涛涛车业(301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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涛涛车业(301345)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9月修订)
2025-09-19 20:17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公司独立董事至少三名并至少占董事会成员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6] - 独立董事候选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能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6] - 特定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7] 提名与选举 - 公司董事会、特定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11] - 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采用累积投票制,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单独计票披露[13] 委员会构成 - 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由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4] - 薪酬与考核、提名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4] 独立性管理 - 独立董事需每年自查独立性并提交董事会,董事会每年评估并出具意见[9] - 提名人不得提名利害关系人作为候选人[11] - 独立董事连任不超六年[13] 履职规定 - 独立董事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17] - 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且不委托他人,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9] - 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材料问题可书面要求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0]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21] - 工作记录及公司资料至少保存10年[21] - 出现特定情形应及时向深交所报告[25] - 向股东会提交年度述职报告并披露[22] 专门会议 - 专门会议定期会议原则上每年至少召开一次[24] - 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过半数同意[24]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十年[25] 公司支持 - 公司应不迟于专门委员会会议前3日提供资料信息[28] - 公司应保存会议资料至少10年[28] - 指定部门和人员协助独立董事履职[27] - 董事会秘书确保独立董事信息畅通[28] - 公司保障独立董事知情权,定期通报运营情况[28] 津贴与制度修改 - 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方案,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在年报披露[29] - 本制度修改由董事会通过之日起实施[31]
涛涛车业(301345) -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2025-09-19 20:17
财务资助决策 - 提供财务资助需经出席董事会会议2/3以上董事同意并决议[4] - 被资助对象资产负债率超70%等情况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5] 关联资助规定 - 不得为规定的关联法人、关联自然人提供财务资助[6] - 关联参股公司资助需经相关董事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会[6] 信息披露要求 - 披露资助事项需含资助概述等内容[8] - 被资助对象未及时还款需及时披露情况及措施[9] 风险管控措施 - 对外资助前财务中心做风险调查,内审部审核评估[10] - 审计委员会督导内审部至少每半年检查一次对外资助情况[11] 制度相关说明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修订亦同[13]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拟定修订方案[13]
涛涛车业(301345)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9月修订)
2025-09-19 20:17
资金支取与通知 - 公司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金额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时,需通知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7] 项目论证与调整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超过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金额未达相关计划金额50%,需重新论证项目[12]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度实际使用与预计使用金额差异超30%,公司应调整投资计划[22] 节余资金处理 - 单个或全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后,节余资金低于500万元且低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5%可豁免特定程序[14] - 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达或超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0%且高于1000万元,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14] 资金置换与使用 - 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需在募集资金转入专户后6个月内实施[14] - 募集资金不得用于开展委托理财(现金管理除外)等财务性投资及高风险投资[10] - 单次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17] -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需符合多项条件[17] 协议签订与终止 - 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位后1个月内与保荐机构等签三方监管协议[6,7] - 商业银行三次未及时出具对账单等情况,公司可终止协议并注销专户[7] 资金用途变更 -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使用超募资金及节余资金达股东会审议标准,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13] - 公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需董事会决议、保荐机构发表意见并提交股东会审议[21] - 公司拟将募投项目变更为合资经营应控股[23] - 公司改变募投项目实施地点需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告[24] 资金管理与核查 - 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16] - 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对募集资金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核查[24] - 公司董事会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22] - 公司当年使用募集资金,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专项审核[23] 超募资金计划 - 超募资金应在同批次募投项目整体结项时明确使用计划[20]
涛涛车业(301345)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9月修订)
2025-09-19 20:17
关联交易决策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元交易经独董同意后董事会审议披露[10] - 与关联法人成交超300万元且占净资产0.5%以上交易经独董同意后董事会审议披露[10] - 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5%以上交易提交股东会审议[10]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提交股东会审议,为持股5%以下股东担保相关股东回避表决[10][13] - 向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及2/3以上出席董事会会议非关联董事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会[12] 关联交易定价 - 关联交易定价顺序为国家定价、市场价格、协商定价,无则按成本加合理利润确定[21] - 市场价以市场价确定资产等价格及费率[22] - 成本加成价在成本基础上加合理利润确定交易价格及费率[22] - 协议价根据公平公正原则协商确定价格及费率[23] 日常关联交易 - 公司与关联人进行特定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相应决策程序[24] - 公司可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年度金额,超预计重新履行审议和披露义务[25] - 公司年度和半年度报告分类汇总披露日常关联交易[25]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三年每三年重新履行审议和披露义务[25]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包含交易价格等主要条款[25] 关联人告知与备案 - 公司董事等将关联人情况告知公司,公司报深交所备案[29] - 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履行关联人情况告知义务[29] 制度相关 - 本制度所指公司关联董事有六种情形[28] - 本制度所指公司关联股东有八种情形[30] - 本制度由股东会决议通过,修订由董事会拟订并报股东会审议[30]
涛涛车业(301345) -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9月修订)
2025-09-19 20:17
控股子公司定义与设立 - 控股子公司含独资和与其他方共同出资设立,后者要求公司控股超50%或能决定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组成等[2] 重大事项管理 - 控股子公司重大事项需按规定程序和权限进行并报公司董事会备案[6] 人员管理 - 公司可推荐控股子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候选人,财务负责人受公司财务部业务指导和审计部监察[8] - 控股子公司应制订绩效考核与薪酬管理制度,报备公司人事管理部门[22] -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进行考核并奖惩[23] 财务与会计管理 - 控股子公司日常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遵循相关制度,与公司实行统一会计制度[10] - 未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控股子公司不得对外担保或互相担保[12] 投资项目管理 - 控股子公司投资项目决策需经可行性论证、经理办公会讨论、公司审核同意及履行相应审批程序[14] - 获批准的投资项目按批准投资额控制,控股子公司每季度至少向公司汇报一次进展[15] 信息披露与审计 -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适用于控股子公司,子公司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公司董事会秘书[17] - 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对控股子公司实施审计监督,审计部负责执行[20] 制度执行与解释 -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批准之日起执行,未尽事宜按法规和章程规定执行,抵触时按规定执行并修订[25]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25]
涛涛车业(301345) - 印章管理制度(2025年9月修订)
2025-09-19 20:17
印章管理职责 - 运营中心负责公司公章等印章保管、管理等职能[5] - 财务部负责财务专用章,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印章[6] 印章刻制与启用 - 印章刻制由运营中心统一归口办理,有不同审批权限[8] - 印章启用需建立印模、登记信息等并下发通知[8][9] 印章保管与使用 - 不同印章由相关人员授权指定人员保管[11] - 印章使用须履行审批程序并记录情况[13][14] 印章外借与处理 - 印章原则上不准带出公司,外借需审批归还核销[14] - 印章注销等需销毁或重新刻制,遗失声明后重刻[16] 责任与制度生效 - 保管不善等行为追究责任,非法使用追究行政经济责任[18]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修订解释,审议通过生效[20]
涛涛车业(301345) -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2025-09-19 20:16
公司资本与股份 - 公司注册资本由10,933.36万元修订为10,974.50万元[2] - 修订前股份总数为10,933.36万股,修订后已发行股份数为10,904.9071万股[4] 股份交易与限制 - 发起人持有的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6]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6]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的25%[6] 股东权益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查阅会计账簿等[8] - 股东对违法违规决议有权请求法院认定无效或撤销[8] - 股东滥用权利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10] 担保与重大事项审议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审议[13]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审议[13]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需审议[13] 股东大会相关 - 特定情形下公司需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14]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会前10日提临时提案[17]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21]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召开10日前书面通知[34]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应提交董事会审议[31] - 原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现由9名董事组成[29,30] 监事会相关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决议须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39]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职工代表比例为1/3[43] 高级管理人员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4名,有多名高级管理人员[41] - 总经理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以连任[41]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45] - 公司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46] 公司运营与报告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年度报告[45] - 公司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中期报告[45]
涛涛车业(301345) -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相关内部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5-09-19 20:16
会议信息 - 2025年9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1] 资本变更 - 2024年8月6日公司注册资本由109,333,600元变更为109,745,000元[1] 组织架构 - 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2] 制度修订 - 《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废止[2] - 修订《公司章程》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3] - 《股东会议事规则》等多项制度将修订或制定[4][5] - 制度修订或制定后在巨潮资讯网披露[5] - 部分制度修订或制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4][5]
涛涛车业(301345) - 关于修订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及相关内部治理制度草案的公告
2025-09-19 20:16
会议决策 - 2025年9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 - 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草案)》及内部治理制度草案议案[2] 制度流程 - 多项制度草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3] - 相关治理制度自H股上市起生效实施[4] - 制度草案全文在巨潮资讯网披露[4]
涛涛车业(301345) - 关于聘请H股股票发行并上市审计机构的公告
2025-09-19 20:16
审计机构相关 - 公司2025年9月19日通过聘请天健国际为H股上市审计机构议案,待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1][6][7]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国际具备相关审计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诚信良好[6] 审计机构情况 - 天健国际2016年12月16日成立,注册资本61,000元港币[2] - 天健国际2022 - 2024年无执业相关民诉、行政处罚及刑事处罚[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