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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达股份(0025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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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达股份: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12-26 18:35
股东大会信息 -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于12月26日14:30召开[2] - 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12月23日[2] - 现场会议地点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3] 出席情况 - 现场出席股东及代理人6人,代表股份97,070,091股,占比18.6136%[4] - 网络投票股东387人,代表股份9,013,067股,占比1.7283%[4] 议案表决 - 议案一同意103,778,035股,占比97.8271%[8] - 议案二同意7,381,844股,占比74.5289%[10] - 议案三同意103,726,735股,占比97.7787%[12] - 议案四同意103,829,535股,占比97.8756%[15] - 议案五总表决同意103,732,935股,占比97.7845%[17] 中小股东表决 - 中小股东对相关事项表决,同意6,759,444股,占比74.9960%[16] - 中小股东对议案五表决,同意6,662,844股,占比73.9243%[18] 结果 - 本次股东大会全部议案已获审议通过,表决结果合法有效[19]
通达股份: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2024-12-26 18:35
证券代码:002560 证券简称:通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4-095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修改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未发生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时间: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387 人,代表股份 9,013,06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28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 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87 人,代表股份 9,013,06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283%。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君致律师 事务所邓鸿成律师、黄辽希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4 年 12 月 ...
通达股份: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2024-12-25 17:25
1、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8 日 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 2024 年 4 月 23 日召开的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 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河南通达新材料 有限公司(简称"通达新材料")、河南通达久通电缆有限公司、洛阳中盛贸易 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 40,000 万元的担保额度。 证券代码:002560 证券简称:通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4-094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30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 2024 年 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 2、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7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 ...
通达股份: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2024-12-19 20:17
担保额度 - 2024年审议通过为子公司初始担保额度不超40000万元,新增不超23000万元[1][2] - 截至2024年12月19日,经审议批准对子公司担保总额度63000万元[8] - 截至2024年12月19日,剩余可担保额度35920.44万元[8] 子公司情况 - 通达新材料注册资本10000万元,公司持股60%[5] - 2024年1 - 9月,营业收入193273.67万元,营业利润394.47万元[5] 担保详情 - 为通达新材料与中原银行融资提供最高3000万元连带责任保证[3] - 河南浩达铝业持40%股权为担保提供反担保[4] - 截至2024年12月19日,担保余额27079.56万元,占2023年经审计净资产10.51%[8]
通达股份:关于国家电网预中标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
2024-12-17 16:51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国家电网预中标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p.sgcc.com.cn/ecp2.0/porta l/)于近日在"招标采购\推荐中标候选人公示"中发布了《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2 024 年第八十八批采购(输变电项目第六次线路装置性材料招标采购)推荐的中 标候选人公示》(以下简称"公示 1")和《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2024 年第八十九批 采购(输变电项目第二次 35-330 千伏材料协议库存招标采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 公示》(以下简称"公示 2"),公示开始时间为 2024 年 12 月 16 日,公示期 3 日。 一、预中标情况概述 公示 1 中公示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国家电网 有限公司 2024 年第八十八批采购(输变电项目第六次线路装置性材料招标采购) (招标编号:0711-24OTL14121026,分标编号:SG2412-1402-21002)包 6、包 7、 包 52 和包 68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标物资均 ...
通达股份: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2024-12-13 17:44
担保额度 - 2024年为通达新材料等提供不超4亿元担保额度[1] - 2024年为通达宏基科技新增不超2.3亿元担保额度[2] - 截至2024年12月13日,对子公司担保总额度6.3亿元[8] 财务数据 - 截至2024年9月30日,通达新材料资产总额50010.09万元[5] - 2024年1 - 9月,通达新材料营业收入193273.67万元[5] 担保情况 - 为通达新材料与浙商银行融资业务提供2000万元连带责任保证[3] - 通达新材料股东河南浩达铝业持其40%股权提供反担保[4] - 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涉诉及败诉担损担保情况[8]
通达股份:关于归还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2024-12-04 18:25
募集资金情况 - 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5.8971188781亿元[2] - 截至2024年11月30日,募集资金实际余额1.480879亿元[7] 项目投入情况 - “航空零部件制造基地建设项目”拟投1.7亿,已投1.027344亿[4][5] - “航飞航空飞机柔性装配研发及生产基地项目”拟投1亿,已投5260.79万[5] - “新都区航飞航空结构件研发生产项目”拟投1.077656亿,已投8533.77万[5][6] 资金使用情况 - “偿还银行借款项目”已投入1.724528亿元[5]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已投入4509.69万元[5] 资金补充计划 - 拟用不超4000万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11] - 本次补充预计节约财务费用124万元[12]
通达股份: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2024-12-04 18:25
募集资金情况 - 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58971.19万元[2] 项目资金调整 - 航空零部件制造基地项目原定27000万元,调整后17000万元[3] - 新都区航飞项目原定14725.91万元,调整后10776.56万元[4] 项目投入与结余 - 截至2024年11月30日,两项目累计投入18807.21万元,结余10065.68万元[9] 其他项目进展 - 航飞航空项目计划2025年末完成,已投入5260.79万元[10] 资金使用与审批 - 偿还借款和补充流动资金已投入21754.97万元[10] - 2024年12月3日通过节余资金补充流动资金议案[16][17]
通达股份:公司章程修订案(2024年12月)
2024-12-04 18:25
股份相关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 - 公司董监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所持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3] -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修订后为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 - 原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提提案,现调整为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提案[7] - 原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现调整为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提[7] 股东权利 - 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4] - 股东对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有异议,可在决议做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5] - 股东查阅相关信息应提供持股书面文件,公司核实后按要求提供[3] - 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内容违法,股东有权请求法院认定无效[4] 董事任职 - 因贪污等犯罪被判刑或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不得担任公司董事;被宣告缓刑,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2年不得担任[7] - 担任违法被吊销执照、责令关闭公司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自吊销执照、责令关闭之日起未逾3年不得担任公司董事[7] - 个人因所负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得担任公司董事[8] 组织架构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独立董事3人[9] - 董事会下设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审计等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9] - 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9] - 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16] 会议相关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后应在2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7] - 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副董事长履职,副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7][9] - 监事会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由监事会主席主持,主席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监事共同推举的一名监事主持[7]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监事可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监事会决议需全体监事过半数通过[18] - 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无关联董事不足3人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0] - 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会议[16]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不再提取[18] -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12] - 公司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董事会可根据资金状况提议中期利润分配[21] -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变动,由董事会拟定方案,经独立董事同意,提交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再由股东大会审议批准[13] - 股东大会违反规定在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前分配利润,股东须退还利润[19] 公司运营 - 公司公积金用于弥补亏损、扩大生产经营或转增注册资本,资本公积金不得用于弥补亏损[20] - 公司与其持股90%以上的公司合并,被合并公司不需经股东大会决议,但应通知其他股东,其他股东有权请求公司按合理价格收购其股权或股份[15]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公司净资产10%的,可不经股东大会决议,应经董事会决议[15] 公司解散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在公司经营管理严重困难且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重大损失、其他途径不能解决时,可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15] - 公司出现规定的解散事由,应在10日内将解散事由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予以公示[15] - 依照规定修改公司章程或经股东大会决议使公司存续,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16] - 公司因特定情形解散,应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16] - 清算组应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公告,债权人接到通知30日内、未接到通知自公告45日内申报债权[17] - 清算组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应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18]
通达股份: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4年12月)
2024-12-04 18:25
股东大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2个月内召开[2] 召开请求反馈与通知时间 - 董事会收到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相关文件后10日内书面反馈[6][7] - 董事会同意召开,应在作出决议后的5日内发出通知[6][7] - 监事会同意股东请求,应在收到请求5日内发出通知[7]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后2日内发出补充通知[11]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大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大会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11] 其他时间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2] - 发出通知后延期或取消,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2] - 股东大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结束当日下午3:00[14] 投票与选举相关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19]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股份比例在30%及以上时,选举董事、监事应采用累积投票制[19] - 等额选举中,候选人获选票超参加会议有效表决票数二分之一以上当选[24] - 等额选举中,当选人数少于应选人数,对未当选候选人进行第二轮选举[24] - 等额选举中,第二轮选举未满足要求,在本次股东大会结束后二个月内再次召开选举缺额人员[24] - 差额选举中,候选人获选票超参加会议有效表决票数二分之一以上且人数等于或小于应选人数时当选[24] - 差额选举中,获超半数选票候选人多于应选人数,按得票多少排序,得票多者当选[24] - 差额选举中,因两名及以上候选人得票相同不能决定当选者,进行第二轮选举[24] - 差额选举中,第二轮选举仍未决定当选者,下次股东大会另行选举,董事会成员不足章程规定三分之二时,下次在本次结束后二个月内召开[24] - 选举董事时,出席股东累积表决票数等于所持股份总数乘以该次应选董事人数之积[21] 计票与决议相关 - 股东大会对提案表决前推举2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关联股东及代理人不得参加[26] - 股东大会决议应及时公告,列明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等内容[27] 会议记录与方案实施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8] - 股东大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应在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28] 回购与决议撤销 - 公司以减少注册资本为目的回购普通股,股东大会决议应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28] - 股东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规股东大会决议[29] 规则相关 - 本规则所称公告等是指在符合规定媒体和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布信息[31] - 本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