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期权等)
icon
搜索文档
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证券报· 2026-02-06 01:49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执行情况 - **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与行权**:2024年7月5日,公司调整了2019年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并确认第五个行权期条件成就 因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激励对象离职及考核未达标,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310名调整为298名,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15,605,490份调整为15,238,124份,行权价格由13.35元/股调整为13.05元/股,同意298名激励对象在第五个行权期内以13.05元/股行权15,238,124份期权 [1] - **2019年激励计划部分期权注销**:公司于2024年12月20日及2026年2月5日,分别注销了2019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四、第五个行权期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原因为激励对象在可行权期内未完全行权 [2][3] - **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与调整**:该计划于2021年12月3日首次向1,097名激励对象授予5,241.90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35.87元/股 后续因年度权益分派、激励对象离职及考核不达标,多次调整行权价格并注销部分期权 [4][5][7][8][9][11][12][13][14][15][16][17][18] - **2021年激励计划行权期条件成就与行权**:该计划多个行权期条件已陆续成就并执行行权 例如,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2023年2月21日)向974名激励对象行权9,526,060份,行权价35.76元/股;首次授予第四个行权期(2026年2月5日)向806名激励对象行权7,834,420份,行权价35.13元/股 [7][11][13][14][15][18] - **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与调整**:该计划于2022年12月5日向3,759名激励对象授予17,202.10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30.35元/股 后续因年度权益分派、激励对象离职及考核不达标,调整行权价格并注销部分期权 [21][22][23][24][25][26][27][28] - **2022年激励计划行权期条件成就与行权**:该计划第一个行权期(2024年6月3日)向3,216名激励对象行权31,288,960份,行权价30.22元/股;第二个行权期(2025年4月27日)向3,076名激励对象行权30,117,800份,行权价29.92元/股 [23][26] - **近期到期未行权期权注销详情**:截至相关日期,公司部分激励计划行权期届满,存在到期未行权期权将予以注销 具体包括:2019年计划预留授予第五个行权期1名激励对象26,000份;2021年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行权期4名激励对象26,626份;2022年计划第二个行权期28名激励对象424,960份 [29][30][31][32]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 - **交易背景与目的**:公司及子公司产品大量出口,部分原材料及设备需进口,人民币汇率政策及国际外汇市场波动对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为规避和防范外汇汇率、利率波动风险,增强财务稳健性,公司将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以加强外汇风险管理 [34] - **交易概述**:交易品种主要包括远期、互换、期权等或其组合,对应基础资产包括汇率、利率、货币或其组合 交易以锁定成本、规避风险为目的,均为与基础业务密切相关的简单产品,并在品种、规模、方向、期限上相互匹配 [35] - **必要性与可行性**:受国际政治经济不确定因素影响,外汇市场波动频繁,增加了公司经营不确定性 为锁定成本、防范风险,公司有必要适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 该交易与业务紧密相关,基于公司外汇资产、负债及收支情况,能提高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 [36] - **主要交易条款**:合约期限一般不超过三年,与基础业务交易期限匹配 交易对象为有相关资格的金融机构 交易以公司外汇资产、负债为背景,金额和期限与预期外汇收支相匹配 主要使用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或保证金交易,到期采用本金或差额交割方式 [37][38] -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交易以锁定成本、规避风险为目的,禁止投机行为 已制定严格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明确操作原则、审批权限、内控流程等 将审慎审查合约条款,财务部持续跟踪市场价格并评估风险敞口,定期向管理层报告 同时加强应收账款管理,避免逾期导致延期交割,并由内核部进行合规监督检查 [40][41][42]
山河智能:拟开展不超10亿元金融衍生品业务
搜狐财经· 2026-02-05 16:14
公司金融衍生品业务议案 - 山河智能于2026年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议案 [1] -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1] 业务规模与期限 -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预计未来12个月内交易金额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 [1] - 业务额度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1] 业务目的与品种 - 开展该业务旨在规避汇率和利率波动风险,用于套期保值 [1] - 业务品种包括远期、期权等金融衍生品 [1] 资金来源与风控 - 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 [1] - 公司已制定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 [1]
统联精密(688210)披露2026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计划,12月19日股价上涨0.25%
搜狐财经· 2025-12-19 22:33
公司股价与交易情况 - 截至2025年12月19日收盘,统联精密股价为47.44元,较前一交易日上涨0.25% [1] - 公司当日开盘价为47.5元,最高价48.5元,最低价47.07元 [1] - 当日成交额为1.11亿元,换手率为1.43% [1] - 公司最新总市值为76.79亿元 [1]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决议 - 公司于2025年12月19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1] -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不超过5,000.00万美元或等值外币 [1] - 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该额度 [1] - 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为300.00万美元或等值外币 [1] - 业务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1] - 交易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1] - 业务品种包括远期、掉期、互换、期权等外汇衍生产品 [1] - 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 近期相关公告文件 - 公司发布了《关于2026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4] - 公司发布了《2026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可行性报告》 [4] - 公司发布了《关于2026年度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4] - 公司发布了《关于2026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4] -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了相关核查意见 [4]
航宇科技: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8-07 19:22
交易目的 - 鉴于国际业务规模逐年增长 主要采用美元和欧元等外币结算 受国际政治经济形势影响汇率和利率波动幅度加大 外汇市场风险显著增加 [2] - 为降低财务成本 规避与防范汇率风险 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 实现以规避风险为目的的资产保值 降低汇率波动影响 [2] 交易金额及期限 - 主要外币币种为美元和欧元 在任一时点交易金额最高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其他货币 [2] - 上述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使用 [2] 交易品种及方式 - 拟开展业务包括即期 远期 掉期(互换) 期权等产品或组合 对应基础资产包括利率 汇率 货币或上述标的组合 [2] 交易对手方 - 交易对手主要为经营稳健 资信良好 具有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国有及股份制银行 [3] - 交易对手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3] 资金来源 - 业务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不存在直接或间接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3] 审议程序 - 公司于2025年8月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29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 [3] - 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审批具体操作方案 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 [3] - 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 属董事会决策权限 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3] 风险控制措施 - 遵循锁定汇率风险 套期保值原则 不做投机性 套利性交易操作 [3] - 已制定《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内部控制制度》 明确审批权限 内部管理 责任部门 信息隔离措施 风险报告制度及处理程序 [5] - 通过比较分析选择最适合业务背景 流动性强 风险可控的金融衍生工具 [5] - 与经营稳健 资信良好且具有资格的金融机构开展业务 [5] - 持续跟踪业务进展和安全状况 出现异常立即采取措施并披露 [5] - 审计部门定期对业务审批手续 办理记录及账务信息进行核查 [5] 对公司影响及会计处理 - 有利于降低汇率利率变动风险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财务稳健性 保障股东权益 [5] -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 第24号 第37号 第39号等相关规定进行核算与会计处理 反映在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中 [6][7] 保荐人核查意见 - 相关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审批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7] - 开展业务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 已制订相关管理制度 具有相应风险控制措施 [7] - 保荐人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无异议 [7]
欧菲光: 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7月)
证券之星· 2025-07-30 00:43
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总则 - 公司制定本制度旨在规范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及信息披露 加强管理并防范投资风险 确保资产安全 [1] - 外汇衍生品交易包括远期 期货 掉期 期权及混合产品 涵盖远期结售汇 外汇买卖 利率互换 结构性远期等金融工具 [1]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远期结售汇业务 未经公司同意 控股子公司不得操作该业务 [2] 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操作原则 - 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均以生产经营为基础 以规避汇率风险为目的 禁止单纯盈利性交易 [2] - 交易仅限与具备资质的金融机构进行 不得与其他组织或个人交易 [2] - 交易金额不得超过外币收付款的谨慎预测量 交割时间需与外币回款时间匹配 [2] - 必须以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名义设立交易账户 禁止使用他人账户 [2] - 不得使用募集资金进行交易 需匹配自有资金并控制规模 避免影响正常经营 [3] 外汇衍生品交易审批权限 - 董事会负责审查交易必要性及风控 总体方案和额度需经董事长同意后报董事会审批 [3] - 需配备专业团队 必要时聘请机构出具可行性分析报告 确保现货与衍生品在种类 规模及时间上匹配 [3] - 交易额度在董事会权限内由董事会批准 超出权限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4] - 特定情形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交易保证金占最近一期净利润50%以上且超500万元人民币 或最高合约价值占净资产50%以上 或非套期保值目的交易 [4] 外汇衍生品业务管理及操作流程 - 董事会授权总经理负责具体运作管理并签署协议 [5] - 资金部负责计划制订 资金筹集及日常管理 采购部和销售部提供基础业务信息 [5] - 内部流程包括研究汇率利率趋势 制订交易计划 选择具体产品 核查交易一致性及报告异常情况 [5] 信息隔离与风险控制 - 所有人员须遵守保密制度 不得泄露交易方案 情况 结算及资金状况 [6] - 交易操作环节相互独立 人员相互独立 禁止单人负责全流程 [6] - 资金部需及时与金融机构结算 跟踪市场价格变化并评估风险敞口 [6][7] - 出现汇率利率剧烈波动或重大异常时 需及时分析上报并制定应对措施 [6][7] - 内部审计部门每半年检查风险报告制度执行情况 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7] 外汇衍生品交易信息披露 - 所有交易经董事会审议后需及时信息披露 以专项公告说明具体情况及必要性 [7] - 出现重大风险或损失时需以临时公告披露 [8] - 开展交易时需披露交易目的 品种 工具 场所 保证金上限 最高合约价值及专业人员配备 [8] - 已确认损益及浮动亏损达最近一年净利润10%且超1000万元人民币时需及时披露 [9] - 套期保值业务需定期全面披露效果 说明风险管理目标实现情况 [9]
上半年全省优质企业共办理外汇收支便利化业务3.47万笔
搜狐财经· 2025-07-17 20:38
河南省涉外经济发展情况 - 人民银行河南省分行发布上半年涉外经济发展情况 深入贯彻"两高四着力"重大要求 着力抓好外汇管理政策传导落实 更好发挥金融支持稳外贸稳外资重要作用 [4] - 持续提升跨境贸易投融资便利化水平 支持银行将"专精特新"、中小民营及跨境电商等纳入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政策覆盖范围 为跨境贸易提供资金结算便利 [4] - 指导银行提升优质企业资本项目收入支付便利化和数字化服务水平 便利跨国公司开展跨境资金集中运营 提高企业跨境资金运用效率 [4] - 上半年全省410家优质企业办理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业务3.47万笔 金额合计427亿美元 [4] - 全省18家跨国公司、149家境内外成员企业开展跨国公司资金集中运营业务 [4] 企业汇率避险服务 - 持续加强企业汇率避险服务与政策帮扶 加强汇率风险中性理念宣传和汇率避险工具普及推广 [5] - 举办"心连心 手牵手"民营出海企业宣导会 覆盖全省200余家大型民营企业 [5] - 指导银行利用跨境金融服务平台 丰富外汇衍生品类型 助力涉外企业提升应对外部冲击能力 [5] - 上半年全省涉外企业通过远期、掉期、期权等外汇衍生品规避风险金额64亿美元 [5] - 新增汇率避险首办户企业1002家 套保率22.88% 较上年提高5个百分点 [5]
*ST松发: 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6-20 20:06
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总则 - 公司制定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旨在规范相关操作及信息披露,防范投资风险,确保资产安全 [1]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子公司交易视同公司行为 [1] - 衍生品定义涵盖远期、互换、期权等组合产品,基础资产包括汇率、利率、货币,可采用实物或现金结算方式 [1] 外汇衍生品交易定义与基本原则 - 外汇衍生品交易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期权、利率互换等,用于规避汇率或利率风险 [2] - 交易需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原则,以实际经营为依托,严格限制种类与规模 [2] - 交易对手需为具备资质的金融机构,禁止与非持牌机构或个人交易 [2] - 交易金额不得超过外币收付款预测金额,交割时间需与预测收付款或借款兑付期限匹配 [2] 审批权限与管理流程 - 董事会负责审查交易必要性及程序合规性,并在公告或定期报告中披露 [3] - 交易额度需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超出董事会权限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 - 董事会可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人士负责具体运作管理,签署相关协议 [3] - 高频交易可提前12个月预估范围、额度及期限,单时点金额不得超批准上限 [3][4] 部门职责与操作流程 - 资金管理部负责制定交易策略、执行计划及监控市场风险,定期向管理层报告 [5] - 业务部门需提供未来收付汇基础信息,财务管理部负责会计核算及定期报告披露 [5] - 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事后审查交易审批、操作合规性及资金使用情况 [5] - 操作流程包括汇率利率趋势研判、风险敞口评估、制定年度预算及应急方案 [5] 风险控制与信息披露 - 建立信息隔离制度,交易操作环节需相互独立,禁止单人全程操作 [6] - 资金风险防范措施包括轧差交易和现金流偏差预警,汇率变动风险需实时监控 [6] - 市场剧烈波动时需及时上报管理层,重大异常情况需董事会商讨应对策略 [6][7] - 交易计划及档案由财务管理部保管至少10年,重大损失需立即披露 [7][8] 附则与制度效力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冲突时以后者为准 [8] - 控股子公司需遵守本制度,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程序相同 [8] - 董事会拥有最终解释权 [8]
交行董事长任德奇:绿色金融发展还存在标准覆盖面不够、产品创新不够完善等问题
北京商报· 2025-06-19 21:09
绿色金融发展现状 - 现行绿色金融标准主要服务"纯绿"经济活动,尚未有效覆盖高碳行业低碳转型经济活动[1] - 八大高碳行业(发电、钢铁等)碳排放量占全国总量75%,这些行业在国民经济中仍将扮演重要角色[1] - 高碳行业企业在设备更新、技术改造过程中面临巨大资金缺口,急需更多金融支持[1] 市场机制与产品创新不足 - 金融支持绿色低碳发展的价格发现功能尚未充分发挥,激励高碳企业降碳的产品创新和市场机制不足[2] - 与碳指标挂钩的金融产品(如利率与碳排放强度挂钩)尚未实现规模化发展[2] - 碳市场以企业现货交易为主,缺乏期货、期权等衍生品,制约成熟碳价机制形成[2] 发展建议 - 建议出台国家层面转型金融标准,覆盖重点高碳行业,支持企业通过先进技术和设备更新实现降碳[2] - 深化碳市场建设,扩大金融机构参与范围,丰富碳金融产品种类(如期货、期权)[2] - 提升企业信息披露质量和碳核算能力,加强碳足迹管理[2]
中山工行成功举办“稳企助企谋发展”东盟投资交流座谈会
搜狐财经· 2025-06-13 18:11
东盟投资交流座谈会 - 活动由外汇管理局中山分局和中山商务局指导 工商银行中山分行主办 主题为"稳企助企谋发展" 吸引近40位企业家参与[1] - 政银企三方共同探讨中山企业在中美关税摩擦背景下"走出去"的机遇与挑战[1] 政策与金融支持 - 外汇管理局专家解读关税成本对冲 汇率风险管理 跨境结算便利化等政策工具 帮助企业规避汇率波动风险[3] - 工商银行广东省分行专家结合中美关税政策 介绍汇率避险管理方法 强调"风险中性"理念的重要性[3] - 工银泰国团队和律师详细讲解泰国营商环境 法律法规 优惠政策及银行金融服务 为企业出海提供指引[3] 工商银行跨境服务 - 中山工行依托集团全球网络和金融科技优势 加强境内外联动 为企业搭建金融桥梁[7] - 服务覆盖投资建厂 贸易结算 员工管理 资金管理四大场景 提供"一点接入 全球响应"方案[7] - 提供专业汇率风险管理方案 包括远期 期权等外汇衍生品 帮助企业对冲汇率波动风险[7]
上纬新材: 上纬新材证券投资与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6-05 18:31
证券投资与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总则 - 公司制定本制度旨在规范证券投资及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强化风险控制,保护投资者权益及公司利益,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1] - 证券投资范围包括新股配售/申购、证券回购、股票/存托凭证/债券投资等;金融衍生品涵盖远期、期货、掉期、期权等场内外工具,基础资产可为证券、利率、商品等或其组合[1] - 固定收益类保本投资、参与其他上市公司配股或持股超10%且拟持有三年以上的情形不适用本制度[2] 业务基本原则与审批权限 - 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需遵循合法合规、审慎稳健原则,仅与持牌金融机构合作,禁止使用他人账户[4][5][6] - 证券投资审批分三级:净资产1%或超1000万元需董事会审议;超5%或5000万元需股东大会审议;未达标准由总经理决定[9] - 金融衍生品交易需配备专业团队,重大交易(如保证金占净利润50%且超500万元、合约价值占净资产50%且超5000万元)需股东大会批准[10][11] 业务管理架构与职责分工 - 董事会/股东大会为决策机构,管理层执行具体操作;董事长或总经理在授权范围内签署协议,财务部门负责资金拨付与账户管理[12] - 财务部门按月核算交易结果,遇价格剧烈波动需立即上报管理层及董事会秘书;审计部每半年检查并提交报告,审计委员会评估内控有效性[12][13] - 证券部门协助信息披露,紧急事件(如强制平仓、交易对手违约)需启动应急机制并上报[13][16] 风险控制与信息披露 - 建立分散投资、止损机制(禁止ST股及内幕交易),资金仅限自有资金,禁止融资放大风险[19][20] - 衍生品浮动亏损达净利润10%且超1000万元需披露;重大风险事件需及时报告交易所[18][22] - 违规操作或隐瞒损失将追责,包括行政处罚及内部处理[23][24] 附则与制度执行 - 制度未尽事宜以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为准,需及时修订冲突条款;"以上"含本数,"超过"不含本数[25][26]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生效,由董事会解释[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