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江技术(300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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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银江(300020) -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赵平)
2025-12-16 12:04
独立董事提名 - 赵平被提名为银江技术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 任职资格 - 本人及直系亲属不涉及特定股份持有及股东任职情况[7] - 近十二个月内无相关规定情形[8] - 近三十六个月未受相关谴责或通报批评[10] - 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不超三家[10] - 在该公司连续任职未超六年[11] 候选人承诺 - 保证声明及材料真实准确完整[11] - 任职期间遵守规定、勤勉尽责[11] - 不符任职资格及时报告并辞职[12]
ST银江(300020) -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12-16 12:04
董事会会议 -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5年12月15日召开[1] - 审议通过召开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6][7] 董事提名 - 浙商资管提请提名樊妙妙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2] - 提名姚成岭等为第七届非独立董事候选人[1][2][3] - 提名吴思聪等为第七届独立董事候选人[4] 反对情况 - 董事彭小勇、蔡暘对多项议案投反对票[2][3][4][7] - 反对理由是未披露协议、名单侵权、控制权有争议[10] - 公司称控股股东无表决权委托等计划[11]
ST银江(300020) -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浙江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2025-12-16 12:04
监管事项 - 2025年公司收到浙江证监局《警示函》〔2025〕313号[2] - 公司董事会召开流程不规范,会议披露不准确[2] - 代董事长、代董秘韩振兴对违规行为担责[3] 后续处理 - 公司10个工作日内向浙江证监局提交书面报告[3] - 不服监管措施可申请复议或诉讼[3] 公司回应 - 公司将积极整改,提升信息披露质量[5] - 监管措施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5]
立方数科(300344)股民索赔再提交法院立案,银江技术(300020)索赔案持续推进
新浪财经· 2025-12-08 11:53
立方数科(300344)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及退市风险 - 公司于2025年11月28日公告,因定期报告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并于同日收到安徽监管局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1][6] - 根据《告知书》认定的事实,公司2021年、2022年、2023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1][6] - 2021年、2022年虚假记载的营业收入金额合计达591,582,002.31元(约5.92亿元),且占该两年披露的年度营业收入合计金额的50.91%[1][6] - 公司可能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0.5.2条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股票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1][6] - 律师认为,在2022年4月25日至2025年4月29日期间买入公司股票,并在2025年4月29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投资者,目前已可发起索赔[2][7] 银江技术(300020)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事实 - 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公告收到证监会浙江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7] - 违法事实一: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导致2023年年报和2024年半年报存在虚假记载[2][7] - 违法事实二: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担保,导致2018年至2023年年报存在重大遗漏[3][8] - 违法事实三:2021年至2023年三季度财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4][9] - 违法事实四:相关公告文件信息披露不准确、不完整[5][11] 银江技术(300020)财务数据虚假记载详情 - 2021年年报:虚增营业收入1,645.71万元、利润总额1,621.02万元,分别占当期报告记载金额的0.82%、15.08%[4][9] - 2022年年报:虚增营业收入5,727.41万元、利润总额1,492.52万元,分别占当期报告记载金额的3.55%、19.97%[4][10] - 2023年半年报:虚增营业收入5,714.74万元、利润总额2,224.76万元,分别占当期报告记载金额的5.43%、23.45%[4][10] - 2023年三季报:虚增营业收入7,258.53万元、利润总额2,626.39万元,分别占当期报告记载金额的4.71%、21.79%[4][10] - 律师认为,在2019年4月19日至2024年4月30日期间买入公司股票,并在2024年4月30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投资者,目前还可发起索赔[6][11] 相关法律诉讼进展 - 立方数科投资者索赔案已于2025年12月5日再次向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立案,律师团队正在继续推进后续案件的立案工作[1][6] - 银江技术投资者索赔案已多次向法院提交立案,目前正在等待法院的下一步安排[2][7]
ST银江索赔案件已开庭,此类投资者还可加入
新浪财经· 2025-12-05 15:33
公司违规事实与处罚 - 公司因多项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被浙江证监局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1][3] - 公司在2023年至2024年6月期间,通过往来款、员工借款、预付款等多种名目,累计向控股股东银江科技集团及其关联方输送资金近11亿元,且未履行任何披露义务[1][4] - 公司违规行为涉及多个方面,时间跨度长达六年,属于系统性造假[2][4] 具体违规行为 - 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导致2023年年报和2024年半年报存在虚假记载[2][5] - 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担保,导致2018年至2023年年报存在重大遗漏[2][5] - 公司2021年至2023年三季度财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2][5] - 公司相关公告文件信息披露不准确、不完整[2][5] 事件进展与投资者影响 - 控股股东已全部偿还所占用的资金1.97亿元并支付了全部利息,资金已全部清收完毕[2][5] - 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代理的索赔案件已开庭审理,目前维权还可加入[1][4] - 符合以下任一区间买入并产生亏损的投资者可报名索赔:2023年8月29日至2024年4月29日期间买入,并在2024年4月30日后卖出或持有;或2019年4月19日至2024年9月13日期间买入,并在2024年9月14日后卖出或持有[1][4]
ST银江股民索赔案诉讼程序已开启,适格股民仍可参与索赔
新浪财经· 2025-12-05 11:06
公司违法违规事实 - 银江技术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证监会浙江监管局行政处罚,处罚决定于2025年4月22日公告 [1][6] - 具体违法行为包括: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导致2023年年报和2024年半年报存在虚假记载 [1][6] - 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担保,导致2018年至2023年年报存在重大遗漏 [1][6] - 2021年至2023年三季度财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1][6] - 公司相关公告文件信息披露不准确、不完整 [1][6] - 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多项条款,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所述违法行为 [1][7] 监管处罚结果 - 证监会浙江监管局对银江技术给予责令改正、警告,并处以700万元罚款 [2][7] - 对其他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至600万元不等的罚款 [2][7] 投资者索赔进展 - 2025年12月4日,律师已向法院递交一批股民针对ST银江的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起诉材料 [1][6] - 根据相关法规,上市公司因证券虚假陈述给投资人造成的投资损失应当负赔偿责任 [3][8] - 律师提示,凡在2019年4月19日至2024年4月30日之间买入高鸿股份,并在2024年5月1日后继续持有或卖出亏损的投资者,有权向银江技术索赔损失 [4][9]
ST银江(300020) - 关于取消召开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的公告
2025-12-02 21:48
股东会取消情况 - 公司于2025年12月2日取消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1] - 原定于2025年12月5日下午14:30召开现场会议[2] - 取消原因是统筹工作安排,后续另定时间[5] 相关日期 - 网络投票日期为2025年12月5日[2] - 取消股东会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1月28日[3] 议案信息 - 董事会换届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应选3人[4] - 独立董事候选人应选3人[4]
ST银江(300020) -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12-02 21:48
会议安排 -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5年12月2日召开[1] - 原定于2025年12月5日召开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1] 表决结果 - 取消召开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以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1][2]
董事举报!参加董事会遭阻,同一董事会会议开两次
中国基金报· 2025-12-01 09:50
公司治理权之争 - 公司内部存在激烈的治理权之争,董事会的通知、召开及信息披露存在严重违规现象 [1] 董事会会议召开与信息披露异常 - 公司于11月1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议案,并决定于12月5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3] - 该次董事会共有7名董事,但2名董事(彭小勇、蔡暘)未列席投票,原因是他们多次主动联系代理董事长韩振兴未获回复,属于“被动缺席” [4] - 代理董事长韩振兴于11月13日通过微信通知会议,但未提供具体议案内容,彭小勇于会议当天上午多次联系韩振兴询问会议链接及议案内容,均未获回复 [6][8] - 彭小勇于11月19日14点21分,即董事会召开28小时后,才通过陌生短信收到会议链接和密码 [9] - 实际上,同一议题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已于11月12日召开过一次,彭小勇与蔡暘当时对所有议案投了反对票,但公司未披露该次决议 [12] - 公司对11月12日会议的解释是彭小勇与蔡暘“未能表决,被迫中断会议未能形成会议决议”,因此拒绝发布公告 [13] - 资深律师指出,董事会召开并产生投票结果应及时披露,因反对票或不表决而不发公告与信息披露规定不符 [15] 历史治理问题 - 在10月1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也出现了类似情况,时任董秘在会议开始后(10点37分)才向彭小勇发送会议文件,而会议通知要求其确认于10月9日收到10月15日10点30分开会的通知 [17] - 彭小勇和蔡暘因未提前接到通知而无法参会,彭小勇通过电话明确表示投反对票,但公司公告在二人未参会的情况下审议通过了相关决议,且未提及反对票 [17] - 时任董秘反馈称,10月15日的董事会也未通知其参加,该次公告未经其审批即发布 [18] - 该时任董秘于2025年8月8日任职副总经理及董事会秘书,于2025年10月24日辞职,任职仅两个半月 [18][19]
突发!董事举报!参加董事会遭阻,同一董事会会议开两次
中国基金报· 2025-12-01 09:27
公司治理与董事会运作 - 公司于11月1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 - 公司共有7名董事,但11月18日的董事会有2名董事(彭小勇、蔡暘)未列席投票,原因是代理董事长韩振兴未回复其参会询问,导致其“被动缺席” [3] - 代理董事长韩振兴于11月13日通过微信通知彭小勇会议,但未提供具体议案内容,彭小勇于会议当天(11月18日)上午多次联系韩振兴询问会议链接及议案内容,均未获回复 [4] - 彭小勇在董事会召开28小时后(11月19日14点21分)才通过一条陌生短信收到会议链接和密码 [7] - 公司实际上就同一事项召开了两次董事会会议:第一次会议于11月12日召开,彭小勇和蔡暘对所有议案投了反对票,但公司未披露该次决议 [3][9] - 公司对11月12日会议的解释是,彭小勇和蔡暘在会议期间未能表决,导致会议中断未能形成决议,因此拒绝发布公告 [11] - 有资深律师指出,董事会召开并产生投票结果应及时披露,因反对票或不表决而不发布公告,与信息披露规定不符 [13] - 彭小勇已就相关决议的程序问题向监管机构举报并起诉公司,要求撤销决议,案件已获受理 [11] 信息披露与内部沟通问题 - 董事彭小勇指出,11月18日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及决议公告流程存在严重违规 [4] - 在10月1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出现了类似情况:时任董秘在会议计划开始时间(10点30分)后(10点37分)才向彭小勇发送会议通知和文件,导致彭小勇和蔡暘无法参会 [13] - 彭小勇表示曾通过电话向代理董事长明确对10月15日会议议案投反对票,但公司事后披露的公告未提及该反对票,并在彭小勇和蔡暘未参会的情况下审议通过了相关决议 [13] - 时任董秘反馈称,10月15日的董事会也未通知其本人参加,导致其未能参会 [14] - 时任董秘提供的聊天记录显示,其自2025年8月入职后几乎无法正常开展董秘工作,10月15日的公告未经其审批即发布 [14] - 该时任董秘于2025年10月24日提交书面辞呈,其担任副总经理及董事会秘书的任职期仅为2025年8月8日至2025年10月24日,约两个半月 [14][15] - 对于董事反映的上述情况,公司截至发稿时未给予有效回复 [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