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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英国金融时报:美国威胁对欧盟农产品出口征收17%贸易税。
快讯· 2025-07-05 00:27
据英国金融时报:美国威胁对欧盟农产品出口征收17%贸易税。 ...
索辰科技: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证券之星· 2025-07-05 00:23
上海索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上海索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上海索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法人治理结构,强化对董事会及管理层的约束和监督细则,更好地维护中小股 东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索 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 细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 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 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二章 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与任免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上海证 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 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 ...
索辰科技: 公司章程(2025年7月)
证券之星· 2025-07-05 00:23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系由上海索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整体变更发起设立,在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依法取得营业执照 [1] - 2023年3月2日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0,333,400股,2023年4月18日在科创板上市 [1] - 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9,108,784元,股本结构为89,108,784股人民币普通股,无其他类别股 [1][5] - 注册名称:上海索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Shanghai Suochen Information Technology Co., Ltd.),住所位于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 [1] 公司治理结构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和1名职工代表董事),设董事长1人 [53] - 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由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辞任时需在30日内确定新法定代表人 [2] - 职工代表董事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需满足劳动关系存续、熟悉经营管理等条件 [53] - 股东会职权包括选举董事、审批重大资产交易(超总资产30%)、利润分配、修改章程等事项 [18][19] 股份相关规则 - 股份发行实行公平公正原则,同次发行同类别股份价格相同,每股面值1元 [3][4] - 公司不得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员工持股计划除外),特殊情况累计资助不得超过股本10% [6] - 股份回购情形包括减资、员工持股、可转债转换等,回购后持股不得超过总股本10% [7] - 董监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持有量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 [9]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权利包括股利分配、表决权、查阅会计账簿、剩余财产分配等 [10] - 控股股东需维护公司独立性,不得占用资金、违规担保、从事内幕交易等 [16] - 单独或合计持股10%以上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拒绝时可由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 [26][27] 董事会运作机制 - 董事会职权涵盖经营计划制定、高管聘任、基本管理制度制定等,重大交易需股东会授权 [54]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临时会议需提前5日通知,紧急情况下可口头通知 [56][57] - 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无关联董事不足3人时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58] 重大事项决策标准 - 对外担保超净资产50%或总资产30%、单笔担保超净资产10%等情形需股东会审议 [19] - 关联交易金额超总资产1%且超30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日常关联交易可免审计 [22] - 资产交易超总资产50%、净利润影响超50%且超500万元等需股东会批准 [20][21]
绿色动力: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7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7-05 00:23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设立依据 - 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旨在规范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程序并完善治理结构 依据包括《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上市规则》等法规 [1] 委员会成员构成 - 提名委员会由3名以上单数董事组成 其中独立非执行董事占多数且至少包含1名不同性别董事 [1] - 委员由董事长或1/3以上董事会成员联合提名 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2] - 主任委员由独立非执行董事担任 负责主持工作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 [2][3] 核心职责权限 - 每年至少审阅一次董事会人数、构成与组织结构 提出调整建议并协助编制专长表 [2] - 制定董事及高管选择标准 考虑性别、年龄、文化背景等多元化因素 [2] - 负责遴选董事及高管候选人 审核独立非执行董事独立性 提出任命及继任计划建议 [2][3] - 可委托猎头公司寻找候选人 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3] 工作程序机制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会议筹备 需与公司部门交流研究人才需求 [3] - 候选人遴选范围包括企业内部及外部市场 需收集职业履历等详细信息 [3] - 需获得被提名人书面同意 经资格审查后向董事会提交建议材料 [3] 议事规则 - 会议需提前3天通知 紧急情况下可豁免提前通知要求 [4] - 需2/3以上委员出席 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 主任委员在票数相等时拥有决定性投票权 [4] - 可采用现场、通讯或传阅签署方式召开 必要时可邀请董事及高管列席 [4][5] - 会议记录需委员签名 由董事会秘书保存 审议结论需书面提交董事会 [6] 制度实施与修订 - 细则经董事会审议后生效 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 与上位法冲突时优先适用法规及《公司章程》 [6] - 中英文版本存在歧义时以中文版本为准 [6]
索辰科技: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索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7-05 00:23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索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机构")作为 上海索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索辰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规定履行 持续督导职责,对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谨慎核 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461号《关于同意上海索辰信 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的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0,333,400股,发行价格245.5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人民币2,537,469,704.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审验并于2023年4月12日出具了中汇会验20233083号《验资报告》。公司已按相 关规则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 ...
索辰科技: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7-05 00:23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名称为上海索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10000785643574Y,注册地址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新金桥路27号13号楼2层 [8] - 公司类型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为陈灏,注册资本为8910.8784万元,成立于2006年2月24日 [8] - 经营范围包括软件开发、软件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等 [8] - 公司于2023年4月14日在上交所科创板上市,证券简称为"索辰科技",证券代码为"688507" [8] 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 激励工具为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和/或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A股普通股股票 [11] - 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不超过69.3511万股,约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7783%,其中首次授予55.4809万股,预留13.8702万股 [12] - 激励对象共计85人,包括核心技术人员、核心骨干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外籍员工及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关联方 [18] - 激励计划有效期、授予日、归属安排和禁售期等规定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13] 激励计划审议程序 - 董事会审议通过《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考核管理办法》等议案 [16] - 监事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并核实激励对象名单 [16] - 激励计划已履行现阶段必要的法律程序,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完成公示等后续程序 [17] 激励对象确定依据 - 激励对象确定依据为《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18] - 激励对象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名单并核实,需在公司授予限制性股票时及考核期内与公司或其子公司存在聘用或劳动关系 [19] - 预留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需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 [19] 信息披露与财务安排 - 公司已公告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文件 [20] - 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提供贷款、担保或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 [23]
国脉文化: 新国脉数字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证券之星· 2025-07-05 00:23
证券代码:600640 证券简称:国脉文化 公告编号:临 2025-021 新国脉数字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回购股份用途:本次回购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6.00 元/股(含本数),该回购 价格上限不高于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 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 ●回购股份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股份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股份回购方案之日 起不超过 12 个月;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 购股份提议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来 3 个月、 未来 6 个月不存在减持计划。若相关主体未来有减持计划,将严格按 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相关风险提示: 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本数),不超过人 民币 1 ...
广大特材: 关于“广大转债”转股数量累计达到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10%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05 00:23
证券代码:688186 证券简称:广大特材 公告编号:2025-072 转债代码:118023 转债简称:广大转债 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大转债"转股数量累计达到转股前公司已发 行股份总额 10%的公告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2〕303 号文同意,公司 155,0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2 年 11 月 9 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 称"广大转债",债券代码"118023"。 根据有关规定和《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该次发行的"广大 转债"自 2023 年 4 月 19 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初始转股价格为 33.12 元/ 股。 期间,因公司实施权益分派、触发募集说明书中规定的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条 款经股东大会同意下修及公司注销部分已回购股份,"广大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可 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033),于 2024 年 6 月 20 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 ...
迈普医学: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进展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05 00:23
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1033 证券简称:迈普医学 公告编号:2025-041 广州迈普再生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风险提示: 月 6 日披露了《广州迈普再生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 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以下简称"重组预案")及其摘要,并对 本次交易涉及的有关风险因素及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进行了详细说明,提请广大 投资者关注后续进展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现可能导致公司董事会或者交易对方撤销、中止本次交易或者对本次交易方案作 出实质性变更的相关事项,本次交易相关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公司将根据相关 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进展公告 二、本次交易的历史披露情况 (一)公司因筹划本次交易事项,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 司股票(证券简称:迈普医学,证券代码:301033)自 2025 年 5 月 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2 日披露的《关于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 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
广州发展: 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专项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7-05 00:23
关于广州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 增持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 专项核查意见 致:广州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广州产业投资控股集 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产投集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夏路 10 号富力中心 23 楼整层及 31 楼 01、04 单元 邮编: 510623 (以下简称"《公司法》")、 Tianhe District Guangzhou, Guangdong 510623, P. R. China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电话/Tel : +86 20 2826 1688 传真/Fax : +86 20 2826 1666 www.zhonglun.com 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 (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 股份变动管理(2025 年 4 月修订)》(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等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就广州产投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广州产投私募证 券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