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宏股份(002803)

搜索文档
吉宏股份: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草案)
2024-01-17 17:46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草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行为,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 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厦 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 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以及本规则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第四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 开 1 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 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自事实发生之日起 2 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的法定最低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 人数的 2/3 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 1/3 时; (三)单独或者合 ...
吉宏股份: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4-01-17 17:46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关联交 易行为,保证公司与各关联人所发生的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公允性、合理性; 同时,为了保证公司各项业务通过必要的关联交易顺利地开展,保障公司和全 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深交所上市规 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 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在审查批准关联交易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应当尽量避免或减少关联交易; (二)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等价有偿及应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 价格或收费的标准"的原则; (三)公司关联交易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协议,签订关联交易书面合同/协议 必须取得公司有权机构的批准与授权; (四)必须履行关联董事和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原则; (五)涉及较大额的关联交易时,公司应当聘请独立财务顾问或专业评估机 构发表专项意见和报告,并作为决策依据; (六)根据公司章程及有关制度,对 ...
吉宏股份: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相关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制度
2024-01-17 17:46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相关保密和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保障国家经济安全,保护社会公共利益及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利益,维护公司在境外发行和上市过程中的信息安 全,规范公司及各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在公司境外发行和上市过程中的档案 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 法》和《关于加强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相关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的规定》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境外发行和上市",是指公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以 下简称"中国")大陆地区以外的国家或地区发行证券或者将其证券在境外上市 交易。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境外发行和上市的全过程,包括准备阶段、申请阶段、 审核/备案阶段及上市阶段。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部下属子公司、 分支机构。公司应当 ...
吉宏股份: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薛永恒
2024-01-17 17:46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 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薛 永恒先生为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厦门吉 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 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 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 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 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 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 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 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 ...
吉宏股份: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吴永蒨
2024-01-17 17:46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吴 永蒨女士为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厦门吉 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 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 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 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 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 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 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 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 □否 四、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 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 ...
吉宏股份: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薛永恒
2024-01-17 17:46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声明人薛永恒作为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厦门 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 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 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 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 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 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 ...
吉宏股份: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2024-01-17 17:46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3日、2023年 8月30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关于<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关于<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于2023年9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 2023年10月25日,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工作已完成,公司股份总 数由378,409,288股变更为385,009,288股,注册资本由378,409,288元变更为 385,009,288元。 证券代码:002803 证券简称:吉宏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9 公司已于近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取得 ...
吉宏股份: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2024-01-17 17:44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为前十股东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6] - 在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五名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6] -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8] 独立董事选举与任期 - 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8] - 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六年[9] 独立董事辞职与补选 - 因特定情形辞职或被解除职务,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10] - 辞职致比例不符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履职至新任产生,公司60日内补选[10]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行使特定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3] 审计委员会规定 - 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由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4] - 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6]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7] 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规定 -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4] - 董事会对其建议未采纳应记载意见及理由并披露[17][18] 独立董事工作要求 - 每年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18]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十年[19]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公司发年度股东大会通知时披露[20]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和主持[15] 公司对独立董事的协助与保障 - 指定专门部门和人员协助履职[22] - 保障知情权,定期通报运营情况并提供资料[23] - 审议重大复杂事项前可组织参与研究论证[23] - 不迟于规定期限发董事会会议通知并提供资料[23] - 专门委员会开会原则上应不迟于会前三日提供资料[23] - 保存会议资料至少十年[23] - 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材料问题可书面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3] - 行使职权时相关人员应配合,不得阻碍[24] - 承担聘请专业机构等所需费用[24] - 给予与其职责相适应的津贴[24] 制度生效时间 - 本制度自公司H股在港交所挂牌上市之日起生效[26]
吉宏股份: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1-17 17:44
证券代码:002803 证券简称:吉宏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8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17日召开第五 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决议于2024年2月2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本次会议的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2 月 2 日(星期五)下午 14:30,会期半天。 (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2 月 2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2 月 2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 - 15:00; ...
吉宏股份: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4-01-17 17:44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息管 理行为,加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保 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 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 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内幕信息知情人负有保密义务,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不得透漏、泄露 公司内幕信息,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或者建议他人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