以简 ...
浙海德曼: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三次修订稿)
2024-07-28 15:36
业绩数据 - 202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944.11万元,扣非后为2,040.94万元[58] - 最近三年,公司扣非前后孰低的归母净利润分别为6,195.32万元、5,017.91万元、2,040.94万元[44] - 2020 - 2022年三年年均归母净利润为5406.25万元,2019年度为4559.82万元,同比增加18.56%[51] - 截至2023年末每股净资产为16.30元/股,截至2024年3月末为16.36元/股[42][43] -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财务性投资账面余额为762.80万元,占归母净资产的比例为0.86%[45] - 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余额为835.46万元,占募集资金净额的比例为1.85%[46] - 截至2022年12月31日,“高端数控机床扩能建设项目”累计实现效益占承诺效益的比例为92.02%;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比例为52.81%[49]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高端数控机床扩能建设项目”累计产能利用率为100.74%[49] - 公司生产设备成新率从2019年末的54.53%提升至2023年末的67.62%[50] - 公司高端型数控车床和自动化生产线的合计销售收入占比由2019年度的61.99%提升至2023年度的83.80%[50] 发行情况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元[18] - 发行对象共9名,不超35名,选择范围、数量和标准均符合规定[24][25][26] - 定价基准日为2024年2月27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27] - 拟募集资金用于“柔性自动化加工单元扩产项目”等及补充流动资金[20] - 认购对象拟认购金额合计171,419,795.31元,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34] - 公司股票发行价为33.13元/股[42] - 假设本次发行预计于2024年8月末完成,发行数量为4,453,619股[57][58] - 2023年末总股本为5,420.66万股,2024年发行前为7,588.93万股,发行后为8,034.29万股[60] 产品研发 - 本次募投“柔性自动化加工单元扩产项目”将生产柔性并行复合加工单元等,技术达国内领先、国际先进水平[10] - 海德曼(上海)高端智能机床研发中心以新机型设计开发等为主,玉环研发中心以产品应用技术研究等为主[15] -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拥有发明专利16项,实用新型专利172项,外观设计专利5项,软件著作权35项[67] 未来展望 - 公司将抓住市场机遇,提升技术及产品研发能力,改善长期盈利能力[8] - 扩充高端产品现有产能,为研发活动提供增量资金[8] - 增强资金实力,提升总资产和净资产规模,优化资本结构[8] - 丰富产品线,提升高端产品产能,扩大高端数控车床市场占有率[13] - 采取措施提高日常运营效率,降低成本,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69] - 加大产品研发和市场拓展力度,增强竞争力[71] - 加快募投项目投资进度,争取早日实现预期效益[73] 其他策略 - 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严格执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74] - 制定《未来三年(2023 - 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保持稳定利润分配制度[76]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不滥用地位、督促履行填补回报措施等[77]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维护公司和股东权益,履行填补回报措施[79]
浙海德曼: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预案修订说明的公告
2024-07-28 15:34
证券代码:688577 证券简称:浙海德曼 公告编号:2024-036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预案修订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26 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简 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的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 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更新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预案的议案》 等相关议案;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竞价结果的 议案》《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关于更新公司 以简 ...
浙海德曼: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三次修订稿)的公告
2024-07-28 15:34
证券代码:688577 证券简称:浙海德曼 公告编号:2024-035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三次修订稿)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 2022、2023 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拟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本次发行完成后,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达到的预期收益需逐步释放,预计短期内公司每股收 益(包括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每股收益)将受到股本摊薄的影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 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 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4〕17号)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 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就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普通股 股东权益和即期回报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了分析 ...
浙海德曼:2024年1-3月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2024-07-28 15:34
浙江海德曼 | -3 月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 | | | --- | --- | --- | | 编制单位: 限公司 |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 | | 2024 年 1-3 月 | |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32包括品就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 -12.796.58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 | | | | 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 | | 726,855.94 | | 府补助除外) |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 | | | | 投资时应享有被合并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 | | | | 益 | |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 | | | | 各 | | | | 债务重组损益 | |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
浙海德曼:浙海德曼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7-28 15:34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证券代码:688577 证券简称:浙海德曼 公告编号:2024-037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经公司全体董事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间要求,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 于 2024 年 7 月 28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高长泉先生召集并主持, 应出席会议董事 7 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7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26 日召开的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已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 案》、2024 年 5 月 28 日召开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 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