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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三峡(0005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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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三峡A(000565)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9-08 19:16
提名委员会设置 - 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工作细则[2] - 成员五人,独立董事过半数[4] - 委员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可连选连任[4] 提名委员会运作 - 就提名任免等事项向董事会提建议[6] - 会议提前三日通知,资料保存至少十年[9]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9] 其他规定 - 可要求相关人员列席,必要时聘中介,费用公司支付[9][10] - 细则由董事会解释,原细则废止[12] - 细则于2025年9月8日经会议审议通过[1][13]
渝三峡A(00056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09-08 19:16
离职制度适用范围 - 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管离职管理[1] 任期与辞任规定 - 任期按章程执行,届满职务自然终止[1] - 任期届满前辞任需提交书面报告,送达生效[2] 解聘与披露规则 - 违规损害利益,董事经股东会、高管经董事会解聘[2] - 董事会两交易日内披露辞任情况[2] 离职后续要求 - 离职需交接工作并办妥移交手续[3] - 梳理公开承诺,离职人员继续履行未完成承诺[3] - 忠实义务任期结束后不当然解除[4] 制度实施说明 - 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审议通过后生效[4]
渝三峡A(000565)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9-08 19:16
委员会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三人,全为外部董事,独立董事过半且任召集人[4] 提名与审批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5] - 董事薪酬方案经董事会审议后报股东会批准[7] - 高管薪酬方案报董事会批准[7] 会议规则 - 会议前三日发通知,资料保存至少十年[9]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0] - 不定期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9][10] 其他 - 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原细则废止[12]
渝三峡A(000565)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9-08 19:16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特定情形应在两个月内召开[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召开,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7] - 连续九十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特定情况可自行召集和主持[8] 提案与通知 -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有权提提案[10]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0]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二十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各股东[10] 会议相关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确认后不得变更[11]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期或取消,需提前至少两个工作日公告[11] 投票相关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3]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股份比例达30%以上或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采用累积投票制[17] - 董事会、持有或合并持有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以上股东有权提董事候选人[17] - 独立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股东推荐提名[17] - 当选董事票数须超过出席该次股东会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股份总数二分之一[18]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或投资者保护机构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16]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违反规定,超比例部分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16] - 股东会就发行优先股审议需对多项事项逐项表决[19] - 股东会对所有提案应逐项表决,同一事项不同提案按提出时间顺序表决[19] -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一种表决方式,重复表决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20] 决议与实施 - 股东会决议公告应列明出席会议股东和代理人数、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及占比等[21] - 会议记录需永久保存,相关人员应签名保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22]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会后两个月内实施[23] - 公司回购普通股决议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次日公告[23]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法违规的股东会决议[23] 其他规定 - 公告等在符合条件媒体和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布信息披露内容[26] - “以上”“内”含本数,“过”“低于”“多于”不含本数[26] - 本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原《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废止[26] - 本规则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与公司章程矛盾时以章程规定为准[26] - 公司制定本规则时间为2025年9月8日[27]
渝三峡A(000565)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09-08 19:16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董事会成员中至少三分之一为独立董事,其中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2]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前十股东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5] - 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单位或前五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6] - 近36个月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受处罚或刑事处罚不得任职[10] - 近36个月受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得任职[10] 独立董事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12] - 连续任职不超六年,满六年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13] 独立董事补选与解除 - 因辞职或解除职务致比例不符,60日内完成补选[14]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除[18]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行使特定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17] - 特定事项经专门会议审议,过半数推举召集人[20] 审计与风险委员会 - 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20][21] - 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20][21] 独立董事工作要求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22] - 工作记录及公司资料保存至少10年[23] 会议资料与通知 - 专门委员会会议公司原则上会前3日提供资料[26] - 会议资料保存至少10年[26] 述职报告与协助履职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3] - 指定专门部门和人员协助履职,保障知情权[26] 会议延期与召开方式 - 两名以上认为材料有问题可书面要求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7] - 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必要时可视频、电话等[27] 履职保障与费用 - 行使职权公司人员应配合,遇阻碍可报告[27] - 履职应披露信息公司不披露,可申请或报告[27] - 聘请专业机构费用由公司承担[27] 津贴与利益 - 公司给予适当津贴,标准经股东会审议并年报披露[28] - 不应从公司及相关方取得其他利益[28] 责任保险与制度 - 公司可建立独立董事责任保险制度[28] - 制度以有效规则为准,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0]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原制度废止[30]
渝三峡A(000565) -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9-08 19:16
委员会构成 - 委员会成员三名,全部为外部董事,至少两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之一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5] 主要职责 - 检查公司财务、监督董事和高管行为、指导相关体系建设等[7] - 审核财务会计报告,关注重大会计和审计问题及欺诈舞弊可能性[8] - 监督外部审计机构聘用,定期向董事会提交履职评估报告[9][10] 监督管理 - 内部审计机构接受监督指导,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10][11] - 监督指导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半年检查重大事件实施和大额资金往来情况[11] 披露与会议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时应披露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5]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2名及以上成员提议可开临时会议[17] - 会议需2/3以上委员出席,召开前3天发通知[17] 决议与保存 - 决议需成员过半数通过,一人一票[19] - 会议记录等相关资料保存至少10年[19] 其他规定 - 披露财务会计报告等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8] - 董事会收到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提议后10日内书面反馈[13] - 董事会同意后5日内发通知,会议在提议后2个月内召开[13] - 股东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可书面请求诉讼[14] - 委员会、董事会收到请求后30日内未诉讼,股东可自行起诉[15] - 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原细则废止[21] - 细则制定时间为2025年9月8日[22]
渝三峡A(000565) - 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5-09-08 19:15
公司治理结构调整 - 公司拟调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登记结果为准[2] - 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行使,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3] 股份相关信息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433592220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8]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百分之十[8] 股东与股东会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自事实发生当日向公司书面报告[11] - 股东大会需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13] 董事会与董事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27] - 董事任期为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25] 党委相关 - 重大经营管理事项须经党委前置研究讨论后,再由董事会或经理层决策[24] - 党委书记、董事长由一人担任,党员总经理一般担任党委副书记[24]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需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41]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41] 各委员会 - 审计与风险委员会成员为三名,全部由外部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至少两名[38] - 战略与 ESG 委员会成员不少于三人,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39] 高级管理人员 -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若干名,均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39] - 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违法违规给公司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40][41]
渝三峡A(000565) -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2025-09-08 19:15
会议信息 - 公司2025年9月24日14:00召开第三次临时股东会[2]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9月18日[4] - 会议地点在重庆市江津区德感街道德园路288号公司行政楼一楼会议室[4] 投票信息 - 网络投票代码360565,简称为三峡投票[13] - 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25年9月24日9:15 - 9:25、9:30 - 11:30、13:00 - 15:00[13] - 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5年9月24日9:15 - 15:00[13] 议案信息 - 会议审议4项非累积投票提案,1、2、3为特别决议事项[6] - 提案经第十届董事会二十二、监事会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8] 登记信息 - 登记时间为2025年9月23日9:00 - 11:00、14:00 - 17:00[9] - 登记方式有现场、邮寄、电话,地点在证券与投资部[9]
渝三峡A(000565) -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9-08 19:15
会议信息 - 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9月8日召开,通知于8月29日发出[1] - 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5人[1] 议案审议 - 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议案,同意5票,将不再设监事会等,职权由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行使[2] - 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议案,同意5票,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
渝三峡A(000565) -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9-08 19:15
会议信息 -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9月8日召开[1] - 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9人[1] 议案表决 - 多项章程及细则修订议案均全票通过[2][3] -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全票通过[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