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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尔思: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7-24 19:14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证券代码:300229 证券简称:拓尔思 公告编号:2024-038 拓尔思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拓尔思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 议于 2024 年 7 月 24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经全体董 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会议的提前通知期限,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7 月 24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召集人已在会议上作出说明。本 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7 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兼总经理施 水才先生主持,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拓 尔思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 ...
拓尔思: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7-24 19:14
证券代码:300229 证券简称:拓尔思 公告编号:2024-039 拓尔思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2023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同意公司对《监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修改。 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拓尔思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 议于 2024 年 7 月 24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经全体监事一致同 意,豁免本次监事会会议的提前通知期限,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7 月 24 日以电 话、电子邮件、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召集人已在会议上作出说明。本次会议 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弘蔚先生主 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
拓尔思: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4-07-24 19:14
公司章程修改 - 法定代表人由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或经理担任,由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2] - 修改《公司章程》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且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5] 股份相关 - 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 - 收购本公司股份需符合股票收盘价格低于最近一期每股净资产等条件之一[3] - 控股子公司因特定原因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得行使表决权并应及时处分[3] - 收购本公司股份后,特定情形下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10%,并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3]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3]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3] - 特定人员持股转让不得超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4] 股东权益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4] - 股东对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内容违法违规有权请求法院认定无效或撤销[4][5]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在特定情况可书面请求相关机构诉讼或自己名义直接诉讼[5] - 全资子公司相关人员或他人侵权,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按规定诉讼[5] 融资与担保 - 年度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在下一年度股东会召开日失效[5] - 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6] - 一年内向他人提供担保金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且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6] 会议相关 - 董事人数不足五人或公司未弥补亏损达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公司应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6]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临时提案[6] - 股东会以普通决议通过董事会和监事会工作报告等事项[7] - 股东会以特别决议通过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等事项[7] 人员任职 - 因贪污等犯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等情形的自然人不能担任公司董事[7] - 董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8] - 兼任总经理等职务的董事及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8] 利润分配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不再提取[10] -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10] - 特定情形下可不进行利润分配,股东会审议不进行现金分红的方案时,应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并披露原因及举措[11] - 召开年度股东会审议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可审议批准下一年中期现金分红的条件、比例上限、金额上限等[11] - 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或董事会制订具体方案后,须在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11] 公司合并与分立 - 与持股90%以上的公司合并,被合并公司不需经股东会决议,但应通知其他股东,其他股东有权请求公司按合理价格收购其股权或股份[12] - 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的,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章程另有规定除外,依此合并不经股东会决议的,应经董事会决议[12] - 作出合并、分立、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12] - 债权人自接到减少注册资本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12] 公司解散与清算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在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等情形下,可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13] - 公司出现规定的解散事由,应在10日内将解散事由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予以公示[13] - 修改章程或经股东会决议使公司存续,须经出席股东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13] - 公司因规定情形解散的,董事为清算义务人,应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13]
拓尔思:股东会议事规则(2024年7月)
2024-07-24 19:14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特定情形下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反馈[14]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9] - 监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10] 股东会审议事项 - 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4]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6种情形需提交股东会审议[6] - 审议财务资助事项,被资助对象资产负债率超70%等3种情形需股东会批准[7] - 审议公司与关联人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7]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8种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东会审议[8] 股东会表决 - 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股东会审议特定担保事项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9] - 股东会审议为股东等提供担保议案时,相关股东不得参与表决,由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11]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7]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28] 其他规定 - 年度股东会应在召开20日前通知股东,临时股东会应在召开15日前通知[18]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9] - 股东会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9]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2]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百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29] - 股东会选举两名及以上董事或监事时实行累积投票制[30] - 同一表决权重复表决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31] - 未填、错填等表决票视为弃权[31] - 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列明出席股东等相关信息[30] - 提案未获通过或变更前次决议需在公告中特别提示[32] - 股东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34]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等提案,公司将在会后两个月内实施[34]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法违规或决议内容违反章程的股东会决议,轻微瑕疵且无实质影响的除外[35] - 未被通知参会的股东自知道或应知道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可请求法院撤销,自决议作出之日起一年内未行使撤销权则消灭[35] - 公告或通知指在《公司章程》指定报刊刊登信息披露内容,篇幅长可摘要披露,全文需在指定网站公布[37] - 股东会补充通知应在刊登会议通知的同一指定报刊公告[37] - 本规则中“以上”“内”含本数,“过”“低于”“多于”不含本数[39] - 本规则作为《公司章程》附件,自股东会批准后生效[39] - 本规则未尽事宜依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其修正案规定执行[39] - 本规则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39]
拓尔思: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决议有效期和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2024-07-24 19:14
证券代码:300229 证券简称:拓尔思 公告编号:2024-041 拓尔思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决议有效期和授权有效 期的公告 1 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公司董事 会办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将 本次发行方案的决议有效期延长至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 12 个月,将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全部具体事宜的有效期延长至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 12 个 月,发行完成后办理相关登记手续的授权有效期仍至相关事项办理完毕之日。除 延长有效期外,公司本次发行方案的其他内容和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的其他内 容保持不变。前述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备查文件 1、《拓尔思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拓尔思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拓尔思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24 日召 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
拓尔思:监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7月)
2024-07-24 19:14
监事会组成 - 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职工代表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4] 会议召开 - 定期会议每六个月召开一次[6] - 特定情况十日内召开临时会议[6] - 主席收到提议三日内发临时会议通知[7] 会议通知 - 定期会议提前十日通知,临时会议提前三日,紧急可随时通知[9] 会议举行 - 须过半数监事出席,一名监事一次接受委托不超两名[10] 决议与档案 - 决议需全体监事过半数同意[12] - 会议档案保存十年以上[14] 规则生效 - 本规则自股东会批准后生效[17]
拓尔思: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3-2025年)(修订稿)
2024-07-24 19:14
拓尔思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3-2025年) (修订稿) 为建立和健全公司股东回报机制,增加利润分配政策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 积极回报投资者,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切实保护投资者的 合法权益,拓尔思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 《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 号)、《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 年修订)》(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公告〔2023〕61 号)、《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3 年修订)》(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3〕62 号)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更新需求,结 合实际情况,公司对《拓尔思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 (2023-2025 年)》进行了修订,并形成《拓尔思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 股东回报规划(2023-2025 年)(修订稿)》(以下简称"本规划"),具体情况如下: 一、制定本规划的原则 公司制定或调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时应符合《公司章程》有关利润分配政策 的相关条款。公司实行积极、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 ...
拓尔思:关于公司出售部分闲置房产的进展公告
2024-07-01 17:05
证券代码:300229 证券简称:拓尔思 公告编号:2024-037 拓尔思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出售部分闲置房产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为盘活闲置资产、优化资产配置、提高资产运营效率,拓尔思信息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5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出售部分闲置房产的议案》,同意公司向潍坊嘉博教 育服务有限公司出售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大屯路科学园南里-风林绿洲的房产,转 让价格为 2,000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6 日在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 《关于公司出售部分闲置房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 1 二、交易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按照双方签订的《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约 定,办理完成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手续,并已收到对方支付的全部转让价款。至 此,公司本次出售部分闲置房产事项已履行完毕。 三、备查文件 《收 ...
拓尔思: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6-26 16:38
证券代码:300229 证券简称:拓尔思 公告编号:2024-035 拓尔思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拓尔思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 议于 2024 年 6 月 25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 于 2024 年 6 月 20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专人送达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 事 7 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7 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兼总经理施水才先生主持, 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拓尔思信息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 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出售部分闲置房产 的公告》(公告编 ...
拓尔思:关于公司出售部分闲置房产的公告
2024-06-26 16:35
交易信息 - 公司向潍坊嘉博出售北京朝阳区房产,转让价2000万元[2] - 买受人2024年6月25日付定金100万,余1900万按过户情况支付[10] - 双方6月30日前办过户,出卖人同日收款后交房[11] 财务数据 - 2023年底潍坊嘉博总资产50589117.98元,净资产6775910.91元等[5] - 截至2024年3月31日,房产净值12312132.68元[8] - 预计交易影响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约622万元[14] 资金用途 - 交易所得用于公司日常经营[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