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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岳硅材(30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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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岳硅材(300821)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2025-09-26 20:03
信息披露制度 - 规范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确保合规披露[2] 披露情形 - 涉及商业秘密符合条件可暂缓或豁免披露[4] - 涉及国家秘密依法豁免披露[5] 管理机制 - 由董事会统一领导,董秘组织协调[8] 申请流程 - 相关部门、子公司提交书面申请并填《审批表》[9] 资料保管 - 《审批表》及相关资料由证券事务部归档10年[9]
东岳硅材(300821) -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2025-09-26 20:03
内幕信息界定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等情况属内幕信息[8]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7] - 公司新增借款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内幕信息[9] - 公司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属内幕信息[9] - 公司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重大损失属内幕信息[9] 管理与责任 - 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管理机构,董事长为保密责任人,董秘负责具体工作[3] - 未经董事会批准,不得泄露内幕信息及披露内容[4] 流转与报告 - 内幕信息流转一般控制在所属部门,跨部门流转需批准[14] - 重大事件发生后相关人员及时报告董事长和董秘,董秘组织披露[15] 档案与报备 - 内幕信息公开披露前填写知情人档案并向交易所报备[19] - 依法公开披露后5个交易日内报送相关档案及备忘录[22]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至少保存10年[24] 违规处理 - 内幕信息知情人违规,公司2个工作日内报送处理结果[32]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违规,公司有权追究责任[32] 其他要求 - 公司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档案完备、真实、准确[20] - 董事、高管等配合做好登记备案工作[20] - 重大事项制作进程备忘录并督促签名确认[22] - 做好内幕信息流转环节登记及各方档案汇总[21] - 按规定流程进行内幕信息登记备案[25] - 加强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员教育培训,杜绝内幕交易[34] 制度相关 - 本制度术语若无特别说明与《公司章程》含义相同[34] - 本制度未尽事宜以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为准[34]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和解释[35]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36] - 该制度为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9月文件[37] - 存在该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39]
东岳硅材(300821)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5-09-26 20:03
董事会秘书设置 - 设董事会秘书一名,任期三年,届满可续聘[3] 任职与解聘 - 近36个月受证监会处罚等人士不得担任[4] - 秘书出现规定情形,公司应1个月内解聘[4] 职责与协作 - 秘书负责信息披露、股权管理等事务[8] - 公司应聘请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履职[10] 制度实施 - 工作制度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13]
东岳硅材(300821) - 财务报告管理制度
2025-09-26 20:03
财务报告编制与披露 - 财务部负责财务报告编制,证券事务部负责信息披露[5] - 公司对外报送的财务会计报表等由法定代表人、财务总监签署[3] 责任与审批 - 董事长、董事及高管对财务报告真实性、完整性集体负责[5] - 会计政策首次采用、重要会计估计采用前需经总经理、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批准[8][9] - 会计政策、估计变更影响净利润或净资产比例超50%,需提交股东会审议[9][10] 重大会计事项 - 财务部需编制《重大财会事项处理意见的报告》,报多部门审议批准[11] - 重大会计事项包括股票债券发行、股权交易等[11] 财务报告准备与编制 - 年度财务报告准备工作由财务部门负责,编制方案需经财务负责人及总经理核准[13] - 编制财务报告以真实交易等资料为依据,做到账账、账实、账表相符[13] - 公司编制年度财务报告前须进行全部资产清查和债务债权核实工作[14] 日常财务工作 - 财务部每月对会计科目进行总账和明细账核对、调节[15] - 公司按规定结账日结账,审核记账凭证后进行结账操作[16] 报告时间安排 - 每季末(半年末)编制中期财务报告时间安排表,报财务总监审批[18] - 每年度末编制年度财务报告及审计工作计划,经审批后执行[18] 审计与报告提交 - 外部审计师审计后,财务部根据决定意见调整账务或报表形成终稿[19] - 每半年(年度)财务部编写《财务分析报告》,经审核后与财务报告一并提交审阅[21] 制度相关 - 本制度由董事会授权财务总监编制并解释,2025年9月公布[24]
东岳硅材(300821) - 期货套期保值管理制度
2025-09-26 20:03
业务决策 - 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动用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等情况需提交股东会审议[8] - 董事会、股东会为套期保值业务决策机构[11] 业务原则 - 套期保值业务应遵循与生产经营相关等原则[3][4] - 应控制商品期货与风险敞口匹配,用自有资金按额度交易[6] 业务流程 - 操作流程包括采购提方案、财务登记及内审部审查[12] 业务管理 - 套期保值业务相关文件保管至少10年[20] - 选实力雄厚期货经纪公司,定期检查防范操作风险[18] 违规处理 - 违规操作造成损失需担责,公司可追讨[22]
东岳硅材(300821) - 董事离职管理办法
2025-09-26 20:03
董事离职适用情形 - 适用于全体董事辞任、任期届满、解任等离职情形[3] 离职生效与披露 - 董事辞任提交书面报告,收到日生效,两交易日内披露[6] - 股东会决议解任,决议通过日生效[7] 履职与补选 - 特定情形原董事继续履职,六十日内完成补选[6] 法定代表人变更 -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经理辞任,同时辞去,三十日内确定新代表人[6] 后续义务与实施 - 离职后5工作日办妥移交,保密等义务有效[10][12] - 办法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16]
东岳硅材(300821) - 融资与对外担保决策制度
2025-09-26 20:03
融资审批 - 资产负债率不超70%,一会计年度内累计融资金额不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值10%报管理层审批[5] - 资产负债率不超70%,单次或累计流动资金融资金额超10%但不超50%报董事会审批[5] - 资产负债率超70%,公司融资事项报股东会审议批准[5] - 单笔或累计融资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值50%或达标准后又融资,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报股东会批准[5] 担保审批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15]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达或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15]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15]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须经股东会审议[15]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须经股东会审议,且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5] - 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相关股东不得参与表决,由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15][16] - 董事会审议对外担保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17] 担保其他规定 - 公司所担保债务到期,督促被担保人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履行偿债义务[25]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后十五个交易日内未履行还款义务需及时披露[26] - 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按权益同等比例担保的部分担保事项可豁免股东会审议(章程另有规定除外)[17] - 对外担保经批准后必须订立书面担保合同[20] - 被担保人提供的反担保一般不低于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数额[22] - 公司财务部为对外担保职能管理部门,内审部为监管部门[23] - 担保合同订立后财务部应及时通报审计委员会[24] - 担保债务到期展期需重新履行担保审批程序[26] - 公司履行担保责任需经内审部审核并报董事会批准[26] 其他 - 公司为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33] - 制度生效实施时间为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2] - 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负责解释制度[32]
东岳硅材(300821)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09-26 20:03
股份转让限制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股份总数的25%,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7]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计算基数[7] - 离职后半年内、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所持股份[4] 买卖时间限制 - 年度、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不得买卖公司股票[6] - 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5日内不得买卖公司股票[6] 信息申报 - 新上市公司时、新任董事和高管在通过任职事项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身份信息[10] 股份变动报告 - 股份变动应自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报告并公告[13] 减持规定 - 减持股份应提前15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计划[16] -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未完成,需在2个交易日内向交易所报告并公告[16] 其他规定 - 持股变动比例达规定,应履行报告和披露义务[17] - 从事融资融券交易应遵守规定并申报[17] - 确保特定人员不利用内幕信息买卖股份[17] - 需披露相关人员违规买卖股票情况等事项[15] - 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30日内执行规定,未执行可诉讼[16] - 违规交易所视情节处分,证监会按《证券法》处罚[20]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4][25]
东岳硅材(300821)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09-26 20:03
对外投资决策 - 交易涉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五项标准之一的对外投资,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4][5] - 除特定情况,交易涉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五项标准之一的对外投资,经董事会审议通过[5] - 未达10%标准的对外投资,由公司总经理决定[7] - 全资、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达相应标准,先由本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7] 财务资助审议 - 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被资助对象资产负债率超70%等情形,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9] - 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给持股超50%的控股子公司且无特定关联人,免于审议[9] 委托理财规定 - 公司委托理财额度使用期限不超十二个月,任一时点交易金额不超投资额度[7] 监督与核算 - 公司董事会定期了解重大投资项目执行进展和效益,出现问题追究责任[11] - 公司财务部对对外投资活动全面财务记录和详尽会计核算[13] - 公司可向子公司委派财务总监监督财务状况[13] 制度相关 - 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执行[20] - 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负责解释本制度[18] - 制度中“以上”“内”含本数,“超过”不含本数[20] - 制度未尽事宜或抵触时按国家法律等和《公司章程》规定执行[17] 投资终止 - 投资项目(企业)终止情形包括经营期满等多种情况[19] - 公司认为必要终止投资项目的原因包括有悖经营方向等[19] 基本信息 - 公司为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1] - 时间为2025年9月[21]
东岳硅材(300821) - 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管理办法
2025-09-26 20:03
中小投资者定义 - 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及公司董事、高管之外的股东[2] 单独计票规则 - 单次实际使用超募资金达5000万元且达超募资金总额20%需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4] - 股东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重大事项,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4] 股东会相关安排 - 股东会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中小投资者可任选[7] - 审议相关事项时,单独登记中小投资者信息[7] - 统计表决结果时,另行统计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7] 信息披露要求 - 股东会会议记录、决议应说明有无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事项[8] - 股东会通知应载明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事项及投票方式[10] - 采用单独计票的股东会决议公告应列明相关情况[10] - 披露的股东会法律意见书应包含律师对单独计票发表意见情况[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