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粮科工(301058)
搜索文档
中粮科工(301058) - 中粮科工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9-18 16:31
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与对象 - 公司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证券事务管理部负责具体事务[7] -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对象包括投资者、分析师、媒体及其他相关机构[11] 沟通方式与内容 -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方式有公告、股东会、会议、一对一沟通等[11] -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内容包括披露发展战略、法定信息、经营管理信息等[12] 活动时间规定 - 定期报告披露前十五日内应避免投资者关系活动[16] - 年度报告披露后十五个交易日内举行年度报告业绩说明会[16] 业绩说明会要求 - 年度报告业绩说明会应至少提前二个交易日发布通知,时长不少于二个小时[17] 报告发表规定 - 委托分析师发表报告应注明“本报告受公司委托完成”[21] 其他规定 - 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特定情形应向投资者公开致歉[22] - 公司应做好股东会安排组织工作,为中小股东创造参会条件[23] - 公司应配备信息披露通讯设备,设投资者咨询电话并公告变更[18] - 公司应在定期报告公布网址和咨询电话,变更及时公告[19] - 公司可设公开电子信箱与投资者交流,整理重要问答刊载[20] - 公司可在必要时举办推介会议,高管及保荐代表人出席[20] - 业绩说明会等活动尽量公开,可网上直播并提前通知[21] - 公司可收集中小投资者问题并在活动上网络答复[21] - 活动可采取网上互动,投资者网络提问公司网上作答[21] - 活动可邀请媒体记者参加并客观报道[21] - 活动前确定可回答范围,涉及未公开信息拒绝回答[22] - 活动结束后及时披露主要内容,在网站设信息平台[22]
中粮科工(301058) - 中粮科工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09-18 16:31
对外投资原则与决策 - 对外投资原则为集中决策、统一管理、授权经营、提升实力[2] - 股东会、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为对外投资决策机构[4] 部门职责 - 负责投资部门拟订计划、提交报告等[5] - 财务部门负责投资财务管理及出资工作[6] 审批与实施 - 投资审批按规定权限履行程序[8] - 拟投资项目经多层评审[10] - 经批准项目由投资部门实施并考核[11] 投资处置 - 公司可在特定情况终止或转让投资[13][14] 财务核算 - 财务部门对投资项目全面记录核算[18]
中粮科工(301058) -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刘慧龙)
2025-09-18 16:30
独立董事提名 - 中粮科工提名刘慧龙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 - 被提名人具备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6] - 提名人落款时间为2025年9月18日[12] 任职合规情况 - 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持股和任职符合要求[6][7] - 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无违规记录[8] - 被提名人担任独董公司数量和时长合规[10] 提名人责任 - 提名人保证声明真实准确完整,否则担责[10] - 被提名人不符要求,提名人将督促辞职[11]
中粮科工(301058)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2025-09-18 16:30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12,274,245元[3] - 公司股份总数为51,227.4245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额为人民币1.00元[4]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股份后,部分情形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5]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6]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6]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6] - 持有本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股票或其他股权证券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卖出后六个月内买入,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6] 股东权益与责任 - 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7]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有异议,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法院撤销[7]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相关主体诉讼[8][9] - 公司股东除法定情形外不得退股或抽回股本[9] - 公司股东滥用权利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9] - 公司股东滥用独立地位逃避债务应承担连带责任[9]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依法行使权利维护公司利益[10]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质押股票应维持公司稳定[10]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占用公司资金[10]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指使人员损害公司利益[10] 股东会相关规定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11]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事项[11]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股东会审议[12]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须股东会审议[12]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须股东会审议[12]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须股东会审议[13] - 交易标的年度营业收入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须股东会审议[13] - 交易标的年度净利润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超500万元须股东会审议[13] - 交易成交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须股东会审议[13] - 交易产生利润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超500万元须股东会审议[1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在特定情况下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15] -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以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提案[16] 董事会相关规定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26]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需提前十日书面通知相关人员[28]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等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十日内召集[28]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决议需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28] - 审议对外担保等事项,除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还需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28] 监事会相关规定 - 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职工代表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46] - 监事任期每届为三年,连选可以连任[45] - 监事会每六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提前十日通知[47] - 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提前三日通知,紧急事项可口头通知[47] - 监事会决议需经全体监事过半数通过[48] - 监事会会议需过半数监事出席方可举行[48] 其他规定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需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不再提取[37] - 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38] - 《公司章程》修订需经出席股东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0] -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办理工商备案手续[50] - 《公司章程》及其附件修订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登记备案为准[51]
中粮科工(301058) - 关于公司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2025-09-18 16:30
人员变动 - 独立董事陈良因个人原因申请辞职,原定任期至2026年1月20日[2] - 公司董事会同意补选刘慧龙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4] 任职信息 - 刘慧龙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4] - 刘慧龙将担任审计与风险委员会主任等职[4] 个人背景 - 刘慧龙1980年7月生,北大会计学博士[8] - 刘慧龙现任对外经贸大学会计系副主任等职[8] 股份情况 - 截至目前,陈良及其配偶未持有公司股份[3]
中粮科工(301058) -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刘慧龙)
2025-09-18 16:30
独立董事提名 - 刘慧龙被提名为中粮科工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 任职资格 - 本人及直系亲属不属特定持股股东[21][22] - 近十二个月无相关所列情形[25] - 近三十六个月未受相关谴责批评[31] - 担任独董境内上市公司不超三家[35] - 在该公司连续任独董未超六年[36] 承诺声明 - 承诺声明及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愿担责[37] - 确保履职时间精力不受利害方影响[37] - 任职不符资格将及时报告辞职[37]
中粮科工(301058) - 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公告
2025-09-18 16:30
新策略 - 2025年9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调整组织架构议案[2] - 调整是为强化规范管理、满足业务需求等[2] - 调整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管理水平和运营效率[2] - 公告于2025年9月19日发布[6]
中粮科工(301058) - 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提名独立董事及总法律顾问的审查意见
2025-09-18 16:30
人员提名 - 提名委员会同意提名刘慧龙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3] - 提名委员会同意提名张楠为总法律顾问[5] 后续安排 - 相关提名提请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3][5] 日期信息 - 审查意见日期为2025年9月18日[6]
中粮科工(301058) - 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5-09-18 16:30
制度修订与制定 - 公司于2025年9月18日会议审议通过修订部分治理制度和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办法》议案[1] - 修订制度包括《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多项[2][4][5] - 第9 - 24项制度已生效,第1 - 8项需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6] 制度详情 - 相关制度详情见2025年9月19日巨潮资讯网披露内容[6][8]
中粮科工(301058) - 关于聘任公司总法律顾问的公告
2025-09-18 16:30
人事变动 - 2025年9月18日公司审议通过聘任张楠为总法律顾问[1] - 张楠曾担任公司总会计师、财务负责人等职[4] 个人信息 - 张楠1976年9月生,有相关学历背景[4] - 张楠未持股,无关联关系,任职资格合规[5] 公告信息 - 公告于2025年9月19日发布[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