睿智医药(300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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睿智医药(300149)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2025-05-21 17:58
激励计划 - 公司2025年4月27日审议通过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议案[2] -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时间为4月30日至5月9日[2] - 公示方式为公司内部办公系统[3] 激励对象 - 激励对象为公告时任职的董事、高管和核心骨干员工[5] - 激励对象具备任职资格,情况属实,无禁止情形[5][6]
睿智医药(300149)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05-19 19:38
睿智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5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睿智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能 力,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完善内部控制程序,公司董事会决定设立审计委员会。 第二条 为使审计委员会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独立 董事和审计委员会履职手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睿智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 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行使《公司法》规定的 监事会的职权,负责监督公司 ESG 风险管理及信息披露,确保符合监管要求。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依据《公司章程》和本议事规则的规定独立履行职权, 不受公司任何其他部门和个人的非法干预。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所作决议,必须遵守《公司章程》、本议事规则及其他 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审计委员会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本 ...
睿智医药(300149)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05-19 19:38
睿智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睿智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程序,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及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睿 智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 辞职、被解除职务、退休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第三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董事辞任应当向公司提交书面辞职 报告,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辞任生效,公司将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如因董事的辞任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在改选出的董事就 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规定,履行董事职 务。 董事提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六十日内完成补选,确保董事会构成符合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四条 董事任期届满未获连任的,自 ...
睿智医药(300149) - 累积投票实施细则
2025-05-19 19:38
睿智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5 年 5 月修订)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睿智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 结构,保障公司股东选举董事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睿智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 第三条 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董事人数及结构应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六条 股东会对董事候选人进行表决前,大会主持人应明确告知与会股东 对候选董事实行累积投票方式,董事会必须置备适合实行累积投票方式的选票。 董事会秘书应对累积投票方式、选票填写方法做出说明和解释,指导股东进行投 票,计票人员应认真核对选票,以保证投票的公正、有效。 第七条 适用累积投票制选举公司董事的表决规则如下: (一)为确保独立董事当选人数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 事的选举实行分开投票方式。 具体操作如下:选举独立董事时每位股东有权取得的投票权数等于其所持 ...
睿智医药(300149) - 对外信息报送及使用管理制度
2025-05-19 19:38
睿智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应当遵守信息披露内控 制度的要求,对公司定期报告及重大事项履行必要的传递、审核和披露流程。 第五条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涉密人员在定期报告编制、 公司重大事项筹划期间,负有保密义务。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公布前,不得以任 何形式、任何途径向外界或特定人员泄露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的内容,包括但不 限于业绩座谈会、分析师会议、接受投资者调研座谈等方式。 第六条 公司在年报披露前,不得向无法律法规依据的外部单位提前报送年 度统计报表等资料,对于无法律法规依据的外部单位年度统计报表等报送要求, 公司应拒绝报送。 第七条 公司各部门、子公司、分公司及其他相关人员依据法律法规的要求 向外部单位或个人提供公司尚未公开的重大信息、财务数据等,需要将报送的外 部单位相关人员作为内幕知情人登记在案备查,并及时将上述信息报备公司董秘 办。具体登记制度依照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执行。 第八条 公司应将报送的相关信息作为内幕信息,并书面提醒报送的外部单 位相关人员履行保密义务。 1/2 对外信息报送及使用管理制度 (2025年5月修订) ...
睿智医药(300149) -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2025-05-19 19:38
睿智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2025 年 5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睿智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分公司、 控股子公司的委托理财活动,提高资金运作效率,防范委托理财决策和执行过程 中的相关风险,提升公司经济效益,维护股东和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 《睿智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委托理财是指在国家政策允许的情况下,公司在控制投 资风险并履行投资决策程序的前提下,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 为原则,委托商业银行、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进行短期低风险委托理财的行为, 包括银行理财产品、信托产品、委托贷款、债券投资等产品及其它根据公司内部 决策程序批准的理财对象及理财方式。本制度所称"委托理财",属于《公司章 程》所称"对外投资"范畴。 第三条 公司从事委托理财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 增值"的原则,以不影响公司正 ...
睿智医药(300149) - 公司章程(2025年5月)
2025-05-19 19:38
睿智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睿智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二○二五年五月 1 | | | | 第一章 | 总 | 则 3 | | --- | --- | --- | | 第二章 | | 经营宗旨和范围 4 | | 第三章 | 股 | 份 4 | | 第一节 | | 股份发行 4 | | 第二节 | | 股份增减和回购 5 | | 第三节 | | 股份转让 6 | | 第四章 | | 股东和股东会 7 | | 第一节 | 股 | 东 7 | | 第二节 | |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11 | | 第三节 | | 股东会的召集 15 | | 第四节 | |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16 | | 第五节 | | 股东会的召开 18 | | 第六节 | |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20 | | 第五章 | | 董事会 24 | | 第一节 | | 董事 24 | | 第二节 | | 董事会 28 | | 第六章 | | 首席执行官(CEO、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3 | | 第七章 | | 审计委员会 35 | | 第八章 |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36 | | 第一节 | | 财务会计制度 36 | | ...
睿智医药(300149) - 内部审计制度
2025-05-19 19:38
睿智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公司依法实行内部审计制度,以加强内部管理和监督,遵守国家法规,维护 公司合法权益;促进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各独立核算或虽不独立核算但有经营目标、负 有经济责任等实施经营行为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 司。 第二章 审计机构和人员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设审计委员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指导和监督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建立和实施。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下设内审部作为公司的内部审计机构,负责开展公司整 体的内部审计工作。内审部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 第六条 内审部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公司的规章制度,对本制度 第三条所述公司或部门的业务活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财务信息监督检查过 程中,应当接受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监督指导。内审部发现相关重大问题或者线 索,应当立即向审计委员会直接报告。 (2025 年 5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睿智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 内部监督和规避经营风险,提高运营效率,增加企业价值,维护包括中小 ...
睿智医药(300149)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5-19 19:38
睿智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5 月修订) 第一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 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 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 1 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 第五条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 2 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 2/3 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股本总额 1/3 时;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为促进睿智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运作,提高股东 会议事效率,保障股东合法权益,保证大会程序及决议内容的合法有效性,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
睿智医药(300149)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05-19 19:38
睿智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年5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睿智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强 化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工作职责,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提高年报 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增强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 规范性文件及《睿智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负责人、 各子公司负责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工作有关的其他人员。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年报信息重大差错责任追究是指第二条所列人员在公司年报 披露工作过程中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和义务以及其他个人原因,导致年报信息披 露发生重大差错,并使投资者遭受重大损失,或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不良社会影 响时,公司可根据本制度及公司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