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明装备(002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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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明装备(002270) - ESG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07 18:31
ESG管理体系 - 公司ESG管理体系包括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各执行单位和董事会办公室[7] - 董事会负责决定公司ESG发展方向和目标,审议批准相关制度和报告[8] 经营决策融入ESG - 公司将履行ESG职责纳入经营管理决策体系,投资决策考虑ESG因素[9] 股东权益保障 - 公司应完善治理结构,公平对待股东,保障股东合法权益[12] - 公司应制定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积极回报股东[13] 职工权益保障 - 公司应依法保护职工合法权益,建立完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15] - 公司应保障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提供健康安全的工作和生活环境[16] - 公司应选任职工代表董事,支持工会工作,听取职工意见[17] 合作伙伴权益保护 - 公司应保护供应商、客户和合作伙伴权益,包括诚信合作、保证产品质量等[19] 环保要求 - 公司要遵守环保法规,加强污染治理和资源节约,超标排放需缴费治理[21] - 公司对执行单位环保政策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并纠正违规行为[23] - 执行单位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件应启动应急机制并及时上报[24] - 出现重大环境污染问题公司应及时披露相关情况及影响[25] 社区关系与监督 - 公司应考虑社区利益,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协调与社区关系[23] - 公司要接受政府监督检查,关注公众及媒体评论[23] 报告与披露 - 公司应履行ESG职责,不定期评估并自愿披露ESG报告[3] - 公司应履行ESG职责,评估履行情况形成报告并自愿披露[25] - 公司受重大行政处罚或发生ESG重大事项应及时披露信息[25] 制度说明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28]
华明装备(002270)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07 18:31
公司治理 - 设总经理一名,实行董事会聘任制,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连任[8][9] - 总经理办公会议每月至少召开一次,提前1日通知与会人员[19] 工作汇报 - 总经理每月至少一次向董事长或董事会报告工作[23] - 董事会要求时,三日内按要求报告工作[22] 决策权限 - 投资项目限额内由董事会批准,限额以上由股东会批准[25] 人事任免 - 总经理提名副总经理等提请董事会聘任,任免部门负责人先考核再决定[25] 财务事项 - 总经理拟订财务预决算等方案报董事会批准[11] - 公司支出实行联签制度,不同支出审批流程不同[27] 工程项目 - 实行公开招标制度,总经理组织招标等工作并跟进[27] 生效时间 - 本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31]
华明装备(002270) - 公司章程(2025年8月)
2025-08-07 18:31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08年7月25日获批发行3650万股,9月5日在深交所上市[7] - 公司注册资本为896,225,431元[9]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10900万股,面额股每股金额为1元[20]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896,225,431股,均为普通股[21][22]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2]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用于特定情形时,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者注销[27] - 公司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上市1年内及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32] 股东权益与责任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股3%以上股东可书面请求查阅会计账簿等[38] - 股东对违法违规决议可在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39]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可请求审计委员会或董事会诉讼[42] - 持股5%以上有表决权股东质押股份应当日书面报告公司[45]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60]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60]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70]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83] 董事会相关 - 公司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人,设董事长一人[112] - 董事会有权审议批准交易涉及资产总额达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的交易事项[118]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召开需提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临时会议提前3日通知,特殊情况不受此限[122] 独立董事相关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为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独立董事[131] - 担任独立董事需具有5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133] 利润分配相关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不再提取[163][164] - 满足条件时分红,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20%[169]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须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178] 会计师事务所相关 - 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185] - 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需提前30天通知[187] 公司合并与减资相关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95] -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后,法定和任意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前不得分配利润[200]
华明装备(002270)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8月)
2025-08-07 18:31
制度修订 - 公司于2025年8月修订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1] 报告主体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为信息报告人[3] 信息范围 - 重大信息涵盖董事会、股东会决议等,应报告交易有12种[5] 报告要求 - 面临重大风险需及时报告,报告人当日上报并送书面原件[6][9] 责任追究 - 瞒报、漏报及擅自披露信息,公司追究责任人责任[12]
华明装备(002270)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8月)
2025-08-07 18:31
会计师事务所聘请 - 1/2以上独立董事或1/3以上董事可提聘请议案[6] - 选聘采用了解胜任能力方式,结果及时公示[7] - 评价要素至少含审计费用报价、资质条件等[9] - 原则上不设最高限价,确需设置应说明依据及合理性[10] 审计费用 - 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应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分值权重应不高于15%[9] -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需说明金额、原则、变化及原因[11] 审计人员规定 - 连续聘用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累计满5年,之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审计[14] - 承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等审计业务,上市后连续执行期限不得超两年[15] 聘期与报告 - 与受聘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可续聘[14] - 审计委员会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履职及监督情况报告[6] 文件保存与解聘 - 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之日起10年[16] - 解聘或不再续聘需提前30日通知[18] - 更换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18] 监督与披露 - 审计委员会监督检查选聘情况,结果涵盖在年度审计评价意见中[20] - 应在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或年度报告中披露服务年限、审计费用等信息[21] 违规处理 - 审计委员会发现选聘违规造成严重后果,董事会可对相关责任人通报批评[21] - 经股东会决议可解聘,违约经济损失由相关责任人员承担[21] - 情节严重时对相关责任人员给予经济或纪律处分[21] - 存在特定严重情形,经股东会决议不再选聘[21] 制度生效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改时亦同[24]
华明装备(002270)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07 18:31
信息申报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信息变化、离任等情况发生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信息[5] 股份锁定与转让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证券账户年内新增本公司无限售条件股份按75%自动锁定[6]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变动应自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报告并公告[9]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计划转让股份,应在首次卖出前15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披露时间区间不得超三个月[9]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在公司上市1年内、离职后6个月内等情形不得转让[12]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内等期间不得买卖股票[13] - 董事和高管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的25%,持股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部转让[18] - 登记结算公司以董事和高管上一年最后交易日登记股份为基数,按25%计算本年度可转让股份法定额度[18] - 董事和高管证券账户内年内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19] - 董事和高管当年可转让但未转让股份计入年末持股总数,作为次年可转让股份计算基数[20] 违规处理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违规短线交易,董事会收回所得收益并披露相关情况[15] - 公司董事和高管违反制度,证券监管部门视情节给予处分和处罚[25] 其他规定 - 公司通过章程规定更严转让限制应及时申报,登记结算公司按锁定比例锁定股份[15] - 董事会秘书每季度检查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披露情况,发现违法违规及时报告[5] - 公司董事和高管以及持股5%以上股东,不得从事以本公司股票为标的的融资融券交易[22] - 公司股东开立多账户,对各账户持股合并计算[22] - 公司董事和高管因离婚致持股减少,过出方和过入方应共同遵守制度规定[22] - 持股5%以上股东买卖本公司股票,参照制度第十四条执行[25]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制定修订,自审议通过生效,解释权归董事会[27]
华明装备(002270)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07 18:31
内幕信息界定 - 制度适用范围含公司直接或间接控股50%以上子公司等[2]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属内幕信息[5] - 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抵押等一次超该资产30%属内幕信息[5]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5] - 公司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内幕信息[6] - 公司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属内幕信息[6] - 公司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重大损失属内幕信息[6] 信息保存与报备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等自记录起至少保存10年[10] - 公司应在内幕信息披露后5个交易日报备知情人档案[9] - 公司应在内幕信息披露后5个交易日报送进程备忘录[11] 自查与追责 - 公司应在年度报告等后五个交易日内对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证券情况自查[17] - 发现内幕交易等情况应核实追责,2个交易日内报送并披露[17]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等擅自披露信息,公司保留追责权利[18]
华明装备(002270)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07 18:31
担保范围 - 控股子公司指全资子公司、直接或间接控股50%以上及其他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公司[4] 担保审批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1]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担保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1] - 被担保对象最近一期财务报表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1] - 最近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累计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且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1][12] - 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该股东不得参与表决,经出席股东会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半数以上通过,且对方应提供反担保[11][13]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担保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11] - 董事会审议对外担保事项,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且出席董事会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12] 额度调剂 - 合营或联营企业间担保额度调剂累计总额不得超预计担保总额度的50%[16] - 获调剂方单笔调剂金额不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16] 担保后续处理 - 债务到期公司应督促被担保人偿债,未履行则启动反担保追偿或补救措施[18] - 担保债务展期需重新履行对外担保审批程序[19] - 公司为子公司、参股公司担保,其他股东应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19] 信息披露 - 发生担保事项须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批准后及时披露[21]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十五个交易日内未还款,公司应及时披露[23] - 被担保人出现破产等严重影响还款能力情形,公司应及时披露[23] - 公司应在定期报告中按规定披露对外担保情况[24] 责任追究 - 董事对违规或不当对外担保损失依法担责[26] - 相关审核部门及人员越权签署合同或怠于履职致损失,公司追究责任[26] 制度生效 - 制度由董事会制订,报股东会批准后生效实施,修改亦同[30]
华明装备(002270) -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07 18:31
业务审批 -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需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批[2] 额度与审议 -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使用期限不超12个月,交易金额不超已审议额度[4] - 预计动用交易保证金等上限超规定需股东会审议[6] - 预计任一交易日最高合约价值超规定需股东会审议[6] 业务管理 - 财务部门至少每季度报告交易情况[12] - 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审查并报告[12] 信息披露 - 业务损益及浮动亏损达规定需及时披露[17] 业务规范 - 业务依托正常经营,不单纯为盈利[4] - 合约外币金额不超外币存款、收付款预测金额[4] - 业务档案由财务部门保管至少十年[17]
华明装备(002270) - 对外捐赠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07 18:31
捐赠内容 - 公司对外捐赠财产包括现金、实物资产(库存商品和其他物资)[9] 捐赠类型 - 公益性捐赠指向教育等事业和环保、社会公共设施建设[10] - 救济性捐赠指向受灾地区及困难群体提供救济、救助[11] 审批流程 - 单笔捐赠不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2%,总经理审批报董事会备案[14] - 单笔超2%或累计超2%后每笔捐款,由董事会审议批准[14] - 达规定须股东会审议的,由股东会审议批准[15] - 子公司捐赠方案呈报公司,审核批准后可授权签署文件[15] 捐赠原则 - 原则上同一性质、同一受赠单位的捐赠,1年内不重复发生[16] 后续管理 - 捐赠完成后评估总结并报告上一年捐赠情况[19] - 擅自或违法违纪捐赠,处分责任人,犯罪移交司法机关[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