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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通科技: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8月)
证券之星· 2025-08-04 00:18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总则 - 制度旨在规范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离职程序,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及股东权益 [1] - 适用范围包括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辞任、任期届满、解任等情形 [1]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 董事辞任需提交书面报告,一般自董事会收到报告时生效,特殊情况需满足法定最低人数或独立董事比例要求 [1] - 董事任期届满未获连任的,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自动离职 [2] - 股东会可决议解任董事,无正当理由解任需赔偿 [2] - 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程序依据其与公司签订的劳务/劳动合同执行 [2] - 存在法律禁止情形(如被证监会采取禁入措施、被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任职等)的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应立即停止履职或30日内解除职务 [2] 移交手续与未结事项处理 - 离职人员需在3个工作日内移交文件、印章、数据资产及未了结事务清单,并签署交接文件 [3] - 涉及重大事项(如投资、关联交易)的离职人员可能触发离任审计 [3] - 离职前未履行公开承诺(如业绩补偿)的,公司可要求制定履行方案并索赔损失 [3] 离职后的义务与限制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2年内仍需履行忠实义务,任职期间责任不因离任免除 [3][4] - 离职后半年内禁止转让所持公司股份,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持有量的25% [4] - 离职人员需配合公司对履职期间重大事项的核查,不得拒绝提供文件或说明 [4] 责任追究机制 - 公司可对未履行承诺、移交瑕疵或违反忠实义务的离职人员追责,追偿范围包括直接损失、预期利益损失及维权费用 [4] - 被追责人员可在15日内申请复核,复核期间不影响公司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4] 附则 - 制度与法律法规冲突时以法律法规为准,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5]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批准后生效实施 [5]
在广深科创走廊建产学研联合体
南方都市报· 2025-08-01 10:57
广东传统产业"三化"融合进展 - 广东制造业31个行业大类中传统产业占比超七成,160多种工业产品产量全国第一 [2] - 累计超过4.4万家规上工业企业实施数字化转型,占比近60%,经营管理数字化普及率达88.2% [2] - 格力电器实现全流程自动化"无人工厂",美的集团带动上下游千家供应商共建敏捷供应链 [2] - 人工智能应用显著提升效率:广州致景科技AI将寻布时间从两天压缩至两分钟,服装大模型支持"1件起订、7天交付" [2] 绿色制造与政策支持 - 广东绿色制造示范单位数量全国首位,国家级绿色工厂达400家 [3] - 广州石化氢燃料电池供氢中心年产能5100吨,蒙娜丽莎氨氢零碳燃烧量产线年减碳5200吨,全省推广年减碳潜力达两亿吨 [3] - 广东工业投资2024年增长6.7%,占固定资产投资比重37.2%,工业技改投资增长11.5%,工业设备更新投资增速达17.9% [3] - 全国率先出台《广东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促进条例》《广东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 [3] 中小企业转型困境 - 中小企业面临"不想转、不敢转、不会转"三不困境及"缺技术基础、缺人才、缺经验、缺试错能力"四缺难题 [4] - 数字化转型投资大周期长风险高,复合型人才稀缺(如陶瓷工艺与AI结合领域) [4] - 产业链协同不足:美的集团发现上下游企业数字化水平参差不齐,系统产品互不兼容 [4] - 装备制造业关键设备联网率仅41%,行业标准采标率33%(德国为80%),多套中间件系统使成本激增30% [5] 绿色转型挑战 - 蒙娜丽莎氨氢零碳技术成本是天然气两倍,推广困难 [5] - 绿色消费市场未成熟:飞亚达完成手表业首个碳足迹认证,但消费者更关注情绪价值与质价比 [5] - 普惠性政策与企业需求错位,需加强智能化与绿色化政策协同(如绿色技改项目中嵌入智能化设备要求) [5] 解决方案与建议 - 政策精准化:研究修改循环经济促进法实施办法,制定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培育数字化转型服务商(如纺织业"找布网"模式) [7] - 技术攻坚:广深科创走廊组建产学研联合体攻关新材料、工业软件,推广OPC UA设备互联接口及行业标准(如《注塑车间MES数据规范》) [7] - 生态重构:链主企业带动供应商转型(美的已带动千家),政府搭建供需对接平台,开发符合中国制造特点的数字化应用场景 [8] - 区域协同:珠三角聚焦研发设计,粤东粤西粤北承接制造环节,全省供应链平台破除区域壁垒 [8]
怡合达:公司在手订单情况良好
证券日报· 2025-07-29 19:41
公司经营状况 - 下游需求稳定 [2] - 公司在手订单情况良好 [2] - 具体经营情况以定期报告披露数据为准 [2]
怡合达: 监事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7-22 19:15
股权激励计划授予对象资格核查 - 激励对象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六类禁止情形 包括最近12个月内未被监管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未因重大违法违规受处罚 无公司法定任职资格限制等[1] - 激励对象范围排除独立董事 监事 外籍员工 持股5%以上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直系亲属[2] - 监事会确认89名激励对象完全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2] 限制性股票授予具体方案 - 授予日确定为2025年7月22日 授予价格为每股11.5元[2] - 首次授予总量为613.0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2] - 授予对象共89名符合资格的核心人员[2]
怡合达: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22 19:15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 会议于2025年7月17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等方式通知全体监事 [1] - 会议采取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 - 会议内容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1]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 - 监事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1] - 调整内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规定 [1] - 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且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1]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 - 向89名激励对象授予613.00万股限制性股票 [2] - 授予价格为11.5元/股 [2] - 授予日期确定为2025年7月22日 [2] - 激励对象资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创业板上市规则要求 [2] 表决结果 - 两项议案表决结果均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
怡合达(301029)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2025-07-22 18:48
激励计划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资格[2] - 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无特定人员[4] - 确定2025年7月22日为首次授予日[4] - 以11.5元/股的价格授予[4] - 向89名激励对象授予613.0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4]
怡合达(301029) - 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025-07-22 18:48
股权激励授予情况 - 首次授予日为2025年7月22日,授予数量613.00万股,授予人数89人,授予价格11.5元/股[3][17] - 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60个月[4] -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90人调整为89人,授予总量由632.00万股调整为629.00万股[13] 业绩考核目标 - 2025年营收目标值28.0亿元,触发值27.5亿元,毛利率目标值36.3%,触发值36.1%[6] - 2026年营收目标值31.1亿元,触发值30.1亿元,毛利率目标值37.3%,触发值36.9%[6] - 2027年营收目标值34.1亿元,触发值32.6亿元,毛利率目标值38.3%,触发值37.7%[6] 归属比例 -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分三期归属,比例分别为30%、30%、40%[5] - 若预留部分2025年后授出,分二期归属,比例均为50%[5] - 公司层面业绩达标归属比例:A≥Am且B≥Bm为100%;达成三种条件之一为80%;A<An或B<Bn为0%[6] - 激励对象个人评价等级分A、B、C三级,归属比例分别为100%、60%、0%[8] 人员获授情况 - 副总经理黄强获授限制性股票12.00万股,占授予总数1.91%,占股本总额0.02%[18] - 其他核心人员(88人)获授601.00万股,占授予总数95.55%,占股本总额0.95%[18] - 预留部分为16.00万股,占授予总数2.54%,占股本总额0.03%[18] 数据相关 - 2025年7月22日标的股票收盘价为23.72元/股[20] -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有效期1 - 3年,历史波动率分别为38.01%、32.39%、28.16%[20] - 无风险利率分别为1.36%、1.39%、1.42%,股息率为1.48%[20] - 首次授予613.00万股限制性股票需摊销总费用7,353.99万元,2025 - 2028年分别摊销2,151.34万元、3,190.54万元、1,525.66万元、486.46万元[21] 审批与合规 - 2025年6月26 - 7月22日激励计划完成多项审批程序[9][10][11] - 董事会、监事会同意授予相关事项[24][25] - 法律意见书认为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事项符合规定[26][27]
怡合达(301029) -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
2025-07-22 18:48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2025年首次授予613.00万股,占授予总数97.46%,占股本0.97%[4] - 预留部分16.00万股,占授予总数2.54%,占股本0.03%[4] - 激励计划合计629.00万股,占比100%,占股本0.99%[4] 激励对象分配 - 副总经理黄强获授12.00万股,占授予总数1.91%,占股本0.02%[4] - 其他88人获授601.00万股,占授予总数95.55%,占股本0.95%[4] 激励计划规则 - 单个激励对象获授股票不超总股本1%[2] - 有效期内激励计划标的股票累计不超股本20%[2] - 激励对象不含特定人员[2] - 预留部分激励对象12个月内确定[2] 人员名单 - 公布30名核心业务与技术人员名单[3][5]
怡合达(301029) - 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2025-07-22 18:48
会议时间 - 2025年6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1][2] - 2025年7月15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3] - 2025年7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3][4] 激励计划 -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90人调整为89人[5] -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616.00万股调整为613.00万股,授予总量由632.00万股调整为629.00万股[5] - 副总经理黄强获授12.00万股,占授予总数1.91%,占股本总额0.02%[5] - 其他88人获授601.00万股,占授予总数95.55%,占股本总额0.95%[5] - 首次授予合计613.00万股,占授予总数97.46%,占股本总额0.97%;预留16.00万股,占授予总数2.54%,占股本总额0.03%[5] 其他 - 本次激励计划调整对公司财务无实质性影响[6][7]
怡合达(301029) -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及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2025-07-22 18:48
激励计划进程 - 2025年6月26日审议通过多项激励计划相关议案[9] - 2025年6月27日至7月7日对激励对象公示[10] - 2025年7月15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并披露自查报告[10] - 2025年7月22日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调整和首次授予议案[11] 激励对象与授予情况 - 激励对象由90人调整为89人[13][15] -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调整为613.00万股,授予总量调整为629.00万股[13] - 副总经理黄强获授12.00万股,占授予总数1.91%[13] - 其他88人获授601.00万股,占授予总数95.55%[13] - 预留部分16.00万股,占授予总数2.54%[13] - 授予价格为11.5元/股[15] 授予条件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报和内控审计报告不能被出具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16] - 激励对象最近12个月内不能被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或受处罚[17] 合规情况 - 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事项已履行必要法律程序[20] - 已履行截至法律意见出具之日信息披露义务,后续需继续履行[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