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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川技术(30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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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川技术(300124)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4月)
2025-04-28 22:52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 (含续聘、改聘及确定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下同)执行会计报表审计业务(含 净资产验证及其他相关的咨询服务,下同)的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保证财 务信息的真实性和连续性,支持会计师事务所依法公正执业,根据中国证监会 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选聘执行会计报表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应当遵 照本制度,履行选聘程序,披露相关信息。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 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在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公司不得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四条 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向公 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也不得干预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相关职责。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五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良 好的执业质量记录,并满足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的主体资格; ...
汇川技术(300124) - 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2025-04-28 22:52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 | | 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总裁和董事会秘书未兼任董事的,应当 | | | --- | --- | --- | | | 列席董事会会议。会议主持人认为有必要的,可以通知其他有关人员列席 | | | | 董事会会议。 | | | | 第十四条 董事原则上应当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 | 第十四条 董事原则上应当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应 | | | 应当事先审阅会议材料,形成明确的意见,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 | 当事先审阅会议材料,形成明确的意见,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 | | | 委托书应当载明: | 委托书应当载明: | | | (一)委托人和受托人的姓名; | (一)委托人和代理人的姓名; | | 9 | …… | …… | | | 受托董事应当向会议主持人提交书面委托书,在会议签到簿上说明受 | 代理董事应当向会议主持人提交书面委托书,在会议签到簿上说明代理 | | | 托出席的情况,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董事的权利。 | 出席的情况,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董事的权利。 | | | 董事未出席董事会会议,亦未委托代表出席的,视为放弃在该次 ...
汇川技术(300124) - 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4月)
2025-04-28 22:52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母 公司")子公司的管理控制,规范公司内部运作机制,维护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 益,促进子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内部控制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投资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其他受公司直 接或间接控制的附属公司或企业(以下合称"子公司")。"控制"是指公司 直接或间接持有其50%以上的股权或权益,或拥有50%以上表决权,或者拥有表 决权不到50%但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的当选,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 排能够实际控制公司的经营和管理。 第三条 公司与子公司之间是 ...
汇川技术(300124)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黄培)
2025-04-28 22:52
公司治理 - 2024年召开8次董事会、2次股东大会等会议,独立董事均出席[3][4] - 2024年独立董事现场工作约20天[6] - 2024年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并提名候选人[9] 报告披露 - 2024年按时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等多份报告[7] 审计聘任 - 2024年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审计机构[7] 人员聘任 - 2024年聘任总裁、副总裁等高级管理人员[9] 股权激励 - 2024年多次审议股权激励相关议案[10][11][12][13] 未来展望 - 2025年独立董事将继续履职维护股东权益[15]
汇川技术(300124) -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4月)
2025-04-28 22:52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能力,实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 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 "《公司法》")以及《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 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并制订本工作细则(下称"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的专门工作机构。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 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 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至少2名,委员中至少有1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员。 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应当为会计专业人员。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以下简称"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会董事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以 连选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根据本 细则的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
汇川技术(300124) -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规程(2025年4月)
2025-04-28 22:52
治理机制 - 公司制定独立董事年报工作规程完善治理机制[1] 审计安排 - 财务和审计部门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提交审计工作安排等材料[2] - 独立董事在年审前与注册会计师沟通审计内容并参加见面会[2] 年报审查 - 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审议年报前审查程序和资料并签署确认意见[3] - 有异议可聘请外部机构审计咨询[4] 沟通协调 - 公司指定董事会秘书协调独立董事沟通[6] 股票交易限制 - 年报编制等特定期间独立董事不得买卖公司股票[6]
汇川技术(300124)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4月)
2025-04-28 22:52
关联人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自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公司关联人[4][6] 关联交易内容 - 公司关联交易包括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投资等十八项[8][9][10] 关联交易原则 - 公司关联交易应遵循诚实信用、公平公正公开等原则[11] 审议规则 - 交易(提供担保除外)超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提交股东会审议[13] - 特定情形交易可免于审计或评估、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14] - 不得为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向特定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资助需特定审议并提交股东会[15][16] - 独立董事至少每季度查阅一次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16] - 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会议由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举行,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18] - 出席董事会的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人,交易提交股东会审议[19] 审议权限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低于30万元、与关联法人交易低于300万元或低于净资产绝对值0.5%由经营管理层会议审议批准[24]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超30万元、与关联法人交易在300万元以上且占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由董事会审议批准[24] - 与关联人交易超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提供担保除外)由股东会批准[24]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不论数额大小,均应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24] 计算标准 - 关联交易涉及“提供财务资助”等事项,以发生额为计算标准,在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24] 披露要求 - 可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年度金额,实际执行超出需重新履行审议和披露义务[27] - 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应分类汇总披露日常关联交易[27] - 与关联人签订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过三年,应每三年重新履行审议和披露义务[27] - 披露关联交易公告应包含交易概述、独立董事意见等内容[31] 子公司规定 - 控股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和披露适用本制度规定[35]
汇川技术(300124)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2025年4月)
2025-04-28 22:52
内幕信息界定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等情况属内幕信息[7]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7] - 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内幕信息[8] - 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属内幕信息[8] - 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重大损失属内幕信息[8] 信息管理与报备 - 内幕信息公开后五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备知情人档案[11] - 登记备案材料档案保存期限不得少于十年[13] 管理机构与责任 - 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管理机构,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2] - 董事会秘书为保密工作负责人,审核对外报道资料[3] 信息知情人要求 - 知情人控制知情范围,不得泄露或利用信息买卖股票[5] - 直接或间接持5%以上股份股东不得索要内幕信息[18] 重大事项管理 - 重大事项做好内幕信息管理,分阶段披露并制作备忘录[16] 交易自查与追责 - 年报等公告后五个交易日内自查知情人证券交易情况[17] - 发现内幕交易核实追责,二日内报送深交所并披露[18] 保密措施 - 重大事项启动前签保密协议,提供信息前确认协议[21][22] 媒体接待与处罚 - 不以新闻发布替代公告,接待媒体签承诺书[19] - 违规知情人被处罚并追究法律责任[23] - 发现知情人受处罚,二日内备案并公告[23]
汇川技术(300124) - 财务负责人管理制度(2025年4月)
2025-04-28 22:52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负责人管理制度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负责人管理制度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负责 人的行为,提高公司财务工作质量,加强公司财务监督,健全公司内部监控机制, 保障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及《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 财务负责人定期参加公司总经理会议,对公司所有财务数据信息、 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公允性、及时性负责;向总经理、董事会 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接受审计委员会的监督。 第二条 财务负责人是公司财务、会计活动进行管理和监督的高级管理人员, 会计机构负责人是依法对公司经营活动进行会计核算和监督的负责人。 责人和会计机构负责人。 第九条 财务负责人任职资格和条件如下: 第四条 公司对财务会计人员实行统一管理,各子公司财务负责人由公司财 务负责人任免,并接受公司财务负责人的管理、考核。 第五条 财 ...
汇川技术(300124) - 突发事件处理制度(2025年4月)
2025-04-28 22:52
突发事件处理原则 - 实行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原则[2] 突发事件分类 - 包括治理、经营、政策及其环境、信息四类[4] 应急组织架构 - 应急领导小组由董事长任组长,董事会秘书任副组长[7] 预警与披露 - 预警信息由责任人向总经理汇报,协同分析调查[10] - 确定需披露后按规定披露[11] 应急处理措施 - 发生事件立即控制事态,启动预案[13] - 治理类约见大股东,协助查处违规人员[13] - 经营类必要时聘请审计,停止重大投资[13] - 信息类联系媒体,澄清不实信息[15] 后续工作 - 结束后消除影响,总结评估[18] 保障措施 - 各部门做好人力、物力、财力保障[19] - 值班电话及成员手机畅通[19] - 相应部门做好物资保障[19] 宣传培训 - 本部及所属单位宣传应急知识并培训人员[19] 责任制度 - 实行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21] 奖惩措施 - 对突出贡献者表彰奖励[21] - 对失职责任人处分,犯罪追究刑责[21] 制度说明 - 未尽事宜依国家法律和公司章程执行[23] - 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审议通过实施[2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