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格医药(300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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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格医药(300347) - 公司章程(2025年8月)


2025-08-28 18:51
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五年【】月 1 目 录 2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第一节 股东的一般规定 第二节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第三节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第四节 股东会的召集 第五节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六节 股东会的召开 第七节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八节 类别股东表决的特别程序 第五章 董事和董事会 第一节 董事的一般规定 第二节 董事会 第三节 独立董事 第四节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第六章 高级管理人员 第七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节 内部审计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八章 通知和公告 第一节 通知 第二节 公告 第九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第十章 修改章程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 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 ...
泰格医药(300347)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5-08-28 18:51
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规范运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管理与监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依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创业板 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赋予的职权开展工作,履行职责,对董事会负责, 是公司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享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赋予的职权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四条 公司应当为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董事、财务负责人 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相关人员应当支持、配合董事会秘书在信息披露方面 的工作。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职责及任职资格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履行如下职责: (一)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协调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组织制订 ...
泰格医药(300347) - 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2025-08-28 18:51
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及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加强对外汇衍 生品交易业务的管理,防范投资风险,健全和完善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 机制,确保公司资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 及《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衍生品是指远期、互换、期权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 合。衍生品的基础资产包括汇率、利率、货币等;既可采取实物交割,也可采取 现金差价结算;未按照本制度规定由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通过,不得进行杠杆交 易。 本制度所称外汇衍生品交易是指在金融机构办理的规避和防范汇率或利率风 险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人民 ...
泰格医药(300347)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08-28 18:51
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公司全体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 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主要 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公司 股票上 ...
泰格医药(300347) - 控股子公司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2025-08-28 18:51
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子公司的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明确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的职责 和程序,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子公司的经营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2. 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等);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子公司总经理 为重大事项报告的负责人,负责与公司的联络,在发生重大事项前,应先向公 司董事会秘书进行通报,并经公司同意后才能实施。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接收信息的联络人。子公司总经理负有向公司 董事会秘书报告其所知悉的重大信息的义务。子公司的总经理为第一责任人, 具体负责信息的收集、整理工作,并在第一时间负责上报工作。子公司在出现 本制度规定的其报告义务范围内的情形时,应及时将有关信息向公司董事会秘 书进行书面报告(包括电子邮件、传真等)。 第四条 子公司负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应根据其任职单位的实际情况, ...
泰格医药(300347) - 内部审计制度


2025-08-28 18:51
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关人 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 (三)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 (四)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收 支及经济活动的审计监督,严肃财经纪律,强化内部控制,促进公司健康发展,依据 国家《审计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2025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对本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 参股公司的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事务相关的所有业务环节所进行的内部审计工作。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部审计机构或人员依据国家有关法 律法规和本制度的规定,对本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 公司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 率 ...
泰格医药(300347) - 关联交易制度


2025-08-28 18:51
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关联交易的决策管理和信息披露等事项,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 害本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 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香港联合交易 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 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交易以及关连交易的决策管理、信息披露等事项,应当遵 守本制度。 公司对关联交易以及关连交易实行分类管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创业 板上市规则》、《香港上市规则》的规定认定关联方以及关连人士范围,并按照 相关规定履行关联交易以及关连交易的审批、信息披露等程序。 公司进行交易时应根据具体情况分别依照《创业板上市规则》和《香港上市 ...
泰格医药(300347)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8-28 18:51
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规则适用于公司股东会,对公司、股东、股东授权代理人、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列席股东会的其他有关人员均具有约束力。 第三条 公司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交易所的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和本规则中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公司 董事会应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 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并 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司 法》、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交易所的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 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 2个月内召开。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国务院证券监督 管理机构派出机构和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交易所,说明原因并公告。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筹备并参加股东会会议。 1 第六条 公司应为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董事、总经理、联席总 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支持、配合董事会 ...
泰格医药(300347)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8-28 18:51
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 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规定和授予的职权,依法对公司进行经 营管理,对股东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三条 董事会设立董事会办公室作为董事会常设工作机构,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第四条 本规则适用于董事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董事及本规则中涉及的有关 部门及人员。 第二章 董事会的职权 第五条 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 3 名为独立董事、1 名为职工代表董事,设 ...
泰格医药(300347)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08-28 18:51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各部门负责人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有关的其他工作人员。 第四条 公司有关人员应当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严格遵 守公司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 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有关人员不得干扰、阻碍审计机构及相关 注册会计师独立、客观地进行年报审计工作。 第五条 本制度所指的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包括年度财务报告存在重大会 计差错、其他年报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错误或重大遗漏、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存在 重大差异等情形。具体包括以下情形: (一)年度财务报告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及 相关规定,存在重大会计差错; 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升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规范运作水平,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 质量和透明度,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推进公司内 控制度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