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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菲光(002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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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菲光: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4-04-19 23:54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内 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欧菲光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 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 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 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 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 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 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 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 可能导 ...
欧菲光: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2024-04-19 23:54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 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经审计,大华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 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3 年度 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 的审计报告。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作为公司 2023 年年报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 构。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大华 2023 年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审计委员会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进 行全过程监督。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 (一)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2 年 2 月 9 日(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 普通合伙企业);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
欧菲光: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2024-04-19 23:54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非经营性 资金占用 资金占用方名称 占用方与上市公司 的关联关系 上市公司 核算的会 计科目 2023 年期 初占用资 金余额 2023 年度占 用累计发生 金额(不含 利息) 2023 年度 占用资金 的利息(如 有) 2023 年度偿 还累计发生 金额 2023 年期末 占用资金余 额 占用形成原因 占用性质 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及其附 属企业 0.00 非经营性往来 小计 — — 0.00 0.00 0.00 0.00 0.00 — 前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及其 附属企业 0.00 非经营性占用 小计 — — — 0.00 0.00 0.00 0.00 0.00 — 其他关联方及 其附属企业 非经营性占用 小计 — — — 总计 — — — 0.00 0.00 0.00 0.00 — 其他关联 资金往来 资金往来方名称 往来方与上市公司 的关联关系 上市公司 核算的会 计科目 2023 年期 初往来资 金余额 2023 年度往 来累计发生 金额(不含 2023 年度 往来资金 的利息(如 2023 年度偿 还累计发生 金 ...
欧菲光: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
2024-04-19 23:54
特别声明: 1、本次征集表决权为依法公开征集,征集人米旭明符合《证券法》第九十条、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第三十一条、《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 第三条规定的征集条件; 2、截至本报告书披露日,征集人米旭明未持有公司股份。 一、征集人基本情况 (一)征集人米旭明先生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未直接或间 接持有本公司股票。 (二)征集人与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 人及其关联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征集人与征集表决权涉及的提案之间不存在利害 关系,征集表决权采取无偿的方式进行。 证券代码:002456 证券简称:欧菲光 公告编号:2024-029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 独立董事米旭明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征集人的主体资格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等的规定。 二、征集表决权的具体事项 (一)征集委托投票权涉及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提案名称 由征集人针对2023年年度股东大 ...
欧菲光: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4-04-19 23:54
第 1 页/共 1 页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8 日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欧菲光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现任独立董事米旭明先生、王冠 女士、于洪宇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米旭明先生、王冠女士、于洪宇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 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 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 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 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
欧菲光: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蔡元庆)
2024-04-19 23:54
——蔡元庆(已离任)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注:本人因任期届满 6 年于 2023 年 8 月 4 日离任。 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 审议,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认为已审议的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 第 1 页/共 6 页 本人作为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在 2023 年度工作中,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真 审议各项议案,对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致力于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 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3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 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性情况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
欧菲光: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4-04-19 23:54
证券代码:002456 证券简称:欧菲光 公告编号:2024-021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 知于 2024 年 4 月 8 日以通讯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下午 15:30 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并表决。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 监事 3 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 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全体监事讨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程 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 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 2023 年年度股东 ...
欧菲光:2023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2024-04-19 23:54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 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事项 | 是/否/不适用 | 说明 | | --- | --- | --- | | 一、内部审计和审计委员会运作 | | | | 1、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是否为专职,并由 | 是 | | | 审计委员会提名,董事会任免。 | | | | 2、公司是否设立独立于财务部门的内部审 | 是 | | | 计部门,是否配置专职内部审计人员。 | | | | 3、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 | 是 | | | 员会报告一次。 | | | | 4、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对如下事 | --- | --- | | 项进行一次检查: | | | | (1)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 | 是 | | | (2)对外担保 | 是 | | | (3)关联交易 | 是 | | | (4)证券投资 | 是 | | | (5)风险投资 | 不适用 | | | (6)对外提供财务资助 | 不适用 | | | (7)购买和出售资产 | 是 | | | (8)对外投资 | 是 | | | (9)公司大额资金往来 | 不适用 | | | (10)公司与董事、监 ...
欧菲光: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2024-04-19 23:54
关于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中国 深圳 福田区 益田路6001号太平金融大厦11、12楼 邮政编码:518038 11F/12F., Taiping Finance Tower, 6001 Yitian Road, Futian District, Shenzhen, P.R. China 518038 电话(Tel.):(0755) 8826 5288 传真(Fax.):(0755) 8826 5537 网址(Website):www.sundiallawfirm.com 法律意见书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信达励字(2024)第039号 致: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信达")接受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欧菲光"或"公司")的委托,担任公司本次实行 2021 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本计划"、"本激励计划")的专 项法律顾问。信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
欧菲光: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2024-04-19 23:54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米旭明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在 2023 年度工作中,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真 审议各项议案,对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致力于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 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3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 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性情况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 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任期内,公司共召开 4 次董事会、2 次股东大会,本人均按时出 席,无委托出席或缺席的情形,具体如下表所示: | 独立董 | | 本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