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亮股份(002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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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亮股份(002203) -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6-01-08 19:01
第三条 战略与ESG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与ESG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过半数独立董事或者三分之一以上 (含三分之一)的全体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与ESG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负责主持战略与ESG 委员会工作,由委员选举产生,并报董事会备案。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工作细则 (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 划,提升公司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绩效,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 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股 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以及《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并制定本工 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 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机构及人员组成 第六条 战略与ESG ...
海亮股份(002203) -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6-01-08 19:01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理 结构,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维护公司的独立性,防 范内幕信息知情人员滥用知情权、泄漏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海亮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员包括: (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一)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控股股东、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控股或者实际控制的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四)由于所任公司职务或者因与公司业务往来可以获取公司有关内幕信息 的人员; (五)公司收购人或者重大资产交易方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 ...
海亮股份(002203) -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2026-01-08 19:01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H 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相关信息披 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暂缓、豁免行为,督促公司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 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以 下简称"《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暂缓、豁免披露信息的范围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 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者要求 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 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实 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第四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 ...
海亮股份(002203) -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2026-01-08 19:01
第三条 内部审计机构的宗旨是:通过开展独立、客观的保证性与咨询性活 动,运用系统化和规范化的方法,评价和改进公司风险管理、控制和治理过程的 效果,其目的在于为组织增加价值和提高组织的运作效率,帮助组织实现其目标。 第二章 组织机构和人员 第四条 公司设内控审计中心为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 施、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H 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保护投资 者合法权益,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浙江海 亮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内部审计是公司组织的一项重要管理工作,同时也是其它管理系统 保持诚实、有效的方法之一。内部审计机构将按照公司的要求开展审计活动。 第五条 内控审计中心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 第六条 内控审计中心是公司组织的一个组成部分,独立于 ...
海亮股份(002203) -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2026-01-08 19:01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H 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法 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关联交易管理,切实维护公司及其全体 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 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之规定,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章 关联人及关联交易 第七条 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和关联自然人。 第八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或 1 者其他组织): (一)直接或者间接地控制本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第二条 本办法对公司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公司股东、董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必须遵守。 第三条 公司进行关联交易,应当保证关联交易的合法合规性、必要性和公允 性,保持公司的独立性,不得利用关联交易调节财务指标,损害公司利益。交易各 方不得隐瞒关联关系或者采取其他手段,规避 ...
海亮股份(002203) -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6-01-08 19:01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H 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障董事会依法独立、规范 地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以及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所称公司是指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所称董事会,是指 依照《公司法》设立的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第三条 本规则适用于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 董事会的性质和职权 第四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受股东会的委托,负责经营和管理 公司的法人财产,是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董事会遵照国家法律、法规、《公司 章程》履行职责,对股东会负责。公司董事会由十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名, 独立董事四名,职工董事一名。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五)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六)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 司形式的方案; (七)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 ...
海亮股份(002203) -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2026-01-08 19:01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事项内部 报告工作,明确公司总部各部门、各所属公司、事业部以及有关人员重大信息内 部报告的职责和程序,确保公司信息披露内容的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 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3、公司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 4、公司总部各部门以及各所属公司、部门的负责人,公司各部门和下属公 司负责人为该公司和该部门重大事项报告的第一责任人; 5、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持股5%以上的大股东; 第二条 公司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 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 单位、部门、人员,应当在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及时向公司责任领导、董事会秘 书、董事长进行报告的制度,确保董事会秘书第一时间获悉公司重大信息。 第三条 公司重大事项报 ...
海亮股份(002203) -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2026-01-08 19:01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银行间债券 市场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信息披露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国人民银 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 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信息披露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债务融资工具"是指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约定 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公司作为交易商协会的注册会员,在债务融资工 具发行及存续期内,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投资价值和投资风险或者公司发生可能 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以及债务融资工具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 "公开披露"是指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责任人按法律、行政法规、《信息披 露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在交易商协会认可的媒体上公告信息。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与本公司控股的子公司。 第二章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制定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为负责本公司信息披露的常设机构,为信息披露 事务管理部门。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
海亮股份(002203) -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26-01-08 19:01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H 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的管 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切实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 及《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公开发行证券(包括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公司债券、权证等)以及非公开发行股票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 不包括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专款专用。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应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 关法律法规,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履行社会责任,原则上应当用于主营业务, 有利于增强 ...
海亮股份(002203) -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6-01-08 19:01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 司的了解,倡导理性投资,促进公司治理结构的改善,提升公司投资价值,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 理工作指引》和《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四)诚实守信原则。公司在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中应当注重诚信、坚守底 线、规范运作、担当责任,营造健康良好的市场生态。 1 第三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组织及职责范围 第五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事务的第一责任人为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为公 司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是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职能部 门,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事务。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宗旨和基本原则 第三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宗旨是客观、真实、准确、完整地介绍 和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通过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促进投资者了解、认同和支 持公司的发展战略和经营理念,树立公司良好的市场形象,通过有效沟通,营造 良好的资本市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