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电股份(0008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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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电股份:关于2023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发行情况的公告
2023-09-28 15:51
证券代码:000875 证券简称:吉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3-071 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26 日完成了"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可持续挂钩/乡村振兴)"(以下简称"本期中 期票据")的发行。本期中期票据的发行额为 10 亿元人民币,期限为 3 年,单位面值为 100 元人民币,票面利率为 3.28%。2023 年 9 月 27 日,本期中期票据所募集资金 10 亿元人民币已经全额到账。 本期中期票据由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主承销商及簿记管 理人,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联席主承 1 销商,募集资金将用于偿还融资租赁借款及补充发行人日常营运资 金。 特此公告。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可持续挂 钩/乡村振兴)发行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收 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核发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 〔2022〕MTN1135 号),明确公司本次中期票据注册金额为 ...
吉电股份: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主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保荐书
2023-09-27 19:03
保荐人(主承销商) (注册地址:深圳市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 16-26 层)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主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发行保荐书 保荐机构声明 本保荐机构及所指定的两名保荐代表人均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 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诚实守信, 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本发 行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的文件真实、准确、完整。 3-1-1 第一节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二)项目组其他成员 项目组其他主要成员为:杨涛先生、谢彦先生、稂俊杰先生。 三、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保荐代表人情况 梁百权先生: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投资银行业务 部高级经理,保荐代表人,经济学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特许金融分析师。 曾任职于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拟 IPO 企业审计工作。2015 年开始从事投 资银行工作,先后参与完成吉电股份(000875 ...
吉电股份(000875) - 吉电股份调研活动信息
2023-09-19 17:31
公司发展历程与现状 - 9月在深交所上市,上市初期资产均为吉林省内火电,受电力市场下行及煤价攀升影响经营低迷 [1][2] - 2012年将发展新能源作为摆脱困境途径,实现由单一火电向清洁能源转型,发展项目遍及30个省市自治区 [2] - 截至2023年6月装机规模1287.44万千瓦,其中新能源957.44万千瓦,占比74.37%,新能源效益和占比逐年提升 [2] - 2019年由能源生产商向综合能源服务商转型,明确新能源、综合智慧能源、氢能、储能“四条发展主线”,超前布局氢能、储能等前沿技术 [2] 公司规划目标 - 预计到2025年总装机规模2000万千瓦,绿电转化装机包含在整体装机目标规划内 [2] 公司项目相关情况 - 后续新能源装机中绿电转化项目的占比将逐步增加 [2] - 新能源项目IRR原则上不低于9%,不同地区根据投资条件略做调整,新兴产业暂无明确标准,项目投资决策流程按相关制度执行 [2] - 有较强开发、建设及运营能力,拥有丰富资源获取方式和途径,项目开发秉持互利共赢合作理念 [2][3] - 在满足收益率前提下,风电、光伏都会考虑 [3] - 根据各省政策要求执行新能源项目配置储能,自建和租赁储能都有,综合考虑收益选择合适模式 [3] - 2022年收到新能源补贴较多,每年回收补贴不确定 [3] 其他活动 - 2023年9月19日下午对公司中韩示范区“可再生能源+PEM制氢+加氢”一体化创新示范项目进行现场参观 [3]
吉电股份:关于吉电股份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3-09-14 17:54
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 关于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三年九月 北京市西城区平安里西大街 26 号 新时代大厦 5-8 层 邮编:100034 电话:+86-10-66091188 传真:+86-10-66091616(法律部) 66091199(知识产权部) 网址:http://www.zhongzi.com.cn/ 致: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吉电股份"或"公司")委托,指派彭亚峰、刘晓航律师(以下简称"承 办律师")担任吉电股份于2023年9月14日召开的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以 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的特别法律顾问,出席会议,并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 ...
吉电股份: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3-09-14 17:54
证券代码:000875 证券简称:吉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3-070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没有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3 年 9 月 14 日(星期四)下午 14: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3 年 9 月 14 日,其中: (1)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 公司董事长才延福先生因公无法出席本次会议,经半数以上董事 推举,由董事牛国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 则》《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023 年 9 月 14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 (2)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2023 年 9 月 14 日 9:15-15:00 ...
吉电股份:关于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报告(2023年半年报更新版)
2023-09-13 19:16
关于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报告 (修订稿) 保荐人(主承销商) (住所:深圳市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16-26层) 二〇二三年九月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报告 关于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出具的《关于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3﹞120068 号)(以下简称"问询 函")已收悉。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电股份"、"发行人"、 "公司")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北京市中咨律师 事务所(以下简称"发行人律师")、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下简称"会计师")等相关方对审核问询函所涉及的问题认真进行了逐项核查 和落实,同时按照审核问询函的要求对《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 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进行了修订,现回复如 下,请予审核。 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使用的简称与募集说明书中的释义相同。 | 黑体 | 问询函所列问题 | | ...
吉电股份: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主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上市保荐书(2023年半年报更新版)
2023-09-13 19:16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主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上市保荐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住所:深圳市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 16-26 层) 保荐机构声明 本保荐机构及所指定的两名保荐代表人均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和行业自律规范出具本上 市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的文件真实、准确、完整。 3-3-1 深圳证券交易所: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电股份、发行人、公司)拟申请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保荐机构)认 为发行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 意向贵所保荐吉电股份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简介 中文名称:吉 ...
吉电股份: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关于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三)
2023-09-13 19:16
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 关于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三) 二〇二三年九月 北京市西城区平安里西大街 26 号 新时代大厦 5-8 层 邮编:100034 电话:+86-10-66091188 传真:+86-10-66091616(法律部) 66091199(知识产权部) 网址:http://www.zhongzi.com.cn/ 致: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接受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担任其向特定对 象发行 A 股股票项目的专项法律顾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及《律师事务所从事 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颁布的相关规范性意见,就此次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于 2023 年 4 月出具了《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关于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 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律师工作报告》(以下简称"《律师工作报告》") 和《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关于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 票的法律意见书》(以下简称"《法 ...
吉电股份: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更新财务数据的提示性公告
2023-09-13 19:16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事项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审核通过。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13 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吉林 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5)。 鉴于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30 日披露了《2023 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审核问询函回复报告及募集说明书等文件 中涉及的财务数据及其他变动事项进行了更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吉林电力股份 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报告(2023 年半年报更新版)》《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 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2023 年半年报更新版)》等相关公告 文件。 证券代码:000875 证券简称:吉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9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更新财 务数据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 ...
吉电股份:吉电股份业绩说明会、路演活动信息
2023-09-12 21:52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编号:2023-007 近年来,公司基于对能源发展趋势和能源行业经营形势的判断,坚 持战略引领、创新驱动,积极实施"第二次转型",大力推动新能源、 综合智慧能源、氢能、储能四条发展主线,落地建设吉林西部千万千瓦 新能源制氢基地、山东潍坊风光储多能互补基地等一批基地项目,开创 国内氢基绿色能源新业态,引领能源行业清洁低碳发展。在日前结束的 第十四届中国-东北亚博览会上,公司发布"氢基绿色能源"产业概念 及产业链方案、"零碳工场"整体解决方案,为推动经济社会绿色可持 续转型、建设低碳美丽中国提出了独具特色的吉电方案。 展望未来,吉电股份将深入贯彻新时代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座谈会精 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快发展风电、光电、核电等清洁能 源,建设风光火核储一体化能源基地"的重要指示,牢牢把握发展机遇, 聚焦四条发展主线,瞄准能源行业先进技术,加快由能源生产商向综合 能源服务商转型,向能源产业链的消费终端和价值高端延伸。新能源方 面,加大融合式大基地开发力度,保持一定的发展速度和规模;综合智 慧能源方面,以生物质能利用为主线,提供"零碳工场"解决方案,为 绿色制造提供零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