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亮股份(002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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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亮股份(002203) -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内部信息保密制度
2025-08-29 17:33
第三条 董事会办公室是董事会的常设办事机构,经董事会授权,董事会办公室 具体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的监管及信息披露工作,内幕信息保密工作负责人为董事会 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 第四条 董事会办公室统一负责证监机构、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律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及新闻媒体、股东的接待、咨询(质询)、 服务工作。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信息保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内幕信息管理, 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 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 会")和《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 第五条 董事会办公室是公司唯一的信息披露机构。未经董事会批准或董事会办 公室同意,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道、传送有关涉及公司内幕信 息及信息披露的内容。对外报道、传送的文件、软( ...
海亮股份(002203) -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2025-08-29 17:33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投资者的 利益,规范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控制公司资产运营风险,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地发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 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 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其所属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统称"子 公司")为被担保人提供下列担保的行为:以被担保人身份为其他单位或个人在借贷、 买卖等经济活动形成的债务清偿、合同履约等义务,向债权人提供的保证、抵押或质 押等行为。 公司为自身债务提供担保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子公司的对外担保,视同公司行为,其对外担保应参照本办法执行。子 公司对外担保事项应经其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后,依据《公司章程》及本办法规定的 权限报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 第四条 公司对外提供担保,应根据《中华人民 ...
海亮股份(002203) -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工作细则
2025-08-29 17:33
总裁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明确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裁的工作职责、 权限,规范总裁的工作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总裁一名,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董事可受聘兼任公司总裁、 副总裁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法》第 178 规定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 且禁入尚未解除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总裁。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总裁每届任期三年,总裁连聘可以连任。 第二章 总裁的职权 第五条 总裁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 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第六条 总裁列席董事会会议,非董事总裁在董事会上没有投票表决权。 第七条 经董事会特别授权,总裁负责组织公司有关部门拟订公司的中长期经营 发展规划、年度投资计划、收购兼并和对外投资等资产重组项目,公司的年度财务 预决算、利润分 ...
海亮股份(002203) -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2025-08-29 17:33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建立防止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占用浙江海亮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海亮股份")资金、侵占上市公司利益的长效 机制,杜绝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 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 1、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环 节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 2、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垫付的工资、福利、 保险、广告等费用和其他支出,代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偿还债务而支付资金,有偿 或无偿直接或间接拆借给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为控股股东及关联方承担担保 责任而形成的债权,其他在没有商品和劳务提供情况下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关联方 使用的资金,以及与控股股东及其它关联方互相代为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子公司。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方式。 ...
海亮股份(002203) -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2025-08-29 17:33
第四条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应签订书面协议。协议的签订应当遵循平 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关联交易活动应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关联交易的价格应根据 充分的定价依据确定。 第六条 公司的资产属于公司所有。公司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股东及其关联方 通过关联交易违规占用或转移公司的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法 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关联交易管理,切实维护公司及其全体 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 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之规定,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对公司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公司股东、董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必须遵守。 第三条 公司进行关联交易,应当保证关联交易的合法合规性、必要性和公允 性,保持公司的独立性,不得利用关联交易调节财务指标, ...
海亮股份(002203) -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2025-08-29 17:33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保护投资 者合法权益,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浙江海 亮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内部审计是公司组织的一项重要管理工作,同时也是其它管理系统 保持诚实、有效的方法之一。内部审计机构将按照公司的要求开展审计活动。 第三条 内部审计机构的宗旨是:通过开展独立、客观的保证性与咨询性活 动,运用系统化和规范化的方法,评价和改进公司风险管理、控制和治理过程的 效果,其目的在于为组织增加价值和提高组织的运作效率,帮助组织实现其目标。 第二章 组织机构和人员 第四条 公司设内控审计中心为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 施、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第五条 内控审计中心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 第六条 内控审计中心是公司组织的一个组成部分,独立于公司其他机构和 部门发挥 ...
海亮股份(002203) -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08-29 17:33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和及时性,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加大对信息披露责任人的 问责力度,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 本制度。 第二条 本"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履行或者 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或其他个人原因,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造成不良社 会影响时的追究与处理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子公司负责人、控股股 东及实际控制人和公司财务、审计部门工作人员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工作有关的 其他人员。 第四条 本制度遵循的原则: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有错必究;过错与责任 相适应;责任与权利对等原则。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在董事会秘书领导下负责收集、汇总与追究责任 有关的资料,按制度规定提出相关处理方案,上报公司董事会批准。 第二章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的责任追究 3、违反《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 1、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业会计 准则》 ...
海亮股份(002203) -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突发事件处理制度
2025-08-29 17:33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突发事件处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五条 按照社会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突发事件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一)治理类 1、公司大股东出现重大风险,对公司造成重大影响; 2、大股东之间存在纷争诉讼,或出现明显分歧; 3、公司与社会、股东、员工之间存在纷争诉讼; 4、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及重大违规甚至违法行为; 第一条 为加强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突发事件应急 管理,建立风险应急处置机制,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发生及其造成的 损失,维护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资产安全和企业稳定,保护广大投资者的 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证券法》等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浙江海亮股 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规定,并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突发事件是指与公司有关的、突然发生的,已经或者可 能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声誉、股价等产生严重影响,甚至影响证券市场稳定, 需要采取应急处理措施予以解决的风险 ...
海亮股份(002203) -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2025-08-29 17:33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相关信息披 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暂缓、豁免行为,督促公司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 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以 下简称"《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 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者要求 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 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实 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第六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不得通过信息 披露、投资者互动问答、新闻发布、接受采访等任何形式泄露国 ...
海亮股份(002203) -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08-29 17:33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理 结构,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维护公司的独立性,防 范内幕信息知情人员滥用知情权、泄漏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海亮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员包括: (一)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 司控股股东、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控股或者实际控制的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四)由于所任公司职务或者因与公司业务往来可以获取公司有关内幕信息 的人员; (六)因职务、工作可以获取内幕信息的证券交易场所、证券服务机构的有关 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