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川技术(30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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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川技术(300124) -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2025年4月)
2025-04-28 22:52
资金支取与通知 - 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金额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20%,需通知保荐或独财[5] 募投项目论证 - 募投项目搁置超一年,公司需重新论证是否继续实施[9] - 超过募投计划完成期限且募集资金投入未达计划金额50%,公司需重新论证[9] 资金置换 -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有资金,原则上在到账后六个月内实施[11] - 募投项目实施中以自有资金支付后,可在六个月内用募集资金置换[11] 资金管理期限 - 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得超十二个月[11]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流单次不得超十二个月[13] 协议签订 - 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位一个月内签三方监管协议[5] 项目变更 - 改变募投项目实施地点,需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告[15] - 拟变更募投项目为合资经营,应确保控股[16] 节余资金处理 - 节余募集资金低于500万元且低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5%,可豁免特定程序,使用情况在年报披露[19] - 节余募集资金达到或超过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0%且高于1000万元,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19] 投资计划调整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度实际使用与预计使用金额差异超30%,公司应调整投资计划并披露[21] 检查与报告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检查一次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21] - 董事会收到审计委员会报告后2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告并公告[21] - 董事会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并出具专项报告[21] - 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对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现场核查一次[23]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年度募集资金情况出具专项核查报告[23] 专项审核 - 公司当年有募集资金使用,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专项审核并披露鉴证结论[22] 超募资金用途 - 超募资金应用于在建及新项目、回购股份并注销[16]
汇川技术(300124) - 股东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2025-04-28 22:52
临时股东会召开 - 董事会收到提议10日内需书面反馈[2][3] - 董事会同意后5日内发通知[2] - 10%以上股份股东可向审计委员会提议[3] - 审计委员会同意后5日内发通知[3] - 连续90日以上10%以上股份股东可自行召集主持[3] - 股东会决议公告前召集股东持股不低于10%[3] 临时提案 - 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会前10日提临时提案[4] - 召集人收到提案2日内发补充通知[4] 会议通知与登记 - 通知需披露董事候选人详细资料[4]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2 - 7个工作日且不变更[5] - 股东会以现场为主并提供网络参会方式[5] - 股东会会议登记由召集人负责[6] 会议主持与参与 - 董事长主持股东会,特殊情况由相应人员主持[6] - 要求董事、高管列席接受质询[6] 投票表决 - 选举多人时实行累积投票制[7] - 记名投票,一股一票(类别股除外)[7] - 律师、股东代表计票、监票,当场公布结果[7] 会议结果 - 现场结束时间不早于网络或其他方式[8] - 主持人宣布表决情况和结果[8] - 各方对表决情况保密[8] - 决议内容违法无效[8] - 股东60日内可请求撤销违规决议[8] 规则修订 - 《股东会议事规则》需股东会审议批准生效[9] - 修订将“股东大会”表述调整为“股东会”[9]
汇川技术(300124) - 募集资金使用实施细则(2025年4月)
2025-04-28 22:52
募集资金使用 - 募集资金限于募投项目,变更用途需审批[1] - 实行专户存储,同一项目资金存于同一账户[2] 资金使用流程 - 实施主体用款需编计划书,按流程申请划拨[3] - 项目实施主体提计划并每月报进度[8] 管理与监督 - 财经管理部负责日常管理与监督,建台账并季度分析[3][4][5] - 内审部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按季度汇报[10] 审批与披露 - 董事会秘书办公室负责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6] 异常处理 - 出现严重影响情形,实施主体和财经管理部应立即报告[10] - 募集资金变更及使用按深交所规定履行程序[10]
汇川技术(300124)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修订稿)
2025-04-28 22:52
董事选举制度 - 拟选独立董事或非独立董事多于1人时,除职工代表董事外应采取累积投票制[2] - 单独或合并持股1%以上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新董事候选人提案[5] - 累积投票制下,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选举应分开逐项进行[9] 投票规则 - 股东对候选人表决权总数超全部表决权,投票无效[9] - 董事候选人按得票总数排序,得票超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1/2当选[11] - 2名以上候选人得票相同且超应选人数,应再次选举[11] 选举补充规则 - 当选董事不足拟选人数,对缺额候选人再次投票,仍不够下次补选[11] - 采用累积投票制应在股东会通知中说明并公布实施细则[14] - 选举出现细则未列情况,按出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2以上股东意见办理[16]
汇川技术(300124)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赵晋琳)
2025-04-28 22:52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赵晋琳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赵晋琳) 本人作为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在 2024年度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 规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全面关注 公司的发展状况,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 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2024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本人基本情况 本人赵晋琳,女,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会计学博士, 教授,注册税务师和会计师,美国密苏里大学访问学者。曾在深圳大学经济学院 从事教学及研究工作并任深圳大学会计系教授及研究生导师。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对2024年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确认已满足各项监管规定中对于出任 公司独立董事所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对本人 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可能影响本人作为独立 ...
汇川技术(300124) - 内部审计工作制度(2025年4月)
2025-04-28 22:52
审计工作安排 - 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1次工作[11] - 审计委员会督导审计部至少每半年检查1次重大事件和资金往来情况[12] - 审计部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提交1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2] 审计流程要求 - 被审计对象3个工作日内将书面意见送交审计部[16] - 审计部结束项目后建立、健全审计档案[18] 审计资料保存 - 审计部工作底稿等资料保存不少于10年[20] 审计权责 - 审计部对各部门及分、子公司审计监督,对董事会负责[3][5] - 审计部负责内部控制评价组织实施[12] - 审计部制定年度审计目标、计划及费用预算[16] 奖惩措施 - 对审计有功人员给予表扬和奖励[22] - 违规人员按情况处分或移交司法机关[22] 制度相关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和补充[24]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批准生效施行[26]
汇川技术(300124) - 内部控制制度(2025年4月)
2025-04-28 22:52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的内部控制, 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依照《公司法》《证券法》 第四条 公司的内部控制主要包括:环境控制、业务控制、会计系统控制、 电子信息系统控制、信息传递控制、内部审计控制等内容。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 下简称"《创业板规范运作》")及《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 称"《公司章程》")等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 (一)合理保证公司经营管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益及效率,提升公司质量,增加对公司股东的回报; (三)合理保证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 (四)合理保证公司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完整,信息披露的真实、准 确、完整和公平; (五)促进公司实现发展战略。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的 ...
汇川技术(300124)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4月)
2025-04-28 22:52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三)主动性原则。上市公司应当主动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听取投资 者意见建议,及时回应投资者诉求。 (四)诚实守信原则。上市公司在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中应当注重诚信、坚 守底线、规范运作、担当责任,营造健康良好的市场生态。 第四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 第 1 页 共 11 页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下称"投资者")之 间的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实现公司价值 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下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下称"《创业板规范运作》")、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各种方式的投资者关系活动,加强与 投资者之间的沟通, ...
汇川技术(300124) - 反舞弊及投诉举报工作制度(2025年4月)
2025-04-28 22:52
制度相关 - 反舞弊制度适用于汇川技术及控股子公司,由董事会负责解释等,审议批准后生效[12] 反舞弊工作 - 明确舞弊定义,2、3、4、5项为工作重点[4] 职责分工 - 董事会督促营造文化环境,管理层建内控设举报渠道,各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5] - 人力资源部对重要岗位人员背景调查存档,审计部管理举报等[5][9] 举报处理 - 不同层级实名举报分别报总经理或董事长,2个工作日内完成[7] 舞弊处理 - 发生案件采取补救措施,评估改进内控,有舞弊员工依规处分或移送司法[10]
汇川技术(300124)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问责制度(2025年4月)
2025-04-28 22:52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问责制度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问责制度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约束和责任追究机制,促进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恪尽职 守、勤勉尽责、提高公司决策与经营管理水平, 建设廉洁、务实、高效的管理 团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须按《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完善公司内控体系的建设,规范运作。 第三条 问责制是指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其所管辖的部门及工作职 责范围内,因其故意或过失,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影响公司发 展,贻误工作,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的制度。 第四条 问责的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