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格医药(300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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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格医药(300347.SZ):上半年净利润3.83亿元 同比下降22.22%


格隆汇APP· 2025-08-28 19:57
财务表现 - 上半年营业收入32.50亿元 同比下降3.21% [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83亿元 同比下降22.22% [1]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净利润2.11亿元 同比下降67.09% [1] - 基本每股收益0.45元 [1]
泰格医药上半年营收、净利双降
北京商报· 2025-08-28 19:15
财务表现 - 公司报告期内营业收入约为32.5亿元,同比下降3.21% [1] - 公司报告期内归属净利润约为3.83亿元,同比下降22.22% [1] - 公司营业收入与归属净利润均出现下滑 [1]
泰格医药(300347) - A股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08-28 18:51
A 股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证券(包括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权证等) 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不包括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建立健全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确保本制度的有效 实施。 第四条 募投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其 他企业实施的,公司应当确保该子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遵守本制度。 募集资金投资境外项目的,公司及 ...
泰格医药(300347)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08-28 18:5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及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辞 任、任期届满、解任等离职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包含任期届满离任、主动辞职、被 解除职务以及其他导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离职等情形。 第四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辞任应当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董事辞任的,自公司收到通知之日辞任生效。 高级管理人员辞任的,自董事会收到辞职报告时生效。 第五条 除《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另有规定外,出现下列规定情形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 原董事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规定继续履行 职责: (一)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 ...
泰格医药(300347) - 舆情管理制度


2025-08-28 18:51
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对各类 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 价、公司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 (一)报刊、电视、网络等各类媒体对公司或公司管理团队进行的负面报道; (三)可能或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造成股价异常波动的信息; (四)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较 大影响的事件信息。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子公司。 第二章 舆情管理的组织体系及其工作职责 第四条 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快速反应、协同应对。 第五条 公司成立应对舆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舆情工作组"),由 公 ...
泰格医药(300347)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08-28 18:51
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 对外投资的原则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投资 的管理,规范公司对外投资行为,建立有效的投资决策流程,提高投资收益,控制 投资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及《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股东会议事规则》、《董 事会议事规则》和《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并结合公司具 体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的货币 资金、股权、以及经评估后的实物或无形资产作价出资,对外进行各种形式的投资 活动。 第三条 公司对外投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 (一) 公司独立兴办的企业或独立出资的 ...
泰格医药(300347) - 关于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管理办法


2025-08-28 18:51
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的原则 第三条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与公司发生的经营性资金往来中, 不得占用公司资金。 第四条 公司不得以下列方式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关联方 使用: (一) 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垫支工资、福利、保险、广告 等费用、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 关于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 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防止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的 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 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金 占用。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通过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 金占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为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垫付的工资、福利、 ...
泰格医药(300347)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变动管理制度


2025-08-28 18:51
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 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进一步明确办理 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 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 的管理。 第三条 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的 所有公司股份。 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 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知 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关于内幕 ...
泰格医药(300347)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问责制度


2025-08-28 18:51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人治理,健全内部约束和责任追究机制,促进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恪尽职 守、勤勉尽责,提高公司决策与经营管理水平,建设廉洁、务实、高效的管理团 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等相关规定,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 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完善公司内控体系的建设,规范运作。 第三条 内部问责是指对公司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其所管辖的部门及工 作职责范围内,因其故意或过失,不履行或者不作为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 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的制度。 第四条 问责的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即被问责人)。 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问责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本问责制度坚持下列原则: (一) 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原则; 第二章 问责的范围 第六条 本制度所涉及的问责范围如下: 1 ( ...
泰格医药(300347)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28 18:51
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 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战略决策的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 决策的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 有限公司上市规则》、《香港上市规则》附录C1的《企业管治守则》、《杭州泰 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杭州泰格医 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委 员会(以下简称"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 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董事会负 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公司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战略委员会委员选举产生,如公 司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