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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欣氟材(002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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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欣氟材:2023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的鉴证报告
2024-04-15 21:44
业绩总结 - 公司2023年度营业收入134,348.16万元,上年度160,202.94万元[10] - 2023年营业收入扣除项目4.65万元,占比0.0035%;上年度36.97万元,占比0.02%[10] - 2023年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134,343.51万元,上年度160,165.97万元[10] 审计情况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4月12日对2023年度财报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2] - 事务所认为2023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如实反映扣除情况[6]
中欣氟材: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说明
2024-04-15 21:44
募集资金情况 - 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25,914,956.00股,发行价每股17.05元,共募集441,849,999.80元[1] - 扣除承销保荐等费用后,净募集资金总额为433,107,367.75元[2] - 2023年度募集资金总额43310.74万元,本年度投入5956.06万元,累计投入44229.17万元[25]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0元[4] - 2023年度募集资金置换金额合计292,643,372.41元,涉及两个项目[13] 现金管理情况 - 2021年8月同意使用不超过3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12个月内可循环使用[15] - 2022年8月同意使用最高不超过2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一年,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16]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余额为0万元,投资收益总额为667.41万元[16] 项目投资情况 - 福建高宝矿业有限公司氟精细化学品系列扩建项目承诺投资29185.00万元,截至期末累计投入29815.33万元,投资进度102.16%,2023年效益为 - 2044.83万元[25] - 年产5000吨4,4'-二氟二苯酮项目承诺投资10000.00万元,截至期末累计投入10195.15万元,投资进度101.95%,2023年效益为 - 284.64万元[25] - 补充流动资金承诺投资4125.74万元,截至期末累计投入4218.69万元,投资进度102.25%[25] 项目进度调整 - 2022年1月12日公司将年产5000吨4,4'-二氟二苯酮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从2021年12月31日调整为2022年12月31日[25] - 2023年1月16日公司将年产5000吨4,4'-二氟二苯酮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从2022年12月31日调整为2023年4月30日[25] 其他情况 - 2021年8月公司与相关方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专户管理[5] - 截至2023年6月30日,多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已销户[7] -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方式变更等多种情况[9][14][17][18][20] - 2021年8月25日公司同意使用募集资金2296.71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26] - 福建高宝矿业和年产5000吨4,4'-二氟二苯酮项目2023年达预定可使用状态并试生产,处于产能爬坡阶段未完全达产,未达预计效益[25] - 募集资金总额43310.74万元为实际到账43576.87万元扣除置换代垫发行费用266.14万元后的金额[26] - 公司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使用及披露无违规情形[22][26]
中欣氟材: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审计报告
2024-04-15 21:44
业绩审计 - 立信对中欣氟材2023年度财报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2] 资金往来 - 2023年期初与福建高宝往来资金余额139,727,843.84元[7] - 2023年度往来累计发生额(不含息)231,321,200.00元[7] - 2023年度偿还累计发生额28,054,280.66元[7] - 2023年末与福建高宝往来资金余额342,994,763.18元[7] 其他事项 - 2024年4月12日董事会批准汇总表[7]
中欣氟材: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024-04-15 21:44
会计政策变更 -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要求变更会计政策[2] - 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相关内容,4月12日会议审议通过变更议案[2] - 变更前执行原准则规定,变更后按《解释第17号》执行[3][5] 决策情况 - 审计委员会、董事会、监事会均同意本次变更[7][8][10] 影响说明 - 本次变更对当期财务、经营和现金流无重大影响[2]
中欣氟材: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关于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数量及价格之法律意见书
2024-04-15 21:44
业绩数据 - 2020年扣非后净利润为11357.54万元,2023年为 - 17913.27万元,相比2020年增长 - 257.72%[24] 激励计划 - 2021年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为56名[15] -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为以2020年净利润为基数,2023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80%[22] 权益分派 - 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以234255411股为基数,每10股派2.5元现金并每10股转增4股[25] - 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以327957575股为基数,每10股派2元现金[26] 回购调整 - 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后,首次授予部分回购注销数量由152.80万股调整为213.92万股[28] - 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后,预留授予部分回购注销数量由25.00万股调整为35.00万股[28] - 经调整后本次回购股份数量合计248.92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327957575股的0.76%[28] - 2020年权益分派后,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8.39元/股调为8.14元/股[29] - 2021年权益分派后,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8.14元/股调为5.64元/股,预留授予部分由13.49元/股调为9.46元/股[29] - 2022年权益分派后,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5.64元/股调为5.44元/股,预留授予部分由9.46元/股调为9.26元/股[29] - 本次拟用于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总额为1598.69万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30] 流程进展 - 公司《激励计划》本次回购注销及调整相关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批准和授权[32] - 本次回购注销及调整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32] - 公司尚需就本次回购注销及调整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32] - 公司需办理股份注销登记以及减少注册资本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32]
中欣氟材: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4-04-15 21:44
独立董事评估 - 公司董事会评估独立董事倪宣明等四人独立性[1] - 独立董事符合法规对独立性的要求[1] 专项意见发布 - 专项意见于2024年4月12日发布[2]
中欣氟材: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公告
2024-04-15 21:44
业绩总结 - 立信2023年业务收入46.14亿元,审计业务34.08亿元,证券业务15.16亿元[4] - 2023年为671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收费8.17亿元[4] 人员数据 - 截至2023年末,立信合伙人278名、注会2533名、从业人员10730名[4] 风险保障 - 截至2023年末,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1亿元,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2.50亿元[5] 审计费用 - 2023、2022年度公司审计费用均为120万元(含税)[11] 审计机构续聘 - 公司拟续聘立信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需股东大会审议[2][13][14]
中欣氟材:2023年度商誉测试报告
2024-04-15 21:44
资产组可收回金额 - 福建中欣氟材高宝科技有限公司资产组可收回金额为4.6467亿元[2] - 江西中欣埃克盛新材料有限公司资产组可收回金额为5.305381亿元[2] 资产组减值情况 - 福建中欣氟材高宝科技有限公司资产组存在减值迹象,计提减值[3] - 江西中欣埃克盛新材料有限公司资产组不存在减值迹象,不计提减值[3] 资产组分摊商誉原值 - 福建中欣氟材高宝科技有限公司资产组分摊商誉原值为4.8982322893亿元[4] - 江西中欣埃克盛新材料有限公司资产组分摊商誉原值为2.5206975122亿元[4] 资产组预测数据 - 福建中欣氟材高宝科技有限公司资产组预测期营业增长率为0 - 19.74%,利润率为2.27% - 7.78%,净利润为1208.4302万元 - 5065.6457万元[12] - 江西中欣埃克盛新材料有限公司资产组预测期营业增长率为0% - 10.13%,利润率为18.02% - 22.64%,净利润为3510.630934万元 - 5906.499093万元[12] 资产组前后预测对比 - 福建中欣埃克盛新材料有限公司资产组前次预测期营业收入增长率为 - 7.01% - 39.94%,本次为0 - 19.74%[12] - 江西中欣埃克盛新材料有限公司资产组前次预测期营业收入增长率为9.43% - 113.11%,本次为0 - 10.13%[12] - 福建中欣氟材高宝科技有限公司资产组前次预测稳定期利润率为9.12%,本次为5.93%;江西中欣埃克盛新材料有限公司资产组前次为12.25%,本次为22.64%[13] - 福建中欣氟材高宝科技有限公司资产组前次预测稳定期净利润为6115.28万元,本次为3864.0288万元;江西中欣埃克盛新材料有限公司资产组前次为6386.71万元,本次为6176.481803万元[13] - 福建中欣氟材高宝科技有限公司资产组前次预测折现率为13.97%,本次为12.43%;江西中欣埃克盛新材料有限公司资产组前次为12.53%,本次为12.52%[13] 资产组商誉减值 - 福建中欣氟材高宝科技有限公司资产组包含商誉的资产组账面价值为599092918.15元,可收回金额为464670000元,整体商誉减值准备为391812729.65元,本年度商誉减值损失为134422918.15元[15] - 江西中欣埃克盛新材料有限公司资产组包含商誉的资产组账面价值为486889877.35元,可收回金额为530538100元,整体商誉减值准备为0元,本年度商誉减值损失为0元[15] 其他情况 - 福建中欣氟材高宝科技有限公司资产组商誉原值为489823228.93元,已计提商誉减值准备257389811.50元,本年商誉减值损失金额为134422918.15元,未完成业绩承诺[17] - 福建中欣氟材高宝科技有限公司资产组商誉原值为489823228.93元,已计提商誉减值准备257389811.50元,本年商誉减值损失金额为134422918.15元,首次下滑50%以上的年度为2019年,下滑趋势已扭转[18] - 江西中欣埃克盛新材料有限公司资产组无形资产-其他(专利权)资产寿命为10年,未入账原因是专利在研发时未严格区分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相应支出计入当期损益[18]
中欣氟材:2024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2024-04-15 21:44
业绩总结 - 2024年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20%[4] - 2024年净利润约为8000万元[4] 财务预算 - 2024年预算报告以2023年度审计财务报告为基础编制[3] - 公司本部2024年度净利润按15%所得税税率政策扣除后预算[5] - 子公司高宝科技、江西埃克盛2024年按25%所得税税率进行预算[5]
中欣氟材: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苏为科)
2024-04-15 21:44
会议情况 - 2023年度公司召开董事会6次、股东大会3次[1] - 独立董事苏为科应参加董事会6次,通讯参加6次,应列席股东大会3次,实际出席3次[4] - 战略委员会2023年召开4次会议,审议多项报告及修订工作细则[6] - 提名委员会2023年召开1次会议,审议修订工作细则议案[7] - 2023年12月13日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当年未召开该会议[8] 关联交易与资金担保 - 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为1.1235亿元[14] - 2023年增加与白云建设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为5000万元[15] - 2023年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无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情况[16] - 2023年公司无新增及未履行完毕的对外担保情况[16] 报告披露与审计 - 公司按时披露2022 - 2023年多份报告[17] - 2023年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为审计机构,聘用期一年[18] 政策与方案审议 - 2023年4月审议通过内部控制相关报告及自查表[19] - 2023年4月公司根据财政部要求变更会计政策[20] - 2023年审议通过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21] - 2023年审议通过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议案[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