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公司治理
icon
搜索文档
海信视像: 《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修订)》(备案版)
证券之星· 2025-07-25 00:32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全称为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为Hisense Visual Technology Co, Ltd,注册地址为青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前湾港路218号 [4] - 公司成立于1997年4月17日,前身为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更名为现名称 [2]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304,972,254元,已发行股份数为1,304,972,254股普通股 [2][5] -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为青岛海信集团公司,初始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27,000万股 [5] 公司治理结构 - 公司最高权力机构为股东会,下设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 [10][44] - 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其中包含5名非独立董事和3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1人 [43] - 审计委员会由4名成员组成,其中3名为独立董事,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 [53] - 公司实行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特别适用于单一股东持股30%以上或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的情形 [34] 经营范围与经营宗旨 - 公司经营宗旨为以科技为先导,以市场为导向,开展多种经营,建设高科技、外向型现代企业 [4] - 主营业务包括电视机制造、家用电器研发制造销售、显示器件制造、智能车载设备制造等 [4] - 许可项目涵盖道路货物运输、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广播电视传输设备制造等 [4] - 公司可根据需要依法变更经营范围 [4]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享有分红权、表决权、提案权、质询权等权利,可查阅公司章程、会议记录等文件 [10] - 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提出临时提案,持有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 [22][59] - 股东应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利益 [40]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需保持公司独立性,不得占用资金或进行非公允关联交易 [43] 股份管理 - 公司股份采取股票形式,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集中存管 [5][19] - 公司可通过公开发行、定向增发、派送红股、公积金转增等方式增加资本 [7] - 在特定情形下公司可回购股份,包括减少注册资本、员工持股计划、维护公司价值等 [7] - 公司董事、高管所持股份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不得超过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 [9] 董事会运作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临时会议可由代表10%以上表决权股东或1/3以上董事提议召开 [45][47] - 董事会决议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46][51] - 独立董事具有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等特别职权,需保持独立性 [49][50] - 董事会下设提名、薪酬与考核、战略、ESG等专门委员会,依照授权履行职责 [53]
山东章鼓: 山东省章丘鼓风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7月)
证券之星· 2025-07-25 00:32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名称为山东省章丘鼓风机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为Shandong Zhangqiu Blower Co.,Ltd [4] - 公司成立于2011年6月20日,首次公开发行4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并于2011年7月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3] - 公司注册地址为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明水经济开发区世纪大道东首,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1200万元 [5][6] - 公司以发起方式设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70000163446410B [2] 公司治理结构 - 公司实行"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领导体制,党委委员可通过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经理层 [17] - 公司设立党委和纪委,党委书记主持党委会,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会议 [18][19] - 公司党委参与重大问题决策,包括企业发展战略、资产重组、重要改革方案等 [21] - 公司法定代表人由代表公司执行事务的董事或总经理担任,变更需在30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8] 经营范围 - 公司主营业务包括风机、风扇制造与销售,泵及真空设备制造与销售,气体压缩机械制造与销售等 [13] - 其他业务领域涵盖机械设备研发与销售、环保咨询服务、节能管理服务、工业机器人销售与制造等 [14] - 公司还涉及新材料技术研发与推广、耐火材料生产与销售、人工智能硬件销售等多元化业务 [14] 股份与股东权利 - 公司股份总数为31200万股,均为普通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 [25][28] - 股东享有股利分配、表决权、质询权、剩余财产分配等权利 [41]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查阅公司会计账簿和会计凭证 [42] - 公司不接受本公司股票作为质押权标的,控股股东质押股份需维持公司控制权和经营稳定 [36][51] 股东会与董事会 - 股东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有权决定公司合并、分立、发行债券等重大事项 [53] -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55] - 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包括1名董事长、1名联席董事长和4名独立董事 [118] - 董事会行使召集股东会、决定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等职权 [119] 交易与财务决策 - 公司对外担保需经董事会审议,超过净资产50%或总资产30%的担保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54] - 公司购买或出售资产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的事项需提交董事会审议 [122] - 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单笔金额超过净资产10%的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54] -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可对投资范围、额度及期限进行合理预计,额度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55]
西部超导: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证券之星· 2025-07-25 00:21
公司治理结构变更 - 公司拟取消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将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相关制度将废止 [5][6] - 董事会成员人数拟从9名增加至11名,其中独立董事从3名增至4名,并增加1名职工代表董事 [6] - 公司经营范围将进行调整,新增多项金属材料制造、销售及技术服务相关业务 [7] 董事会成员变更 - 提名李晓光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补选后独立董事将增至4名 [8][9] - 李晓光先生为中国科学技术大学讲席教授,在高温超导研究领域有突出贡献,曾获多项科技奖励 [9][10] - 李晓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 [10] 管理制度修订 - 公司拟修订多项管理制度,包括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 [10][11]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明确关联交易认定标准、审批程序及披露要求 [13][14][15]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规定不同规模投资的审批权限及决策流程 [28][29][30] 投资者关系管理 - 公司建立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明确信息披露、沟通渠道及活动规范 [45][46][47] - 通过多种渠道与投资者沟通,包括官网、电话、电子邮箱及上证e互动平台 [49][50] - 禁止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透露未公开信息或做出误导性陈述 [52][53] 股东会议程安排 -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将于7月30日在西安公司会议室召开,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 [5] - 会议将审议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选举独立董事等三项议案 [5][8][10] - 股东需提前30分钟办理签到手续,现场发言需登记且不超过5分钟 [1][2]
华锡有色: 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7月)
证券之星· 2025-07-25 00:20
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七月 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程序,维护公司治理结构稳定、有序,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 制度。 职务、退休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构的稳定性; 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 单)适用于本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原因。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起,辞职生效,公司将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最低人数; 召集人的会计专业人士; 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规定,或者独立董事中欠缺会计专业人士。 事的情形,公司应依法解除其职务。 包括但不限于其任职期间取得的涉及公司的全部文件、印章、数据资产、未了结事 务清单及其他公司要求移交的文件。 ...
通用股份: 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证券之星· 2025-07-25 00:11
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资料 (股票代码:601500) 二〇二五年八月 目 录 三、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 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 会顺利进行,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文件 的有关要求,特制订本须知。 一、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 的合法权益,经公司审核,符合参加本次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以及其他出席 人员可进入会场,公司有权拒绝不符合条件的人员进入会场。 二、参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严格按照本次会议通知所记载的会议登记 方法,及时、全面的办理会议登记手续及有关事宜。 三、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 等权利。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权利和义务, 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不得扰乱大会的正常秩序。 四、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的,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 人许可方可发言。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 或其他股东的发言。股东发言应围绕本次会议所审议事项,简明扼要 ...
应让中小股东更好发声
经济日报· 2025-07-24 06:13
上市公司治理问题 - 部分上市公司在股东大会中敷衍对待中小股东 存在高管全程读稿 10分钟走完过场等现象 [1] - 实际控制人在重大决策中搞一言堂 习惯性轻视中小股东权益 将法定程序形式化 [1] - 公司治理和成果分配时忽视中小股东利益诉求 违背公众公司基本原则 [1] 中小股东权益重要性 - 中小股东是上市公司资本来源和治理结构重要组成部分 其多元视角可弥补大股东决策局限 [1] - 中小股东通过提案 表决权等方式参与治理 能防范利益输送 提升经营管理科学性 [1] - A股市场总市值突破百万亿元 投资者达2 4亿人 尊重中小股东关系市场平稳运行 [2] 法律与监管层面 - 公司法第四条明确规定股东享有资产收益 参与决策等基本权利 与持股比例无关 [2] - 监管部门需完善治理机制 优化中小股东提案和表决门槛 对违规行为及时问责 [2] - 应构建透明通畅的沟通机制 使中小股东行权更便利 发声更响亮 [2] 中小股东自身行动 - 中小股东需增强股东意识 全面知权并积极行权 敢于对上市公司不当行为说不 [3] - 中小股东应善用法律武器维权 在提供资金支持的同时注入理性治理力量 [3]
广东建科: 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说明
证券之星· 2025-07-24 03:13
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情况 - 公司建立了符合上市公司要求的法人治理结构,包括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相互协调制衡[1] - 独立董事和董事会秘书勤勉尽责,增强了决策公正性和科学性,保障了股东利益[1] - 公司治理结构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建立[1] 股东大会制度运行情况 - 公司已召开25次股东大会,审议重大事项[1] - 除2017年度和2018年度股东大会存在法律瑕疵外,其他股东大会召开规范,决议合法有效[1] - 股东大会制度规范运行,履行了最高权力机构职责[1] 董事会制度运行情况 - 公司已召开71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重大事项[2] - 董事会会议通知、召开、审议程序、表决均符合规定,会议记录完整[2] - 董事出席会议情况符合规定,历次董事会召开规范,决议合法有效[2] 监事会制度运行情况 - 公司已召开25次监事会会议[2] - 监事会会议通知、召开、审议程序、表决均符合规定,会议记录完整[2] - 监事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监事会召开规范,决议合法有效[2] 独立董事制度运行情况 - 董事会成员中三分之一为独立董事,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2] - 现任独立董事为韩小雷、陈锦棋(会计专业人士)、尤德卫[2] - 独立董事谨慎勤勉履职,对公司重大决策发表独立意见[3] 董事会秘书制度运行情况 -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负责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筹备、文件保管等工作[3] - 制定了《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聘任杨鸿海为董事会秘书[4] - 董事会秘书严格按规定开展工作,较好履行了职责[4]
振德医疗: 振德医疗股东会议事规则
证券之星· 2025-07-24 00:23
振德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7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振德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健全 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及工作效率,保证股东会依 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上海证券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 司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上海证券 ...
振德医疗: 振德医疗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7-24 00:23
振德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以及《振德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 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 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上海证券交 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 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召开全部由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以下简 称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原则上应当于会议召开前3天通知全体独立董事并提供相 关资料和信息。 第五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在保证全体参会的 ...
振德医疗: 振德医疗总经理工作细则
证券之星· 2025-07-24 00:23
振德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 年 7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振德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公司治理结构,明确总经理职责、权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振德医疗用品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三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四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总经理: (一)具有《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人员; (二)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 其他职务的人员; (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四)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员; (五)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人员; 第二条 总经理主持公司日常经营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对董 事会负责。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职资格和任免 (六)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