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如科技(301302)

搜索文档
华如科技(301302)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6月)
2025-06-24 17:01
专户管理 - 公司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金额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20%,需通知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7] - 商业银行三次未及时出具对账单或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公司可终止协议并注销专户[7] 项目论证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搁置超一年,公司需重新论证项目可行性[12] - 超过最近一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金额未达计划金额50%,公司需重新论证项目[12] 节余资金处理 - 单个或全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后,节余资金低于500万元且低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5%,可豁免特定程序[14] - 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达到或超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0%且高于1000万元,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14] 资金使用规则 - 公司可在募集资金到账后六个月内,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14] - 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投资产品期限不得超十二个月[15] -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时间不得超十二个月[16] - 计划单次使用超募资金达5000万元且超超募资金总额10%以上需股东会审议通过[19] - 用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或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2个月内累计金额不得超超募资金总额30%[19] - 补充流动资金后12个月内不得进行高风险投资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对象提供财务资助[19] 计划调整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度实际使用与预计使用金额差异超30%,公司应调整投资计划[24] 报告与检查 - 经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可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情况出具鉴证报告[24] - 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对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检查[25] 审议与公告 -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需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及时公告相关内容[17] - 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应归还,无法按期归还需履行审议程序并公告[18] - 公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需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公告相关内容[21] - 公司董事会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并出具专项报告[24]
华如科技(301302)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6月)
2025-06-24 17:01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含本公司)担任[5] - 独立董事人数至少为二名,比例不低于董事会董事总数三分之一,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5] - 特定股东及相关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9] - 近十二个月内有不得任职情形者不得担任[9] - 近三十六个月内有违法犯罪或受相关处罚者不得被提名[12] - 在公司连续任职六年,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12] 独立董事提名与选举 - 董事会、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13] - 由股东会记名投票选举,选两名以上实行累积投票制[15] -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披露[15] 独立董事履职要求 - 连任不超六年[20]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十五日[23] - 工作记录及公司资料至少保存十年[24][28][29]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行使特定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8] - 关联交易等事项需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8] - 两名以上认为材料不完整可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1] 独立董事辞职与补选 - 辞职应提交书面报告,比例不符时继续履职至新任产生[16] - 因特定情形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60日内完成补选[16] 公司对独立董事支持 - 提供必要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27] - 保证信息畅通和同等知情权[27][28] - 承担聘请中介机构费用[29] - 给予适当津贴并披露标准[29] - 可建立责任保险制度降低风险[29] 股东定义 - 主要股东指持股5%以上或不足5%但有重大影响的股东[31] - 中小股东指持股未达5%且不担任董高人员的股东[31]
华如科技(301302) - 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6月)
2025-06-24 17:01
股权与控制 - 公司控制子公司需直接或间接持有其50%以上股权或权益,或拥有50%以上表决权等[4] 人员管理 - 公司派出人员应于每年度结束后1个月内提交年度述职报告并接受考核[9] 会议管理 - 子公司召开重大会议,会议通知和议题应在规定通知期限前3个工作日送公司预审[9] - 子公司做出决议后2个工作日内,应报送相关会议决议、纪要及方案至公司备案[10] 计划与报告 - 子公司总经理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1个月内编制年度工作报告及下一年度经营计划[13] - 子公司应定期编制半年度和年度经营计划报告并按要求时间提供给公司[14] - 子公司应于每月结束后10日内向公司报送相关财务报表及报告[15] - 子公司每年需向公司提供由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15] 信息管理 - 子公司应参照公司规定报告重大信息并保密[18] - 子公司对收购出售资产等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18] - 子公司总经理是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19] - 子公司接待来访采访应提前3个工作日报备[19] 审计管理 - 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对子公司实施内部审计[21] - 公司财务部负责子公司内部审计工作[21] - 子公司应做好接受内审准备并配合工作[21] - 子公司应执行公司内部审计意见和决定[21] 制度与处罚 - 子公司可制订绩效考核与薪酬管理制度报公司审查[25] - 子公司违规导致公司受处罚将处分相关人员[25]
华如科技(301302) - 重大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6月)
2025-06-24 17:01
投资类型 - 重大投资包括对外、金融、固定资产投资[5] 审批权限 - 股东会审批标准涉及资产、营收等多项占比及金额[8] - 董事会审议权限有资产、营收等占比及金额要求[8] - 除股东会和董事会审批外投资由总经理审批[9] 投资流程 - 投资项目审议通过后由相关职能部门实施[10] - 审计委员会和财务部对投资项目全过程监督[10] 投资终止与核销 - 对外投资项目终止需全面清查财产债务[12] - 核销对外投资需取得相关法律文书和证明文件[13] 子公司与制度 - 子公司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公司财务部和董秘[14] - 本制度由董事会制订,审议通过后生效[16]
华如科技(301302) - 北京华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6月)
2025-06-24 17:01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2年3月22日获批首次公开发行2637万股人民币普通股,6月23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5] - 公司注册资本为15586.5万元[6] - 公司营业期限从2011年11月23日至2031年11月22日[6] - 公司由李杰、韩超、刘旭凌3位自然人发起设立,设立时发行股份3000万股,面额股每股金额1元[10] 股权结构 - 李杰认购1350万股,持股比例45%,实缴额1350万元[10] - 韩超认购1050万股,持股比例35%,实缴额1050万元[10] - 刘旭凌认购600万股,持股比例20%,实缴额600万元[10]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15586.5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11] - 公司股本结构为普通股15586.5万股,其他类别股0股[12] 股份限制与股东权益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2/3以上通过[12]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股份,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者注销[16]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所持公司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17] - 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要求查阅公司的会计账簿、会计凭证,应按规定履行程序[21]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有异议,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21]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情况请求诉讼[24]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28] - 董事人数不足法定最低人数或本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29]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29]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等)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3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等)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应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补充通知[37] 董事会相关 - 公司董事会由6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72] - 董事会设董事长1名,不设副董事长[72]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76] 交易与担保 - 交易事项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情况需关注[73]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28]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须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28]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88] - 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88] - 年末资产负债率超过70%等情况可不进行利润分配[91] 公司合并、分立与解散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104]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自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104][105][109] - 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08] 其他 - 公司接受国家军品订货,需完成规定进度、质量和数量要求[112] - 收购方独立或与其他一致行动人合并持有公司5%以上(含5%)股份时,须向国务院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备案[113]
华如科技(301302)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2025年6月)
2025-06-24 17:01
适用对象与薪酬制度 - 制度适用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 - 独立董事报酬实行年度津贴制[5] - 任职董事、高管实行年薪制[5] 薪酬确定与发放 - 基本年薪按职级等确定[6] - 绩效年薪依考核结果确定[6] - 基本年薪逐月发,绩效年薪按年发[9] 薪酬审议与调整 - 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审议[7] - 高管薪酬由董事会审议[7]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可调整薪酬[6] 违规处理 - 违规时可减发或追回绩效年薪[10]
华如科技(301302)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2025年6月)
2025-06-24 17:01
内幕信息界定 - 制度适用范围含公司直接或间接控股50%以上子公司等[4]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属内幕信息[5] - 营业用主要资产抵押等一次超该资产30%属内幕信息[5]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6] - 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内幕信息[6] - 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属内幕信息[6] - 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重大损失属内幕信息[6] 信息管理要求 - 年报等公告后5个交易日内自查内幕信息知情人交易情况[10] - 内幕信息首次公开披露后5个交易日向深交所报备知情人档案[12] - 发生重大资产重组等事项时向深交所报备知情人档案[13]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完整送达时间不得晚于公开披露时间[16] - 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后五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送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17] - 筹划重大资产重组,首次披露时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17] 其他规定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等擅自披露信息,公司保留追责权利[20] - 进行重大事项做好内幕信息管理,分阶段披露并制作进程备忘录[17] - 与外部涉及重大内幕信息业务时签订保密协议[16] - 股东等相关主体配合制作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17] - 董事会核查内幕信息知情人信息真实性等[18]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23]
华如科技(301302)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6月)
2025-06-24 17:01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6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5]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5] 会议召开规则 - 董事会每年至少在上下两个半年度各召开1次定期会议[14]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1/2以上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提议时,董事会应召开临时会议[14] - 董事长应在接到提议正式稿后10日内,召集并主持董事会会议[15] 人员选举与聘任 -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8] -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11] 会议通知 - 董事会定期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临时会议提前5日书面通知,紧急情况经全体董事同意可缩短通知时间或口头通知[16] - 董事会定期会议书面通知变更需在原定会议召开日前3日发出,临时会议需事先取得全体与会董事认可[18] 会议举行与表决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有关联关系董事不得表决,无关联关系董事不足三人应提交股东会审议[19] - 董事原则上应亲自出席,不能出席需书面委托,独立董事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委托需明确表决意见[20][21] - 审议关联交易时,非关联董事不得委托关联董事,董事不得全权委托且一名董事不得接受超两名董事委托[21] - 董事会会议以现场形式召开,特殊情况可通讯方式召开[22] - 除全体与会董事一致同意外,不得对未在通知中的提案表决[22] - 董事需对定期报告真实性等签署书面确认意见,不得委托他人签署[23] - 董事会会议表决一人一票,方式有举手、书面等,临时会议有其他认可方式[26] - 表决完成后,董事会办公室工作人员收集表决票,在1名审计委员会成员监督下统计[26] - 董事会审议通过提案形成决议,须超全体董事人数半数投赞成票;担保和提供财务资助事项,除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外,还需出席会议的2/3以上董事同意[27] - 董事回避表决时,有关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形成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董事人数不足3人,应提交股东会审议[28] 提案相关 - 提案未获通过,条件和因素未重大变化时,董事会会议1个月内不应再审议相同提案[30] - 1/2以上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提案不明确等情况,会议应暂缓表决[30] 其他 - 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次数超其间董事会会议总次数的二分之一,应书面说明并对外披露[32] - 董事长督促落实董事会决议,检查实施情况并在后续会议通报[34] - 董事会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10年[34] - 本规则所称“以上”“以下”“内”含本数,“过”不含本数[35] - 本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35] - 本规则修改由董事会提出修改案,提请股东会审议批准[35]
华如科技(301302) - 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则(2025年6月)
2025-06-24 17:01
董事会秘书聘任 - 由董事长提名,对董事会负责[3] - 聘任时签保密协议,有四种情形不得担任[3][6] 履职规定 - 离职无人接替时总经理暂代职责[3] - 公司应为其履职提供便利并配合[6] 解聘规定 - 特定情形一个月内解聘,解聘需有理由[4][8] - 离任前接受审查并移交工作[8] 职责范围 - 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等工作[5] 意见征询 - 各部门及子公司重大决定前应征询意见[6]
华如科技(301302)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5-06-24 17:00
股份相关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数为3000万股,面额股每股金额为1元[4]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15,586.5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其他类别股0股[4] 股份收购与转让限制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2/3以上通过[4] - 发起人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或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6]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有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25%,所持公司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6]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7] - 股东对内容违反法律法规的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有权请求法院认定无效[8]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当日书面报告公司[9] 担保与重大资产事项 - 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2]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11] 股东会相关 - 股东会是公司权力机构,行使多项职权且不得授权代行[11]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19] - 股东会作出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19]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6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人数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26]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需提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30] 董事相关 - 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23] - 董事辞职,公司应在2个月内完成董事补选[25] 独立董事相关 - 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1%以上的股东提名[26] - 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26] 高级管理人员相关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若干名,财务负责人1名,董事会秘书1名[32][33] - 高级管理人员每届任期不超过聘任其为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会任期[32][33]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需在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后2个月内披露中报,前3个月和前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季报[34]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34] 公司变更与清算 - 公司因减资收购股份应自收购之日起10日内注销[5,6] - 公司出现解散事由,应在10日内公示[38] 章程修订 - 公司于2025年6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需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2] -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