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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瀚新材(3010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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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瀚新材(301076) - 2023年10月27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2023-10-30 16:49
公司基本信息 - 证券代码 301076,证券简称新瀚新材 [1] - 公司名称江苏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 投资者关系活动信息 - 活动类别为特定对象现场调研、分析师会议、其他(现场参观)、线上会议 [2] - 参与单位众多,包括阳光资产管理、中金基金等多家机构 [2] - 活动时间为 2023 年 10 月 27 日 8:30 - 9:10、13:30 - 14:10 [2] - 活动地点为电话会议 [2] - 上市公司接待人员为董事会秘书李翔飞、证券事务代表葛明敏 [2] 第三季度业绩情况 - 第三季度营业收入 1 亿元,同比增加、环比下降,环比下降因原材料价格下行,公司下调产品销售价格 [3] - 第三季度净利润环比下降,因三季度财务性收益减少 500 万元左右和管理费用增加 [3] 产品相关情况 销量及价格变动、毛利率 - 2023 年前三季度产品总销量较上年同期增加,除光引发剂类产品外,DFBP、HAP 等三类产品销量有两位数增长,DFBP 销量增幅最高,前三季度销量与去年全年出货量相当;光引发剂类产品前三季度销量较上年同期略有下降,降幅较半年报时收窄至个位数 [3] - 2023 年三季度公司下调新订单产品销售价格,产品综合毛利率保持稳定,波动不大 [3] 定价策略 - DFBP 产品价格根据原料价格与其他因素阶段性调整,后续受市场竞争、原材料价格波动等因素影响,公司会采取相应策略 [4] 下游应用及市场推广 - DFBP 主要应用于 PEEK 聚合,PEEK 应用领域逐步拓展,国内产能新增较多,未来新建产能将拉动对 DFBP 的需求 [4] - HAP 主要应用于知名品牌中高端面霜、面膜类产品,有新品类开始使用,预计使用品牌及产品种类会增多,生产及市场拓展正常推进,有望新增部分客户 [4] 募投项目情况 - 募投项目相关产线二车间 DFBP 样品开展客户验证工作,部分客户已通过验证并开始量产供货;一车间 HAP 客户已通过验证,生产及市场拓展正常推进 [3][4] 存货情况 - 三季度存货明显增加,因产能扩大,公司根据原材料价格走势和产品市场情况增加合理库存,原料及库存商品增加 [4][5] 产品布局及拓展 - 公司合理安排产能,形成新老产能搭配的生产格局,优化芳香族酮类产品生产结构 [5] - 在特种工程塑料和化妆品原料等领域与下游客户、科研院所合作,发展潜力产品开拓新利润增长点 [5] - 后续根据自身发展方向及产品市场空间选择品种,关注核心产品下游应用端开拓,重要进展会在公告或报告体现 [5]
新瀚新材(301076) - 2023 Q3 - 季度财报
2023-10-27 00:00
江苏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301076 证券简称:新瀚新材 公告编号:2023-048 江苏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 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1 江苏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 本报告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 年初至报告期末 | | | --- | --- | --- | --- | --- | | | | 增减 | 年同期增减 | | | 营业收入(元) | 100,643,815.09 | 6.50% | ...
新瀚新材:关于调整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2023-10-26 18:41
证券代码:301076 证券简称:新瀚新材 公告编号:2023-051 关于调整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无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6 日召开第 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 案》,同意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部分委员进行调整。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 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审计委员 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充分 发挥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在上市公司治理中的作用,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秦翠娥女士向 公司董事会提交辞职报告,申请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上述辞 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江苏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江苏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7日 为保障审计委员会的正常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董事陈年海先 ...
新瀚新材: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权益数量和授予价格的公告
2023-10-26 18:37
证券代码:301076 证券简称:新瀚新材 公告编号:2023-052 江苏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权益数量和授予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无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江苏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召开第三 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权益数量和授予价格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法律法规、《江苏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次激励 计划")规定以及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 的权益数量及授予价格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2年12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江苏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 ...
新瀚新材: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3-10-26 18:37
江苏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部分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 (一)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本次 激励计划部分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 2023 年 10 月 26 日,该授予日符合《管 理办法》以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二)未发现公司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 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三)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所确定的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符合《管理办法》规定 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以及《江苏新 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
新瀚新材: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部分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023-10-26 18:37
证券代码:301076 证券简称:新瀚新材 公告编号:2023-053 江苏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部分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无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江苏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部分预留限制性股票规定的授予条 件已成就,根据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召 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向激励对象授予部分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部分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 为2023年10月26日,以9.36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1名激励对象授予7.80 万股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简述 2022年12月30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江 苏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主要内容如下: (一)激励工具: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 ...
新瀚新材: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预留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2023-10-26 18:37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预留授予相关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11、12 层 电话:021-20511000 传真:021-20511999 邮编:200120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预留授予相关事项的 声明事项 一、本所及本所经办律师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及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 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 用原则,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 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1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二、本法律意见书的出具已经得到公司如下保证: (一)公司已经提供了本所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原始书面材料、副 本材料、复印材料、确认函或证明 ...
新瀚新材: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0-26 18:37
证券代码:301076 证券简称:新瀚新材 公告编号:2023-049 江苏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无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审计委 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充 分发挥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在上市公司治理中的作用,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秦翠娥女士 向公司董事会提交辞职报告,申请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上 述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为保障审计委员会的正常运行,根据相 关法律法规,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董事陈年海先生为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第三届 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0月27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 露的《关于调整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1)。 江苏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在公司 会 ...
新瀚新材: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截至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2023-10-26 18:37
(二)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截至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三)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 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江苏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江苏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 和《江苏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截至授予日) 进行了核查,现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与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批准的《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 中规定的激励对象相符。 二、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 ...
新瀚新材: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0-26 18:37
证券代码:301076 证券简称:新瀚新材 公告编号:2023-050 江苏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无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23年10月26日在公司 会议室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20日以电话和邮件的方 式送达至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海 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表决,监事会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 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的2023年第三季度的经营管理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0月27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