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燃能源(002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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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燃能源(002911) - 关于放弃参股公司增资优先认缴出资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2025-03-10 18:15
股权变动 - 公司放弃南网云电增资优先认缴出资权,增资后持股比例从28.5714%降至7.1429%[2][14] 增资情况 - 南网云电增资金额21亿元,3亿元计入注册资本,18亿元计入资本公积[13] - 佛山控股集团拟增资20.5亿元,2.9285714286亿元计入注册资本,17.5714285714亿元计入资本公积[2][13] - 佛禅控投拟增资5000万元,714.285714万元计入注册资本,4285.714286万元计入资本公积[2][13] - 南网云电增资后注册资本由1亿元增至4亿元[2] 业绩数据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佛山控股集团总资产733.89亿元,净资产231亿元,2023年营收379.95亿元,净利润12.89亿元[5] - 截至2024年9月30日,佛山控股集团总资产764.30亿元,净资产261.55亿元,2024年1 - 9月营收343.18亿元,净利润8.06亿元[5]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南网云电资产总额7.028亿元,净资产7亿元,2024年营收0万元,净利润0万元[9] 其他信息 - 2024年公司出资2亿元与佛山控股集团等共同出资7亿元组建南网云电[15] - 2024年3月至2025年2月,公司与佛山控股集团累计已发生关联交易总金额为1.296435亿元[16] - 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放弃优先认缴出资权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17] - 监事会同意公司放弃优先认缴出资权暨关联交易事项并提交临时股东大会审议[18] - 备查文件包括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及南网云电审计报告[19]
佛燃能源(002911) -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5-03-10 18:15
股东大会时间 -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定于2025年3月31日召开,现场会议下午3:30开始[1] -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3月31日9:15 - 15:00[1] 股权登记与提案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3月25日[2] - 提案包含总议案和《关于参股公司增资暨公司放弃优先认缴出资权的关联交易议案》[4] 登记与投票相关 - 现场登记时间为2025年3月28日9:30 - 11:30,14:00 - 16:30,信函等截止16:30[6] - 投票代码为“362911”,简称为“佛燃投票”[14] - 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5年3月28日16:30前送达等[20]
佛燃能源(002911) -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3-10 18:15
会议信息 - 佛燃能源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5年3月10日通讯表决召开[2] - 会议通知于2025年3月6日以邮件发出[2] - 应到3人实到3人[2] 议案审议 - 审议通过参股公司增资暨放弃优先认缴出资权关联交易议案[3] - 表决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 公告发布 - 《关于放弃参股公司增资优先认缴出资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同日刊登[3]
佛燃能源(002911) -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3-10 18:15
会议决策 - 2025年3月1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 - 同意放弃南网云电优先认缴出资权,增资后持股稀释为7.1429%[3] - 同意于2025年3月31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5] 公告发布 - 《关于放弃参股公司增资优先认缴出资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同日刊登[4] -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同日刊登[5]
佛燃能源(002911) - 关于公司董事辞职的公告
2025-02-19 16:15
人事变动 - 2025年2月19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副董事长冼彬璋书面辞职报告[1] - 冼彬璋因工作调整辞职,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1] 后续安排 - 公司将按法定程序补选董事[1]
佛燃能源(002911) - 关于回报股东特别分红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25-02-12 19:15
分红相关 - 以1,297,501,261股为基数特别分红,每10股派2.5元(含税),共派324,505,306.75元(含税)[2][4] - 深股通等每10股派2.25元[5] - 不同持股时长补缴税款不同[5] 股本变更 - 回购注销519,966股,股本由1,298,021,227股变为1,297,501,261股[2] 时间安排 - 股权登记日2025年2月19日,除权除息日2月20日[5] - 自行派发申请期2025年2月12日至2月19日[8] - 委托代派红利2月20日划入账户[7] 其他 - 特别分红预案2025年2月10日经股东大会通过[2] - 权益分派后调整激励计划价格[10]
佛燃能源(002911) - 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2025-02-12 18:31
证券代码:002911 证券简称:佛燃能源 公告编号:2025-014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3年6月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佛燃 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 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 案》。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同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佛燃能源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 议案》。 (二)2023年7月18日,公司收到佛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市 国资委关于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佛 ...
佛燃能源(002911) -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2025-02-10 18:30
参会情况 - 参会股东及代理人147人,代表股份1,088,366,027股,占总股份83.8481%[3] - 现场参会3人,代表股份1,081,108,024股,占总股份83.2889%[3] - 网络投票144人,代表股份7,258,003股,占总股份0.5592%[3] 分红议案表决 - 总表决同意1,000,298,86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99.9932%[5] - 中小股东表决同意7,189,88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99.0615%[5]
佛燃能源(002911) - 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2025-02-10 18:30
本所经办律师依据本法律意见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的事实并基于本所经办律师对 有关事实的了解和对法律、法规的理解发表法律意见。本所经办律师仅就本次股东大会 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项 发表法律意见,不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内容以及提案中所涉事实和数据的真实性、准 确性等问题发表意见。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西路 28 号 粤海金融中心 28 层 邮编:510627 电话:(86-20) 2805-9088 传真:(86-20) 2805-9099 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致: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经办律师出席了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10 日 在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南海大道中 18 号 16 楼会议室召开的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中国 ...
佛燃能源(002911) - 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2025-01-25 00:00
业绩总结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中华煤气总资产1619.776亿港元,净资产710.187亿港元,营收569.711亿港元,净利润71.713亿港元[6] - 截至2024年6月30日,中华煤气总资产1602.451亿港元,净资产679.993亿港元,1 - 6月营收274.962亿港元,净利润35.614亿港元[7] - 2024年度,公司与香港中华煤气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为24460.12万元(不含本次关联交易)[22] 市场扩张和并购 - 公司拟由全资子公司出资2000万元设弗尼克斯公司,再与绿源投资各出资2000万元设衡和绿源公司,双方持股均为50%[3] - 2025年1月24日公司董事会通过相关议案,交易无需股东大会审议,需经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审批[5] - 合资公司将在香港全资设立境外控股公司,由其境内主体收购内蒙工厂项目公司100%股权[15] - 境内公司将在大湾区独资新设项目公司,建设50万吨/年产量的绿色甲醇生产基地,第一阶段产能拟为20万吨/年[16] 其他信息 - 香港中华煤气控股股东恒基兆业间接持有约41.53%股权[6] - 绿源投资2024年10月成立,未实际开展业务,暂无财务数据[8] - 衡和绿源公司注册资本4000万元,经营范围包括投资控股等[11] - 关联交易由各方按权益比例货币出资,遵循公平自愿合理原则[12] - 《合资合作协议》签订主体为香港中华煤气和佛燃能源[13] - 香港中华煤气指定方与公司指定方将分别持有合资公司50%股份[14] - 绿源投资与弗尼克斯公司将分别持有合资公司50%股份[17] - 各股东对合资公司的初始出资总额为人民币4000万元或等值外币,绿源投资和弗尼克斯公司初始出资额均为人民币2000万元或等值外币[18] - 合资公司股东会决议须经不低于累计持有代表合资公司届时已发行在外股本2/3的股东投赞成票或书面同意[18] - 合资公司及其他各集团公司董事会由6名董事组成,绿源投资与弗尼克斯公司各提名3名[19] - 公司本次与香港中华煤气合作是响应国家新能源战略,可丰富产品与服务品类[20] - 本次衡和绿源公司设立需经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审批,项目实施存在多种风险[21] -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27] - 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27] - 第六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次会议决议[27] - 合资合作协议[27] - 股东协议[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