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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线传媒(300251)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12-09 20:18
关联交易界定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自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公司关联人[5] 关联交易审议披露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元交易需经独董同意并履行董事会审议和披露[10] - 与关联法人成交超3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交易需相应审议披露[10] - 与关联人交易超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交易应提交股东会审议并披露报告[10]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应经董事会审议披露并提交股东会审议,为控股股东等担保对方应提供反担保[10] - 公司向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需经非关联董事审议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1] - 公司可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年度金额,超预计需重新审议披露[12] - 公司年度和半年度报告应分类汇总披露日常关联交易[12]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三年需每三年重新审议披露[12] - 部分关联交易可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或免于按关联交易处理[13] 关联交易表决程序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会议,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审议[16]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不能代理其他股东行使表决权[17] - 关联董事回避和表决程序包括主动申请、争议确认等[17] - 关联股东回避和表决程序包括主动申请、争议判断等[18] 控股子公司关联交易 - 公司控股子公司指持有超50%股份等能实际控制的主体[20] - 控股子公司与关联人发生关联交易视同公司行为,应履行审批及披露义务[20] 制度相关 - 关联交易决策记录等文件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20] - 本制度由董事会修订,报股东会审批,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0] -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20] - 本制度“以上”含本数,“少于”等不含本数[20]
光线传媒(300251) -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2025-12-09 20:18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内幕信息管 理行为,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 登记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等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按照相关规则要求及时登记和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 并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 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幕信息 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第三条 未经董事会秘书批准或授权,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道、 传送有关公司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的内容。对外报道、传送的文件、录音(像)及光盘 等涉及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内容的资料,须经董事会秘书同 ...
光线传媒(300251)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12-09 20:18
业绩说明会 - 公司应在年度报告披露后十五个交易日内举行年度报告业绩说明会[8] - 参与投资者说明会的公司人员应包括董事长等[8] 投资者关系管理原则 -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遵循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和诚实守信原则[3][4] 沟通内容与方式 -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经营信息等多方面[6] - 公司应多渠道、多方式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5] 信息公布与专栏 - 公司应在定期报告中公布咨询电话、传真和电子邮箱[9] - 公司应在官网开设投资者关系专栏,处理投资者诉求[5] 现场活动 - 公司可安排人员现场参观、座谈,避免其获取内幕信息[7] 说明会召开情形 - 公司应按规定在多种情形下召开投资者说明会[7] 调研接待 - 公司接受调研时应妥善接待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9] 管理架构 - 公司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负责人[13] - 公司设证券部为投资者关系日常管理部门[13] 工作职责 -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主要职责包括拟定制度、组织活动等八项[13][14] 活动规范 - 公司及相关人员在投关活动中不得有透露未公开信息等八种情形[14] - 投关活动应以已公开披露信息交流,不得代替正式披露[15] 时间限制 - 年报、半年报披露前三十日尽量避免接受现场调研等[15] 人员培训 - 证券部可对相关人员进行投关知识培训[15] 人员素质 - 从事投关工作的人员需具备品行、专业知识等素质技能[16] 档案制度 - 投关活动应建立档案制度,保存期限不少于三年[16] 责任承担 - 投关活动负责人及相关人员违规造成损失应担责[16]
光线传媒(300251)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12-09 20:18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 - 聘用或解聘应经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股东会决定[2] - 选聘采用了解胜任能力方式,保障公平公正[5] - 公开选聘通过官网等发布选聘文件,确定响应时间并公示结果[6] 续聘与改聘 - 符合要求续聘可不再重复选聘,经审计委员会提议等审议批准[6] - 改聘情形包括执业质量重大缺陷等五种[13] 评价要素与费用 - 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权重不高于15%[8] - 审计费用报价得分按公式计算[9] - 费用较上一年下降20%以上应说明金额等信息[9] 人员与信息披露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等累计承担业务满五年,之后连续五年不得参与[9] - 年报披露事务所等服务年限、审计费用等信息[10] 其他规定 - 选聘等文件资料保存十年[11] - 更换事务所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14]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8]
光线传媒(300251)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12-09 20:18
报告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7] - 中期报告应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7] 报告审计要求 - 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需经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7] - 公司年度报告需审计,半年度报告特定情形需审计,季度报告一般无须审计[10] 报告内容要求 - 年度报告应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内容[7] - 中期报告应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内容[7] 报告审议与确认 - 年度报告需经董事会审议,未经审议等情况需披露原因、风险及专项说明[7] - 定期报告内容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财务信息需经审计委员会审核[8]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需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8] 会计师事务所聘任 - 公司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由股东会决定[9] 业绩预告与快报 - 公司预计年度经营业绩或财务状况出现六种情形之一,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一个月内预告[10] - 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一个月内披露年度业绩预告[11] - 公司可在定期报告公告前披露业绩快报,特定情况应及时披露[11] 信息修正与重大事件披露 - 公司董事会预计实际业绩或财务状况与已披露预告或快报差异较大,应及时披露修正公告[12] - 发生重大事件投资者尚未得知时,公司应立即披露[14] - 公司变更名称、简称等应立即披露,应在特定时点及时履行重大事件信息披露义务[15] 信息披露管理责任 - 董事长对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承担首要责任,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19] - 证券部是信息披露事务日常工作部门,在董事会秘书领导下统一负责[19] 重大信息报告 - 报告义务人应在事项发生第一时间向董事长或董事会秘书报告重大信息[20]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相关情况变化需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22] - 报告义务人知悉重大信息应在12小时内报告董事长并通知董事会秘书[26] 审核与保存 - 审计委员会对定期报告中财务信息事前审核需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26]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签署文件及信息披露相关资料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31] - 公司信息披露文件及公告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32] 报告草拟与审核 - 定期报告由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编制定期报告草案提请董事会审议[26] - 临时公告由证券部草拟,董事会秘书审核[26] 质询与回复 - 董事会秘书接到证券监管部门质询应及时报告董事长并核实回复[28] 特殊情况处理 - 公司预定披露信息提前泄露等情况应立即披露[33] - 涉及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等情况可依法豁免或暂缓披露信息,出现特定情形应及时披露[37][38] 内部控制 - 董事会负责内部控制制定和执行,内部审计部门对内部控制等情况检查监督[39] 投资者关系活动 - 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活动负责人,未经同意任何人不得开展活动[41] 股份买卖与报告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股份前应通知董事会秘书,变动比例达规定需履行报告和披露义务[44][45] 违规处理 - 因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失职致信息披露违规,公司视情节处分并可要求赔偿[48] - 公司各部门等未及时准确报告信息致不良后果,追究责任人违规责任[48] - 公司信息披露违规被公开谴责等,董事会应检查制度并处分责任人[48]
光线传媒(300251) - 内部审计制度
2025-12-09 20:18
审计制度 - 公司设审计部监督业务活动[2] - 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或委员会报告工作[8] - 每年至少提交一次内部审计报告[8] 检查安排 - 审计委员会督导半年检查一次重大事项和资金往来[10] - 审计部每季度检查一次募集资金情况[10] 其他规定 - 内部审计资料保存不少于十年[11] - 内控评价报告经审计委员会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13] - 披露年报时披露内控评价和审计报告[13]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起实施[21]
光线传媒(300251)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12-09 20:18
董事会构成 - 公司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其中3名为独立董事,董事每届任期不超3年[3] - 战略、提名、审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均由三名董事组成[14][15][16] 审议规则 - 交易事项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5种情形需关注[4] - 担保事项需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2/3以上董事同意[5] - 提供财务资助需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2/3以上董事同意并决议,资助特定子公司除外[5]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超30万元、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5] 人员选举与职责 - 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7] - 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1/3以上董事提名,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12] - 公司应在原任董事会秘书离职后3个月内聘任新的,空缺超3个月董事长代行职责并在6个月内完成聘任[10] 会议规则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提前十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22]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情形下应召开临时会议[22] - 董事长应自接到提议后十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23] - 召开董事会定期和临时会议分别提前十日和五日书面通知[25] - 董事会定期会议变更通知需在原定会议召开前三日发出,不足三日需顺延或获全体与会董事书面认可[26]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29] - 一名董事在一次董事会会议上不得接受超过两名董事的委托代为出席会议[30] - 董事发言时间原则上不超过十分钟[32] - 董事会审议通过会议提案并形成相关决议,须有过半数董事对该提案投同意票[34] - 提案未获通过,在条件和因素未重大变化时,董事会会议一个月内不应再审议相同提案[37] - 二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提案不明,会议应暂缓表决[37] 其他规则 - 董事回避表决时,会议由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无关联关系董事不足三人应提交股东会审议[34] - 两名或以上独立董事认为资料不充分或论证不明确,可联名书面要求延期召开或审议,董事会应采纳[27] - 董事会会议记录应完整真实,出席董事可要求对发言作说明性记载,现场及视频、电话会议可全程录音[39] - 与会董事需对会议记录和决议签字确认,有不同意见可书面说明,不签字视为同意[39] - 董事对董事会决议负责,决议违法致公司损失,参与决议董事负赔偿责任,表决表明异议并记录可免责[40] - 未出席、未委托代表且未提供书面意见的董事视作未表示异议,不免责[41] - 董事会会议档案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限为十年[41] - 董事会决议公告由董事会秘书按规定办理,决议公告披露前相关人员负有保密义务[43] - 董事长督促落实董事会决议并告知其他董事[43] - 本规则由公司董事会拟定,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45]
光线传媒(300251)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2-09 20:18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董 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 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规定 聘任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 ...
光线传媒(300251) - 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12-09 20:18
报告披露时间 - 上一年度报告在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披露[10] - 半年度报告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后2个月内披露[11] - 季度财务报表在会计年度前3个月、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一季度报表不早于上一年度报告[11] 特殊事项披露 - 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需披露[14] - 重大损失或放弃债权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需披露[14] - 承担他人债务超上年末净资产10%或新增借款超20%需披露[14] 重大事项披露时效 - 重大事项2个工作日内履行披露义务[15] - 重大事项泄露或有传闻2个工作日内披露[16] - 已披露重大事项有进展变化2个工作日内披露[16] 债务融资披露 - 变更用途至少于使用前5个工作日披露[16] - 偿付有不确定性及时披露风险提示[17] - 未按期付息或兑付当日及次一工作日披露[17] - 违约处置期间披露进展,支付本息1个工作日内披露[17] 披露职责 - 董事会负责对外信息披露,授权董秘实施[19] - 证券部配合董秘完成信息披露工作[19] - 董秘组织协调、审核披露,有权提修改意见[20] - 交易商协会要求披露信息由董秘审核批准[20] - 各部门、子公司和分公司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21] 违规处理与制度生效 - 违规依法处理,涉嫌犯罪追究刑责[23]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6]
光线传媒(300251)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2-09 20:18
委员会组成 - 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5] 任期与职责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4] - 负责拟定选择标准和程序,遴选审核人选[6] 会议规定 - 由委员提议召开,主任委员主持[9] - 原则上现场召开,必要时可视频电话[9] - 提前三日通知,紧急可豁免[9]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0]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