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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锻科技(300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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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锻科技(300258) -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2025-04-18 23:11
资金使用 - 公司拟用不超4亿自有资金买理财产品[3][5][6] - 投资额度12个月内有效,可滚动使用[3][5][6] 产品选择 - 拟购商业银行低风险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产品等[3][5] 审议情况 - 2025年4月17日相关议案获审议通过[3] 风险控制 - 理财产品有利率和政策风险,公司买低风险产品控风险[3][8] 监督机制 - 公司多部门及保荐机构监督资金使用情况[8][10][11]
精锻科技(300258) - 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5-04-18 23:11
业绩数据 - 2024年营业收入202,522.60万元,较2023年减少3.72%[3][6] - 2024年利润总额18,772.83万元,较2023年减少32.58%[3][6] - 2024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15,968.95万元,较2023年减少32.79%[3][6] 资产负债 - 2024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709,205.99万元,较2023年增长13.37%[3] - 2024年12月31日总负债329,025.38万元,较2023年增长31.63%[3] - 2024年资产负债率46.39%,较2023年的39.96%上升[10] 其他指标 - 2024年财务费用3,868.95万元,较2023年增长106.19%[6] - 2024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4,232.51万元,较2023年减少75.16%[9] - 2024年销售净利率7.87%,较2023年的11.23%下降[10] - 2024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4.22%,较2023年的6.97%下降[10]
精锻科技(300258) -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025-04-18 23:11
会计政策变更 - 公司按财政部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变更会计政策[4][6] - 变更后按《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执行[6] 审批情况 - 审计委员会、董事会、监事会同意会计政策变更议案[8][9][11] 公告信息 - 公告日期为2025年4月19日[13]
精锻科技(300258) -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2025-04-18 23:11
资金募集 - 2023年2月15日发行980万张可转换债券,总额98000万元,净额96812.74万元[2] 项目投资 - 新能源汽车电驱传动部件产业化项目总投资74000万元,已投47560.79万元,节余27373.48万元[5] - 偿还银行贷款项目总投资24000万元,已投22835.47万元,节余18.39万元[5] 资金使用 - 拟用不超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买理财产品,额度滚动,期限不超12个月[2][6][13][15] 审议情况 -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买理财产品议案[2][13][14] - 保荐机构认为买理财产品符合规定,无异议[16]
精锻科技(300258) - 关于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2025-04-18 23:11
关联交易预计 - 2025年预计关联采购金额2965万元,已发生800.3万元,2024年发生1913.86万元[4] - 2025年预计接受劳务金额40万元,已发生0万元,2024年发生12.01万元[5] - 2025年预计经营租赁金额1500万元,已发生282.05万元,2024年发生1237.69万元[5] - 2025年预计销售商品金额120万元,已发生36.17万元,2024年发生93.3万元[5] 材料采购情况 - 2024年智造新材材料采购实际发生额1476.24万元,占比1.88%,与预计差异-47.28%[6] - 2024年开宇塑业材料采购实际发生额240.65万元,占比0.31%,与预计差异-39.84%[6] - 2024年博晶化工材料采购实际发生额196.97万元,占比0.25%,与预计差异-21.21%[6] 子公司财务数据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智造新材总资产189633110.02元,净资产 -43912019.33元,主营收入83269045.67元,净利润 -5485726.61元[7]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大洋精机总资产172779918.07元,净资产36345464.57元,主营收入10020033.94元,净利润 -2838544.33元[10]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开宇塑业总资产2809885.18元,净资产1805896.74元,主营收入4867107.52元,净利润104144.51元[14]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泰州博晶化工总资产6354124.27元,净资产4049319.01元,2024年主营收入6128027.55元,净利润184261.79元[21] 其他要点 - 泰州博晶化工注册资本200万元,自2025年5月起不再为关联方[21] - 关联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并调整,2025年度预计遵循市场定价及公允原则[23][25] - 2025年4月17日,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议案[28] - 保荐机构认为精锻科技日常关联交易符合经营需要,定价公允,履行必要决策程序[29]
精锻科技(300258) - 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外汇掉期业务的公告
2025-04-18 23:11
新策略 - 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和外汇掉期业务,目的是降低汇率波动对利润影响,规避部分汇率风险[3] 数据相关 - 2025年度美元业务额度不超过1.2亿美元,欧元不超过2000万欧元,日元不超过5亿日元[6] 风险与控制 - 业务存在汇率波动、客户违约、回款预测三种风险,公司通过择机做远期结汇和加强应收账款管理控制风险[7][8] 其他 - 保荐机构认为业务无重大风险,公告备查文件含董事会、监事会决议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9][11]
精锻科技(300258) -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的公告
2025-04-18 23:11
股本与资本 - 变更前总股本481,777,016股,注册资本481,777,016元[3] - 因可转债转股,总股本增至481,777,232股,注册资本变更为481,777,232元[5] 可转债情况 - 2023年2月15日发行980万张可转债,总额98,000.00万元,净额96,812.74万元,初始转股价13.90元/股[4] - 2024年1 - 12月,28张可转债转股,新增股本216股[4] 其他事项 -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6] - 提请授权办理注册资本变更登记[6]
精锻科技(300258) - 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5-04-18 23:11
内部控制评价 - 公司对2024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评价[2] - 基准日不存在财务和非财务报告内控重大缺陷[4]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和营收占比均为100%[6] 风险与制度建设 - 重点关注采购、销售和资产管理高风险领域[6] - 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形成内控机制[6] - 建立人力资源、采购付款等多项制度[8][11][12] 缺陷评价标准 - 财务报告内控缺陷按营收和资产总额潜在错报划分[15][16] - 非财务报告内控缺陷按损失金额划分[17] 报告期情况 - 报告期内无财务和非财务报告内控重大及重要缺陷[19] - 无其他内控相关重大事项说明[20]
精锻科技(300258) -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5-04-18 23:11
审计机构聘任 - 公司2025年4月17日会议通过续聘致同所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议案[4] 致同所概况 - 截至2024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近六千,合伙人239名,注会1359名[4] 致同所业务数据 - 2023年度业务收入27.03亿元,审计收入22.05亿元,证券收入5.02亿元[5] - 2023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57家,收费3.55亿元[5] 致同所风险情况 - 已购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2023年末职业风险基金815.09万元[5] 人员执业情况 -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董旭近三年签7份上市公司审计报告等[6]
精锻科技(300258) - 2025-043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废止相关制度的公告
2025-04-18 23:11
股份与资本 - 2011年8月26日公司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首次发行2500万股[4] - 2020年11月26日向特定对象发行76770753股[4] - 2023年2月15日发行可转换债券980万张,发行总额9.8亿元[4]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份为481777232股[4] - 公司注册资本修订为481777232元[4] 股份限制与权益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5] - 公司依照规定收购股份后,第(三)、(五)、(六)项情形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6]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6]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的会计账簿、会计凭证[8] - 股东提出书面查阅请求,公司应15日内书面答复并说明理由[9] - 股东对违反规定的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9]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在特定情形下可请求监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向法院诉讼,或自己直接诉讼[10]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自事实发生当日向公司书面报告[11] 担保与资助审议 - 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3][14]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3][14] - 公司在一年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3][14] - 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3][14] - 被资助对象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负债率超70%需审议[15] - 单次或连续十二个月内财务资助累计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审议[15] 股东大会相关 - 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法定最低人数或本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公司需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15] - 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时,需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1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需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15] - 股东大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9]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之间的间隔应当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一旦确认不得变更[19] 董事相关 - 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其中三名独立董事,一名职工董事[32] - 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24] - 公司董事会设3名独立董事,成员中应有三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至少有一名会计专业人士[29] 监事会相关 - 公司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一名,设监事会主席一名[39] - 监事会每六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决议需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40] 财务报告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40][41]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41] - 利润分配方案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表决同意,由出席股东会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42] 公司变更与清算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本公司净资产百分之十,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章程另有规定除外[44] - 公司作出合并决议后十日内通知债权人,三十日内在指定媒介公告[44] - 公司作出分立决议后十日内通知债权人,三十日内在指定媒介公告[44] - 公司减资需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在指定媒介公告[45]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46] - 公司因特定情形解散,应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46] 制度修订 - 公司将按修改内容修订《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49] - 公司根据《公司章程》修订情况同步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等多项制度[50][51] - 修订后的相关制度于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51] - 拟废止《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等三项制度[51] - 修订《公司章程》等部分议案及废止《重大生产经营决策制度》需提交股东会审议[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