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翔楼新材:董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
2023-12-22 11:54
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 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以及《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受股东大会 的委托,负责经营和管理公司的法人财产,是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和执行机 构。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赋予的 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二章 董事会组织机构及工作程序 第三条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 1 人,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 数选举产生。董事会中独立董事不少于全体董事人数的三分 ...
翔楼新材: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2-22 11:54
证券代码:301160 证券简称:翔楼新材 公告编号:2023-067 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 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已于 2023 年 12 月 18 日以书面及邮件方式通知了全 体董事,会议于 2023 年 12 月 21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 长钱和生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其中朱建华、刘 庆雷、杨春福、钱和生以通讯方式参加。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 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苏 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鉴于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 办法》、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以及 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 ...
翔楼新材: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2023-12-22 11:54
证券代码:301160 证券简称:翔楼新材 公告编号:2023-071 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30人 2、本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880,000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 的1.18% 3、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27.86元/股(调整后) 4、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1 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本次符合归 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30 人,可申请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880,000 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 1.18%,归属价格为 27.86 元/股(调整后)。现将有 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 2022 年限制性股权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 ...
翔楼新材:内部审计制度(2023年12月)
2023-12-22 11:54
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审 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保护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人员,依据国家 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 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 动。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 其他有关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第四条 公司应当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本制度的规定,结合公 司所处行业和生产经营特点,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工作办法,防范和控制公司风险。 第二 ...
翔楼新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
2023-12-22 11:54
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董事和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工作,优化董事会 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特设立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 工作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拟定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 选、审核,向董事会报告,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董事包括内部董事、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指公 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认定的其他 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二分之一以上委员须为公司 独立董事。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提 ...
翔楼新材: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
2023-12-22 11:54
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和考核管理制 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特设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 定本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薪酬政策与方案。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指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认 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二分之一以上委员 须为公司独立董事。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的独立董事或全 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 ...
翔楼新材: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3年12月)
2023-12-22 11:54
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 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系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向投 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资金的资 金)。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负责建立健全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确保本制 度的有效实施,公司应当制定募集资金的详细使用计划,组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具体实施,做到募集资金使用的公开、透明 ...
翔楼新材: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
2023-12-22 11:54
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 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 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以及《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应 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东大会职权不得授予董事会或其他机构和个人代为行 使。股东大会可以以决议的形式将《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东大会职权之外的具体 职权,授予董事会代为 ...
翔楼新材: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2023-12-22 11:52
综上,监事会同意为符合条件的 30 名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归属的相关 事宜,对应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数量为 88 万股。上述事项符合相关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和《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 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 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拟归属的 30 名 ...
翔楼新材: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
2023-12-22 11:52
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 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决策的效率和决策水平,完善 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工作是对公司长期发 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向公司董事会提出建议、方案。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的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 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负责主持战略委员会工作;召集人在战略 委员会委员中选举产生,并报请董事会批准。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连任。期间 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其委员资格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