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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线传媒(300251)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2-09 20:18
委员会组成 - 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5] 任期与职责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4] - 负责拟定选择标准和程序,遴选审核人选[6] 会议规定 - 由委员提议召开,主任委员主持[9] - 原则上现场召开,必要时可视频电话[9] - 提前三日通知,紧急可豁免[9]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0]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0]
光线传媒(300251) -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5-12-09 20:18
控股子公司管理 - 公司持有超50%股份或能实际控制的为控股子公司[2] - 控股子公司需及时报送财报并接受审计[8] - 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推荐董监高候选人[11] - 控股子公司财务负责人接受公司财务业务指导[11] - 控股子公司人员违规造成损失需担责[13] - 控股子公司应建立经营激励约束机制[13] 投资管理 - 控股子公司投资应遵循合法等原则并论证[15] - 投资项目需经内部讨论、公司审核等程序[18] 制度相关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解释和修订[17]
光线传媒(300251) - 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
2025-12-09 20:18
重大事项范围 - 重大经营事项含对外投资、重大合同等[4] - 重大投资事项含购买或出售资产、提供财务资助等[4] 审议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比50%以上提交股东会审议[7]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比10%以上提交董事会审议[8] - 未达标准事项董事长有权审批[8] 决策与执行 - 实施前需市场调查、财务测算并提交审议[9] - 决策考察法律政策、产业政策等因素[9] - 各部门分工执行确保项目贯彻实施[11] 责任承担 - 决策或执行失误致损失相关人员担责[14] - 违规违法致损失受处罚并赔偿[15] 制度说明 - “以上”含本数,“超过”不含本数[17] - 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或《公司章程》执行[17] - 与国家规定不一致以国家规定为准[17] - 董事会负责制订、解释和修订[17] - 经董事会审议、股东会通过后生效[17]
光线传媒(300251) - 公司章程
2025-12-09 20:18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1年8月3日在深交所上市,首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740万股[6]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933588432元[7]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2933588432股,均为普通股[18] 股权结构 - 上海光线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75.1978%,杜英莲、李晓萍持股比例均为6%等[16][17] 财务资助与股份规定 - 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19]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后,特定情形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23]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其所持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25] 股东会相关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63]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64] - 分拆所属子公司上市等提案除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还需经出席会议除特定股东外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65] 董事会相关 - 公司董事会由八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82]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提前十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87]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88] 专门委员会相关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三名,独立董事应过半数,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100] - 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提案应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101] 高管任期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75] -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连任[105] 信息披露与财报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披露年报,半年结束后两个月内披露中报[109]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10] - 公司盈利且年末未分配利润为正,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总额不低于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的30%[112] 会计师事务所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可续聘,聘用、解聘由股东会决定,审计费用也由股东会决定[121] 公司合并与减资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章程另有规定除外[127]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自作出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公告[127][128][129]
光线传媒(300251)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12-09 20:18
董事会秘书管理 - 设董事会秘书一名,为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负责[2] - 特定受罚人士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4] - 应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履职[11] 信息披露与会议通知 - 信息披露应遵循真实等原则[15] - 年度股东会召开二十日前、临时股东会十五日前通知并公告[14] 细则相关 - 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制定、解释与修订[18][19]
光线传媒(300251)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12-09 20:18
募集资金检查与通知 - 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季度检查一次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4] - 公司及商业银行支取金额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20%时,应及时通知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6] 专户管理 - 商业银行三次未及时出具对账单或通知大额支取情况,公司可终止协议注销专户[7] 项目重新论证 - 超过完成期限且募集资金投入未达计划金额50%,公司需重新论证项目[11] - 募集资金到账后搁置超一年,公司需重新论证项目[11] 节余资金处理 - 节余募集资金低于500万元且低于净额5%,可豁免特定程序[14] - 节余募集资金达或超净额10%且高于10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通过[14] 资金置换与使用 -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原则上六个月内实施[14] -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超十二个月且不用于高风险投资[14] 超募资金使用 -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及新项目、回购股份,应在同一批次募投项目整体结项时明确计划[16] 现金管理 - 现金管理产品需安全性高、期限不超十二个月且不得质押[18] 投资计划调整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度实际与预计使用金额差异超30%,公司应调整计划[22] 审核与检查 - 公司当年使用募集资金,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审核并披露结论[23] - 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现场检查一次,年度结束后出具报告[23] - 公司董事会每半年全面核查项目进展,出具报告并与定期报告同时披露[22] 项目变更 - 公司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合资经营,应控股确保有效控制[20] 问题处理 - 公司募集资金情况被出具特定鉴证结论,保荐机构等应分析原因提核查意见[24] - 保荐机构等发现公司或银行问题,应向深交所报告披露[24] - 违反规定使用募集资金致公司损失,公司追究相关人员责任[24] 制度说明 - 制度中“以上”“之前”含本数,“超过”“低于”不含本数[26]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解释和修订,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26]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不一致时以其为准[28] - 制度落款时间为二〇二五年十二月[29]
光线传媒(300251)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12-09 20:18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公司设三名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3] - 特定股东及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5] -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8] 独立董事选举与任期 - 董事会、特定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9]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续任职不超六年[9] - 满六年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9] 独立董事补选 - 因特定情形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人士,60日内完成补选[10] - 拟辞职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人士,履职至新任产生,60日内补选[10]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2] - 部分事项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14] 独立董事会议 - 专门会议提前三日通知,紧急情况可随时通知[15] - 审计委员会事项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16]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17] 独立董事工作要求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18] - 工作记录及公司资料保存至少10年[19] - 向年度股东会提交述职报告并披露[20] 公司对独立董事支持 - 为履职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22] - 保障知情权,定期通报运营情况[22] - 按时提供会议资料并保存至少十年[22][23] 独立董事履职保障 - 认为材料问题可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3] - 履职受阻可向相关部门报告[24] - 承担聘请专业机构等费用[24] 独立董事津贴与保险 - 给予相适应津贴,标准经股东会审议披露[24] - 可建立责任保险制度[24] 股东定义 - 主要股东指持股超5%或有重大影响股东[26] - 中小股东指持股未达5%且非董高股东[26]
光线传媒(300251)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12-09 20:18
人员解任生效时间 - 董事辞任自公司收到通知之日生效[4] - 高级管理人员辞职自董事会收到辞职报告时生效[4] - 股东会等解任相关人员自决议作出之日起生效[4] 职务处理期限 - 特定情形下30日内解除董事等职务[5] - 60日内完成独立董事、董事补选[6][7] - 1个月内解聘董事会秘书[7] 法定代表人及股份规定 - 30日内确定新法定代表人[7] - 离职2年内忠实义务有效等股份规定[10][11] 异议复核 - 离职人员对追责决定有异议15日内申请复核[13]
光线传媒(300251)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12-09 20:18
股份转让限制 - 公司董事和高管所持股份上市一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5] - 董事和高管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总数的25%[17] - 董事和高管所持股份不超过1000股可一次全部转让[17] - 董事和高管自实际离任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股份[17] 股票买卖限制 - 董事和高管在年报、半年报公告前十五日内不得买卖[6] - 董事和高管在季报、业绩预告、快报公告前五日内不得买卖[6] - 董事、高管及5%以上股东不得从事本公司股票融资融券交易[14] 违规处理 - 违规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董事会三十日内处理[7] - 违规买卖公司视情况处分并收缴收益[19] 信息申报 - 新任董事和高管任职通过后两日内申报身份信息[11] - 现任董事和高管信息变化或离任后两日内申报[11] 减持计划 - 董事和高管转让股份需提前十五个交易日报告披露[13] - 实施完毕或未完成均在两日内报告公告[13] 其他规定 - 董事和高管年内新增无限售股75%自动锁定[16] - 新增无限售股当年可转让25%[16] - 未转让股份计入次年可转让基数[16] - 制度以国家规定为准,由董事会制定解释修订[20]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0]
光线传媒(300251)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2-09 20:18
战略委员会组成 - 由3名董事组成,含1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1名,委员内选举,报董事会批准[5] 战略委员会运作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4] - 对公司长期战略研究提建议并检查实施[6] - 会议由委员提议,主任委员主持[9] - 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0] 其他 - 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制定等[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