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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格医药(300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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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格医药: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杨波)
2024-03-28 18:24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1 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章制度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本着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的原则,积极参与公司的各项事务,客观、公正、独立地履行职责。 本人本年的工作情况如下: 一、本年度出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5次董事会和1次股东大会,本人没有出现连续两次未亲 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本 人对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 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 委员会名称 | | 召开日期 | | 会议内容 1、审议 2022 年度审计报告;2、 | 提出的重要意见和建议 | 异议事项 具体情况 | | --- | --- ...
泰格医药: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4-03-28 18:24
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依法规范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 "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防范财务风险,确保本公司稳健经营,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 —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 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本公司以自有资产或信誉为任何其他单 位提供的保证、资产抵押、质押以及其他担保事宜,公司为自身债务提供担保不 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本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视同对外担保。 第四条 公司对担保实行统一管理,公司的分支机构不得对外提供担保。下 属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需报公司批准。 第五条 公司对外提供担保,必须采取反担保等必要的防范措施,且反担保 的提供方应当具有实际承担能力 ...
泰格医药:章程修订对照表(2024年3月)
2024-03-28 18:24
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订对照表 | 序号 | 原条款 | 修订后条款 | | --- | --- | --- | | 第一条 | 为维护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 | | | | | 第一条 为维护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 | | | 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 | | | | 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 | | |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 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 | |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国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 | | 务院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募集股份及上 | | | 市的特别规定》(以下简称《特别规 | |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 | | 定》)、《到境外上市公司章程必备条 |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境内企业 | | | 款》(以下简称《必备条款》)、《关于 | 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以 | | 1 | 到香港上市公司对公司章程作补充修改的 | 下简称《境外上市管理办法》)、《国务 | ...
泰格医药: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4-03-28 18:24
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并结合在任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报告》, 认为公司在任独立董事不存在任何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 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中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 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九日 报告人:刘毓文 2024 年 3 月 29 日 1 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报告 本人刘毓文作为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独立性要求,现将本人独立性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 序号 | 事项 | | 自查结果 | | --- | --- | --- | --- | | 1. | 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 ...
泰格医药: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短期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公告
2024-03-28 18:24
证券代码:300347 证券简称:泰格医药 公告编码(2024)016 号 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短期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24年3月28日,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 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短期银 行保本理财产品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7、公司与提供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 1、投资风险 一、投资概况 1、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 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 报。 2、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 度内,资金可以在一年内进行滚动使用。 3、此次投资品种为一年以内的保本理财产品,不得进行证券投资、委托理财、衍生品 投资等高风险理财产品。 4、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
泰格医药: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郑碧筠)
2024-03-28 18:24
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章制度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本着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的原则,积极参与公司的各项事务,客观、公正、独立地履行职责。 2023年度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认真履 行相关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审计划、 关注重点等事项进行了探讨和交流,了解审计工作进展情况。 本人本年的工作情况如下: 一、本年度出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5次董事会和1次股东大会,本人没有出现连续两次未亲 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本 人对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 ...
泰格医药: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
2024-03-28 18:24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8 日召开第五 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 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公司拟注销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 7,469,650股股份, 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证券代码:300347 证券简称:泰格医药 公告编码(2024)021号 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1、公司于2021年8月2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 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以下称"2021年回购")。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 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部分公司A股股份,用于后期实施A股股权激励计划或A股员工 持股计划。2021年回购股份拟使用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5,000万元且不超过50,000 万元,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90.00元/股。2021年回购股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 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 ...
泰格医药:关于终止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公告
2024-03-28 18:24
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实施 2022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并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347 证券简称:泰格医药 公告编码(2024)020号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8 日召开第五 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 2022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作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决定终止实施公司 2022 年 A 股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对于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全部作废,与之配套的《公司 2022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 相关文件一并终止(以下简称"本次终止计划")。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2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泰格医药: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03-28 18:24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长、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认定的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担任召集 人。 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 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 规则》、《香港上市规则》附录 C1 的《企业管治守则》、《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五条 ...
泰格医药: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2024-03-28 18:24
证券代码:300347 证券简称:泰格医药 公告编码(2024)018 号 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前述授信包括但不限于:信贷借款、开立票据、信用证、保函及融资租赁。具体 授信额度、期限、利率及担保方式等条件以相关机构最终审批为准。 三、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法定代表人在上述授信额度范围内,决定申请授信的具体 条件(如合作银行、利率、期限等)并签署上述授信事项相关的合同、协议等各项法律文 件,以及办理与综合授信额度相关的其他事宜。 四、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上述议案需提交 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事项授权期限自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 之日起至公司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作出之日止。 五、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经过认真核查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财务状况、投融资情况、 1 偿付能力等,认为:此次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符合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文件及《公司章程》之规定。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