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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高电新(002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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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高电新(002452) -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之发行保荐书(修订稿)
2025-12-01 21:02
公司基本信息 - 长高电新注册资本为62,033.2085万元人民币[11] - 聘请华泰联合证券等多家机构为保荐、法律、审计和评级机构[91][92][93] 股权结构 - 截至2025年6月30日,保荐人控股股东下属公司持股73.48万股,占总股本0.14%[13] - 2024 - 2025年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席股东代表持股占总股本比例分别为32.6206%、32.2456%、32.9327%[28] 财务业绩 - 2022 - 202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5796.84万元、17307.65万元、25210.39万元[32][35]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可分配利润为16104.96万元[32][35] - 2022 - 2025年6月末资产负债率分别为35.40%、30.23%、31.55%、28.30%[41] - 2022 - 2025年1 - 6月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2746.06万元、25294.19万元、34096.94万元、11851.21万元[41] - 2022 - 2024年度扣非后净利润分别为4242.82万元、15562.06万元、24222.32万元[42] 可转债发行 - 发行不超75860.07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3%,期限六年[32][57] - 初始转股价格有相关规定,期满赎回、有条件赎回、回售等条款[63][67][71] - 假设发行完成,不同盈利情形下转股对每股收益有不同影响[81][82] 业务数据 - 2022 - 2025年1 - 9月对国家电网销售收入及占比情况[96] - 2022 - 2025年9月末商誉、应收账款、存货账面价值及占比情况[97][98][102] - 2022 - 2025年1 - 9月输变电设备毛利率及原材料价格影响[100] 募投项目 - 募投项目达产后预计新增营业收入14.87亿元,增长约84.50%[108] - 部分募投项目预计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分别为15.50%、14.51%和10.08%[109] - 募投项目新增产能包括多种产品[107] 风险提示 - 关联方应收账款等未能收回风险[101] -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变化风险[105] - 募投项目建设、产能消化等风险[106] - 可转债发行、信用评级等风险[116][124] 研发与荣誉 - 拥有4个国家级和5个省级研发创新平台[127] - 参与制定国家标准10项、行业标准4项[127] - 截至2025年6月30日,拥有108项发明专利等[129] - 8款产品达“国际领先水平”[127]
长高电新(002452) - 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回复及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更新的提示性公告
2025-12-01 21:00
可转债进展 - 2025年9月2日收到深交所关于发行可转债的审核问询函[2] - 9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审核问询函回复等更新文件[2] - 会同中介机构更新补充审核问询函回复及申请文件财务数据并公开披露[3] 结果情况 - 本次发行可转债需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结果和时间不确定[3] 公告信息 - 公告于2025年12月2日发布[3]
一上市湘企计划分红超7亿元
长沙晚报· 2025-11-18 18:56
文章核心观点 - 近期多家上市公司发布并实施分红计划,其中贵州茅台以超300亿元的分红金额位居榜首 [1] - 上市湘企分红活跃,爱尔眼科、美湖股份、长高电新等公司近期公布了分红方案,爱尔眼科是近期公布方案的上市湘企中分红最多的 [1][2][3] - 稳定的分红预期被视为能够提升公司价值并稳定资本市场信心 [4] 上市公司分红方案详情 - **辉隆股份**:拟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 [1] - **长高电新**:作为上市湘企,拟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元,分红总额为18609962.55元 [1][3] - **贵州茅台**:拟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39.57元,合计派发现金红利30000637540.76元,计划保持每年两次分红节奏 [1] - **美的集团**:已实施分红方案,每10股派发现金5元,分红总金额约为34.48亿元 [2] - **吉电股份**:将于11月25日实施利润分配,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1元,分红金额7617.27万元,分红率为9.7333% [2] - **爱尔眼科**:拟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元,合计派发现金7.44亿元,公司2023年度现金分红13.94亿元,2024年度提升至14.87亿元,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将达78.63亿元 [2] - **美湖股份**:拟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7元,合计12548538.09元 [3] - **其他上市湘企**:永清环保、老百姓、克明食品、盐津铺子、和顺石油5家公司已公布分红方案,分红总金额约3.2亿元 [3] 相关公司财务表现 - **爱尔眼科**:2025年三季报每股收益0.34元,归母净利润311474.04万元,净利润同比增长率-9.76% [2] - **美湖股份**:2025年三季报每股收益0.39元,归母净利润12860.79万元,净利润同比增长率-10.66% [3] - **长高电新**:2025年三季报每股收益0.33元,归母净利润20270.69万元 [3]
长高电新11月17日获融资买入1784.95万元,融资余额1.73亿元
新浪财经· 2025-11-18 09:24
股价与融资交易表现 - 11月17日公司股价下跌1.63%,成交额为2.13亿元 [1] - 当日融资买入额为1784.95万元,融资偿还额为3763.50万元,融资净买入额为-1978.55万元 [1] - 截至11月17日,融资融券余额合计为1.73亿元,其中融资余额为1.73亿元,占流通市值的3.30%,该余额低于近一年10%分位水平,处于低位 [1] - 融券方面,当日无融券交易,融券余量为0股,融券余额为0元,该水平超过近一年70%分位,处于较高位 [1] 股东结构变化 - 截至9月30日,公司股东户数为3.66万户,较上一期减少8.26% [2] - 同期人均流通股为14113股,较上一期增加9.00% [2] 财务业绩 - 2025年1月至9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02亿元,同比增长6.22% [2] - 同期实现归母净利润2.03亿元,同比增长11.97% [2] 公司基本信息与业务构成 - 公司全称为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位于湖南省长沙市,成立于1998年4月23日,于2010年7月20日上市 [1] - 公司主营业务涉及输变电一二次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电力设计和工程服务以及新能源电力开发 [1] - 主营业务收入构成为:输变电设备产品占比93.65%,电力勘察设计和工程总包业务占比4.80%,新能源发电占比0.89%,其他业务占比0.66% [1] 分红历史 - 公司A股上市后累计派发现金分红3.90亿元 [3] - 近三年累计派发现金分红1.05亿元 [3]
长高电新:关于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证券日报· 2025-11-17 21:37
公司治理与财务决策 - 公司于2025年11月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 [2] - 公司于2025年11月15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 [2]
长高电新:11月15日召开董事会会议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1-17 20:30
公司近期动态 - 公司于2025年11月15日召开第六届第二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审议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 - 截至新闻发稿,公司市值为52亿元 [1] 公司业务构成 - 2025年1至6月份,公司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输变电设备业务,占比高达93.65% [1] - 电力能源设计和服务与总包业务收入占比为4.8% [1] - 新能源发电业务收入占比为0.89%,其他行业收入占比为0.66% [1]
长高电新(002452.SZ):拟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元中期分红
格隆汇APP· 2025-11-17 20:29
公司利润分配预案 - 公司制定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旨在回馈股东并支持未来发展 [1] - 分配预案以2025年9月30日总股本620,332,085股为基数 [1] -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含税) [1] - 分红总额为18,609,962.55元(含税) [1] - 不进行送红股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1] 资金运用与未来规划 - 剩余未分配利润将继续留存公司 [1] - 留存资金将用于未来股利分配以及支持公司产品研发和产能建设 [1] - 利润分配方案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制定 [1]
长高电新:拟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元中期分红
格隆汇· 2025-11-17 20:18
公司利润分配预案 - 公司制定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旨在回馈股东并支持未来发展 [1] - 分配预案以2025年9月30日总股本620,332,085股为基数 [1] - 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含税) [1] - 分红总额为18,609,962.55元(含税) [1] - 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1] 资金运用与未来规划 - 剩余未分配利润将继续留存公司 [1] - 留存资金将用于未来的股利分配 [1] - 留存资金将支持公司产品研发及产能建设等需要 [1] - 本次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利润分配政策规定 [1] - 方案制定基于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及当前实际经营状况和现金流情况 [1]
长高电新(002452) -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2025-11-17 20:17
委托理财审议规则 - 委托理财金额占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董事会审议披露[7] - 委托理财金额占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股东会审议披露[8] - 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超上述标准,股东会审议[8] 业务审查与通报 - 审计部每季度审查委托理财业务[12] - 财务部发现不利或不确定因素24小时内通报[16] 制度相关 - 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实施,解释权归董事会[18] - 抵触新规定时董事会修订,可按需修订补充[18]
长高电新(002452)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11-17 20:17
定期报告披露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应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前3个月、9个月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披露[12] - 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需审计,半年度报告一般无需审计,季度报告财务资料一般无需审计[11][12] - 第一季度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披露时间[12] - 半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应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内容[12] - 定期报告内容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财务信息需经审计委员会审核[13] - 定期报告披露时间由证券投资部会同财务部拟定,报董事会同意后与交易所预约[46] 业绩预告 - 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公司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披露业绩预告[14] - 按照规定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且利润总额等三者孰低为负值,公司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披露业绩预告[15] - 公司预计半年度经营业绩出现特定情形之一,应在半年度结束之日起十五日内进行预告[15] - 公司预计年度经营业绩净利润为负值或实现扭亏为盈,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披露业绩预告[14] 重大事件披露 - 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等超过总资产的30%,应及时披露相关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20] - 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以上,公司应及时披露[22] - 交易标的涉及的资产净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公司应及时披露[22]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被质押等,公司应立即披露相关重大事件[18] - 除董事长或者经理外的公司其他董事等无法正常履行职责达三个月以上,公司应披露相关重大事件[18] 交易关注与审议 - 交易成交金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关注[25] - 交易产生利润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关注[25]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应提交股东会审议[25] - 单笔财务资助金额超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应提交股东会审议[27] - 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担保应提交股东会审议[27] 合同与诉讼披露 - 签署购买原材料等合同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且超5亿元应及时披露[28] - 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经独立董事同意并披露[29] -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涉及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应及时披露[32] 可转换公司债券披露 - 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为股票数额累计达开始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10%应及时披露[33] - 投资者持有可转换公司债券达发行总量20%应在两交易日内通知公司公告[34] - 可转换公司债券付息、本息兑付、实施转股等公告按规定时间披露[35] - 预计可能触发赎回条件等按规定披露公告[35] -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赋予持有人回售权利并按规定发布回售公告[36] - 每季度结束后披露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引起的股份变动情况[36] 信息管理与责任 - 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应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42] - 公司信息披露文件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44] - 重大信息董事等应及时报告董事长并通知董事会秘书[47] - 各部门和下属公司负责人应向董事会秘书和证券投资部报告重大信息[48] - 向证券监管部门报送的报告由指定部门草拟,董事会秘书审核报送[48] - 未公开信息按规定启动流转、审核及披露流程[48] -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或回复信息不得与依法披露信息冲突[52] - 公司证券投资部为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和问题回复的对口管理部门[55] - 公司各部门及子公司配合董事会秘书和证券投资部处理投资者提问[56] - 公司和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得滥用暂缓或豁免披露规避义务[58] - 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依法豁免披露,涉及商业秘密符合特定情形可暂缓或豁免披露[60] - 公司决定暂缓、豁免披露特定信息,按规定登记归档[61] - 公司及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在年报等公告后十日内报送暂缓或豁免披露登记材料[87] - 董事长为公司保密工作第一责任人,董秘和部门负责人分别负责分管业务和部门保密[65] - 公司财务信息披露前应执行内控等制度确保真实准确[68] - 内部审计机构应对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内控情况监督并报告[70] - 董事、高管对信息披露负责,部分人员对临时报告和财报披露负主要责任[72] - 失职致信息披露违规,责任人将受处分并可能被要求赔偿[101] - 部门信息披露问题,董秘可建议董事会处罚责任人[102] - 公司信息披露违规被谴责等,董事会应检查制度并处分责任人[103]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76] - 制度与法规等冲突时,依照相关规定执行[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