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众传媒(002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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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众传媒: 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证券之星· 2025-08-06 22:12
会议基本信息 - 公司将于2025年8月27日下午14:30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现场会议 [1] -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8月27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投票时间为9:15-15:00 [1]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8月22日 登记在册的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 [2] 会议审议事项 - 会议将审议11项非累积投票提案 均需以特别决议通过(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 [2][3] - 议案涉及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 包括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和第四十四条规定 [2][9] - 议案包含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 需评估机构独立性、评估假设合理性及定价公允性 [2][9] - 议案2需逐项表决 议案1-10、12、15涉及关联交易 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3] 表决与登记方式 - 股东可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深交所交易系统/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结果为准 [1][5] - 法人股东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 自然人股东需提供证券账户卡及身份证明 [4] - 登记可通过书面信函、传真或邮件形式 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 [4] - 联系地址为上海市长宁区江苏路369号28层 联系电话021-22165288 [5] 议案详细内容 - 具体议案包括《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及其摘要 [9] - 涉及重新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购买资产协议 以及交易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关联交易的认定 [9] - 需批准本次交易相关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和备考审阅报告 [9] - 将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 [9]
分众传媒: 公司关于披露重组报告书暨一般风险提示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06 22:12
交易概述 - 分众传媒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收购新潮传媒100%股权 交易对方包括张继学 重庆京东海嘉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百度在线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等50个主体 [1] -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于2025年8月6日审议通过相关议案 包括《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1] -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但构成关联交易 且不构成重组上市 [1] 审批程序 - 交易需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深交所审核通过 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并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局经营者集中审查 [2] - 若在首次披露重组事项至召开股东会前因涉嫌内幕交易被证监会立案调查或司法机关立案侦查 将暂停重组进程 [2] - 交易能否通过审批及取得审批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 [2]
分众传媒: 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第四次专门会议决议
证券之星· 2025-08-06 22:12
交易方案概述 - 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收购张继学、重庆京东海嘉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百度在线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等50个交易对方持有的成都新潮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 [1] - 交易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 [2] - 交易完成后拟聘任交易对方之一张继学担任公司副总裁和首席增长官 [3] 交易合规性 -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及重组上市情形 [3] - 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 - 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和第四十四条 [4] - 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不得参与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4] 交易定价与评估 - 标的资产交易价格以中联资产评估咨询(上海)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为依据 [4][5] - 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 评估假设前提合理 评估方法与目的相关 评估定价公允 [5] - 交易定价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符合公司章程规定 [4] 文件与程序完备性 - 公司已编制《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 [2] - 文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无虚假记载或重大遗漏 [2] - 公司已依法履行现阶段法定程序 程序完备合规 [3] - 公司重新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 [1] 中介机构参与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及备考审阅报告 [5] - 中联资产评估咨询出具资产评估报告 [5] - 独立董事认可中介机构出具的相关报告 [5] 股东权益保护 - 公司已制定填补即期回报措施 [6]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全体董事、高管已对填补措施履行作出承诺 [6] - 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4][6]
分众传媒: 公司董事会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说明
证券之星· 2025-08-06 22:12
评估机构独立性 - 评估机构为中联资产评估咨询(上海)有限公司 符合《证券法》规定 [1] - 评估机构与公司、交易对方及标的公司无关联关系或利益冲突 符合独立性和客观性原则 [1] 评估假设与前提 - 评估假设遵循国家法规和市场惯例 符合标的公司实际情况 [2] 评估方法与目的 - 评估范围与委托范围一致 采用合规方法且数据可靠 [2] - 评估结论合理 方法与目的高度相关 为交易提供作价依据 [2] 评估定价公允性 - 以符合《证券法》的评估结果作为定价依据 定价方式合理 [2] - 评估机构执行现场核查并取得证据 定价具备公允性 [2] 交易背景 - 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收购成都新潮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 涉及50个交易对方 [1]
分众传媒: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8-06 22:12
交易结构 - 分众传媒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收购张继学、重庆京东海嘉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百度在线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等50个交易对方持有的成都新潮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 [1] 内控制度建设 - 公司已制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明确内幕信息定义与范围、知情人管理规范、登记流程及保密责任追究机制 [1] - 制度设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 [2] 保密措施执行 - 在交易筹划阶段严格控制知情人范围,最大限度缩小敏感信息接触面 [1] - 与中介机构签署《保密协议》明确信息范围及保密责任,各方严格执行协议规定 [2] - 按规定制作交易进程备忘录并及时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 [2] 合规性确认 - 独立财务顾问确认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制度符合证券监管法规要求 [2] - 本次交易严格执行了信息知情人登记与上报程序,符合公司制度及法律法规规定 [2]
分众传媒: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产业政策和交易类型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8-06 22:12
交易概况 - 分众传媒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收购成都新潮传媒集团100%股权 交易对方包括张继学 重庆京东海嘉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百度在线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等50个交易方 [1] 行业属性 - 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为生活圈媒体中户外广告的开发和运营 主要产品包括楼宇媒体(电梯电视媒体和电梯海报媒体)和影院银幕广告媒体 [1] - 标的公司主要业务为户外广告的开发和运营 专注于住宅社区户外数字和平面广告媒体服务 [1] - 根据证监会行业分类标准 双方均属于"L72商务服务业"中的"L725广告业"小类 [1] 产业政策符合性 - 交易涉及的行业不属于《国务院关于促进企业兼并重组的意见》和工信部等十二部委《关于加快推进重点行业企业兼并重组的指导意见》中列明的重点支持行业 包括汽车 钢铁 水泥 船舶 电解铝 稀土 电子信息 医药 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 [2] - 也不属于《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1号》确定的高档数控机床和机器人 航空航天装备 海洋工程装备及高技术船舶 先进轨道交通装备 电力装备 新一代信息技术 新材料 环保 新能源 生物产业等重点支持推进兼并重组的行业 [2] 交易类型 -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属于同行业并购 上市公司和标的公司均属于广告行业 [2] 控制权变更 - 交易前36个月内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状态未发生变更 交易前后控股股东均为Media Management Hong Kong Limited 实际控制人均为江南春(JIANG NANCHUN) 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变更 [3] 交易方式 - 本次交易涉及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资产 [3] 监管状态 - 截至核查意见出具之日 上市公司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且尚未结案的情形 [4]
分众传媒: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8-06 22:12
交易背景 - 分众传媒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收购成都新潮传媒集团100%股权 交易对方包括张继学、重庆京东海嘉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百度在线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等50个交易方 [1] 股价波动核查 - 本次交易首次公告日为2025年4月10日 核查区间为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2025年3月12日至4月9日) [1] - 公告前第21个交易日(2025年3月11日)收盘价为6.59元/股 公告前一交易日(2025年4月9日)收盘价为6.53元/股 [1] - 同期深证综指从2,087.72点跌至1,823.61点 跌幅12.65% Wind文化传媒指数从2,460.14点跌至2,157.76点 跌幅12.29% [1] - 剔除大盘因素影响后分众传媒股价累计涨幅为11.74% 剔除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后累计涨幅为11.38% [1] 核查结论 - 经独立财务顾问核查 分众传媒股价在核查期内剔除市场及行业因素后累计涨跌幅未超过20% 不构成异常波动 [1]
分众传媒: 公司拟购买股权所涉及的成都新潮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证券之星· 2025-08-06 22:12
交易概况 - 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成都新潮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 评估基准日为2025年3月31日[4] - 评估采用市场法和资产基础法 最终选用市场法评估结果作为结论[4] - 股东全部权益账面值338,348.70万元 评估值834,300.00万元 评估增值495,951.30万元 增值率146.58%[5] 评估机构信息 - 评估机构为中联资产评估咨询(上海)有限公司 报告编号中联沪评字[2025]第54号[1] - 评估报告依据财政部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发布的准则编制[1] - 评估结果使用有效期自2025年3月31日至2026年3月30日[5] 公司基本信息 - 分众传媒为港澳台与境内合资上市公司 注册资本1,444,219.9726万元 法定代表人江南春[6] - 新潮传媒为港澳台投资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3,077.5267万元 法定代表人张继学[6] - 新潮传媒经营范围包括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企业管理咨询、网络技术开发等业务[6] 历史股权变更 - 新潮传媒前身新潮文化有限成立于2007年4月 初始注册资本3万元[7] - 历经32次股权转让和增资 注册资本从3万元增至13,077.5267万元[9][22] - 重要投资方包括百度在线、京东系公司、红星美凯龙等战略投资者[18][19][22] 股东结构 - 截至评估基准日 新潮传媒共有40余家股东[23] - 主要股东包括张继学、庞升东等创始人及多家投资机构[23] - 公司最终股权结构于2021年12月完成最新调整[23]
分众传媒: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规定情形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8-06 22:12
交易主体合规性核查 - 分众传媒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收购成都新潮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 [1] - 交易涉及张继学、重庆京东海嘉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百度在线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等50个交易对方 [1] - 国泰海通证券作为独立财务顾问对交易主体进行内幕交易相关合规核查 [1][2] 监管合规结论 - 交易相关主体均不存在因本次交易涉嫌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立案侦查的情形 [1] - 最近36个月内交易主体无因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内幕交易被行政处罚或追究刑事责任记录 [1] - 独立财务顾问确认交易主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第十二条及《深交所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第三十条要求 [2]
分众传媒: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本次交易产业政策和交易类型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8-06 22:12
交易方案概述 - 分众传媒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收购成都新潮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 交易对方包括张继学 重庆京东海嘉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百度在线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等50个主体 [1] 行业属性认定 - 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为生活圈媒体户外广告开发运营 主要产品包括楼宇媒体(电梯电视媒体和电梯海报媒体)和影院银幕广告媒体 [1] - 标的公司专注于住宅社区户外数字和平面广告媒体服务 [1] - 双方均属于广告行业 根据《上市公司行业统计分类与代码》归类为"广告业"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隶属于"L72商务服务业"中的"L725广告业"小类 [1] 产业政策符合性 - 交易双方行业均不属于国务院及工信部等十二部委指定的重点支持兼并重组行业 包括汽车 钢铁 水泥 船舶 电解铝 稀土 电子信息 医药 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 [2] - 亦不符合《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1号》规定的高档数控机床 机器人 航空航天装备 海洋工程装备 新一代信息技术 新材料 环保 新能源 生物产业等重点整合领域 [2] 交易类型认定 - 本次交易属于同行业并购 因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均从事户外广告开发运营业务 主营业务高度协同 [2] 控制权变更情况 - 交易前36个月内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交易前后控股股东均为Media Management Hong Kong Limited 实际控制人均为江南春(JIANG NANCHUN) [3] - 本次交易不会导致控制权变更 不构成重组上市 [3] 支付方式 - 交易采用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 涉及向50个交易对方发行股份 [3][4] 监管合规状态 - 截至核查意见出具日 上市公司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且尚未结案的情形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