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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风股份(30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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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风股份:目前在手订单较多,且产能充足
格隆汇· 2025-09-01 18:31
公司经营状况 - 公司在手订单较多且产能充足 [1] - 核电通风产品交货周期为3-4年 根据中标项目建设进度供货 [1] 行业发展态势 - 近几年中国核电机组保持常态化审批节奏 [1] - 核电行业进入积极发展时期 [1] 公司战略规划 - 公司将积极参与核电相关项目招投标工作 [1] - 通过招投标为未来经营业绩增长打好基础 [1]
南风股份(300004.SZ):目前在手订单较多,且产能充足
格隆汇· 2025-09-01 17:37
公司经营状况 - 公司在手订单较多且产能充足 [1] - 核电通风产品交货周期为3-4年 根据中标项目建设进度供货 [1] 行业发展态势 - 我国核电机组保持常态化审批节奏 [1] - 核电行业进入积极发展时期 [1] 公司战略规划 - 公司将积极参与核电相关项目招投标工作 [1] - 为未来经营业绩增长打好基础 [1]
南风股份(300004) - 300004南风股份投资者关系管理信息20250829
2025-09-01 17:02
财务业绩 - 报告期内营业总收入2.7亿元,同比上升0.92% [3]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348万元,同比上升11.15% [3] - 报告期末总资产21.24亿元,较期初增长1.95% [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7.70亿元,较期初增长0.70% [3] 核电业务 - 核电通风产品交货周期约3-4年 [3] - 核电机组保持常态化审批节奏,行业进入积极发展时期 [3] - 公司积极参与核电项目招投标工作 [3] 3D打印业务 - 具备钛合金、纯铜、不锈钢、高温合金、非金属等材料的打印能力 [3] - 技术特点包括设计自由度高、快速定制、高精度高质量、材料多样性 [3] - 适用于液冷板、模具随型冷却、鞋模、军航等产品 [3][4] - 目前与液冷板、模具随型冷却、鞋模、军航等领域客户进行业务洽谈及送样测试 [4] - 打印设备为外购设备 [4] 经营特点 - 根据核电、地铁等项目进度分批次供货 [3] - 各报告期收入确认存在波动 [3] - 产品销售结构及数量变化影响毛利率 [3]
南风股份:8月27日召开董事会会议
每日经济新闻· 2025-08-28 07:31
公司治理动态 - 公司第六届第九次董事会会议于2025年8月27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1] - 会议审议《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等相关规则制度的议案》等文件 [1] 行业技术进展 - 世界首例基因编辑猪肺成功移植人体 目前处于临床研究阶段 [1]
南风股份(300004)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7 22:49
内部审计报告与检查 - 内审部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内部审计计划执行情况及重大问题[8] - 内审部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实施情况和大额资金往来情况检查并出具报告[8]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流程 -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4] - 公司应在年度报告披露时在指定网站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审计报告[14] 各部门职责 - 董事会审议批准公司内部审计制度、评价报告和重大内控缺陷及风险事项[5] - 审计委员会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和内部控制[6] - 内审部检查监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财务信息,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7] 内部审计工作安排 - 内部审计涵盖公司经营中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相关业务环节[11] - 内审部编制年度审计计划报审计委员会备案,实施前编制方案报审议[12] - 审计委员会根据内审部报告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3] 内部审计人员权限 - 内部审计人员可参与公司多方面会议并协助修改规章制度[17] - 可检查被审计单位财务收支等资料、文件及实物[17] - 可检查有关计算机系统及其电子数据和资料[17] - 对违法违规和损失浪费行为可作出临时制止决定[17] - 对可能被转移等的资料经批准可暂予封存[17] 激励与约束机制 - 公司建立内部审计部门激励与约束机制[19] - 审计委员会参与对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考核[19] 制度相关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21] - 制度由董事会审批通过后生效[21]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修订和解释[23]
南风股份(300004) - 分红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7 22:49
利润分配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提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提取[3] - 法定公积金转资本时留存不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25%[4] - 满足条件时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可分配利润10%[5] 分红比例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占比最低80%[6] - 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占比最低40%[6] - 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占比最低20%[6] 决策通过条件 - 董事会对利润分配政策或方案决议须全体董事过半数以上通过[11] - 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政策决议须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11] - 调整现金分红政策须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15] 其他规定 - 公司及知情人不得利用利润分配违法违规[16] - 筹划方案应控制知情人范围并保密[16] - 公司应关注媒体和股票交易情况并采取措施[16] 制度相关 - 制度中“以上”含本数,“超过”“少于”不含本数[18] - 制度未尽事宜依相关法规和章程执行[18]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解释和修订[18]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18]
南风股份(300004) - 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2025年8月)
2025-08-27 22:49
人员与部门安排 - 指定董事会秘书担任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4] - 指定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作为投资者关系管理专职部门[15] 沟通内容与形式 - 与投资者沟通内容包括发展战略、经营管理信息等九项[7] - 通过官网、新媒体等渠道,采取股东会、说明会等形式沟通[8] 说明会相关 - 年度报告披露后及时召开业绩说明会[10] - 按规定积极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含业绩、分红等说明会[10] - 五种情形下应召开投资者说明会[11] - 参与说明会人员应包括董事长(或总经理)等[11] 工作流程与制度 - 活动结束后及时编制活动记录表并刊载[13] - 工作需拟定制度、组织活动、处理诉求等[16][17] - 建立内部协调和信息采集制度[17] - 建立接受调研的事后核实程序及应对措施[20] - 建立健全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制度,保存期限不少于三年[21] 人员素质与培训 - 从事工作的人员需具备四方面素质和技能[15] - 对董事等人员开展系统性培训,对全体员工进行相关知识培训[18][19] 调研管理 - 接受调研前应知会董事会秘书,形成书面记录并签字确认[19] - 与调研机构沟通要求其出具资料并签署承诺书[19] 其他 - 可聘请专业机构协助实施工作[16] - 开展工作应遵守法规,不得违规披露信息[17] - 办法由董事会负责制定、解释和修订,自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23]
南风股份(300004) - 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7 22:49
子公司定义 - 子公司包括全资、持股50%以上或控制董事会、持股50%以下但能实际控制的公司[2][3] 人员管理 - 子公司董高离职两年内不得经营竞争业务[9] - 子公司董高年度结束后1个月提交述职报告[9] - 子公司建立劳动人事制度并备案,人员变动需报备[10] - 子公司建立考核奖惩等人力资源制度[33] 财务运作 - 子公司财务由公司财务部管理,遵循会计准则和财务制度[13] - 未经批准,全资和控股子公司不得对外或互相担保[14] 经营规划 - 子公司经营及发展规划服从公司战略和总体规划[17] 投资管理 - 子公司对外投资接受公司业务指导、监督[18] - 未经审批,子公司不得进行风险投资[18] 信息管理 - 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信息管理第一责任人[21] - 子公司制定信息管理制度并明确人员[21] - 子公司重大事项及时报告董事会[23] - 子公司人员披露前控制知情范围[26] 审计监督 - 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对子公司审计[28] - 审计部负责审计,涵盖多方面[29] - 子公司配合审计并对资料负责[29] - 子公司执行审计意见并报告整改情况[30] 制度实施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38]
南风股份(300004)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7 22:49
董事会秘书设置 -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2] 任职与解聘 - 近36个月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等情形不得担任[6] - 符合特定情形,公司应在1个月内解聘[14] 职责与协助 - 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等职责[8] - 公司应聘请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履职[10] 聘任时间 - 原任离职后3个月内聘任新的[12] - 空缺超3个月,董事长代行职责并6个月内完成聘任[14] 离任处理 - 离任需做好交接或接受审计[14] - 被解聘或辞职,公司应及时报告并公告[15]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21]
南风股份(300004)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7 22:49
信息申报与披露 -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申报个人信息应在相应时点或期间的二个交易日内完成[5][6]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计划转让股份,应在首次卖出前十五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6] -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未实施完毕,需在两个交易日内向交易所报告并公告[7]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变动,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二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7] 股份转让限制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所持公司股份不得转让[10] -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总数的25% [12] - 所持股份不超过一千股,可一次全部转让[12]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计算基数[12] - 自实际离任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股份[18] 买卖时间限制 - 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等期间,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得买卖公司股票[13] 违规处理 - 公司可追究违反制度规定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责任,方式包括警告、通报批评等[16] - 董事或高管在禁止买卖期买卖公司股票,公司视情节处分,造成损失依法追责[16] - 董事或高管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卖出后六个月内买入公司股票,公司按规定收回所得收益[16] - 给公司造成重大影响或损失,公司可要求承担民事赔偿责任[16] - 触犯国家法律法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16] 其他规定 - 公司对违反制度行为及处理情况应完整记录,按规定报告或披露[16] - 制度未尽事宜依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执行[18] - 制度与生效后颁布的规定不一致时,以相关规定为准[18] - 制度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18] - 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