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在线(300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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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在线(300846) -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拟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2025-06-23 18:00
募资情况 -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5500万股A股,发行价13元/股,募资7.15亿元,净额6.9914120873亿元[3] 项目投资 - 弹性裸金属平台建设项目承诺投资59801.25万元,调整后拟投45522.09万元,实际投资45827.16万元,进度100.67%[7] 资金结余 - 弹性裸金属平台建设项目汇丰银行专户结余65.73万美元,华夏银行专户结余0.03万元[7] - 该项目结余资金符合豁免相关程序条件[8] 账户处理 - 中国民生银行北京陶然桥支行634149106账户已注销[10] - 华夏银行北京青年路支行、汇丰银行北京分行两账户计划本次注销[10]
首都在线(300846) -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融资管理制度》
2025-06-10 17:16
对外投融资审议规则 - 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含)以上等5种情形,应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并披露[6] - 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含)以上等5种情形,应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披露[8] - 交易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金额达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应披露、审计或评估,提交股东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1] 财务资助审议规则 - 被资助对象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负债率超70%等3种情形,应在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2] 免股东会审议情形 - 公司单方面获利益交易可免股东会审议程序[14] - 交易仅达特定标准且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每股收益绝对值低于0.05元,可免相关股东会审议程序[14] 决策与实施 - 董事会为对外投资融资领导机构,统筹、协调和组织项目分析研究[6] - 公司总经理为对外投资融资实施主要负责人,负责新项目实施的人、财、物计划、组织和监控[6] - 公司确定对外投资及融资方案应考虑现金流量等关键指标并选最优方案[14] 其他规定 - 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应经出席董事会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并决议,及时披露[15] - 公司控股子公司无权批准对外投资融资,需报公司批准后实施[3] - 对外投资融资项目实施方案变更需经股东会或董事会审查批准[14] - 用实物或无形资产对外投资需经评估且结果经决议通过方可出资[14] - 对外投资项目实施后可派驻产权代表跟踪管理[15] - 对外投资收益应纳入会计核算体系,严禁设账外账[16] - 对外投资资产处置须经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通过[18] - 对外投资项目终止应按规定清算并收回资产入账[18] - 核销对外投资应取得不能收回投资的法律文书和证明文件[18] - 公司对外投资融资应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0] - 子公司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董事会秘书[21]
首都在线(300846) -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06-10 17:16
选聘规定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不得在审议前指定会计师事务所或干预审计委员会职责[3] -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先经审计委员会审核,再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2] - 审计委员会负责选聘工作并监督审计,需履行多项职责[7] - 选聘方式包括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等[10] - 涉及多家事务所选聘有明确程序[11] 权重与费用 - 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分值权重不高于15%[12] -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公司应说明相关情况[14] 人员与期限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等累计承担公司审计业务满5年,之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15] - 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之日起至少10年[14] 续聘与改聘 - 续聘时审计委员会需评价,意见不同处理方式不同[15] - 公司可在特定9种情况下改聘会计师事务所并扣减审计费用[17] - 除3种情况外,公司原则上不得在年报审计期间改聘执行年报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17] - 公司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工作[20] 信息披露 - 公司应在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或年度报告中披露会计师事务所等相关信息[17] - 公司每年应披露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等,变更时还需披露更多信息[18] - 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需详细披露多项内容[20] 监督与处理 - 会计师事务所主动终止审计业务,审计委员会应了解原因并向董事会书面报告[19] - 审计委员会应对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检查,结果涵盖在年度审计评价意见中[22] - 违反选聘规定造成严重后果,可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并处理相关责任人[22]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26][27]
首都在线(300846) -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6-10 17:16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治理结构,规范公司投资者关系,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 "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促进公司与投资者 之间长期、稳定的良好关系,提升公司的诚信度、核心竞争能力和持续发展能力, 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交 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 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 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原则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 ...
首都在线(300846) -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5-06-10 17:16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零二五年六月 | 第一章 | 总则 1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2 | | 第三章 | 股份 3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3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4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5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会 6 | | 第一节 | 股东的一般规定 6 | | 第二节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9 | | 第三节 |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10 | | 第四节 | 股东会的召集 12 | | 第五节 |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14 | | 第六节 | 股东会的召开 16 | | 第七节 |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18 | | 第五章 | 董事和董事会 22 | | 第一节 | 董事的一般规定 22 | | 第二节 | 董事会 25 | | 第三节 | 独立董事 30 | | 第四节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33 | | 第六章 | 高级管理人员 35 | | 第七章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38 | | 第一节 | 财务会计制度 38 | | 第二节 | 内部审计 40 | | 第三节 | 会计师事务 ...
首都在线(300846) -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06-10 17:16
提名委员会组成与提名 - 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不少于1/2[5]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5] 提名委员会会议规则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提前五日通知;可开临时会,提前三天通知[20]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1] 委员履职与记录保存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董事会可撤销其职务[23] - 会议记录保存期不得少于十年[24] 议事规则相关 - 公司为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3] - 议事规则2025年6月10日生效,由董事会制订等[31][34]
首都在线(300846) -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06-10 17:16
关联方界定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法人[4]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5] 关联交易决策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额低于30万元、与关联法人交易额低于300万元或不足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由总经理决议[15]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30万元以上、与关联法人交易额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董事会审议并披露[15] - 关联交易(提供担保除外)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聘请证券服务机构评估或审计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5] 担保与资助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披露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6] - 公司为控股股东等关联方提供担保,关联方应提供反担保[17] - 公司不得为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特定关联参股公司除外,且需经非关联董事相关审议并提交股东会[17] 其他规定 - 连续十二个月内与同一关联人或不同关联人进行与同一交易标的相关的关联交易,按累计计算原则适用规定[17] - 公司向关联人高溢价购买资产或购买资产最近一期净资产收益率为负或低于公司本身时,交易对方应提供盈利担保等承诺[18] - 公司与关联人进行特定日常关联交易,视情况履行批准程序[19] - 公司可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年度金额,超预计需重新履行程序和披露[20] - 公司年度和半年度报告应分类汇总披露日常关联交易[20]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三年,每三年重新履行程序和披露[20]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应包含交易价格等主要条款[20] - 本办法自公司股东会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22]
首都在线(300846) -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06-10 17:16
战略委员会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4] - 设召集人一名,由董事长担任[6] 会议规则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提前五日通知;临时会议提前三天通知[18]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0] 职责与流程 - 负责研究长期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并提建议[2] - 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11] 其他规定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可撤销职务[21] - 会议记录保存期不少于十年[24] - 议事规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31]
首都在线(300846) -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06-10 17:16
重大交易界定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为重大交易[10]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为重大交易[12]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为重大交易[12]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为重大交易[12] 重大合同界定 - 合同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且超1亿元为重大合同[13] 关联交易界定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超30万元为关联交易[14]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为关联交易[14]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界定 - 涉及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为重大诉讼、仲裁事项[15] 重大变更事项界定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为重大变更事项[17] 重大风险事项界定 - 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被抵押、质押或者报废超过总资产的30%属于重大风险事项[20] - 除董事长、总经理外的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法正常履行职责达或预计达三个月以上属于重大风险事项[22] 重大事件报告要求 - 重大事件超过约定交付或者过户期限三个月仍未完成交付或过户,需及时报告原因、进展和预计完成时间,此后每隔三十日报告一次进展[27] 重大信息报告制度 - 重大信息报告义务人应在知悉重大信息第一时间联系董事会秘书,并在24小时内递交或传真书面文件[28] - 公司实行重大信息实时报告制度,确保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32] - 公司各部门及下属公司应及时、准确报送定期报告内容资料[32] - 各部门及子公司负责人为内部信息报告第一责任人,指定联络人需报董事会办公室备案,资料由第一责任人签字报送[32] 信息保密与培训 - 公司董事等人员在信息未公开前应保密,不得进行内幕交易或操纵股价[33] - 董事会秘书应定期或不定期组织重大信息报告义务人员培训[33] 责任追究 - 重大信息瞒报、漏报、误报导致问题,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可给予处分和要求赔偿[33] 制度说明 - 制度中“以上”“内”含本数,“超过”不含本数[36] - 制度相关条款与新规定不一致时以新规定为准[36]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37]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38]
首都在线(300846) -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度报告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追究管理制度》
2025-06-10 17:16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度报告信息披露 重大差错追究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提高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和及时性,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北京首都 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北京首都在线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是指年报的编制和披露工作中,相关人员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 责、义务或其他个人原因导致年报信息披露出现重大差错,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或造成不良影响时的责任追究与处理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遵循的原则: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有错必究、罚过相当、责任 与权利对等的原则。 第四条 本制度所指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包括以下情形: (一) 年度财务报告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国会计准则的相关规 定,存在重大会计差错或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