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新宙邦(300037)
icon
搜索文档
新宙邦(300037) -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
2025-04-09 20:19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2025年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1357.00万股,占股本总额1.800%[1] - 董事、副总裁等高管获授一定数量限制性股票[1] - 中基层管理人员等569人获授1110.50万股,占比81.835%[1] - 预留部分152.00万股,占比11.201%[1] 激励计划规则 - 激励对象累计获授不超总股本1%[3] - 全部激励计划涉及股票不超股本总额20%[3] - 预留激励对象12个月内确定[3] - 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3] 人员数量 -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至少108人[16][17][18] - 中基层管理人员至少37人[16][17][18]
新宙邦(300037) - 新宙邦: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2025-04-09 20:19
激励计划授予情况 - 拟授予1357.00万股限制性股票,占2025年3月31日公司股本总额753,883,446股的1.800%[7][38][40] - 首次授予1205.0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598%,占授予权益总额的88.799%[7][38] - 预留152.0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202%,占授予权益总额的11.201%[7][38] -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9.83元/股[7][48] 激励对象情况 -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总人数不超过579人,约占2024年12月31日公司员工总数4197人的13.80%[8][32] - 中基层管理人员等569人获授1110.50万股,占授予总数的81.835%,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473%[40] 时间安排 - 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60个月[9][41] - 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60日内对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12个月内授出[11] 过往激励计划情况 - 正实施2022年和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次与前两者互相独立[19] 业绩考核目标 - 2025 - 2027年净利润考核目标值分别为11亿、14亿、18亿元,营业收入考核目标值分别为100亿、120亿、150亿元[52][53] 公司过往业绩 - 2023年及2024年净利润分别为10.11亿元和9.42亿元,同比下滑42.5%和6.83%[61] 费用摊销 - 首次授予1205.0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预计摊销总费用12282.57万元,2025 - 2028年分别摊销5169.05万元、4710.55万元、1956.32万元、446.65万元[72]
新宙邦(300037) -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
2025-04-09 20:19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为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覃九三[11] - 注册地址为深圳市坪山区坪山街道六联社区昌业路9号新宙邦科技大厦1901,营业期限永续[11][12] - 经营范围包括经营进出口业务、自有房屋租赁等多项业务[12] - 股票简称“新宙邦”,代码“300037”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12] 激励计划情况 - 2025年4月9日审议通过《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16] -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超过579人,含4名外籍员工[20] - 拟授予1357.00万股限制性股票,占2025年3月31日公司股本总额1.800%[24] - 首次授予1205.0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1.598%,占授予权益总额88.799%[24] - 预留152.0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0.202%,占授予权益总额11.201%[24] - 董事谢伟东获授20.00万股,占授予总数1.474%,占公司股本总额0.027%[27] - 董事周艾平获授15.00万股,占授予总数1.105%,占公司股本总额0.020%[27] - 中基层管理人员等获授1110.50万股,占授予总数81.835%,占公司股本总额1.473%[27] 激励计划流程 - 公司应在股东大会前公示激励对象,公示期不少于10天[40]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监事会在股东大会审议前5日披露核查意见及公示说明[41] - 股东大会表决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41] - 除特定人员外,其他股东投票情况单独统计披露[41] 合规情况 - 公司符合实施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条件[15] - 激励计划内容符合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情形[48] - 激励对象资金来源为自筹合法资金,公司不提供财务资助[47] - 董事会审议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50][55] - 激励计划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56]
新宙邦(300037) -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5-04-09 20:19
员工数据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员工总数为4197人[11] -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超579人,约占员工总数13.80%[11] -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包含4名外籍员工[12][34] 业绩总结 - 公司2023年及2024年净利润分别为10.11亿元和9.42亿元,同比下滑42.5%和6.83%[51] 未来展望 - 2025 - 2027年净利润考核目标值分别为11亿、14亿、18亿元[23][24][51] - 2025 - 2027年营业收入考核目标分别为100亿、120亿、150亿元[23][24] 激励计划 - 拟授予1357.00万股限制性股票,约占2025年3月31日公司股本总额1.800%[14] - 首次授予1205.00万股,占股本总额1.598%,占授予权益总额88.799%;预留152.00万股,占股本总额0.202%,占授予权益总额11.201%[14] - 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60个月[16] - 首次授予日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60日内确定,否则终止计划[16] - 预留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需在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明确,否则失效[12][16] -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分三个归属期,归属比例分别为40%、30%、30%[17][43] - 若预留部分在2025年三季报披露前授予,归属安排与首次授予一致;若之后授予,分两个归属期,归属比例均为50%[17][44] - 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19] - 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19] - 授予限制性股票需同时满足公司和激励对象未发生特定情形的条件[20] - 激励计划考核年度为2025 - 2027年[23] - 净利润业绩完成度A≥Am,归属比例X1 = 100%;80%≤A/Am<100%,X1 = A/Am;A/Am<80%,X1 = 0%[23][25] - 营业收入业绩完成度B≥Bm,归属比例X2 = 100%;80%≤B/Bm<100%,X2 = B/Bm;B/Bm<80%,X2 = 0%[23][25] -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 = X1*50% + X2*50%[23][25] - 业务单元层面考评结果为A、B时归属比例Y = 100%,C时Y = 70%,D时Y = 0%[25] - 个人层面考核评级为A、B时归属比例Z = 100%,C时Z = 70%,D时Z = 0%[25] - 激励对象归属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前,须满足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23][56] - 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9.83元/股,依据公告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33.05元的60%确定[27][39] - 激励对象资金来源为合法自筹资金,公司不为其提供财务资助[37] - 激励计划权益授出总额度不超公司股本总额20%,单个激励对象获授累计不超1%[36] - 激励计划符合相关法规规定,操作程序具备可行性[32][33][35][36][40][42] - 激励对象范围和资格符合规定,首次授予不包括特定人员[33] - 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31] - 出现特定情形计划终止,已获授未归属股票作废[30][31] - 激励计划定价原则与业绩要求匹配,利于团队稳定和公司发展[40] 其他 - 公司有《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备查文件[59] - 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为备查文件[59] - 相关会议公告为备查文件[59] - 咨询单位为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0] - 咨询经办人是王丹丹[60] - 咨询联系电话为021 - 52583136[60] - 咨询传真为021 - 52583528[60] - 咨询联系地址是上海市新华路639号[60] - 咨询邮编为200052[60] - 报告日期为2025年4月10日[62]
新宙邦(300037)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核查意见
2025-04-09 20:19
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核查意见 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 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 ——业务办理》(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对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 计划(草案)》")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 包括: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 意见的审计报告;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2、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确 ...
新宙邦(300037) - 新宙邦: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2025-04-09 20:19
证券简称:新宙邦 证券代码:300037 债券简称:宙邦转债 债券代码:123158 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 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二五年四月 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声 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司所有激励对象承诺,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权益归属安排的,激励对象应当自相关信 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由本激励计划 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 2 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特别提示 一、本激励计划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和其他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制订。 二、本激励 ...
新宙邦(300037) -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2025-04-09 20:19
第二条 考核原则 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为进一步建立、 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 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 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 公司制定了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股权激励 计划"、"本激励计划"或"本计划")。 为保证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本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考核目的 本管理办法的目的是加强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执行的计划性,量化公司股权激 励计划的具体目标,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管理激励对象,确保公司股权激励 计划的各项业绩指标顺利实现。同时,引导激励对象提升工作能力、工作绩效, 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执行梳理公 ...
新宙邦(300037) - 创业板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自查表
2025-04-09 20:19
| 20 | 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是否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拟定 | 是 | | --- | --- | --- | | | 股权激励计划披露完整性要求 | | | 21 | 股权激励计划所规定事项是否完整 | 是 | | | (1)对照《管理办法》的规定,逐条说明是否存在上市公 | | | | 司不得实行股权激励以及激励对象不得参与股权激励的情 | | | | 形;说明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会否导致上市公司股权分布 | 是 | | | 不符合上市条件 | | | | (2)股权激励计划的目的、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 是 | | | (3)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权益数量及占上市公司股本总 | | | | 额的比例;若分次实施的,每次拟授予的权益数量及占上 | | | | 市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设置预留权益的,拟预留的权益 | 是 | | | 数量及占股权激励计划权益总额的比例;所有在有效期内 | | | | 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是否超过公司 | | | | 股本总额的 20%及其计算方法的说明 | | | | (4)除预留部分外,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 | | 的,应当披露其姓 ...
新宙邦(300037)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2025-04-07 17:18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保荐人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 被保荐公司简称:新宙邦 保荐代表人姓名:孟夏 联系电话:021-20262077 保荐代表人姓名:刘永泽 联系电话:021-20262083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孟夏、卢秉辰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2024 年 1 月 1 日-2024 年 12 月 31 日 现场检查时间:2025 年 3 月 21 日 一、现场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意见 (一)公司治理 是 否 不适用 现场检查手段: 查阅了上市公司最新章程、三会议事规则及会议材料,取得上市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名单及其变化情况,取得上市公司关联方清单,查阅关于公司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信息披露文件及相关变更决策 文件,查看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场所,对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 1.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是否完备、合规 √ 2.公司章程和三会规则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 3.三会会议记录是否完整,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及会 议内容等要件是否齐备,会议资料是否保存完整 √ 4 ...
新宙邦(300037)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结果及提请公司注意事项
2025-04-07 17:18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结果及提请公司注意事项 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保荐人")作为对贵公司进行持续督 导的保荐人,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 务》的有关要求,对贵公司认真履行了持续督导职责。 2024 年 3 月 29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基于审慎性 原则,结合当前实际情况,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投项目实施 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荆门新宙邦年产 28.3 万吨锂电池材料项目"二期 103,000 吨锂电池电解液产能的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 延长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此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及相关情况详见公司 2024 年 4 月 2 日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2024 年 8 月 16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